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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刺绣世家的晴雯为什么能补半个京城都没人能补的雀金裘?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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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晴雯是贾母带出来的人。

这一段明写晴雯,暗写贾母。红楼梦里很多桥段都是这样,对贾母是“不写之写”。那么,晴雯补裘这件事,写出了贾母的什么?

首先,贾母的“贵气”。

“贾家之贵”一直是贯穿红楼梦的主线之一,很多人都说读了红楼梦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富贵。贾府的原身是“江宁织造”,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诗礼簪缨之家。

贾母见过的世面,是一般人没有见过的。贾母曾经给凤姐讲过“软烟罗”,号称“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的王熙凤闻所未闻。

《四十回 史太君两宴大观园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贾母笑向薛姨妈众人道:“那个纱,比你们的年纪还大呢。怪不得他认作蝉翼纱,原也有些像,不知道的,都认作蝉翼纱。正经名字叫作‘软烟罗’。”凤姐儿道:“这个名儿也好听。只是我这么大了,纱罗也见过几百样,从没听见过这个名色。”贾母笑道:“你能够活了多大,见过几样没处放的东西,就说嘴来了。那个软烟罗只有四样颜色:一样雨过天晴,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若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作‘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作‘霞影纱’。如今上用的府纱也没有这样软厚轻密的了。”薛姨妈笑道:“别说凤丫头没见,连我也没听见过。”

贾母见过的窗纱,比上用的都好。而晴雯补的雀金裘,是贾母压箱底的好东西。老人家疼爱宝琴宝玉,拿出来赏了他们。还让宝玉先穿着给王夫人看看,因为贾母知道,王夫人也没见过这样的好东西。

《五十二回 俏平儿情掩虾须镯 勇晴雯病补孔雀裘》:
贾母便命:“鸳鸯来,把昨儿那一件孔雀毛的氅衣给他罢。”鸳鸯答应走去,果取了一件来。宝玉看时,金翠辉煌,碧彩灼灼,又不似宝琴所披之凫靥裘。只听贾母笑道:“这叫做‘雀金呢’,这是俄罗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前儿那件野鸭子的给了你小妹妹,这件给你罢。”宝玉磕了一个头,便披在身上。贾母笑道:“你先给你娘瞧瞧去再去。”

晴雯是什么人?虽然她出场就是宝玉的丫头,但其实之前一直是跟着贾母的。鸳鸯曾经说,“老太太从来不穿人家送的衣服”,她对身边丫头的女红要求一定是很高的,而且她也能够进行非常高水平的指导。晴雯又是其中出类拔萃的,贾母说其他丫头“言谈针线都不及他”。能让老太太这样评价的,绝对不是一般人。这一回写晴雯的见识才干,暗写的是贾母的贵气和见识。

其次,贾母的个性和看人选人的眼光。

晴雯的出身,不是家生女儿,而是贾府奴才赖大家的奴才,在小时候就被贾母看中:

《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
“却说这晴雯当日系赖大买的。还有个姑舅哥哥,叫做吴贵,人都叫他贵儿。那时晴雯才得十岁,时常赖嬷嬷带进来,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

贾母历经贾家四代沉浮,饱经沧桑,目光如炬,看人极准。当年一眼相中赖大家买的小丫鬟,从十岁起就养在自己身边,她的性格对晴雯的影响是极深的。

贾母身上有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就是她在饱经风霜之后,却保持着一种宝贵的人生真趣。对于女孩子,她喜欢聪明有真性情的,包括林黛玉、王熙凤、鸳鸯、晴雯。而对更加成熟稳重的薛宝钗,则缺少发自内心的喜爱。

贾母曾明确表示喜欢王熙凤嘻嘻哈哈的风格:“我倒喜欢他这么着,况且他又不是那真不知高低的孩子。家常没人,娘儿们原该说说笑笑,横竖大礼不错就罢了。没的倒叫他们神鬼似的做什么!”还说自己像凤姐这么大年纪的时候,比她更聪明伶俐。因此晴雯的性格有老太太的影响和投射

在宝玉的贴身丫头的选择上,贾母喜欢晴雯这种爽快、活泼、勇敢、有真性情和决断力的。因为几经沉浮的老人家看的更加透彻,在残酷无常的人生面前,机械营巧不如真情真性,巧言令色不及情义千斤

