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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刺客」为开头写一个故事?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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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全文,16800字



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刺客。

谁都可以成为我的雇主,无论是贫穷或富裕、无论尊贵或卑劣、甚至无论生死,皆可做我的雇主。我知道,这听起来像是某种结婚时才说的誓词,但我的确什么活儿都接,只要能找得到我。

生死是平等的,我也是——这就是师父教给我的作为一个生死谷刺客的原则。

在我终于练就世间独一无二的杀人本领后,师父只给了一把匕首,就将十七岁的我赶出了生死谷。

在我出谷前,我曾问师父:“师父,我也曾出谷多次,如今正乃盛世,真有那么多人让我们去杀吗?”

“用你的眼睛去看,看你的雇主和你的猎物。看他们生,也看他们死。”

这是师傅在一脚踹我出谷前的唯一回答。

在我开始干这一行以后,初出江湖还没什么名气,根本没人会找上门来。纵使我每天站在长安的街上,瞪大了眼睛瞅着长安街上来往的人,看清了他们的长相,看清了他们的衣着,甚至有好几次,因为我老盯着那些穿着清凉的小姐们看,不知是谁还报了官:

“长安街头有个流氓,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女孩子们看!”

巡逻的官兵们也如临大敌,倒不是因为他们觉得我是个流氓——我亲眼看见他们站岗的时候也会直勾勾地盯着那些穿着清凉的小姐们看,眼珠都要掉下来那种。

他们是觉得我像是恭王爷派来的刺客。

三个月前,皇上的弟弟——恭王爷在西南突然造反,但很快就被平叛,并没有起什么声势,但听说,在他出逃西域以后,派了刺客来长安。

在我第一次被人举报给官兵们的时候,他们过来盘查,还搜起了身。当摸到我别在腰间的匕首后,拿出却要没收:“长安城里不准带兵器!”

我当然不会允许,匕首可是刺客的全部家当,而且这是师父留给我的传家宝,师傅曾说过这把匕首连神鬼都可杀。我几个手刀就劈倒了身边的几个官兵,夺过匕首,撒腿就跑。

他们肯定是追不上我的——因为这世间无人能追上我。

几下腾挪,就将他们甩在身后。但问题是,自那以后,我的画像就被贴满了长安城的犄角旮旯,下边还写着:“长安西墙守卫官李牧之九死一生发现叛贼模样,望长安居民见之速报!”

这个叫李牧之的指定是想胡乱邀功,但我不记恨他,世人就是如此,贪得无厌,了无生趣。只是我再也不能住城南的那家老板娘傻傻的、会因为我长得像她上战场的弟弟就给我便宜价钱的客栈了。

于是我住进了长安城外的城隍庙。

城隍庙阴森又破旧,听说这地方邪乎,没什么人会来这里。就是漏雨又漏风,算不得暂歇的好地方。

但就是在这城隍庙里,我遇见了我刺客生涯的第一个主顾。

——一个女鬼。

影绰的身姿悠悠出现在关着门的庙里,红裙携着的阴风还吹灭了我好不容易生起的柴火。女鬼脸上蒙着一层雾气,看不清模样,一身素裙,宽大裙幅逶迤身后,在满地的灰尘上却没留下一丁点痕迹。

还没等我发火,就又悠悠地离开,留下被秋寒冻得瑟瑟发抖的我。

“杀了他。”飘飘忽忽的声音从空荡荡的房梁上传来。

“谁啊?”我问。

“楚玉。”

“为何?”

“他负了我!”

外面的枯枝咯吱咯吱,乌鸦发出惊啼,在秋风里,女鬼哀怨至极的话语消散在了屋外越大呼号的秋风里。

我这才惊觉,在这女鬼身上,带着一股哀怨的剑气。

我知道楚玉是谁了。

没出谷的时候就知道了,生死谷虽外人难进,但师父,总是有着第一手的江湖消息。谁谁练就了什么奇功,谁谁又得到了一本秘籍,甚至连哪个倒霉家伙为功力更上一层楼而挥刀阉了自己,都能被记载进师父的小本本。师父经常让我背下上面的名字。

而楚玉,正是在师父第四页记载的,京城第一剑客。

小本本上还记着,他暗中在给恭王爷做事。江湖上都道楚玉也是个居无定所的人,但我知道,他平日都待在长安城西边湖上的一艘船上,那里货船往来,还有歌舞嘈杂,适合大隐于市。

第二天夜里,趁夜色在路边摊吃过了长安城有名的水盆羊肉,我就顶着秋雨溜达着来到了湖上。

小本本上记着,楚玉的船上的柱子挂着一根红色丝带。大老爷们在自己居住的船上挂条红丝带,着实是个怪癖。但也幸凭如此,我很快就发现了目标。

施展身法,从那些聚集着不好好读书的达官子弟们寻欢作乐的风流船舶的顶棚上轻轻踩过,不一会儿,我就站定在目标船舶的船尾,没有发出一丁点响声,毕竟目标是长安第一剑客,我还用内力压制住了杀气。

一个穿着古朴的男子正坐在船中央,在夜色里留下一个素白的背影,还有过于浓烈芬芳的酒气从他身上传来。

好机会!

我一个箭步踏出,右手掏出一直夹在腰间的匕首,左手做抓取状,眼看就要取他首级。

却听到一个温厚的男声响起:

“你来了。”

我惊骇之下,站定身体,不敢贸然向前:

一步之内,我的匕首快,一步之外,他的剑快。

我已做好暂且撤退的准备,却看到他的手并未伸向桌上的剑柄,而是转身站起,面朝于我。

那是一张无比俊秀比我还帅的脸。

就像是一个女人的脸。

而那脸上的双眼,黯淡得令我疑惑。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决意赴死之人的眼睛。

“你知道我是谁?”

“知道,自你走进长安城,我就注意到了你。你身上有生死谷的气味。”

“你知道我来做什么?”

