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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男子被妻女遗弃在家 8 天后饿死,法院对妻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第2页

              

user avatar   bu-shi-biubiubi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太可怕了

把女儿养大,供她读书,自己因意外瘫痪

说实话,妻子不想负责,我只能在道德上谴责

女儿不想负责,这是最让人生气的

养儿防老,结果呢?这新闻里的女儿真不如生下来就掐死

陆某生病后的第三个月,这才三个月啊,就不想养亲爹了,你爹养你二十来年怎么不想想呢?

注意到问题是从法律角度解读

我不想讲法律,我想让这妻子跟女儿至少10年以上,以儆效尤


user avatar   alivetomb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新闻全文,陈述下事实:

2017年12月份,陆某患了中风,许某(妻子)带着他前往了多家医院进行治疗,但是效果甚微,没能治好陆某瘫痪的后遗症。因为家中经济条件有限,许某与女儿便将陆某接回家中。【新闻没给接回家中的时间,但是既然前往多家医院治疗过,这个时间不会短,费用也不会低。】

2018年2月24日(周六),妻子许某将丈夫陆某送到了婆婆的家中,并与女儿搬到亲戚家住;2月25日(周日)陆某的亲弟弟将其送回,而此时,许某母女已经搬离,并不在家。亲弟送回时,陆某联系了妻子许某,但许某没有接电话,并打电话给女儿,告诉她不要接陆某等人的电话,陆某的女儿拉黑了父亲、叔叔等人电话。

陆某的弟弟便在25日、26日二天多次发短信给许某及其女儿,告知她们两人陆某一个人在家。【该人电话已经被母女拉黑,应该收不到短信。】

2018年2月28日晚,许某曾回过一次家,并发现家中有灯光,没进门便离开。

2018年3月4日(周日)晚23时许,陆某的女儿回到家中,她发现父亲已经死亡并报警。

陆某的棋子许某,1968年出生,案发时50岁,初中文化,未提及就业情况。

陆某的女儿,1995年出生,案发时23岁,大学文化,系一家公司的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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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基本事实,没有表露许某父母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没有表露以前一家三口的关系,但从广东人,夫妻却只有一个女儿看来,夫妻关系可能不太好,关系好不可能只生一个女儿就不生孩子了。从妻子的学历和年龄看,她大概率没有正式的工作,以前可能也就打打工,丈夫生病就没有工作了,所以没介绍其工作情况。从女儿的年龄看,她也就是刚毕业参加工作,应该没有存款。换言之,这一家应该是比较贫穷的底层的一家,家庭关系不很和睦,但因为条件差,就凑合着过。

男子中风三个月,妻女带他求医多个医院,因为没钱只能回家,恐怕是花光了积蓄,搞不好还欠了钱,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妻女只好把他送去他父母那里,母女才能正常打工和上班赚钱。从母女拉黑男方及其亲属的联系方式来看,日常恐怕婆媳、妯娌都不合。从男的有亲生弟弟来看,男的可能是不受宠的老大,结婚生子可能都没得到原生家庭帮助,在重男轻女的广东又没生儿子,肯定不受爹妈待见;日子过得再穷点,恐怕要被亲兄弟看不起。男子有能力给妻子打电话,那肯定也能给亲弟弟打电话,或者报警求助,但他没有,他饿死了,我认为应该属于自杀。就是自己瘫了,被所有人嫌弃,老婆是外来人就算了,亲爹妈和亲兄弟这些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也嫌弃他,不如死了拉倒,所以他能打电话,能开灯,却饿死了自己,这是自杀。

以及,妻子说的没毛病,拉黑了怎么收到消息?男子的亲弟弟和亲爹妈可是知道男子生活不能自理一个人在家里的,也知道其妻女已经拉黑了他们打不通电话,发两条没有回复的短信就洗白自己,有点离谱。他们一个个健全的,父母年纪大,估计也不用上班,自己家儿子瘫了,都不去看看,甚至连个电话也不打,不联系问问其妻女是否回家,落实下是否有人监护吗?如果说真的有遗弃罪,那死者的亲爹妈、亲弟弟的罪更大,他们才是切实的知情者。女儿挺无辜的,她要上班,哪能知道亲爹真被遗弃了、饿死了,哪能想得到能打电话,能开灯的亲爹能选择自己饿死呢?