这件雀金裘没人能补,本质上是因为整个事件中所有人都不敢承担责任。而晴雯提出的“界线”的方案,并不能补得完好如初,只是当前最有可能解决问题的权宜之法。

这就是骨干和普通员工的区别,骨干能够并敢于在关键时刻提出解决方案,不惜揽责,不惜承担后果。对其他人来说,这个事是宝玉的事,而对晴雯来说,宝玉的事就是她自己的事。她没有那么多圆滑世故的利益权衡,能够不顾重病在身,站出来一力承担。

所以这一回的回目给她定位是“勇晴雯”,这个“勇”十分珍贵。因为真诚,所以勇敢。这样的丫头做宝玉的“屋里人”,她是放心的。写晴雯的好,也是暗写贾母的慧眼识人,她没有看错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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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主要问题是,不知道什么叫本领。

本领都是练出来的,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高人传授的。

本领是自己的能力。

你愿意去做,用心去做,就会有本领。

至于出神入化,那是题主少见多怪。缝补这个技术,那个时代,只要入门,基本上靠自己去悟。

之所以很多人不补,那是因为风险大而收益小,不是能力不够。当然了,也不存在半个京城的问题,这是题主的夸大。一个婆子半夜出去找人缝补,怎么也找不到半个京城,京城当时还是执行宵禁的。

翻腾至掌灯,刚安静了些,只见宝玉回来,进门就嗐声顿脚。麝月忙问原故,宝玉道:“今儿老太太喜喜欢欢的给了这件褂子,谁知不防,后襟子上烧了一块。幸而天晚了,老太太、太太都不理论。”一面脱下来。麝月瞧时,果然有指顶大的烧眼,说:“这必定是手炉里的火迸上了。
这不值什么,赶着叫人悄悄拿出去叫个能干织补匠人织上就是了。”说着,就用包袱包了,叫了一个嬷嬷送出去,说:“赶天亮就有才好,千万别给老太太、太太知道。”婆子去了半日,仍就拿回来,说:“不但织补匠,能干裁缝、绣匠并做女工的,问了,都不认的这是什么,都不敢揽。”

怎么看也不是跑了半个京城的样子,要知道那时候没有地铁,没有电话,一家一家连跑带问,还得熟识的,基本上可以说只是周边而已。

而且说得很清楚,人家只是不认得这是什么,不敢揽而已。

晴雯是贾母手下派过来的,自然见识多些,见过这种东西。而且为了情郎,死也值得,风险责任都不在话下,是豁出命去了那种感情。这个别说半个京城,就是半个地球,也找不到几个人会为了一个贾宝玉豁出命去。

勇晴雯病补孔雀裘,关键在个勇字。


这里说下,为什么要说为了情郎,免得有人叽叽歪歪。

整部红楼梦里,对贾宝玉产生感情的很多,但真正算得上爱情的,就那么三个。

林黛玉,是高度升华的思想之恋,心灵和理想上的恋人,是志同道合加上品味相投,这个层次很高,有柏拉图的意味,不细说了。

袭人,物欲之恋,两个人都有一定的目的,不是说不纯洁啊,谁谈恋爱也不是那么绝对纯洁的。但他们两个之间,物质的东西多一些,精神的方面少一些,有些遗憾。

晴雯,这个很难说,他们并不完完全全是精神上的,但物质的影响也不多,是一种怎么说呢,脾气秉性相投的那种感觉,是天长日久自然产生感情的那种。你说她是单相思都可以,但她确确实实把贾宝玉真正当情郎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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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只能晴雯来做有两个原因:

一是宝玉不愿意让老太太,王夫人知道雀金裘坏了,不然老太太直接就去找专业的裁缝补了。基于这个原因,他也不愿意去找贾府专职的绣娘补,不然会马上让老太太,王夫人都知道雀金裘坏了。所以宝玉只能让婆子出去找人补,婆子估计没什么人脉,找不到高手所以没补上。

二是雀金裘是俄罗斯那边来的罕见的进口货。原材料外面的人都没见过,不知道用什么材料来补上去。你看晴雯补雀金裘用的手艺叫“界线”,我查不到这是个什么针法,但是看书里描述,应该是个补衣服的针法。所以说外面的专业裁缝不会界线吗?那不一定,你看婆子回来回话都说是没见过,而不是不会界线,所以他们只是找不到补雀金裘的原材料。

