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题材、体裁等各方面原因限制”,不明白讲述立国之战的影片,为啥会受限制?
纪录片在影视院线排片率低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纪录片本身就不是以商业发行为主要目的的影片类型。
纪录片最初的作用其实是用来拍新闻的,当时世界上还没有电视,电影产业刚刚起步,新闻工作者意识到以视频为载体进行新闻传播的重要价值,因此开始拍摄时事和社会,然后制作成单纯记录现实的电影作品,这就是纪录片最初的作用,既:电影形式的视频新闻。
而纪录片的前身是新闻片,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那些老的视频资料,比如北洋时期中国社会、一战,莱特兄弟开飞机等等,这些都是新闻片,这充分说明了纪录片的最初拍摄意图——视频新闻。
由于电影诞生于无线电时代,它在传播时事的时效性上赶不上无线电,甚至赶不上报纸,因此拍摄时事的价值不大,纪录片便转而在新闻本身的深度上下功夫,纪录片之父,美国导演弗拉哈迪拍摄的世界上第一部正式的纪录片《北方的纳努克》,讲的就在是当时除了学界外少有人知的爱斯基摩人的故事,爱斯基摩人这么一个小型民族为大众所知很大程度上就是拜这部纪录片所赐。
纪录片一般来说分两类,要么深度剖析,要么基于时事搞宣传。
大众新闻传媒向来是政治的一部分,苏联刚建立那会就特别重视拍纪录片搞宣传,当时列宁让苏联导演维托夫拍了23集的纪录片,讲苏联建设和国内革命,这些纪录片被统一命名为《电影真理报》,《真理报》是苏共党报,可见这些纪录片完全服务于政治。
还有美国为了宣传美国梦拍的移民宣传片《瑞典人在美国》,讲了北欧人run美国的事情,鼓励欧洲人多多run美国,拍的时候是1943年,欧洲已经打成一滩烂泥了,还有著名的《阿波罗11号》,讲了登月的事情,现在很多登月的场景都是从这部片子里剪出来的,当然还有美国人给阿富汗战争洗地的《911,走进总统作战室》。
纪录片搞宣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德三女导演,莱尼·里芬施塔尔拍摄的系列纪录片,一个是记录纳粹党纽伦堡大会的纪录片《意志的胜利》,一个是讲1936年奥运会的《奥林匹亚》,德三作为一个无线电时代的国家,算是把纪录片配合无线电这种宣传套路给玩明白了。
纪录片和商业属性天然八字不合,在好莱坞商业片刚刚兴起的20世纪30年代,就有大批导演开始抵制电影的商业化趋势,当时英国的帝国市场委员会电影部部长约翰·格里尔逊就倡导了一场电影的社会运动,他主张电影应该具有社会价值而不是追求利润,他认为电影是一个宣传平台,而纪录片作为最具有宣传性质的电影类型,被他大力推动,他拍摄的第一部纪录片《漂网渔船》就是宣传英国食品供应政策的纪录片。
也正是从他开始,纪录片和商业化就此分道扬镳,因此纪录片的低商业性其实是娘胎里带出来的,这不是题材问题,而是这个门类天然就缺乏商业性。
1935年英国帝国市场委员会的电影部转隶邮政局之后,在转隶仪式上,约翰·格里尔逊开宗明义的点明了纪录片的政治使命——协调政府和人民的关系,这显然和商业无关。
抨击院线唯利是图也没有意义,因为院线本来就是为商业电影打造的分销渠道,从电影院门口卖爆米花和可乐的柜台就该看出来这一点,抨击院线唯利是图就像抨击商人爱赚钱一样,这没有意义,人家就是吃这碗饭的,商人不赚钱那就不是商人了,你跑银行去指责银行不做慈善,这不叫急公好义,这叫吃错了药。
一切形势转骂资本实际上是话语贫乏,思想空洞的表现。
纪录片真正的归宿其实是互联网和电视机,因为这才是进行新闻深度剖析的平台,也是最能满足纪录片宣传需要的平台,电视台和视频网站购买播放权才是纪录片真正的收益方式。
社会的每个部分都有其专属职能,跨职能是情分,不跨职能是本分,纪录片应该到它该去的地方,商业电影也一样。
当然商业电影也是可以用来搞宣传的,商业电影搞宣传的重点在于要把神剧拍好,中国影视界的问题不在于拍神剧,而是神剧拍的不好看。
比如《拯救大兵瑞恩》《风语者》《第一滴血》《狂怒》《灰猎犬》《决战中途岛》,细究下来这都是神剧,狂怒里德军预设阵地反坦克炮夕阳红炮法,灰猎犬里潜艇主动挑战驱逐舰,中途岛里日军防空火力形同拥有VT引信。
但它就是好看啊。
还有《美国队长》这种玄幻剧,民国时期的初代美国队长翻译为《无敌大侦探》,剧情狗血无比,但不影响人家是优质主旋律宣传。
把神剧搞的好看了,才是商业院线该干的事。
纪录片应该专注于提高品质。然后在电视机和互联网上广泛传播,追求社会效应。
当年泰囧为嘛成为票房神话,因为同期对比太强烈了:冯小刚的《1942》。
冯小刚的作品,故事性再怎么说至少比纪录片要强。里面也有不少知名演员。
就因为这故事太惨了,那会接近年末圣诞,大家不想看这么惨的故事,一窝蜂地跑去看泰囧了。
在我国,电影市场除了娱乐功能以外,还有个很重要的社交元素在里面。青年男女一起看个电影,谁乐意专门挑枯燥的或者悲惨的?
