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郡猫好用吗
具体在条约巡洋舰的使用上,火炮上的变化并不会带来太大的改变,但是增加的吨位意味着装甲布置的调整空间会大得多。
8in巡洋舰最典型的特点有2个:第一个是其在全距离无法完全防御自身火炮的打击,即便是不考虑晚期美制8in重弹的水平穿深能力或者德制8in SK C/34这样新8in的垂直穿深,即便是防御早期8in火炮中较弱的穿甲弹,也需要至少6in以上水线装甲才能在相对较远的距离上取得勉强合格的防御能力,真正要获得普通交战距离上相对安全的装甲还要更重。对于10000吨,给全舰提供这个级别的防御都是几乎不可能的,甚至没有尝试的必要,晚期吨位明显超过万吨的最新重巡(希佩尔,扎拉,立根),也最多只能做到“一定程度”上防御8in火炮而已。
而8in巡洋舰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其火力在条约系统下,位于主力舰主炮(11in-18in)和反雷击火炮(4.5-6in)之间,而且和上下两者之间的差距都非常大。在8in AP Mk 21,也就是USN的8in超重弹出现之前;8in火炮以弹重来看,已经达到了约240-280pdr之间,也就是弹重110kg到大约125kg,大约比霍金斯7.5in高出百分之二十五。标准的6in火炮往往是95-112pdr,也就是弹重43-50kg左右;弹重较大的6in炮,比如USN的6in Mk 35超重弹,弹重也仅有120lb=59kg,不足8in火炮的一半。而沙恩霍斯特的11in火炮,主力舰主炮中口径最小者,弹重也超过了300kg,超过了8in火炮的两倍,敦克尔克还要更高,KGV则达到了6.5倍!其口径仅有14in的主炮发射穿甲弹时就为1590pdr!
这两点本质上决定了重巡洋舰是一种反大型舰艇的战舰,其直接对手是其他巡洋舰。当重巡洋舰与小型舰队巡洋舰的主炮或者主力舰次级火炮(6in及以下)交火时,其可以通过更大的射程和垂直穿深在远距离最大化大口径火炮的弹道和爆破威力优势;但是其不适合在近距离执行反雷击任务或者也无法承受主力舰的主炮火力。实际上8in巡洋舰虽然无法威胁主力舰核心区域但是在实战中造成的损伤相对合格,比如1CS对BSM副炮和上层结构的毁伤,欧根对威尔士舰尾造成的直到冰岛才控制的进水,或者比叡在相似位置被瘫痪了操舵装置···但是那就是另一个可以再争辩的话题了,而且与条约对主力舰的限制关系更大。因为华盛顿条约既没有限制舰艇的总吨位也没有限制其数量,考虑到条约巡洋舰本身在此时的象征意义和彼此之间交火的可能,在条约限制下建造最大的舰艇仍然会是各个舰队的第一选择,于是主要问题就是零敲碎打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其体量了。
从8in提高到9.2in;很难从本质上改变其火力的定位——但是多出来的吨位对于舰艇重量分配就不一样了。
条约巡洋舰早期的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对8in火炮防御的不足——早期条约舰的一大问题是他们对6in火炮也无法提供足够的防御能力。这意味着一旦6in火炮进入了其有效射程,更小得多的巡洋舰甚至主力舰的副炮有潜在的能力用较少的火炮瘫痪之。而改变这一点并不需要太大的吨位。驱动15000吨的舰艇需要给动力系统额外分配多少重量,而新的9.2in火炮和炮台会比8in增加多少重量不得而知,考虑到条约时代各国设计人员恶劣的估算误差在此不做估计。但是即便是这两者需要占用4000吨的额外吨位剩下的1000吨也可以给条约巡洋舰带来质变。给肯特增加动力部分的4in垂直防护只需要175吨,4in覆盖到发电机组和无线电室,增加锅炉室扇叶上方3in水平防御也只需要250吨;DNC计算的352吨就足够增加5.5in水线装甲,4in锅炉室的装甲。当然这些装甲的深度并不足,但是就算是两倍其重量也远远小于1000吨的重量。实际上整个肯特或者伦敦的防御部分重量也只有约1000吨左右;立根级的装甲重量也只有1671吨;阿尔及尔的舰体装甲重量只有1720(公)吨,炮塔防御315吨;而即便是武装希佩尔的舰体也只需要2525(公)吨。