“知道。”

“有人雇我杀你。不对,是有鬼。”我还是象征性地介绍着。

楚玉仍未拔剑,却伸手扯下了挂在船柱上的红色丝带。双手抖落,却见一身略有破旧的红裙展开在他的手中。

轻轻一披,就着于身上。竟和我第一个主顾——那晚的女鬼十分相似。

“杀我。”

楚玉平淡地说,还张开双臂。

我走近前,盯着他的脸:他闭着眼睛,有泪水流下。

我脑中瞬间就脑补出了一场情感纠葛:定是这厮愧对爱人,爱人死后化作怨鬼要杀他平愤,而他也心怀愧疚,以死求谅。

我举起匕首,刺向楚玉的心脏。

匕进币出,楚玉向后跌至地面。玉簪跌碎,一头长发飘散开来。

而我握着匕首,惊骇不已:

刚刚匕首刺进的衣袍下的胸膛,竟然是柔软的。

楚玉是个女人。

而且,我这才发现,楚玉面前的桌上无酒,浓香酒味皆从他口中传出。

我忽然想起,在师父的小本本里,记载着一种西域奇酒:

古道有酒,浓香至极,饮之酒味不散,且前事忘尽,命数皆乱,生死难分,故曰醉生梦死。

而在此话后,还记载着一个很厉害的剑客带着私奔的女子前往西域的故事作为佐证。剑客中途变心,而女子喝下此酒,返回中原,从此杳无音信。有江湖传闻说,剑客其实并未负女子,他们只是坠下了悬崖,独留女子一人存活。但这皆已不可考。

我拿起我的匕首,上面还沾着楚玉的血。

尸体冷冷地躺在地上,我在桌上放了三枚铜钱,这是生死谷的规矩。毕竟我是一个刺客。



我的第二个雇主是李牧之。

没错,就是那个拿我画像当恭王爷派来的刺客邀功的家伙。

事情起因是,当我杀了楚玉以后,回到城隍庙时,却发现城隍庙被一把火烧了。而长安城的墙上又贴上了“长安西墙守卫官李牧之施以火计将叛贼巢穴踏灭”的消息。我得找他算个帐,或者至少得警告警告他,毕竟像长安城这样人来人往潜在客户不少的地方再也没有第二个了。

于是一大清早,我就站在了睡得像头猪的李牧之的床前。睡觉不关窗户,的确不是什么好习惯。

我戳了数次李牧之的脸,才将这位长安西墙守卫官从睡梦中惊醒。

“你是谁?”

李牧之腾坐起身,抱着被子蜷缩在床角。

“一个刺客,杀人不眨眼的刺客。”

“果然是你小子!”李牧之有些得意,转瞬又紧张起来,“你要干什么?”

“解除一下误会,”说着,我把匕首架在李牧之的脖子上,才继续和他说:“我不是恭王爷的人。”

“有什么证据?”

“你还活着。”

说完,我故意放下匕首,背对过去。但李牧之也没有什么过激的动作,看来误会是解除了。

我正要走,李牧之却叫住我:“你是个刺客?帮我杀一个人。我会把所有画着你的通缉都撤掉。”

“不用和我谈条件,我的意思是,让我杀人,不需要条件。”

长安城果然是个好地方。

李牧之要杀的人是一个太医也姓李,叫李恪,没什么实权,但似乎却颇受朝臣敬畏。在我跟踪他的几天里,在长安城的街上,就连宰相都要低头向他问好。

而最有意思的是,尽管这位太医多数时间都居住在宫里的药房,但他的宅邸,我潜进过去一次,宅邸中左数第三间房子,正是李牧之的房间。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儿子杀老子的事情。

师父以前和我讲过,血脉至亲在金钱权力的争端下也会彼此杀伐,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生死谷杀人从来不需要好处的原因。

不过我对这种俗气的事情没兴趣,世间纷纷扰扰,我只负责杀人。

想杀李恪不太容易,不是说他也武艺高强,而是他身边总有人。如果让别人看见,那可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了。

不得不说,李牧之还算上道,城中印有我的通缉告示被统统扯去,就连一处桥底角落胡乱贴的那张也被撕去。

在自由自在没人抓捕的环境中,我开始了对李恪长达近半个月的跟踪,在这期间,我又发现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比如这个李恪,明明已经花甲之年,还挺喜欢去城中的青楼。还有,李恪居然就是“醉生梦死”的发明者,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在西域发扬光大。此外,李恪似乎没什么钱,比如家里宅邸不大,仆人也仅仅二三,就连去青楼,其实也不招待见,因为他总是赊账。

终于在我坚持不懈地跟踪下,李恪终于落单了。

中秋节当晚,长安城里要举办一次灯会,皇帝百官什么的都会去看,长安城里爱凑热闹的居民们更是都会前往,李恪家里的那两个家仆也在天没黑的时候就出了门。

宅邸中仅剩下了李恪和李牧之。

我先去找了李牧之。

“我来杀你爹了。”

李牧之坐在床上,双手握拳放在大腿,半晌才吐出个“嗯”字儿。

“甭来碍事儿。”

我转身离开,前往李恪的屋子。他正坐在桌前借着夕阳看书,不时捻着胡子,对于身后我的到来全然不知。在桌子旁的墙上,挂着李牧之身着盔甲的画像。

也不知为何,我不太想静悄悄地将他刺杀了。

我从腰间摸出匕首,拿在手里,轻声咳了几下。李恪才边回头边说:“牧之啊……”

但当他看清楚来者并非是他的儿子、手里还握着把匕首后,这才惊慌喊道:“牧之!牧之!”

但无人回应,李恪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跌撞朝我跑来,掐住了我的脖子,竟全然没了之前的惊慌,而是极度的悲愤:“你已经杀了牧之?”

李恪的胳膊没什么力气,只需一推他就跌坐在地上,哭号起来:“牧之啊,我的儿啊……”

我正要动手时,李恪却哭着说:“你是恭王爷派来的吧?”

我刚要否认,又听到李恪说:“求你了,和恭王爷带一句话,当年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

“我不认识什么恭王爷,我只是个刺客。”

我把匕首从李恪的脖子上划过,鲜血汨汨地从伤口流出,他的喉咙里还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

我紧紧地盯着他的脸,却看到,这个将死之人却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还朝我身后伸出了手。

我回过头,看见就在他伸手所探去的方向,也就是房间门口,李牧之正站在那里,噗通一下跪在地上。

头紧贴地面,身体颤抖不已。

应该是在哭。

我走出房门,在地上放下三枚铜钱。

身后传来了李牧之癫狂的笑声:

“将军,我替您报仇了!”

秋风更甚了,我也想去看看中秋的灯会了。

哪怕我只是个刺客。



我又住进了以前我住的那家城西的客栈。

每天还是会去长安城的街上,找个角落站着或者蹲着。只是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客栈的老板娘看我衣着单薄,给了我一身衣服,说是他那从军的弟弟以前穿的。竟然意外地合身。

李牧之被抓了起来,但很快又被放了出来。毕竟世间皆知,杀人后在地上放三枚硬币,是生死谷的规矩。李牧之倒也义气,给了刑部一副和我完全不搭边的相貌图,如今贴得满城都是,要说缺点,就是图上所画样貌过于丑陋,足以堪称畸形。也不知道师父看到他的帅气弟子被人画成这样,会作何感想。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迎来了我的第三个雇主。

一个妓女,还是青楼的头牌,宋莺莺。

在我进客栈的时候,她就已经站在了门口,我对她有印象,跟踪李恪的时候,瞅见过她几眼。我前脚回客栈,她后脚就跟了上来。

在客栈老板娘狐疑的眼神中,她跟着我进了房屋。

“我想拜托你杀个人。”

我警觉起来,她是怎么知道我会杀人的?

“凭什么?”

