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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友称在广州街头被人扎针,因害怕感染艾滋病到医院紧急就诊,情况如何?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该如何处理?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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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破坏性虽然很强,但本身却很脆弱,只能在血液和体液中的活细胞中生存,不能在空气、水分和食物中存活。因此,只要离开身体后,病毒一般会很快死亡。所以,即使针上沾有艾滋病人的血,但病毒已经死亡了,被扎了也没问题。

什么?如果病毒恰好没有死完,还有个别存活呢?

答案是——不会。

首先,人的皮肤是分表皮层、真皮层和皮下组织,其中表皮层是没有血管存在的。所以,如果只是表皮层发生擦伤的话,并不会感染HIV病毒。

什么?针已经把手扎破到出血了,会感染艾滋病毒吗?

答案仍然是——不会。

HIV进入人体只会选择性的攻击带有CD4分子的细胞,主要有T4淋巴细胞、单核巨噬细胞、树突状细胞等。

细胞表面CD4分子是HIV受体,透过HIV囊膜蛋白gp120与细胞膜上CD4结合后由gp41介导使毒穿入易感细胞内,造成细胞破坏。

针上个别存活的艾滋病毒即使侥幸的通过伤口进入血液内,但病毒含量太少,很难引起机体的免疫,而没有免疫细胞的上报,HIV病毒很难遇到一个可以攻击的CD4+T淋巴细胞,最终HIV病毒可能饥寒交迫而死。

什么?HIV刚进来凑巧就碰到一个CD4+T淋巴细胞?

答案依然是——不会。

HIV进入CD4+T淋巴细胞并不是那么容易,整个过程如下图非常复杂,由于HIV又是RNA病毒,很容易在复制过程中出错或者发生变异而失去感染能力。一般来说HIV病毒感染宿主都是通过大量的病毒复制来确保复制成功率的,极个别的病毒的话可以简单的认为——弱鸡

什么?如果没有复制出错怎么办?

好家伙,这是非要往死里整的架势。答案还是——不会。

即使整个入侵过程完全没有问题并且还产生了一些HIV病毒颗粒,但我们还有免疫系统的,免疫系统在面对HIV病毒并不是毫无还手之力的。之前打不过是因为病毒大批入侵,而现在只有一点点,面对HIV还是有的一拼的。

什么?免疫系统没打过,而且进来的是一大批?是不是要举白旗投降了?

别急还有办法,只要在接触病毒的72小时内服用艾滋病阻断药即可,目前阻断药预防率达到95%,而且越早服用越有效

看完这些是不是对艾滋病没有那么恐惧了,艾滋病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只有发生了体液交换,并且体液中含有高剂量的艾滋病毒才有可能会被感染,即便如此,在72小时内还可以服用艾滋病阻断药物,降低被感染的风险。

所以,平时常见的艾滋病人打喷嚏,被蚊子叮咬,拥抱、握手等行为是不会被传染HIV病毒的。
不过以下这些高危性的体液交换行为,还是要尽量的避免:

  • 血液
  • 直肠液
  • 精液、预射精液
  • 阴道分泌液
  • 母乳

其中最常见的传染途径是:进行阴道或肛门性交,短时间内共用沾污了的针筒,受病毒感染的母亲传播给婴儿 (怀孕、分娩或哺乳)。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点是,即使进行了某些高风险行为,如果仅是一次的话,感染艾滋病的风险也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

大家看看知道大概的风险就行了,但千万不要认为有些几率低就不当回事,该有的防护措施仍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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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针”算是一个经久不衰的恐慌话题了,最早出现在2001年的天津,虽然被警方辟谣了,但此后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传播,例如上海、深圳、福州、温州、南京、西安都有各种不同的版本,但都被当地警方辟谣了。

此前最常见的版本就是在“在公共座椅上(出租车、共享单车)被暗藏着带有艾滋病病毒的针头扎了一下感染上艾滋病“,其次就是“大街上被人小针头扎了一下感染艾滋病”。 尽管这些传闻并非全是谣言(大多数为谣言),但没有一件案例证实当事人因此感染上了艾滋病