以及,夫妻关系有问题,趁早离婚,拖得越久问题越多。


user avatar   bo-wu-guan-32-5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不知道这个应该怎么看待。但是我觉得,把人活活饿死,怎么也比王力宏“区区”出轨叫鸡来的严重吧?

那些声讨王力宏的人,你们在哪里呢?


user avatar   zhe-xue-jia-3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本来以为这是个久病被遗弃的。

结果只是3个月时间,就被这个自己付出几十年的家庭抛弃了。

不说这男人付出了多少,但是仅仅病了3个月不到,就因为自己是累赘,被活活饿死在家里。

这闺女不如生块叉烧。

这老婆一起几十年还不如养条狗。

都没感情的吗?


user avatar   si-da-wang-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两人为什么不拿刀给他个痛快呢?还能赚3000。


user avatar   wang-you-ling-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新闻学案例,活色生香地展现了“用选择性地说部分事实以断章取义引导舆论”的伎俩。

点进新闻,你会发现真正的事实是这样的:陆某中风,住院治疗一段时间以后因为经济原因拉回家。瘫痪卧床三个月后,他的妻女把他送到婆婆家,然后走了,手机屏蔽。因为陆某的母亲年龄大,护理困难,陆某请他的兄弟等人把他送回自己家,在妻女不在的情况下,要求兄弟把自己一个人留在家中。此后,陆某的兄弟发信息给陆某妻女,但陆某妻女未予理睬。此后,陆某妻子回家一趟,没进去,直到陆某女儿回家发现陆某已经死亡。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到,陆某被遗弃,并非只有妻女知情,他的两个兄弟和母亲都知道。但他回家8天,妻女固然不回来,兄弟和母亲也没有去看过他。别忘了,陆某兄弟知道这母女俩手机打不通,也知道陆某孤身一人在家。从某答主的答案还可以得知陆某在家曾打电话给妻女,但却没有向其他人求助,也没有报警,直到死去。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是就对了。遗弃并不仅仅是陆某妻女瞒着家人的私下行为,而是全家人都知情并一致默许的。这在曾经的中国农村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人失去了自理能力,往往就会被心照不宣地扔着等死,或者自己去死。在农村有绳儿子、水儿子、药儿子之说,讲的就是老人失去劳动能力或不能自理以后,经常在家庭的默许下自行结束生命。

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陆某明知道妻女已经跑了,还要兄弟送自己回家。穷,没钱治病,现在人都到这份上了,床下不了,大小便起不来,澡不能洗,窝在老母亲家里,全身腐臭,乃至褥疮破溃,苟延残喘,慢慢腐烂而死,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回家,要死也死在家里。中国人落叶归根的心理非常普遍,对于死在自己家里往往有强烈的执念,在临床上,许多临终病人会被家属拉回家,以作为“在家里离世”的仪式感。

所以陆某回家,最后给妻子女儿打个电话,她们不愿意回来,那也不用垂死挣扎了。叫人,报警,没必要了,死才是解脱。他的母亲和兄弟对他的心理自然心知肚明,故也没有再去看他。

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式安乐死”。许许多多的中国穷人,人生最后一段路就是这么走完的。冷血吗?肯定是冷血的。虽然遗弃肯定是犯罪无疑,判决也没有任何问题,但体面的死亡,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确实是一件相对奢侈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不过很显然,一五一十复述原貌,不就显得无力乏味了吗?so,有意识地隐去“没钱治病拉回家”、“被送到母亲家后自己要求回家”、“母亲和兄弟也没有去看他”等关键事实,经过断章取义之后,就把一件原本更类似于“农村老人在家族默认下扔着死去”的事情,巧妙地转化为“性别迫害”的男女问题,成功起到了挑拨离间、煽动仇恨的引流目的。