我故意问道,她却开始宽衣解带,几下就露出了洁白温润的肩膀。

“你干嘛?”我腾地后跳,要摸腰间的匕首,又觉不妥,一时间竟不知手该往哪儿放,更不知眼睛该看向何处。

宋莺莺却已满面泪痕。

“我在青楼见你数次跟在李恪身后,而不久几天李恪便已身亡。我父亲曾是怀化大将军,可为奸人所害,其中就有李恪。父亲喝下了醉生梦死,神智不清,忤逆圣上,我们全家男子皆被斩于菜市,而我,沦落为了青楼女子。父亲和我说过,江湖上有一门派,杀人后会放三枚铜钱,百年来无一失手。所以我想拜托你……”

“如今我无已为报,只有这副身躯……”

“杀谁?”

我打断道,心里却想着这名女子不愧是将军之后,眼色聪敏远超常人,居然能发现我的身份。

“宦臣朱烈。他蒙蔽圣上,勾结奸佞,正试图颠覆朝野!”

“好,简单。”

我起身活动着脖颈,又将难以控制的目光从宋莺莺的肩膀上挪开,脱下了客栈老板娘送的衣裳——我可不想她弟弟的衣服上沾上莫名其妙的人的血。

我打开门,在客栈老板娘“这么快?”的小声低呼中径直走出客栈

夜深人静,我趴在兴庆宫对面的的房檐后,身体紧贴冰冷的砖瓦。宫里还在进行着歌舞,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皇上,上次中秋灯会时,他在那座高高的塔里,也没注意他有没有露面。

皇上拖着肥肿的身躯,一杯一杯地往嘴里灌酒,哪有什么民间传说的九五至尊之颜,连江湖里那群练猪猡功地胖子都不如——好歹他们皮糙肉厚,一匕首下去都不一定能戳穿遍布肌肉之上的脂肪。

这皇上活不了多久了——我在他身上感觉到了隐隐的死气。皇上无子,也不知他死后,这饮酒观舞又能决定天下百姓性命的皇位该换哪一个胖子来继承。

在皇上身边服侍着的,就是朱烈。

师父的小本本上记载着,这人就是早年间练武不成,又无慧根,于是学习那群练邪功的玩了把自宫,但还是没什么进展,于是进了长安城当了太监。但尽管不是习武的料,但的确是操弄人心的一把好手,早早就得到了皇上的赏识。

在歌舞散去后,醉倒的皇上被一群人抬着就寝,朱烈也从兴庆宫出来,我在这宫里的房梁上施展轻功,跳跃着随行其后。

终于,朱烈走到了一扇四周都无人的小门面前,他推开门,一股酒香味从里面传出,我也跳跃而下,潜至他身后。

我摸着腰间的匕首,却摸了一个空。

完了,肯定是在客栈脱老板娘送的那身衣服时,把匕首不小心挂掉了。

但此时,朱烈进门正转身要关门,看见了迎面而来的我。

我赶在他喊出声以前,伸手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按倒在地,施展力气,在朱烈蹬脚拍打这样无用的挣扎片刻后,骨头断裂的声音从我手中传出,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滂臭的尿骚味。

我忍住作呕的欲望,视线从朱烈那几乎要瞪出来的眼睛上挪开,起身用脚踢了几下他的身体,就像是踢一块没有支撑的破布一般。在确认朱烈死后,犹豫着要不要放那三枚铜钱,但最后我还是没放铜钱——师父说过,生死谷的刺客,杀人得用生死谷的匕首才作数。

我不能弄虚作假,万一传到师父那里,说不定他会专程来长安城揍我一顿。

我环顾四周,看清楚了在这屋子里摆放着齐齐整整的酒坛,借着月色我看清楚了酒坛上贴着的纸张上的字迹:“醉生梦死”。

这几日,经我所杀之人和雇我杀人之人似乎都和这醉生梦死有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脱下上衣,将一罐小酒坛包裹好,挂在背上,绕开守卫,翻过宫墙,回到了我的客栈。

为了不叨扰客栈老板娘,我特意翻窗进入,一进去,就看到了掉在床上的我的匕首。

我将匕首别回腰间,又取出被上衣包裹的酒坛,为了弄清楚这酒到底有多厉害,我打开酒坛,伸出手指,朝里面蘸了一滴,放至嘴里。

转瞬间,我的房间开始烧起熊熊烈火,墙壁倒塌,在不知多少人的呼喊中,我的身躯不断缩小,我身上所着的衣服也变成了裹婴儿的襁褓。我想挣扎,但却被一个人死死搂住,我看见他的下巴处有一道伤痕。

而在火光之上,是浓密的乌云。

酒坛碎裂的声音将我惊醒,但那幻觉就像是真实发生过的一般不断在我脑海中闪现,心脏仿佛要撞碎胸骨,四周还被跳动的火焰包围。

“我是谁?”这么一个念头凭空冒出,我猜测,这就是这酒威力的初步显现。

我赶忙拿出匕首,在自己手掌上划了一刀,随着乌黑的血缓缓流出,这些幻象终于消失不见,舌尖的酒香也迅速散去。而洒落在地上的酒,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蒸发得全无痕迹。

还好师父给的匕首厉害,要不然,我这么一个生死谷里出来的杀人不眨眼的优秀刺客,就要栽在这破酒上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客栈老板就敲门将我叫醒,慌慌张张:“昨日那个妓……”话没说完又赶忙改口:“昨日找你的那个女孩子要被斩了!”

我疑惑着,这是为何,难道刑部那群人还能追查到是宋莺莺买凶杀人?不对呀,按理说审问还需要几天呢,怎么这么快?

什么情况?

我起身冲出客栈,跑向用来监斩犯人的菜市。

在被人堆包围着的高台上,宋莺莺身着一身素白孝服,头上还裹着孝带。一个官员在上宣读:

“犯人李氏,其父谋反,罪贼皆诛,承蒙皇恩浩荡,饶其一命。尔今李氏又为其父招魂唤冤,且对朱公公大为不敬,其罪当处以极刑!”

在围观众人的议论下,我才得知,在今早天还未亮的时候,宋莺莺身着孝服,沿街给她的父亲喊冤,并声称朱公公之死是她所为,而今大仇得报,当诸告天下。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一口大锅被抬了上来,在下边堆起柴火,上放一个蒸笼。哪怕是刚才还因看热闹而兴高采烈的众人也都露出几分惊惧。

活蒸,这是最痛苦的死法,和刺客的手段完全相反。

宋莺莺被架入蒸笼,只留一个头颅在外。但她却高高昂起头,一副得胜者才会有的骄傲姿态。

随着柴火的燃烧,不断有蒸汽自缝隙中涌出,但她却没有发出哪怕一声哀嚎。

但就在这时,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从人群外传出:

“朱公公驾到!”

人群让出一条通道,几个太监抬着轿子走近正施展酷刑的高台。在轿子中的人走出来后,宋莺莺转过头,脸庞已经通红,当我看清那人的脸时,不由得发出惊呼——正是昨夜清清楚楚地被掐死于我手中的朱烈!