2012年8月21日晚,一乘客向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报警称,在乘坐出租车时被车内针头扎伤。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车内发现的针管针帽内残留的微量不明液体进行检测,该液体HIV-1抗体呈阳性[1]

简单来说,“艾滋针”确实有存在过,但是让被扎者感染艾滋病没有发生过,原因很简单,这种方式很难满足艾滋病病毒传播的三大条件,即HIV病毒数值足够多;HIV病毒是活跃的;HIV病毒正常进入被感染者体内。

从现实案例和传闻来看,“艾滋针”一般都是肉眼都很难看到,那么针头上的艾滋病病毒含量肯定非常低,其次艾滋病病毒在凝固的血液或暴露在空气里活不了多久,最后被针头扎一下,并不代表艾滋病病毒正常进入了受害者体内,因此感染几率几乎为零[2]

当然,凡事怕万一,如碰到类似情况,可以学习新闻里的当事人的做法,去医院检查并冲洗伤口,然后服用艾滋病阻断药,那么在感染几率几乎为零的的基础上还可降低70%至80%,同时也能安个心,避免成为“恐艾”人员。

最后说一下,血液确实是传播艾滋病最有“效率”的途径,例如此前吸毒群体共用未消毒的注射器导致的艾滋病大规模传播,但这些与传闻的“艾滋针”不能相提并论。因为吸毒人员共用注射器都是在极短的时间完成,且真把残留的血液注入了相互的体内。

参考

  1. ^北京警方调查艾滋针伤人 尚无因被扎感染案例 https://news.qq.com/a/20120828/000098.htm
  2. ^艾滋针感染机率几乎为零 http://aids.39.net/yf/099/29/1014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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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好奇今年媒体怎么这么消停,没怎么炒作关于艾滋病的新闻,你看看,这不就来了。看来国内疫情真是控制不错,新冠的相关内容已经无法满足报道需求,部分媒体又需要靠散播艾滋谣言的传统艺能来吸引流量和眼球了。

『艾滋针』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都市传说,关于这点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疯癫的A兵者:【都市传说列传】经久不衰的艾滋病谣言——从滥交传染到针筒攻击

坦率来说,在我对艾滋病一知半解的时候,我也经常会轻信艾滋病可能通过日常针刺伤导致传播的说法。但当我从事艾滋病专业,做了一名艾滋病科的医生后,就知道这根本不可能。

对,是根本不可能,而不是几乎不可能。风险是等于0,而不是约等于0。这是我作为一个艾滋病专科医生可以负责任说出来的话。

如果你一定要去纠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后面的内容可以不用看了,准备好几千块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去医院逼着医生给你开阻断药吧。但是如果你可以用理性去克服对艾滋的恐惧,了解为何我敢这么说,那么欢迎和我一起来了解艾滋暴露后预防的相关知识点。

防艾宣传做了这么多年,稍微有点了解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艾滋传播途径是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不存在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其实无论是哪一种传播途径,重点在于有没有带有病毒的体液接触到能够被感染的组织!

哪些体液属于可能带有HIV病毒的体液?『⾎液、精液、阴道分泌液、直肠分泌液、乳汁或其他⾁眼可⻅被⾎液污染的体液』。而『尿液、⿐涕、唾液、汗液以及眼泪』都是安全体液,怎么接触都不可能传播艾滋。

人体的哪些部位碰到这些体液可能被感染呢?『阴道、直肠、眼睛、⼝腔或其他粘膜、不完整⽪肤或针刺伤等』。如果一块完整的皮肤组织碰到了艾滋病人的血液,虽然看起来很危险,但实际上没有任何问题。PS:有一次我们教授查房,为了判断病人脸上的暗紫色皮损是否为卡波西肉瘤还是其他,教授艺高人胆大的直接上手去摸,没想到是一个血泡,稍微用力就破了,教授手指上都沾了血,我们看着都有点担心,但教授不以为然,常规消毒洗手,很淡定的说,我手上没有伤口,这不会导致我有风险。然后继续查房。

那么问题来了,就像『艾滋针』的情况,人们日常生活中被针刺伤,不确定这个针上面有没有别人的血液或者其他体液,难道就需要担心感染艾滋病么?