基于这两个条件,这件事只有晴雯来做了,她找得到跟雀金裘相似的原材料“孔雀金线”,她是宝玉房里唯一一个会界线这个手艺的,她不会出去乱说让老太太,王夫人知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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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众抬爱。鉴于许多知友在评论中纠正"女工",应为"女红",读音为gong(一声),我特意查看了词典和百科,不过各家说法不一。有的说"女红"写作"女红",读作"女gong";也有的说,写作"女红""女工"都可,读作"女gong";还有的说,除写作"女红"外,还可以写作"女功"。

总之,对"女红"这个词,读音无异义,但写法各家意见不一。写"女红"是最保险的做法,所以我修改文中原写"女工"的部分,并欢迎大家讨论。

再谢。

==================原文===============


首先,因为像贾府这样的大户人家有训练丫头做某项专业技能的传统,所以晴雯的女红基本功很扎实。

红楼里里晴雯能做针线、莺儿能打络子、鸳鸯袭人能做包头、肚兜、鞋垫一类的东西,湘云什么都能做,还“做活做到三更天”,要是那些专业做针线做裁剪的人代替她做了,那些夫人小姐们还会不愿意。可见湘云做的比专业人士还好。

古时候一方面小姐丫头们有大量的空余时间可以发展业余爱好;另一方面“纺绩针黹”是“你我的本等”(宝钗语),在男耕女织的社会,穷人家的女儿纺线织布做粗衣,富人家的女儿就要研习刺绣等高深技术,追求女红上的精进。

封建时代资本化程度很低,往往并不是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而是家家自给自足。穷人家自给自足表现为能不买就不买,富人家自给自足表现为看不上“市卖货”,哪怕自己培养有专业技能的丫头,再让丫头做。

举个穷人家的例子: 比如贫苦农户从来不买衣服,都是从种棉花纺线开始一直到做出成衣都是家里女主人操持,不管多么费时费工,做得质量多差,全家都得穿这个衣服。革命家朱德老总还在他《回忆我的母亲》一文中描写过全家穿母亲做的又粗又厚的“家织布”的情景:

我家是佃农。祖籍广东韶关, 客籍 人,在“湖广填四川”时迁移四川仪陇县马鞍场。世代为地主耕种,家境是贫苦的,和我们来往的朋友也都是老老实实的贫苦农民……赶上丰年,才能缝上一些新衣服,衣服也是自己生产出来的。母亲亲手纺出线,请人织成布,染了颜色,我们叫它“家织布”,有铜钱那样厚。一套衣服老大穿过了,老二老三接着穿还穿不烂。

自然经济时代,家庭人工是不值钱的。

再举个富人家的例子: 慈禧太后宫里就养了很多能做女工的宫女。她们的主业是伺候太后饮食起居,副业是做女工。但是因为她们聪明勤奋,加上能见到天下最多样的材料,能跟最好的师傅学,她们的技法不逊色于专业人士。这里摘录慈禧的宫女荣儿口述的《宫女谈往录》原文:

宫女是绝对不许认字的,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我们的地位比太监还下一等,有的太监在宫里还可以学认字,可我们绝对不许。有了空闲的时间,就要学做针线,打络子。我们有做不完的针线活,衣服长了、短了,肥了、瘦了,姑姑们非常的刁,整天整夜地拆、改、做。有人以为我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懒得针都不会拿,那就错怪我们了。我们有个姑姑专教刺绣,也有针线里妈妈教我们,谁不好就打谁。我们储秀宫是天字第一号的宫,不会缺银子用的,听说东宫和慈宁宫里头,有的当月关的银子不够用,宫女们靠着做针线来挣零钱花。宫人出宫,都能带出一双巧手去,这也算是宫廷的恩典吧! 尤其出色的是打络子,满把攥着五颜六色的珠线、鼠线、金线,全凭十个手指头,往来不停地编织,挑、钩、拢、合,编成各种形象的图案,真是绝活。有时为了讨老太后的喜欢,把各种彩线拿来,用长针把线的一头钉在坐垫上,另一端用牙把主轴线咬紧、绷直,十个手指往来如飞,一会就编成一只大蝙蝠,和储秀宫门外往长春一宫去的甬路上的活蝙蝠一模一样,求得老太后一笑。老太后是喜欢听书的人,书上说某家小姐有沉鱼落雁之容,手怎么巧等等。老太后就笑着对我们说:‘我不信她们调理出来的能赶上你们! ’有的说,宫女们打的络子很值钱,有的拿到琉璃厂古玩铺去卖,地安门外估衣铺里也有卖的。我们对这种手艺也很得意。”她平淡无奇地谈着,嘴旁的皱纹有些舒展,露出一点笑意来。