我攥紧右手,又松开,昨夜掐断朱烈脖子的触感还留在手上。可眼前的一切是怎么一回事?

我无法解释。

朱烈在众人的簇拥下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惨烈的一幕。

而宋莺莺也在现实的打击下发出不似人声的哀嚎,我颓然地站在原地,周围不断有人挤着要离开人群。 肉被蒸熟的味道正在空气中越来越浓重。

我摸出三枚铜钱,夹于指缝,趁人多混乱之际,射向宋莺莺。

没有任何人雇我杀她,但我想提前结束她的痛苦。

宋莺莺的头终于低垂下去。

我握紧腰间的匕首。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许下誓言:

朱烈是吧,我要再杀你一次。

这个誓言,无关给谁报仇——这是一个刺客的职责。



“那是我见过最美的姑娘。”

“她的眼里有山野的花在悄悄绽放,她的鼻尖能凝结世间最纯净的露珠,她的唇上有惊燕掠过,就像在雾蒙蒙的雨天里掠过泛着波鳞的湖面。”

“那年我十六,她十四。她父亲被征去做徭夫,死在了归乡的路上,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

“后来我进京挣取功名,一去就是六年。”

“年轻的恭王爷喜欢女人,年轻的女人。尤好强抢。”

“在她十七岁的那个秋天,她和她母亲在田间劳作的时候,遇上了恭王爷打猎的马队。恭王爷一眼就看上了她。”

那颗被放于木龛中的人头在断断续续地讲着故事,而在不远处的铁架上,胳膊粗的铁链正束缚着一具无头的身躯。

而我正在用铁丝费劲儿地试图弄开门锁,没有理会那颗人头的喋喋不休。

这里是位于皇宫地下的一处地牢。这几天宫里戒备无比森严,宫墙下边到处都是守军。不得已,我只能另想他法:从下水道寻找入口。幸运的是,在下水道里我发现了一条密道,看样子是通气的管道,我沿着管道匍匐爬行,终于找到了一处可以掀起的铁栅,从铁栅跳下,我到达了这处地牢。

门锁有些生锈,我急得满头大汗——尽管我是生死谷里出来的顶尖刺客,可师父着实没教过我怎么能和一颗活着的人头共处一室,还要忍受着那颗人头的喋喋不休去撬开生锈的门锁。

“在被李恪欺骗着喝下醉生梦死后,我做了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有金色的麦浪,有雁群南飞追赶斜阳。还有马蹄声并,惊虫影分。我看见那些马背上坐着的人手里明晃晃的刀,在地上被拖行磨得血肉模糊的死去的鹿。我看见她和她母亲在惊慌地逃,恭王爷在狞笑。我听到了四面八方传来的粗重的喘息,像是粘稠的风包裹住整个世界。”

“她纤瘦光滑的小腿上沾满污泥,赤裸洁白的脚上被石头划破渗出血珠,乌黑的秀发散落至肩。她摔倒了,跌倒在满是石子的河岸。”

“她母亲拖着她钻进芦苇丛里,高高的芦苇尖的白毛在耸动里就那么碎成了一片。”

“恭王爷和他的马队立定在芦苇丛边,他拿出一副弓箭,弓上雕刻着精细的纹路,挽弓,搭箭,拉弦,松手,箭矢划破空气,带着尖利的声音钻入白毛飘荡的芦苇丛。”

“我听见了她母亲悲怆的哭喊,也许是跑累的马在嘶鸣。”

“箭射进了她的小腿。她昏过去了。”

“她母亲紧紧抓着她的胳膊,他们砍掉了她母亲的右手。”

“我就在那里,我就在她身边,我能感觉到她带着颤抖的温热的呼吸,可我伸手,却触碰不到她的的脸。我只是在梦里。我什么都做不了,哪怕我已身为怀化大将军!”

……

我这才反应过来,这颗人头就是宋莺莺的父亲,他还活着,只是却成了如今这幅样子。

“我知道你是生死谷的刺客,我看到了你腰间的匕首。我要你给我杀四个人。只有你的匕首能杀死喝过醉生梦死的人。”

我低头,看见刚刚因为撅着屁股开锁而掀起的衣襟,匕首的握把正在长命火把的照耀下正发出粼粼的反光。我想起了死在我匕首下的楚玉嘴中传出的酒香,再加上人头所言话语,忽然明白了师父交给我匕首时的话:神鬼皆杀。

“都有谁?”我问道。

“李恪,是他借疗伤骗我喝下了醉生梦死。”

“楚玉,是他砍下了我的头,让我成了这副模样。”

“朱烈,是他指使了这一切。”

“还有……”我走到人头近前,看到他正咬牙切齿,满眼恨意,脸上的肌肉拧成一团。

“恭王爷?”我猜测着。

“如今的皇上。”人头纠正着我,眼中的恨意熊熊燃烧。

我没明白为什么他要杀皇上而不是恭王爷,听他刚刚所讲,抢他女人的也不是皇上。但我没问原因,而是告诉他,李恪和楚玉都死了,朱烈已经是我的目标了。

“你女儿宋莺莺死了,被蒸死在菜市。”

想了想,我还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他的反应却出乎了我的意料:没有问我原因,也没有表现出哀痛,而是咒骂道:

“那个贱人生的孩子,死了就死了。我在一开始,就知道那个贱人是朱烈安插在我身边的眼线!”

在这滔天的恨意中,这颗人头就像是扭曲了一般,彻底失去理智,陷入疯狂,而铁架上的躯体也开始挣扎。

我终于撬开了门锁,身后的人头不再疯狂,安静下来,发出呼呼的喘息声。

人不人,鬼不鬼。我心中闪过这样的念头。

“为一个女人,值得吗?”我停下正要迈出门框的脚步,问道。

但身后传来了我刺客生涯中第四个雇主的声音:“我不只是为那个女人。在那场梦里,我还看清楚了恭王爷的脸——他的下巴上,没有疤痕。”

我还是没明白他的话是怎么一回事。但我离开前还是没忍住,将宋莺莺死前那份忍痛高昂着头颅的骄傲说了出来:

“委托我杀朱烈的就是你女儿,她要给你报仇。对了,她死的时候没给怀化大将军的女儿这个名号丢哪怕一丁点脸。”

我推开一座机关门,刺眼的光亮照射进来,我眯眼闪身而出,身处在了一条长长的走廊里——和一对搂抱在一起的宫女太监面面相觑,而我身后的暗门合上后,墙壁光滑如初,看不出一丝缝隙。

“做个交易,我不说出去你俩做的事,你俩要假装没看见过我。”

搂抱在一起的二人慌忙点头,我看向窗外,窗外正是那一夜我趴了许久的房檐——看来这里就是兴庆宫。

“皇帝在殿里吗?”