显然不是的。日常生活中发生外伤接触到他人血液的情况也不少,比如幼儿园或中小学校园中打架或者意外擦碰,都有可能接触到他人血液,难道这样就要担心艾滋病,带着小朋友去吃阻断药么?如果这样就需要担心艾滋病,那所有的可以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性疾病不都需要担心么?乙肝、丙肝、梅毒、出血热、登革热都要干预么?这是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逻辑的。

所以,所有分析行为暴露风险的情况,都不能忽略暴露源的判断!国内所有的非职业暴露后风险评估做的最差或者根本不做的就是暴露源评估,把所有暴露的暴露源都默认为HIV感染者,给大量不需要使用阻断药物的患者开了阻断药。而事实上,这些体液必须得是来自于『未治疗的HIV感染者』,其体液才会带有一定量病毒,才有可能导致艾滋病的传播。注意,这里专门强调了『未治疗』,如果一个HIV感染者好好治疗,他血液中都检测不到病毒,他的各类体液的传染性也会大大下降,只要不是一些极端情况一般也不会导致他人感染。

所以总结说来:

有实质感染HIV⻛险的情况:暴露物为『⾎液、精液、阴道分泌液、直 肠分泌液、乳汁或其他⾁眼可⻅被⾎液污染的体液』,暴露部位为『阴道、直肠、眼睛、⼝腔或其他 粘膜、不完整⽪肤或针刺伤等』,暴露源确定为未治疗 的HIV感染者。

相应地,没有实质HIV感染风险的情况是:暴露物为『尿液、⿐涕、唾液、汗液以及眼泪』,暴露部位为『阴道、直肠、眼睛、⼝腔或其他粘膜、完整或不完整⽪肤或针刺伤等』,暴露源『⽆论有⽆HIV感染』。

对于暴露部位为『阴道、直肠、眼睛、⼝腔或其他粘膜、不完整⽪肤或针刺伤等』,暴露物为『⾎液、精液、阴道分泌液、直 肠分泌液、乳汁或其他⾁眼可⻅被⾎液污染的体液』,但暴露源不确定的时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想着什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跟着患者的焦虑走,给他们开并不需要的阻断药。这是非常偷懒也非常不专业的作法。

回到『艾滋针』的议题,为什么认为日常生活发生了所谓的针刺伤不可能也不需要担心艾滋病的问题呢?

第一、日常生活接触所发生的针刺伤绝大多数实际暴露情况不明。很多人都说自己被针扎了,但是连有没有针,什么样的针都说不清楚,甚至完全可能就是个竹刺扎伤。但你会因为吃饭被竹筷毛刺扎伤去担心有艾滋病么?(别笑,我还真遇到过……)。

比如这次的广州艾滋针事件,当事人刘某说自己在商场被别人用针头扎伤,当下只觉得痛一下,到晚上才发现有针眼,随之报警。但她提供的照片我是根本没有看到所谓的针眼。我也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针刺伤可以就痛一下却没有明显出血的,还是发生在右手背,一点血痂都看不到么?这种典型的疑病焦虑我在临床上看到了太多太多,她不仅因为个人的焦虑和被害妄想占用了公共资源和医疗资源,也浪费了几千块去吃阻断药和抽血检查。最可怜的是和她擦肩而过的周某,莫名其妙地因为她的焦虑被警察抓走去做艾滋病检测(其实我觉得这里警方的处置也有问题,周某完全可以拒绝警方没有任何依据就要求进行的HIV检测)。而最可恶的则是造谣自己也被针扎,通过炒作这个事情去博取关注的庄某,无中生有,哗众取宠,活该被抓。