与其说这些或穷或富的女性在跟专业人士比武功,不如说,在自然经济时代,真正世世代代从事女工行业、做专业技术的人根本就少之又少。大部分女人都是在自己的家庭环境里学会了女红,并且一辈子都只给自家人做活。她们中有人技艺精熟,却不能抛头露面拿作品出来卖,因而并不为人所知。市面上偶然有些绣品,也都是些急需换钱的女人拿来卖的零散东西,而且这些绣品还不能被打上“某人作”的商标,这些巧手女人的技艺,除家人外,再无人知晓。所以晴雯会做女工,甚至在某些方面做到专业水准,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界线不是什么艰深技术。旁人不敢揽,是因为不熟悉金贵材料,也怕承担风险,不敢轻试。

界线大概的意思就是织出经纬,对熟练女红的人来说不算是特别难的,但是这个工作易学难精。(当然了,要追求十分自然的织补效果,那就很难了。)

想象一下,一个渔网破了一个大洞,大概就是把横的纬线部分,用类似的材料,把坏了的纬线剪掉,补上新的纬线;再把坏了的经线剪掉,补上新的经线。经纬像织布那样织在一起,这个洞就平了。

这个原理说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布料不像渔网那么粗糙,做出来的效果很容易经纬不均匀、接头处不平整。这就需要对材料很熟悉、操作非常熟练。一旦给经纬线搞得里出外进,那就是一个丑丑的大补丁。

房里的丫头们应该都知道界线的原理,但是她们不熟悉不熟练,怕搞坏了。外头的人虽然会界线,但是从来没有拿孔雀金线织过,怕对这个线的性状不了解,一补就坏了。

其实贾府里不止一个人会补雀金裘。大概尊贵点的主子,每房里都能找出一两个会界线的,贾府的原型是江宁织造府,孔雀金线各房都有,也有工织巧的丫头。宝玉房里就有两个,袭人和晴雯。宝玉是自己闯祸,只能在自己房里找人,袭人又刚巧因为母亲生病回家了。所以看上去好像贾府只有晴雯能做似的,其实不然。

晴雯对怡红院的事情有责任担当,退一步说,即使做坏了,这个后果她也承担得起。晴雯自己说过,从前什么玻璃缸啊、玛瑙碗儿啊,不知摔坏了多少,也没见二爷(宝玉)这么大气性。可见在贾府里,东西虽然金贵,但是还是人更贵重。这事处理不好,大不了大家生一场气、宝玉被骂、丫头们被罚,宝玉再求个情,也就罢了。而外头做活儿的匠人,要是把雀金裘做坏了,就要面临巨额赔偿金,加上被传出去做贾府的东西做坏了,砸了招牌,当然不敢揽。就算做出来了,只要没有十分精细,还能被看出来补过,就算砸手艺了。而晴雯呢,只要做得“不是很显”,糊弄过老太太和太太,就算过关了。

另外,贾府里找人补,和宝玉房里的嬷嬷私下找人补,效果是很不一样的。换句话说,嬷嬷可能没找对人。

补雀金裘事件,说白了就是缘起于宝玉不想挨骂。他只是让自己房里跑腿的妈妈去找人织补,而能找到专业人士的专职跑腿,大概在老太太太太那边。

要是这事真的过了明路,太太老太太知道了,她们能找到更专业的女工,可能半天工夫就补好拿回来了,也可能府中绣娘就给修好了,还可能鸳鸯就给补完了。

总而言之,晴雯手艺好是说得通的,外头找不到合适的工人,也是当时环境下相对偶然的结果,最后就有了“勇晴雯病补雀金裘”这样的章回,堪堪能为晴雯正传,突显出她的“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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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最恶毒的心思来揣度,这个婆子也未必多么用心办事。

