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和野生都是作为财物存在的概念。“人”不允许被作为财产豢养,也不存在对应的“野生”概念。
目前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也就是说只要是人生的(包括任何形式的辅助分娩技术),就是自然人,就有自然人拥有的法律权利,无论有没有国籍、有没有户籍。国籍只影响管辖权、户籍只是行使某些民事权利的法律文件。
“野生”也不代表没人管。国家和地方政府有管理野生动物的义务、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力,以及相应的因受保护野生动物造成财务损失时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