第二、日常生活的的针刺伤,无法构成传播艾滋的必要条件。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普通的大头针、缝衣针这种,都是实心针,上面就算残留有血液,量也非常非常少,而且很快会干涸,那一点残留血渍是不可能导致病毒传播的。HIV非常脆弱,干燥环境下,包膜裂解,病毒完整性破坏,很难保持活性。医疗背景下职业暴露所说的针刺伤,指的是空心的注射针头,里头是有残留一定量的患者血液的(至少也是几微升),发生职业暴露时血液多半也是新鲜的状态,所以才会对医务人员产生威胁。很多答主也说了,如果是医疗环境中的注射针头刺伤,明确暴露的是来源于HIV感染者的血液,这种传播风险也只有0.3%,顺便说一句,一滴HIV感染者的血液溅到眼睛粘膜的感染风险为0.09%,这都属于小概率事件。但确实属于有实质风险的情况,需要干预。但日常生活发生所谓的针刺伤,暴露源以及暴露不明的情况,属于无风险事件。与其没来由的担心艾滋病,不如担心破伤风或者其他伤口细菌感染还更有道理一些。

普通人群日常生活接触不需要担心艾滋病的最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没有机会接触到有实质风险的暴露源、传染源!


2020年中国预估存活HIV感染者在136万(117万-155万),其中78.7%是已经被发现的,而发现92.9%以上都接受了抗病毒治疗,治疗的人群中96.1%都能保证病毒被完全控制。也就是说,真正的散布在社会上的未治疗HIV感染者不会超过40万人。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的未治疗HIV感染者都处于疾病的无症状期阶段,此时他们的血液病毒载量也不会很高,所以要达到一滴血就让他人感染的地步是十分困难的。可能不同于很多人的印象,艾滋病病毒的传染性并不强,或者准确点说,一个HIV感染者的实际传染性和他的疾病状态有很大关系,急性期和晚期的患者体内病毒载量高,传染性强,当处于无症状期的感染者,体内病毒水平不高,传染性也就不强。我们临床上经常遇夫妻双方一人感染,另一人没有感染的情况,他们多年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常发生多次性接触,阴性一方始终都没有被感染。

人们担心艾滋针,说到底还是担心的艾滋病人报复社会的问题。单纯从科学上来说,艾滋病人要去利用自身疾病状态去威胁别人是很难的,就像我上面分析的,只有急性期或者艾滋病晚期状态的感染者传染性强,血液、精液等体液具有比较大的威胁,但绝大部分的晚期患者都消耗得路都走不动,我看也没几个有力气去报复社会。而急性期感染者多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感染艾滋。所以一个HIV感染者要报复社会,只有频繁的多次的和他人发生无保护性接触或者给他人注射一定量的血液才有可能。这些条件都是偶尔一次针刺伤无法做到的。也就是心理上恐吓一下他人罢了。

此次『艾滋针』谣言事件,对于当事女主我不想多说什么,因为这种恐艾的焦虑症强迫症患者太多了,也不是我写几个字就能改变的,但我针对当事医院的作法,警方的处理以及事后疾控部门的表态不太满意。警方部分之前已经提到了,没有权利随意要求公民进行侵犯隐私的传染病项目检测。至于医院和疾控部门,再多说几句:

1、最近几年大家越来越多的知道艾滋有暴露后预防药物,民间也称作为阻断药,知道如果发生了风险行为,有后悔药可以吃。确实,发生实质HIV感染风险的72小时之内可以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暴露后预防治疗,来最大程度上降低当事人的感染风险。但暴露后预防药物是处方药,是抗病毒药物,类似于抗生素,是不能被滥用的,更加不能被患者主导而使用,不是说患者觉得自己有风险医生为了图省事就可以开的。且不说药物治疗和抽血检查费用要小几千,药物总归是有不良反应的,就算现在的药物已经很安全了,副作用很小,但依然有明确的小概率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特别是对于那些私自网购阻断药却不好好抽血做检查的患者,完全可能为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艾滋感染风险而去承担了没必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我理解当事医院的医生可能屈服于这个女事主的坚持,秉持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想法开具了阻断药,但这是违背暴露后预防诊疗指南的行为,暴露源不明确没有实质暴露风险的行为,不需要进行暴露后预防治疗!中国疾控在最新的公众号推文中却说阻断药吃不吃是患者的选择权,这是非常错误的有误导性的言论。这和鼓励滥用抗生素有什么区别?

3、国内的暴露后预防药物真的已经被滥用了,规范的暴露后预防行为即使在各大艾滋病定点医院都没有办法严格实施。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患者太过焦虑,你不给他开药吧,他就一直缠着你,完全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所以很多医生选择开药以息事宁人,这个也是无奈之举。但可笑的是,很多人因为一次性行为来开艾滋阻断药,但是当我问他那你但不担心梅毒呢,但不担心淋病呢,要不要一起干预呢?绝大部分人都说不要。事实上,如果判定来者确实存在艾滋感染风险,必须同时进行梅毒、以及淋病等其他性病的暴露后预防,进行青霉素注射以及口服阿奇霉素等治疗,这样的规范诊疗行为及时在泰国、在美国都可以算是医嘱套餐了。但在中国,大家担心的只有艾滋,怕的也只是艾滋。何其无奈。

以上。


user avatar   pang-bo-1-6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遇到这类情况第一时间可以锤他一顿报警,然后去医院上报打针。实在不放心,等6周窗口期(其实现在窗口期已经可以做到2周,但为了消除疑心病,可以等6周)过后再复查,没事就完全放心吧。

看到这个新闻,我一下想到前些年天津的艾滋针事件,那年我还是个学生,祖国的花骨朵,恐慌是真恐慌,以至于做梦梦见自己变成忍者神龟。

不过后来阴错阳差学了医,才发现深究一件事情是多么有意思。终于能看清老虎和纸老虎。

艾滋病毒在体外一般几分钟就失活,几小时就死亡,通过扎针感染的概率非常低,具体有多低,没有实践数据,但没听过这种情况感染的。

实际上在临床职业暴露,即扎了患者的针扎自己,是存在风险的。我一个同事中二的时候出过这类事故。

他刚扎完血气,一手拿着针,另一手摁着患者胳膊,叫另一个同事拿着血气针的琼脂块,结果他扎琼脂块时没扎准,扎另一个同事手上了。

这两者差别在哪?

1,注射针是带孔的,里面有血液。

2,血是刚抽出来的,时间很短,就几十秒

3,职业暴露无论有没有传染病,都必须上报,这是行业规则。

所以,两者不可同日而语。有的人觉得医院注射器会交叉感染,就觉得市面上扎针也能感染。其实是感染不上的。

但艾滋毕竟是大病,所以去医院打阻断是有必要的。

而且艾滋是国家乙类传染病,公民有义务上报医院,医院有义务上报疾控中心。

当然,血液传播的不仅有艾滋,理论上乙肝也有概率感染,概率也很低,跟中奖差不多。


user avatar   leezix-2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艾滋病是猛虎,但艾滋针只是纸老虎。

说起“艾滋病”,总是让人联想到必死无疑这四个字,让人谈艾色变。所以,从2001年以来,关于艾滋针的谣言就频繁出现,引起恐慌。虽然最终都被辟谣,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感染者故意用针具同时造成他人艾滋病感染的案件,但依旧会有相信。关键还是大家对于艾滋病还是存在5大误区

  • 误区1. 感染HIV就变成了艾滋病患者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只要你感染了HIV,你就会变成艾滋病患者,这是错误的。HIV是艾滋病病毒,而艾滋病(AIDS)又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三大阶段的最后阶段。