《红楼梦》这本书里人情世故非常多。贾宝玉平日里对丫鬟是多有照拂,对书童也算关系不错,但是对婆子大概是没什么好脸色。

我就没记得他在书里对婆子有过任何善意。更有,女儿出嫁就成了死鱼眼珠子的暴论。如此,婆子到底多么尽心做事实在是一个疑问。

如果如王熙凤那么泼辣,有御下之术也就罢了。偏偏贾宝玉不喜此道,心思也不在这上面。那么这个婆子出去闲转一圈应付了事也是合情合理。

所以一方面固然是因为金陵里商家怕事不敢接,而婆子没怎么用心估计也是一个原因。

《红楼梦》贾宝玉对婆子们的感官不好,很有可能是因为曹家抄家的时候,这些婆子大妈一个个比猴子还精明,不知算计了多少。晴雯这件事也间接反应了曹雪芹的一个态度,一旦出事,婆子是指望不上,只有丫鬟才可能舍命相助。

当然,话又说回来,贾宝玉平日也没对婆子们多好,这也怨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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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里扒外,上下其手,欺上瞒下,喝酒耍钱,搬弄是非,见钱眼开。

整部《红楼梦》这样的成语四字词多得很,荣国府的婆子几乎没有好人。

作者对于年轻的丫鬟大多比较同情,甚至是正面描写。但是这里面的婆子,在这口大染缸里泡久了,都成了婆子,依然屹立不倒,这些人就没有一个是好人。

所谓京城没人能补这件雀金裘,全都出自婆子之口。

这件事情对于婆子来说,事办好了,没什么功劳,自己的阶级地位就是个粗使跑腿的下人,宝二爷拿不拿赏钱尚不一定。办砸了,被老祖宗发现,罪过都在自己身上。

荣国府的婆子往往不是一个人在这里上班,能够在这里工作,大多有着复杂的关系网,自己的男人、儿子、女儿、媳妇、女婿等人几乎都是靠着荣国府这颗大树,这里也是他们的铁杆庄稼,容不得闪失。

晴雯这么得宠,最后的结局如何?你看她敢给宝二爷补这件衣服就可以看得出来,太没有心机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么金贵的东西,婆子平时又入不得宝二爷眼,上杆子上心办事干什么?

婆子去了半日,仍旧拿回来。

半日就跑遍了京城,还问的很详细。这种事情,我自己就见得多了。那个时候,又没有手机定位。婆子只怕是出去转了几圈,找个茶馆喝一壶茶,想定了对策,就回来交差。

我以前公司里面跑外勤的人,就是这样办事。他也不是不办,就是不尽心。如果一件事情是顶头上司交办的,是总经理指定的事情,那效率自然不一样。如果是其他部门的事情,要他办一下,能推就推,推不脱就是敷衍了事。

这件雀金裘坏了,不能让上面的知道。而宝二爷实际上在贾府作不了主,给他办事办得再好,上面的不知道,这件事就白干了。反之,只怕是要连累自己一家人。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找个托词,撒手不管。而且真要怪罪,老祖宗会怪到宝二爷头上?还不是房里的丫头倒霉。说到宝二爷房里的丫头,婆子心里就气得很。晴雯等人还不是仗着得宠,对这些婆子大呼小叫,一点都不尊重老辈子。下人里面,也有个等级之分。如果这件事情让这些平时趾高气扬的大丫头挨整,婆子恐怕巴不得。况且这件衣服坏了,和自己本来就没关系。推掉,这房人也不会说什么,而且这件事情本来就是要保密的。

这就是万无一失。

晴雯为什么要览这件活?

因为没有退路。到时候如果被责罚,只可能是房里的丫鬟接到。自己不顶上去,这个帐恐怕要算到她头上。你有这个手艺,但是不肯出力,大家挨了罚,怨气往哪里出?而且后果到底有多严重?看看金钏的结局,这让人不寒而栗。

这一套阶级等级制度,吃人不吐骨头。

之所以说晴雯没有心机,就是不该自己一个人满口答应,要来个丑话说到前头,办事可以,但要说清楚,没办好,大家不要埋怨,要一起担责,不做无名英雄。这其实是办公室政治,你要想通了这一点,必定有收获。

