是劳动量。
理论上,从最朴素的定义来看商品的交换价值好像是“想怎么决定就怎么决定”,但是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个别交换价值都能存活下来。在商品的运动过程中,一些交换价值被若干社会运动,比如“市场议价”“阶级斗争”“法律法规”所消灭,最后一些行之有效的交换价值被历史筛选出来,上升成为共识、公有的交换价值。另一方面,马经中,“决定”被用于形容事物的本质、存在的凭依。验证方式为:如果移除该实体的这个“决定”组成部分,这个实体是否还可以实际存在。本文将使用该方法对两个选项进行验证。
我们重温一下朴素交换价值的定义:
交换价值首先(初始,物物交换时代)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数量的比例。
重点在于,交换价值不是价值之比,而是数量之比。交换价值当且仅当简单商品经济时才数值上等于价值之比。但是现在,大部分经济活动很少表现为简单商品经济,我们暂时称其为“非简单商品经济”。
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出为什么商品的交换价值不是由生产价格决定了。因为简单商品时期不存在生产价格,但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依旧存在。也就是,由劳动量产生的无差别价值,早在简单商品时期就已经存在了,然而生产价格直到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现代商品经济时,才产生。
可是价值不是,如果刨除劳动量,那么被交换的商品压根连生产都没有生产出来,商品都不存在,交换价值根本无从谈起。
这就符合了我们之前的验证方法,脱离了劳动,首先连『产品』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有『商品』了,没有『商品』,当然也就没有『交换价值』了。
所以,劳动量『决定』交换价值,生产价格最多『影响』交换价值。
还有一件事,生产价格本身其实也是一种『交换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子集。没有了生产价格还有其他价格,虽说很多社会运动会消失,但是劳动还是没法停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