人体在感染艾滋病毒2年—10年甚至更久以后,免疫系统受到完全毁灭性破坏时,才会发展为艾滋病。

另外,大量的研究表明,倘若不幸确诊了艾滋病,越早治疗,效果越好,尤其当患者的CD4值长期维持在正常值水平,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活得久。

同时,艾滋病的治疗不断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引起重视。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接受艾滋治疗的人数自2010年以来增加了两倍多。2020 年,3760万艾滋病毒感染者中有2740万人在接受治疗,而 2010 年仅为780万。而在我国,从2003年开始,我国的艾滋病治疗就属于免费。可以说是,所有的HIV病毒感染者、患者都能接受到免费的抗病毒治疗。

  • 误区2. 共餐、接吻、拥抱等日常接触会感染艾滋病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会担心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感染艾滋病毒。但你要掌握一个基本常识:艾滋病传播必须满足数量、活性和体液交换三个条件。

而像艾滋针肯定需要我们小心注意,这种感染的几率其实很低,只有0.3-0.45%。一旦血液抽离人体,失去人体供给的温度,血小板破裂,凝血酶释放,血液就会凝固,HIV很快会失去活性。此外,只要血液凝固,就会造成针管堵塞,里面的血也很难出来,除非任由袭击者往自己血液里注射才存在很大可能性。

所以,我们不应该对艾滋病患者带有色眼镜,应该平等对待

  • 误区3 感染HIV后很快会死亡

准确的说,艾滋病不经治疗死亡率是百分之百,但目前抗病毒治疗大大降低了艾滋病的死亡率,延长了患者的生命。自2010年以来,与艾滋病相关的死亡人数下降了51%,从2000年的世界第8死亡原因变成了第19位。

  • 误区4 母亲是HIV阳性,孩子就一定是

虽说母婴传播也是艾滋病传播的一种主要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通过破腹产,不给孩子吃母乳;服抗病毒药,使母亲血液中病毒减少到最低,可使病毒传播率25%下降到2%。

  • 误区5 安全套防不住HIV病毒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研究表明,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套,可以使HIV病毒感染率降低80-90%。 另外,研究表明,即使是乙肝病毒(42nm)也无法透过完好无损的传统乳胶安全套,更何况是乙肝病毒的3倍的HIV病毒(100-120nm)。

但是如果过分追求性刺激,产生高危性行为,我们就另说了。

很赞同两位网友的做法可取,产生怀疑后,立即去医院检测,吃阻断药等的做法,降低感染的风险。同时,作为医护工作者,更有责任去解释艾滋病的几大误区。


user avatar   ling-chun-ba-qi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处理的方式是正确的,按照职业暴露的方式处理,及时报警,就医,检测备案,购买阻断药等。

但总体来说,感染艾滋病的概率极低,美国CDC公布过一个各种行为方式感染艾滋病的概率。

这里面有一个Percutaneous (Needle-Stick)就是经皮针扎,感染的概率约是万分之二十三,而且这种还多出现于职业暴露,因为接触暴露血液的时间短。如果针拿出来暴露在空气中一段时间,血液干涸,传染力就更是低到忽略不计。

吸毒共用真头时是不同的,一个是针头是空心,另一个是因为有推注的过程,所以无需过度恐慌。


user avatar   dao-bi 网友的相关建议: 
      

通报来了,两个都假的,不过一个是恐慌后的自我保护,一个是纯谣言


女子怀疑被扎,就去自行服用了艾滋病阻断药,结果发现是虚惊一场,个人感觉可能是手触碰时产生静电啥的导致的刺痛。

后有一男子编造谣言已刑事拘留,就是评论区大预言术的情况。



和之前的新闻一样

和新冠病毒不同,艾滋病病毒在体外不具备生存条件,离开人体暴露于常温、空气,很快就失活了。

所以大家不要瞎传什么被针扎了就得艾滋了,至今为止没有一个因为在医院外面被什么针扎了就得艾滋的病人。

哪怕是医护暴露于刚刚接触了病人血液的针头,这种发病率也是极低的(当然低归低,还是要按照职业暴露,做好应有的预防)。

截至2013年,美国总共有58例确诊的职业病传播给医护人员,自1999年以来只有1例。在英国,只有5例确诊于针刺伤后的HIV感染病例。

据估计全球针刺意外伤害后感染HIV的病例总数约为百余人。

至于医疗废物的针头与普通针头有什么区别


user avatar   lu-sen-lin-l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则软性广告。