小太监赶紧点头,还将那名宫女护在身后。

没有继续理会这偷情的二人,我头也不回地翻窗而出。

如今兴庆宫到处都是守卫,想要潜入进去是不可能了,而且我也不想杀这些不在我目标名单里的性命。如今的唯一的办法,也是最直接最刺激的办法,就是从兴庆宫正门,直接突入,用最短的时间赶在守卫们聚集进大殿内前杀掉朱烈和皇上。至于怎么逃走,这并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以内。

毕竟我是生死谷里出来的刺客,我自己的生死早已被置之度外。 我在兴庆宫下的一处隐蔽墙角处,用随身携带的布条挽紧裤腿,伸展筋骨,我没有像江湖上其他刺客那样把脸蒙住——这不符合我们生死谷的规矩。“要让被杀之人看清楚你的脸。”这是来自师父多次的教诲。

我蜷起身体,就像是蓄势待发的狩猎中的野兽,我在左手手指夹缝中夹好三枚铜钱,掌心中也握着三枚铜钱,右手持好匕首。

一阵秋风吹过,门口的几个守卫不约而同地打起了一个寒颤,就在这一瞬间,我向兴庆宫的正门贴地冲去。

突破了门外的防线,门内却有几个守卫反应了过来,将长刀利斧向前挥去,但我的身体紧贴地面,只一瞬,我就从其中一个守卫的胯下钻过,正式进入了兴庆宫的大殿。

大殿中仍在进行着歌舞,歌女舞女们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仍旧在弹着手中的琵琶唱着婉转的调子,我看见了那些飘扬裙摆下赤裸的双足,脚背白皙就像是含苞待放的莲花,脚底却沾满灰尘。

我腾跃而起,脚踩殿内的柱子,借力飞向殿中央龙椅上那具肥硕的身躯。几只明箭飞出,我在空中旋转身体,抽出刚刚绑腿的布条,甩动之下将箭矢卷入其中。

近了。

我将左手指缝中的三枚铜钱向前甩出——这正是我计划的一部分,我是飞不到皇上面前的,我得先用铜钱射进他的几处要害,让他失去行动能力,接下来才好一击毙命。上一次刺杀宋烈失败得来的经验让我明白,一定要用我的匕首给目标们最后一击。

三个小孔自皇上的身上出现,咕嘟涌出的血霎那间就晕红了那几处的龙袍布料。我落在地上,距离皇上还有一步半。

我向前跨去,将手中的匕首也刺向皇上那赘着一层层肥肉的脖子。

他死定了。

但就在我的匕首刚刚触碰到皇上脖子的皮肤时,他的整个巨大身躯就像是提线木偶般被撕扯着拉走。

匕首的刃尖已经沾上了浅浅一层血迹,但还是功亏一篑。

我看向皇上被拉扯去的那个方向,是宋烈,他的双手五指翻动,我将左手中剩下的三枚铜钱甩向他,但就在即将命中前,他双手张开,铜钱纷纷落地,还被切割成两半,断面平整。而我也在那一瞬间看清楚了,在宋烈的右手的手指上缠绕着无根几乎透明的丝线。

我忽然想起了师父小本本上的一种仅存在于传说中的秘法邪术:从自宫开始,用极恶之法折磨自己, 当痛苦这种本为情感的东西凝聚出实体,则成一种诡秘的兵器,可扎根于他人身体,以操控他人。

看来宋烈从开始就不是练就仅仅自宫的武功,而且如今已经习得此秘法邪术。

宋烈并没有给我思考的机会,随着他双手向后拉,在皇上的四肢头颅上,一处处血肉被撕扯下来,在皇上的哀嚎声中,那五根末端挂着淋漓血肉的丝线就像是活物一样,在空中乱窜,将由于惊吓而跌坐在地面的歌女舞女们的身体割成一地残片,守卫们纷纷向门口散去,鲜血四溅之中,眼看那些丝线就要组成大网朝我覆盖而来。

我吐了一口气,跳起后脚踩身边的龙椅,向那五根丝线跳去。在离得更近以后,我在心里进行着计算——在这眨眼之间,匕首可以割断一根丝线,留出的空间足以让我接近朱烈。但在这过程中,必然还会有一根丝线无法完全躲避。

于是我生生同那根无法躲避的丝线迎了上去,一阵银白色的反光过后,我落在了朱烈身前,将匕首插进他的喉咙,拔出后又捅进了他的心脏。

他就像上一次那样朝后摔倒在地,一脸震惊,只不过,这次,他再也别想站起来了。

我的左眼传来剧痛,刚刚那根无法躲避的丝线划过了我的左眼上闭着的眼皮,像是有沙砾进入了眼球,但睁开左眼后却失去了原本的视野。应该是瞎了一只眼睛,不过问题不大,我扯下裤腿上绑着的布条,缠绕在左眼上。

大殿内由于刚刚的地狱场面而乱成一团,我走到已经蜷缩成一团的皇上的身边,他身体的形状就像是一条受伤的蠕虫,还不时发出痛苦的呻吟。我将匕首刺进他的脖子,轻轻抽出,将血迹擦拭在那身象征着世间至尊身份的龙袍上。

刚刚四散的守卫们又重新聚集在一起,守在门口,有的重举兵刃,有的拉紧弓弦。在其中,我看到了我的第二个雇主——长安西墙守卫官李牧之。

他看向我,却握紧了手中的刀,我知道,这一次,他不会放过我,但他仍是我逃出此地的唯一机会。

“宋将军还活着!”

我朝人群喊道,很多人因不明就里而纹丝未动,但李牧之听懂了,他呆滞了一瞬,而这一瞬,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我向李牧之冲过去,一膝盖顶在他的腹部,在他因剧痛而弯腰时,我踩着他的脊背一跃而出,在身后无数弓箭的追赶下,我爬上宫墙,将那些喊打喊杀的守卫们甩在了夜色中。

我在城外的山中待了半月,捡着石头打了不少动物,也没挨饿,还找了个山洞,基本上没受什么罪。

在我重新回到了长安城时,这里已乱作一团,尽管城中到处贴满了画着我的通缉告示,但街上已无官兵巡逻。皇上身死,朝堂大乱,几处藩镇军阀皆蠢蠢欲动,打着勤王名号带军向长安行进。就连这小小的长安城内的守卫,都互相发生了多次冲突。

大批的长安城居民都在逃离他们一度引以为傲的长安城,曾经那些穿着清凉的小姐姐们也都洗去妆容,换上了粗布麻衣,跟在逃离的队伍中。

原来我先前未出谷时所以为的盛世竟如此脆弱。

我回到了客栈。

一个棺材被摆放在客栈中央。

客栈老板娘正坐在棺材前,看起来丝毫没有要逃离长安的打算,哪怕客栈中的桌椅都已经被人打翻,值钱的东西也都被趁乱抢夺而走。

她看着我,抿着嘴唇,无神的眼睛突然闪亮起来,张嘴半晌却突然哭出了声:“我还以为你死了……城里到处是你的通缉。”

“这是谁的棺材?”