如果说8in/10000吨的“重”巡洋舰与轻巡洋舰在舰对舰作战时的单舰差距并不明显的话,9.2in/15000吨,有能力更好的保护弹药区,为轮机/锅炉提供全面6in防御能力同时提供更好的炮塔防护的条约巡洋舰,在对抗6in巡洋舰时会有大得多的优势。
至于这种优势有什么用——
8in/10000吨巡洋舰最初是USN对于侦察巡洋舰的设想。在1919年前后USN正在醉心于其新的奥马哈级巡洋舰——该舰在航速上,火力和续航性上都全面压倒了日英此时在建/建成的舰队巡洋舰,也就是C/D级和天龙到长良级;甚至也压倒了RN的新舰E级和IJN计划中的八八舰队7500/8000吨级甲型侦巡。虽然日英仍然在此时有远要更多的现代化巡洋舰,但是USN计划在快速侦察编队上找回优势,其结果就是8in/10000吨这个标杆被视为有足够续航力和战斗力的舰艇应有的“下限”——或者用老佛爷的话来说,“值得建造的舰艇的下限”。
当1921年这一标准被提出的时候,日英很快就表示了赞成。虽然RN对他们的小型舰队巡洋舰情有独钟,他们确实在15-19年新建了霍金斯级——一种利用7.5in(200pdr)的火炮优势反轻装甲袭击舰的护航巡洋舰;同时期IJN在1917年中到1919年开始考虑在新侦巡上换装新研制的7.9in火炮来与美英舰艇达成火力平衡。这意味着新的巡洋舰上限一旦过高就会让这些新舰/新设计变为废物,而一旦过低又会让新舰被废弃拆除。在地中海/欧洲,尽管战前法国舰队吨位接近USN而大于IJN和RM;法国在主力舰吨位上被英美日强行分配到了1.75的吨位比,于是法国决心在轻型舰艇和潜艇上坚持到底——主要是针对英国和意大利;然后有意大利的跟进和英国进一步对驱逐舰吨位限制的反对,最终结果轻型舰艇总吨位的无限制和新大型巡洋舰的标准在整个会议中被接受。
在所有五国中,除了RN计划把新巡洋舰主要用作远东迟滞IJN进攻的破交/殖民地巡洋舰以外,其他舰队的新舰计划或多或少地都有舰队侦察的任务:USN无疑需要大续航力的舰队侦察编队,IJN需要次级主力舰和快速编队,法国和意大利需要重型编队之外的快速翼。只有RN更希望用更小的巡洋舰和载机舰来执行舰队任务(一旦被更大的巡洋舰压倒则立刻寻找战巡/主力舰的掩护),解放大型巡洋舰去对抗袭击舰——但是即便是RN也需要大型巡洋舰执行北方巡逻任务。这种情况下一定程度上舰艇获得更好的对6in防御无疑是有意义的,尤其是在低能见度或者夜间交火中,巡洋舰确实有可能与敌驱逐舰队和小型巡洋舰在相对较近的距离上遭遇的时候。更大口径的主炮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对6in巡洋舰的优势,更大的吨位也有助于各舰队对防空大梦初醒的时候增加更多数量的小口径防空炮。说到底,巡洋舰是不能保证不进入6in火炮射程的而战争经验证明她们确确实实会进入6in威胁范围内,这种时候至少轮机部分适当的防护是必要的。
对于几乎不面对6in舰而在希佩尔/德意志面前无论如何都是纸糊的英巡,则可以补充至关重要的航速。
这能让坎伯兰暴打斯佩吗——no?
这能拯救昆西文森斯吗——no?
这能让意大利重巡编队全歼托维的轻巡吗——no?
能拯救羽黑不被26DF击沉吗——no——
但是至少可以避免中小口径直接瘫痪炮塔的情况,可以避免被6in火炮瘫痪引擎的风险,可以至少避免“锡纸盒子”或者“白色大象”这种舰体中段裸奔的情况,让条约巡洋舰在于轻型舰艇交火时更加安全。这不能把条约巡洋舰变成战巡甚至阿拉斯加,考虑到伦敦条约时期完全不同的环境可能也不能完全杜绝6in大型巡洋舰的想法——但是至少可以让(更贵的)妙高更舒适地暴打布鲁克林。
A 6in-proof ship is not too much to ask.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