利用虚假的新闻陈述营造公众恐慌情绪。后续配发多篇小作文和“科普”文章,在文中提供相关药物的购买渠道,引导他人去该渠道购买。这是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李小姐还告诉记者,她报了警,广州天河南派出所查到的监控拍到了她与那名男子的对视画面,但是无法看清对方是否用针扎了她。

艾滋传染三个途径:高危性行为、血液传播、母婴传播。而诸位医学答主已经明确指出,在空气中暴露的针孔并不具备传染艾滋病的条件,概率极低。几乎等于零。

阻断药不是免费的,是需要花钱购买的。根据查询,一套阻断药需要2000多元。这其中利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正常人是不需要去购买阻断药物的。

自称受害者在小红书上写小作文,在其文中推荐阻断药的购买途径。是某款app。该app是某交友软件旗下开发的软件。而该交友软件的群体是最经常需要购买阻断药的。(该人的小红书很好找到,但是我不想替她打广告了,所以有需要查询的请自行查找)

最后我给大家提供一个可靠的途径。如果在现实生活遇到高危情况,比如不安全行为,比如吸毒等。觉得自己需要阻断药物的。可以去当地的疾控中心做免费检测。去当地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者大型三甲医院购买阻断药物。某些app的购买渠道,存在风险。

当然现实生活中肯定存在“扎针、射飞镖”等违法行为。警方需要调查和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但是编造谎言影响社会安定的人,也是需要被问责的。

最新通报:都是假的。两个自称被扎针的人。女的有点被迫害妄想症。男的有过不洁性交行为(大概率是无保护的同性性行为)。还好警方给力,不然跟第一个女的有轻微接触的那个周姓男的会被社死,女的写小作文已经让那周姓男成为部分人口中的“猥琐男”“艾滋男”。


user avatar   ni-hao-95-12-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有这么一群送外卖的女人。

不想看图的国男们,可以看看文字,看看中国新时代女性是如何理直气壮“送外卖”的,省得以后被骗接盘。

今天我碰到了一件令我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和朋友(女)去中超买食物(当时我们都戴着口罩,),碰(未和她打招呼,她没认出来)到的那位来自西安的同学(跟波兰人谈恋爱,未婚先孕,正在备孕),她在中超里和老板娘夸夸其谈,说自己的波兰男朋友不关心他,说她怀孕如何痛苦。

这都无所谓,但是当她说"当我波兰男朋友这么冷漠对我,我都极其包容,因为我想着文化差异嘛,要是我谈了个国男,我的分分钟两耳光扇过去!”我很震惊,这凭什么,为什么穷得吊儿郎当的波兰人就可以无限被包容,中国男人就必须对她无限好,否则就是两耳光,我觉得这是对我们的侮辱。

后来出了超市,实在忍不住了,就问了问我的朋友,她居然也认同那个姑娘的,她说"这不是双标,不是区别对待,这是文化差异,她男朋友是波兰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这样,所以那样对她,情有可原。但是中国男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要对女生百般呵护,要无微不至的照顾,所以一旦对女孩子冷漠了就应该被责罚。”

虽然她们这么说,但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这是一种双标,是一种侮辱。后来我见再讨论下去会很尴尬,就岔开话题了。这难道不是一种侮辱吗?凭什么对中国男人要求就必须这样那样,对波兰男友就可以无限包容?

作者PS:渣男送盘,老实人接盘,所以国男不能太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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