我问。

“我弟弟的。”她又低垂下双眼,语气里是无尽的哀伤,“他驻守西南,本应还有三月即可获准回长安归家探望……”

“可是,恭王爷忽然造反,他在和恭王爷的军队交战时,死在了战场。”

老板娘用手温柔地抚摸着棺材,就像是姐姐在抚摸着弟弟的头。

“皇上和朱公公真的都是你杀的吗?”老板娘突然问我。

我点头,如今在长安城里我已经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了。

老板娘看着我,神色复杂。

我知道她想叫我做什么,我在等。

可她却叹了一口气,温柔地看向我,轻声说道:“你很像他,你要好好活下去。”

我没有回应,我还在等,等她的一句话,我就会去杀人。

“我是一个刺客,杀人不眨眼的刺客。没有我杀不了的人。”我故意如此说着,果然我的话起到了效果,老板娘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我故意让自己的神情冷漠,看起来就像一个无情的刺客。也许是在我的脸上没有找到和她弟弟曾经相似的那部分,她终于失声痛哭起来,边哭边说:

“替我弟弟报仇,杀了恭王爷。”

“好。”

我离开客栈,跟随人流出了长安城。我知道,在接下来那些藩镇军阀带来的真正的动乱里,长安城里将生灵涂炭。

不过,在这夕阳将落的长安城里,仍有官员在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我听到了从鼓楼上传来报时官那洪亮悠长的声音:

“申时已过,酉时已至!名曰作噩,万物皆芒枝起——”

我用了六年时间,逛遍了中原和西域。

到处都在打仗,到处都是哀鸿遍野,雇我杀人的人也多了起来,这六年里,我亲手切断了无数所谓“有一统天下之资”的各路将军们的喉咙。我看见过普通百姓们易子相食,看见过被称为“仁厚将军”的军阀在打仗时将随军的百姓逼至最前锋,还看见过前一刻刚刚结拜完兄弟的两个军阀都来寻我杀掉对方。也因此,我有过了数不清的雇主。

但这六年来,我还是没有找到我第五个雇主——曾把我当作弟弟的客栈老板娘托我刺杀之人:恭王爷。

在我寻找他线索的这段日子,我听说了很多关于他的传说:

与之前死于我之手的先皇同属孪生,不过晚生了半个时辰,就失去了登基皇位的资格。而且早年间暴戾无常,滥杀性命,突有一天却幡然醒悟,不再作恶。

恭王爷的王府本在京城,但在一次皇宫失火中,刚出生不久的皇子早夭于火焰之中,有人猜测为是恭王爷所为,虽无证据,但恭王府至此被从京城迁居至西南。

很多人都说,恭王爷早就死了——不是死在那场平叛中,而是死在更早的恭王府还未迁出京城的时候。只是先皇不想背上杀死亲弟的恶名,于是一直都未对外张扬。至于所谓的恭王爷叛乱造反,不过是有人打着如此的名号借机行事罢了。

但根据种种线索,恭王爷已然是死了。

但几经辗转,我还是来到了地处西南的恭王爷府的旧址,这里已成一片废墟。我来这里的目的,并非是再寻找什么恭王爷的踪迹,我只是想将我身上这件穿了六年的外套,在恭王爷府的废墟上点燃。

完不成客栈老板娘的委托,但好歹能有个交代。

夜色渐浓,烧完了衣服的我躺在恭王府废墟对面的一棵大树下,上有鸟雀啼鸣,下有溪水潺潺。我心想着,若是我老了,此处是不错的养老归宿。我不太想回生死谷,那块风景没这边好,山险林茂,瘴虫也多。

就着夜晚夏天温柔的风,我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浓烈的酒香味飘进我的鼻息。我惊醒过来,这味道我记得——是醉生梦死,绝不会错。

当我起身向四周环视时,却看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就在我睡前看得清清楚楚的对面恭王府的废墟上,凭空多出了一个巨大的院落,其中矗立着一座宫殿。但这宫殿却和皇宫不同,阴森而沉闷,里面亮着幽蓝色的光,瓦檐的线条,似乎也在飘飘忽忽地扭动。

我握紧匕首,准备向这奇诡的院落走近,周围却突然开始生起大雾,天上星辰尽数隐匿,我回头,来时的道路也已然模糊。我看不清方向,只能循着醉生梦死那独特的浓烈香气前进,在走了不一会儿后,我终于来到了酒香味的来源。

一扇大门紧闭,而门下放着一坛启封了的醉生梦死,就像是等着来者去喝一般。

我试着推了推大门,大门纹丝不动。

我在酒坛前向右转身,径直向前走,一路绝无拐弯,但在前进一阵后,本该散去的酒香味又在身前浓烈了起来。

我的面前又出现了紧闭的大门和开坛的醉生梦死。

我用匕首在大门上刻下了一个符号,小心翼翼地后退,在浓雾逐渐将大门和酒坛吞噬后,浓烈的酒香又从我身后传来。我猛地转身,看见了紧闭的大门上有我匕首划过的痕迹,酒坛仍在我的脚下。

我将酒坛一脚踢倒,酒坛碎裂成片,我却瞬间被遮挡全部视线的浓雾包围,待雾气稍有散去,盛满醉生梦死的酒坛完好如初。

这是我当刺客以来,最诡异的一幕。

我看着眼前的院门,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抱起酒坛,将那将我曾在长安所杀之人串联起来的醉生梦死大口饮下。

就在我痛饮过后将酒坛摔落在地时,一只手却抵在了我的腰间。是手的形状,是手的触感,却没有半点手的温度。

我被推着向前,双脚离开地面,一路上所有紧闭的大门在我的身体即将到来时统统打开,畅通无阻。就像是这个院落专门在等我一般。

我又被推着走进宫殿,空空荡荡的大殿展现在我的眼前。那只手突然消失,大殿的门也在“吱呀”的声响中关闭,我重新落在了地上。

眼前是一个男人的背影,身形魁梧,乱发披肩,身上着一身王爷蟒袍,沾满了乌黑的陈年血迹。看样子,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恭王爷了。

是人是鬼虽不知,但正好,可以完成那个我本以为无法完成的刺杀了。

兴许是感受到了我的杀气,恭王爷突然转身,一柄关刀随之扫来,我向后越去,闪避掉这一突如其来的攻击,但卷刮而来的刀气还是挂上了我的小腿。

恭王爷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双手旋转起关刀,行成龙卷之势朝我劈来,那一瞬间,我似乎真的看见了一条黑色的龙要吞吃掉我。

