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本质就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治安案件,跟校园不良青年打群架、邻里纠纷、排队加塞肢体冲突一个级别。
可问题出在哪?出在“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居然以法人身份公开发声,有毛有样的出了个文件还盖了公章,这尼玛什么意思?这尼玛几个意思?这份申明不公正不客观,不仅偏袒肇事人、恶意质疑执法机关,还给案件贴上了“少数民族”、“著名导演”的标签,把事情闹的沸沸扬扬!
我请问你一个广电总局主管下的导演协会有什么权力对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指手画脚?有没有法律意识?有没有政治意识?
建议广电总局党委对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党组进行教育整顿,责令李少红同志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检查。(一本正经脸)
韩红删微博缩,哦,女的……没法缩卵,那就缩一个字好了……
比猴子的膝跳反射都快啊。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跳出来得瑟……
另外,电影人和电影协会这个操行,难怪国内电影不行啊……
不过,看看国内文化圈,中国电影估计还有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