欧美媒体身上好的东西不去学,坏的东西倒是一学就会。


user avatar   du-du-du-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我爸挣钱不给我花,没事打我和我妈,不干家务不陪我们,外面还有野女人野孩子,估计它瘫痪了,我也会一走了之并拍手称快不管它死活。


问题是,我爸是很有责任心的好男人。他亲手把我教育成知恩图报的好人,所以我不可能不管他。



我经常说无条件仇男仇女的人,他们的血亲恐怕也问题很大。

部分极端仇男的微博女权的确如此,她们经常控诉自己的父亲不是人,所以巴不得它赶紧死。

部分极端仇女的知乎男也半斤八两,他们的妈甚至可能是拐来的女人,后来跑了。



我很好奇这一家子多大仇。

正常人干不出这种事。

但凡有一点感情也干不出这么残忍的事。



user avatar   yi-man-nu-er-kang-de-42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稷亦大佬曾经思考过的问题,我把他的想法搬来。

很多朋友邀请,看了这个回答下大部分答案,大家都已经骂的差不多了,我不再谴责什么,这个游戏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我要讨论的是,身份构建与认同的问题。

即:你是谁?

各位,请先把自己身上那些虚伪的标签拿掉,985,211本硕博,普通大学生,部门主管,外卖小哥,快递员,搬砖工人,程序员,这些是你的社会属性,不是你。

接下来,再把你心中世俗社会的部分拿掉,比如道德,成家立业,结婚生子等等概念。

最后,想想你还剩下什么?

孤身一人,穷人,汉族,男性。

这就是你了。

题目中这位可怜的人是谁?

他和你我一样。

他因为失去了社会身份和劳动能力,被他亲手抚养长大的女儿遗弃致死了,被他花钱娶来的老婆遗弃致死了。

他死之前,他是谁呢?

他和你我一样。

这是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之间的争吵,往往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搞清楚我们是谁。我们以为他就是他而已,他死了,我们同情或者无畏,都是可以的。

但是我现在要说,不可以。

因为他就是我们,我们就是他。

如果我们还要继续这样分裂,这样漠不关心下去,早晚都得是他,或者更惨。

身份建构和认同是极其困难的事情,我希望以后我们在发声之前,都先想想,我是谁?


user avatar   wang-fu-ru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判决结果简直是让我大开眼界。

这是故意杀人!

只不过她们没有刀砍斧剁,没有下毒,她们用的是把人活活饿死的办法,一样知道这么干这人能死!!

全身瘫痪,你不照顾,他最起码脑袋能动嘴能动吧?一个全身瘫痪的人能吃多少?放点烧饼在床边,弄瓶水来个吸管在边上也行吧?

拉尿不好伺候,现在沙发下面带恭桶的有的是,雇个家政每天中午去家里一小时,给收拾收拾,喂喂饭喂喂水,一天用的了五十块钱?包月还便宜!隔三差五打一晃,腻味了给安个电视。

怎么不能照顾?就得让他死?

这件事,两个人主观上都知道一个人饿八天会是什么结果,都是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她们分明就是要把这个男人活活渴饿致死!这种滋味是多难受多绝望啊,要真是拿菜刀砍死还给个痛快,这是给了个最残酷的死法!理应比动手杀人判得还重才对啊!

这个怎么能适用遗弃罪呢?遗弃是什么?遗弃是我给扔大街上,路过的人这给口东西那给口热水旁边大爷报个警,能活,只是你该担责任没担而已。这是什么?让一个全身瘫痪的人自己在屋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活活把人耗死,这毫无人性啊!还有比这再狠的吗?

怎么就能才判四年呢?怎么就居然还有个缓刑呢?这难道是在鼓励这种行为吗?

我看不透。


user avatar   ti-mi-su-la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张余额为零的银行卡,被人扔掉不是很正常吗?

根本没有人在乎一张银行卡的命运。这都已经是19年发生的事情。廖廖几十个回答,一点热度都没有。

我这样物化男性,一个来喷我的都没有。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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