换作六年前,我可能会紧张,但如今,我早已见惯了各种危急场面。

恭王爷的刀虽猛,但还是挥慢了。

或者说,只要我够快,世界就会慢下来。

而我如今真的可以做到更快。

那双粗壮的胳臂肌肉隆起,双手翻转着刀柄,我已经看清了他处于旋转中心的每一个动作,而外围的刀尖,则更是慢了起来。

看准时机,我将手中的匕首抛出,匕首成功穿过关刀旋转的缝隙,直直地插入了那个宽广壮硕的胸膛。

恭王爷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又看着胸口的匕首,他朝后跌跌撞撞地退着,跌坐在一处凭空出现的椅子上。

面对这尊坐立在木椅上的身躯,我忽然有种感觉:这具如山般的身躯,远比死在我手下的那个肥硕皇帝更具皇帝的威严。

似乎是响应了我的念想,我周遭的一切突然开始扭曲着发生变化,宫殿开始变得富丽堂皇,华灯将整个殿堂照得通亮,我眯起眼,不知何时,眼前那具身躯真的坐在了龙椅上,就连那身沾满血迹的蟒袍,也变成了金色的龙袍。

只是他的胸口还插着我的匕首。

而且,他手中的关刀变成了一个裹着婴儿的襁褓。

“只要你不杀这个孩子,我就将皇位让出。”

他在恳求着我。

我对他手中的婴儿毫无兴趣,我只想拿回我的匕首,于是我朝他走去。

“求你了,朱烈……”

听到这个名字,我猛地回头,身后并无朱烈身影,我放心了下来,继续朝他走去。

但我似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看来,后来的恭王爷才是皇上,而先前死于我手的那个被朱烈操控的皇上,才是真正的恭王爷。

就在我走近怀抱襁褓的真正的皇上身前时,周遭殿墙忽然生出大火,顷刻间整个宫殿都成为了灰烬。

而我,就像是第一次喝下醉生梦死时那般,身体越来越小,直到缩成婴儿大小,待我反应过来时,我已身处襁褓。

我抬起头,襁褓之上,是刚刚被我用匕首刺中的男人的脸庞,下巴处有一道疤痕。

他的一只手紧抱着我,另一只手却在挥舞一把关刀。

他发出因愤怒至极致而癫狂的笑声:“我也是喝了醉生梦死的!你们杀不死我!你们也别想伤他分毫!”

一把匕首却从高处射出——我看得清清楚楚,就是师父给我的那把匕首。匕首贴着我的脸,刺进了我我脑袋旁的胸膛。

我伸出手,想要拔出匕首,但就在指尖触碰到匕首握把的瞬间,周遭景象瞬间消失,宫殿、火焰统统都消失不见。

我正站在恭王府的废墟上,是恭王爷也好,是皇上也罢,脱离了这些俗世的身份纷扰,他只是一个想要保护自己孩子的父亲。而这个父亲的形体正在从世间消散,越来越淡。

但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一下眼都不眨地彼此注视着。

他突然笑了——是欣慰的笑。

转而他又举起手,指向什么都没有的虚空:“杀了他。”

我清楚地记得他所指的那个方向,是幻境中匕首射出的方向。

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匕首掉落在地上,太阳正从山谷中升起。

我拿起匕首,刺向了自己的胸口,刀剑直抵心脏附近,一阵剧痛过后,我口中浓郁的酒香彻底消失。

师父说过: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也就是说,生死谷的刺客,杀人其实并非为杀戮,而是为了世间万物各得其正,若有超其命盘定数者,我们则要纠其偏差。也因此,想让我们杀人,得看缘分。

但我还是有一事不解,我——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但瞎了一只眼的刺客,究竟该以何处为正?

这样的疑惑,在我自恭王府废墟离开后越发加剧,整日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我回到了生死谷。

七年多一晃即逝,生死谷也和我记忆中的大不相同。山谷破败,原来茂盛的林木已然光秃,溪水也干涸,天空不见飞鸟,地上亦不见走兽,石头缝隙也看不见从前密密麻麻的瘴虫。

但幸好,在谷底最深处,小屋还伫立在那处。当我走近小屋时,却闻到了一阵酒香。

就在我要打开屋门的霎那,小屋整个炸裂开来,无数暗器从中射出,我向后倒去,又在地上翻滚数圈,才避开那些暗器。

我掏出匕首,以为有仇家埋伏,但待灰尘散去,我却看见师父正在一杯接一杯地饮酒。

“放心,不是醉生梦死。”

师父看我一脸紧张,张口说道。看样子只是有些微醺,但在记忆里,师父为了保持清醒,从不碰酒。

“为何饮酒?”我问着,暂且略过了小屋炸开时的暗器齐发。

“将死之人,还不得畅饮一番?”

“将死?”

“有人让你杀我。”

还未等我张口出声,师父手中就多出一把普通铸铁打造的匕首,一拍桌子,轰隆一声又掀起了一阵巨大的灰尘,而在灰尘中,隐隐可见师父那极快的身影,正朝我腾跃而来。

但正当我要躲闪之际,身影又消失不见,出现在了我脚下,整个身体紧贴地面。我向前空翻而去,勉强躲开了这一次的攻击。

冰冷的杀气逐渐缠绕在我身上后,我明白,师父真的对我动了杀心——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杀心。

“也有人让我杀你。”

“谁?”我眯起眼睛,这是我当刺客以来第一次被别人雇刺客刺杀,而这刺客,还是我的师父。

“李牧之,那小子觉得是因为你杀了皇上,天下才大乱,生灵涂炭。但那傻小子却不知活不了几天的皇上一死,天下落入朱烈手中,比这要乱多了。”

师父又发出不屑的嗤笑:“世人竟愚钝至此!”

话未毕,师父左手一甩,我也同时甩动左手,六枚铜钱在空中碰撞,皆跌落在地。

我们又贴地而行,互相接近,用匕首割向对方的喉咙,却又因闪避对方而撤开挥至一半的匕首。

招招凶险却又难以一击毙命。

待我们二人皆向后撤出几个身位,师父却站定身体,说:“玩个游戏吧。”

他朝我径直走来,毫无防备。我大概知道是他口中的游戏是什么了——在我还未出谷前,师父为锻炼我的出刀速度,经常和我站在一步以内,比拼谁的刀尖先抵至对方胸口。

在师父走到我身前一步的过程中,我有无数可以将他击杀的机会,但我并未出刀,而是也站得笔直,直到师父走入一步距离的范围以内。

我屏气凝神,师父开始了就像曾经那般的倒计时:

“三……”

“二……”

“一!”