纪录片确实不容易,我认为更应该从政策方面申请补助,而非交给电影市场之后又用跪求方式要求票房。
这个我口头支持下,去电影院看不可能的,作为单身狗,我就没有去电影院看电影这种爱好,平均3年去一次电影院吧,疫情这几年一次都没去过,最近5年工会发的电影卡过期了上千元了吧,实在懒得去影院,加班它不香吗?
1、这种纪录片本身的制作成本就低,票价咋还卖那么贵呢?
2、为什么不安排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员工去看包场呢?
这个片子本身的动机有点问题。
这类采访老兵的纪录片有一些,关于朝鲜战争的,有当年迟浩田亲自题词的片子。
有萨苏解说的《铁在烧》,铁原阻击战。
但是这些片子都是不上影院的,都是在电视台、网络上播放,应该有版权的费用。
而且,这类纪录片也不太适合在影院播放。
毕竟现在影院不是5分钱、1毛(购买力折合到今天是1元、2元)看一场电影的服务工农兵的娱乐。
而是一场几十元的消费活动。影院是要赚钱的,老百姓是要花钱的。
大家是花钱买娱乐,而不是去受教育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去受教育?
单位包场,公款看电影。
单位包场可以离谱到什么程度?
一个市的宣传部门,可以把某位市领导孩子学校的电影习作播出来,下文让全市单位包场去看,拿票房。
《1950他们正年轻》,这种片子,应该是小成本制作。
采访老兵,给老兵的费用有限吧。
没有大牌明星,也就是拍摄差旅,纪录片资料的成本。
这个片子的成本在哪?
反正我在知乎已经看到好几篇热搜了,钱都花到宣发上面了?
这个片子的目的很明显,把一个适合网络,电视台的片子放到院线,要赚钱。
拍摄成本很低很低。
但是一旦能靠政治正确形成大规模的机关单位包场,票房就赚大了。
导演写小作文,就是希望以政治正确,让院线拍片,有热度让单位包场。
不过,以现在的疫情形势。
机关单位为了防疫,包场会谨慎一些,他未必能如愿。
小学老师常教育我们,遇到问题多从自身找原因,这样进步快。
长大后发现,遇到问题多从他人身上找原因,这样心情好。
祝导演心情愉快。
我先来说一个暴论:这种优秀的主旋律片子就不要太看重票房了。
在过去的几年里,的确不乏一些票房不错的主旋律电影,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多请了流量明星,大多对历史进行了较大的艺术改动。
我就不指名道姓了,这些电影有一个共同点,在不同的评分软件上有较大的评分差距,影响力的破圈伴随着争议,但票房不错,观看者数量众多。
《1950 他们正年轻》是这种类型的电影吗?
不是,它是一部由26 位志愿军老兵口述亲历战场的故事。
它追求的是一种被人们将要遗忘的真实性,一种震撼人心的个人经历组成的家国情怀,这不同于为“娱乐观众”的艺术加工。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其实是十分支持主旋律电影请流量明星的,甚至支持引起争议的改动。原因很简单,在我去影院观影的经历中,我体会到了一件事,网友们说的一个字都不能信。
什么上映了我必去啊,我一定会二刷三刷啊。从事电影行业的人对这种话听听就得了,可千万别当真。
实际上,这些人中的大部分连cctv6播放的免费的主旋律电影都不会去看。
我一直觉得,主旋律电影在除了商业价值以外,还有两个作用,一是还原和记载历史,二是让这段历史能在当代更多人这里传播。
当初我支持流量明星和魔改参与此类电影的原因就是,流量明星和艺术化的桥段可以吸引观众,而带来的争议和攻击又可以让更多人了解这一历史。
这已经属于一种无奈之下的曲线救国态度了。
但直到有一天,我去看了一部有很多很多流量明星主演上映前争议巨多的主旋律片,我发现了一件可悲的事情:观影者极少,而剧情稀烂。
那天走出电影院,因为离开了稀烂的电影阳光都更明媚了。
上座率少就少吧,目前来看一切以前就在提的解决方法都没行得通,尤其现在后疫情时代,文艺行业都不好做。
只希望导演所说的话是他的真心话而不是变相的求上座率,求上座率无错,只是估计没什么用了,希望能损失小点,至少能满足这部电影制作团队内心的梦想。
如果从一个好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的确起到了还原和记载历史的作用——这就是它的意义。
很无奈,但足够值得敬重。
拍这种主旋律烂片,就应该动用教育系统或者宣传系统的行政力量。让相关部分下发文件,要求大中小学组织学生付费观看。这样票房就能有保证,但是这根本不是市场行为。
吴京《战狼》成功的基础是首先是一部动作打斗爽片,然后搞爱国营销放大这种优势。
华为手机也是一样,手机功能还可以,赋予爱国情怀加成大卖特卖一点不奇怪。
就算是同样利用历史故事宣扬爱国旋律的《八佰》,好歹讲了一个完整故事。像这种将人物采访拼接成视频,称为纪录片都勉强,还将其商业化,放到电影院想让消费者付费简直是想钱想疯了。爱国营销不是万能的,一坨狗屎,赋予爱国情怀,依然更改不了垃圾的属性。想用道德绑架消费者,站在爱国的高地谴责消费者三观不行,最多让人觉得其滑稽。把自己拍电影赚钱的商业行为和志愿军先烈保家卫国的自我牺牲行为捆绑在一次那就恶心人了。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