当然,作者这样写,算是留下一个伏笔,因为最后晴雯的悲剧和她的个性以及为人处世的态度有关,这是在梳理出逻辑演绎。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

有担当,有本事,但是心气太高,招人嫉妒。

晴雯把事情办好了,你看看宝二爷的态度。这房里的人,没有一个感激她出大力解决了危机,反而更加嫉妒她,认为她就是要显摆,就是在逞能,就是个想办法讨主子喜欢的狐媚,这样人最好还是想办法赶出去才好。

《红楼梦》的叙事风格就是这样的,说的是补雀金裘的事情,而实际上是在一步步揭开晴雯的悲剧是如何造成的。作者写到

无奈头晕眼黑,气喘神虚,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
晴雯已嗽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
嗳哟了一声,便身不由主倒下了。

作者写到这里,心都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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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believable = 无法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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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这个人,看似奸诈,实则昏聩。

台湾(省)从蒋经国手里交到李登辉手上时,产业方面是四小龙里最强的。韩国在李登辉主政时,人均在四小龙里陪坐末席。但是李登辉依据神棍张家墩的理论,做出戒急用忍的决定。台湾企业失去了最佳的升级产业,扩张市场的时机。

台湾相对于韩国的劣势,不是人才不够,技术不行,而是岛内市场不足,很难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把产业养大做强,韩国毕竟还有5千万人。李登辉的总路线,就是放弃得天独厚的,的最大优势,与大陆市场若即若离。

所以这个人,见蒋经国坐半个凳子,分裂国民党的手腕绵长深远;方方面面精算犹如偷袭珍珠港前的军部,但是对大局的预测,笨的一塌糊涂,也是军部一个水平。归根结底,只是政客,不是政治家。

当然对中国大陆而言未必是坏事,这一点和香港李家把数码管项目搞的完全走样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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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其实是宝钗对宝玉的一个感情的分界点。

先说对待金玉良缘的态度,宝钗在这章之前是认可的,并且时不时的也有一些小举动推进一下。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宝黛二人的感情,在宝钗眼中,不过是两人自小长大的情谊,加之宝玉跟个中央空调似的,别说姐姐妹妹了,对丫鬟都是爱护有加。

直到宝钗听到宝玉梦中喊的那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偏生第八回里,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第三十五回里,薛蟠又说,“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妈和我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才可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所以,以宝钗的聪明,如何想不到宝玉喊的金玉姻缘是说他二人。

至于宝玉喊的木石姻缘,二十八回,黛玉说自己是“草木之人”,虽是同宝玉说的,但宝钗未同黛玉说的“冷香丸”,金玉姻缘,黛玉都是晓得的,还拿来揶揄宝玉,所以黛玉的这句话宝钗应该也是听说过的。

我记得知乎有个答主曾说,大观园里是没有秘密的。

因此上,宝钗即使不知前世后事,在一怔之后,也必是明白木石姻缘指的是谁。

为什么说这一章是宝钗感情的分界点呢?

首先还是那句话,宝钗是认可金玉良缘的。

先是掏出金锁给宝玉看,又是羞拢红麝串,(这个“羞”字当真是传神,女儿家的小心思一字概之),宝玉挨打后“情切稠密”,大有深意”,又加之这章,于宝玉睡床旁绣鸳鸯……

曹公明着写宝钗觉得没意思,要远着宝玉,却又让她的行止举动反着来。

就好像小女生喜欢一个人,却又羞于承认的状态。

好多人喜欢宝钗,就一定不能让她有一点瑕疵,宝玉对宝钗没有男女之情,宝钗对宝玉有一点小心思就落了下乘一般。

其实大可不必,红楼同现在的爽文小说不同,不是喜欢一个心里有旁人的男子就是反派了。

只不过情窦初开,知慕少艾而已。

贾宝玉在书中论家世,论门第,论长相,论文采,都属上乘。

读者知道贾家烈火烹油之后,大厦将倾,但初期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候。

宝钗又有金锁,又是薛姨妈说出来的要同玉配。

在不知晓宝黛的木石前盟,不明了宝玉的感情归属前,有没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

但是偏偏,这一章明写了宝玉对金玉良缘的不在乎。

也就是从这章开始,宝钗对宝玉也再没了小女儿的娇羞之态,也没了情不自禁,倒真像个普通的姐妹相待,反而同黛玉越来越亲密。

从这章之后宝钗同宝玉哪里还有绣鸳鸯,红麝串类似的剧情?