电光火石之间,我们几乎同时将匕首挥出。

师父匕首的尖刃在我胸口划过,血珠缓缓渗出。

“为何要手下留情?” 我质问着师父。

“你不也一样吗?”师父反问道。

是的,刺出匕首的瞬间,我也避开了师父的要害,但是,他却像是寻死般,径直用胸膛撞了上来。

此刻,我的匕首就插在师父的左胸。

师父像是炫耀般,又用他的匕首轻轻地戳了一下我的胸口,这一次连衣服都没有划开。

师父丢下匕首,身上的杀气褪去,露出苍老的疲惫姿态,靠坐在一棵枯树下,腹部上下起伏。垂死的气息正在笼罩住他。

“当初瞅着襁褓中的你,觉得是个可塑之才,杀完了皇上,我就把你抢了过来。”

师父又用手指向他的头顶上方,我循着看去——一块被布包裹的方正物体正挂在树枝上。

“那是传国玉玺,你亲爹给你留下的。你拿着此物,去招兵买马,可得天下。”

我坐在了师父身旁,我明白了我的身世。

但我仍有一疑问。

“这匕首能杀鬼神,但为何,当初你用这匕首杀了他,我却还能在恭王府的废墟中看见他?”

“那是你的命数,而不是他的命数。”

我大概懂了。

师父开始缄口不言,等待着众生平等的死亡的到来,他嘴中不断有鲜血吐出。我看着师父的脸,每一处皱纹、每一处雀斑、甚至每一根胡须都清晰可见。但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后,我忍不住开始眨眼——因为泪水不断涌出。

我没去用那块玉玺招兵买马,毕竟我是一个刺客。

但我没留在生死谷,也没前往恭王府的遗迹。

几年后我回到了长安城。

在长安城城西,又开了一家客栈,还是个女老板娘成天守着店,只是再没人会把我当作弟弟了。

李牧之在军阀混战中杀了出来,当上了新朝代的开国皇帝。我把玉玺丢进了皇宫,毕竟那小子将天下治理得还不错。我还特地给在玉玺旁放了三枚铜钱。

李牧之其实派了好多人找我,其中还有一个成功了。但并不是为了让我杀人,而是询问当年曾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前朝怀化大将军的下落。

我给出的回答是:“当初我骗他的。”

对了,还有一事颇为有趣,听说李牧之经常能听到在他于废墟上新建的皇宫中隐约有嚎叫声响起,像是从地下传来,当今朝廷专门请了装神弄鬼的一群道士驱了几天魔,但并无作用。

最后,江湖上盛传着关于我的传说:一个生死谷出来的独眼刺客,杀人不眨眼,无人能逃脱。

但其实我现在啊,是会眨眼的。

就比如现在,我在拜完了宋莺莺的坟墓后,趁天气不错在长安城街头闲逛,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用稚嫩的声音大声喊着:“我要杀了你!”

我蹲在她面前,问她:“要杀谁呢?”

小女孩一脸委屈地指向身边一个稍大一点的男孩:“我哥哥,他抢我玩具,你能帮我杀他吗?”

小女孩眨着大眼睛,小男孩也眨着大眼睛。

我眨着我的独眼:

“不许抢妹妹玩具哦!”

“不许动不动对哥哥喊打喊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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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苹果在国内人气摆在那

而身为在中国人认知里面的纯PC厂商(中国消费者100个有99个不知道戴尔做服务器,惠普做打印机,他们觉得那就是纯PC企业),我不买电脑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关注惠普戴尔关注他们做了什么?

但做手机和做各种电子产品的企业对一小部分人来说就不一样了啊,这是跟自己切身相关的,毕竟你总不能不用手机了吧

但有一说一,惠普和戴尔对中国市场确实很不厚道。

产品外,中美贸易战国内高校封锁争着当排头兵令人作呕。惠普大量产品不在中国市场发售,对国内越来越不上心一副不想在中国可持续做生意的态度;戴尔国内采取保利润率的销售策略无视中国消费者利益诉求明着"歧视"中国市场。

当然产品外做的差可以被洗白,再谈谈产品:明知中国市场竞争激烈按照国外思路做产品必死无疑,就是打死不在国内设立研发分部放权给中国人,中国分部就一卖货的。再加上自己有些不思进取,导致其产品力越发跟不上中国市场的节奏,在中国市场抛开品牌本身的整体产品力,惠普戴尔都是倒数,中国区销量一年不如一年。

从这两个角度看,你期望品牌变好给消费者提供优秀的产品,但也怒其不争。


此外就是这两家美企非常注重舆论公关,且纪律严明,很少爆出黑点给人递刀子。

不然某厂公关当初做笔记本的时候,早就顺带跟那一家一起黑一遍了,只可惜实在找不到黑的地方。

惠普的三倍赔偿成了美名,鼓包和铁板熊掌也只是产品内问题可以改;戴尔更是冰清玉洁不犯事,偶尔有啥问题也马上内部处理或者公关掉流不到外面来,就像vivo高效清除网上关于机场爆炸事件的新闻彻底压掉热度一样。

没刀子递给人民群众黑,那怎么掀起波澜?


user avatar   cang-shu-laq-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共产主义政党长期治理的喀拉拉邦在印度处于人类发展指数的前茅,这就是共产主义对印度的影响。

印度及印占藏南、印占克什米尔的人类发展指数


另外,南亚人是非常非常喜欢取经名的。这也是一个地域特色了。


user avatar   hasmart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个人的感觉,看电影其实是一件比较私密性的事儿,尤其是好电影,我历来就是自己一个人看,如果呼朋唤友,往往因为志趣不一等容易产生干扰。电影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独自面对奇异瑰丽世界的封闭空间,而在这个空间中,能够引起波澜的,无疑对我来说,是一部好电影,希望对你也是。

《老无所依》:一个孤独冷酷的杀手,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一个不知所谓的电影名称,一场看后也难以言说的情感,如果不反感轻微致郁,建议观看,不会浪费你的时间。

《李米的猜想》:灵气加持的周迅,发挥稳定的邓超,混迹演绎场的张涵予,还有诸位年轻时不可多得的锐气,导演曹保平,音乐窦唯,如果以上还不能说服你,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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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钢琴师》:小号、钢琴、爵士乐、还有无疾而终的爱情、萍水相逢的友情以及对自我的坚守:如果生于此是场意外,那么我可以选择留在这。

这是一场极度适合一个人应对的梦幻旅程,船已到港,欢迎启航。

《大无畏》:只是一部相当平常的喜剧片,两个小混混阴差阳错抽到生死签做杀手的故事,演技稚嫩与浮夸并重,唯有在临行前各自回家看亲人,对暗恋的人告白,携手赴死的淡淡温馨,却刚好凑足了为数不多的亮点,刚好让人难以忘怀。

如果你的人生已触底,那到了最后关头,你会干什么?

《那个男人来自地球》

小成本科幻巅峰,如果一个人跨过漫长的时间,那他意味着什么?神,妖魔,鬼怪,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会遗忘,会受伤,经历过漫长的时间,跨过了多少人的岁月,承受了太多离别。来路我已日渐模糊,未来,我又将要去往何处?又或许,过往种种,都只是为了,过好我这一生。

《移魂都市》:如果记忆可以被篡改,那么我们就当是第一次相逢吧。

哥特式的全程阴郁与结尾的耀眼阳光,明与暗的强烈对比,配合悬疑解题式的剧情,绝对值得观赏,只要你忍受开篇前几十分钟的沉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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