宝钗真的同宝玉远了。

你若无情我便休,你俩爱咋谈咋谈,我不掺和了还不行吗?

如此干净利落的放弃一段感情,宝钗姐姐是个狼人!

所以我特别不喜欢续书中的李代桃僵的法子,太侮辱宝钗姐姐了!

所以,宝钗这一怔之下是什么感情,大概率一时脑海空白。

一时接受了信息量比较大的刺激,大脑就容易一片空白,所以后文是“忽见”袭人走来。

当然也可能是惊诧,失落,恍然大悟等等。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薛宝钗,一千个薛宝钗一怔之下就有一千种情绪……

但是有一点,我真的肯定,那就是宝钗当真不该只居于闺阁囹圄之中,搁现在,绝对一女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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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其实是宝钗对宝玉的一个感情的分界点。

先说对待金玉良缘的态度,宝钗在这章之前是认可的,并且时不时的也有一些小举动推进一下。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宝黛二人的感情,在宝钗眼中,不过是两人自小长大的情谊,加之宝玉跟个中央空调似的,别说姐姐妹妹了,对丫鬟都是爱护有加。

直到宝钗听到宝玉梦中喊的那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偏生第八回里,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第三十五回里,薛蟠又说,“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妈和我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才可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所以,以宝钗的聪明,如何想不到宝玉喊的金玉姻缘是说他二人。

至于宝玉喊的木石姻缘,二十八回,黛玉说自己是“草木之人”,虽是同宝玉说的,但宝钗未同黛玉说的“冷香丸”,金玉姻缘,黛玉都是晓得的,还拿来揶揄宝玉,所以黛玉的这句话宝钗应该也是听说过的。

我记得知乎有个答主曾说,大观园里是没有秘密的。

因此上,宝钗即使不知前世后事,在一怔之后,也必是明白木石姻缘指的是谁。

为什么说这一章是宝钗感情的分界点呢?

首先还是那句话,宝钗是认可金玉良缘的。

先是掏出金锁给宝玉看,又是羞拢红麝串,(这个“羞”字当真是传神,女儿家的小心思一字概之),宝玉挨打后“情切稠密”,大有深意”,又加之这章,于宝玉睡床旁绣鸳鸯……

曹公明着写宝钗觉得没意思,要远着宝玉,却又让她的行止举动反着来。

就好像小女生喜欢一个人,却又羞于承认的状态。

好多人喜欢宝钗,就一定不能让她有一点瑕疵,宝玉对宝钗没有男女之情,宝钗对宝玉有一点小心思就落了下乘一般。

其实大可不必,红楼同现在的爽文小说不同,不是喜欢一个心里有旁人的男子就是反派了。

只不过情窦初开,知慕少艾而已。

贾宝玉在书中论家世,论门第,论长相,论文采,都属上乘。

读者知道贾家烈火烹油之后,大厦将倾,但初期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候。

宝钗又有金锁,又是薛姨妈说出来的要同玉配。

在不知晓宝黛的木石前盟,不明了宝玉的感情归属前,有没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

但是偏偏,这一章明写了宝玉对金玉良缘的不在乎。

也就是从这章开始,宝钗对宝玉也再没了小女儿的娇羞之态,也没了情不自禁,倒真像个普通的姐妹相待,反而同黛玉越来越亲密。

从这章之后宝钗同宝玉哪里还有绣鸳鸯,红麝串类似的剧情?

宝钗真的同宝玉远了。

你若无情我便休,你俩爱咋谈咋谈,我不掺和了还不行吗?

如此干净利落的放弃一段感情,宝钗姐姐是个狼人!

所以我特别不喜欢续书中的李代桃僵的法子,太侮辱宝钗姐姐了!

所以,宝钗这一怔之下是什么感情,大概率一时脑海空白。

一时接受了信息量比较大的刺激,大脑就容易一片空白,所以后文是“忽见”袭人走来。

当然也可能是惊诧,失落,恍然大悟等等。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薛宝钗,一千个薛宝钗一怔之下就有一千种情绪……

但是有一点,我真的肯定,那就是宝钗当真不该只居于闺阁囹圄之中,搁现在,绝对一女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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