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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很苦的故事?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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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婆婆已经八十七了,满头白发的她还在顽强的活着,就像一颗枯萎却不肯倒下的古树。

杜婆婆在村里开了家小卖部,卖点香烟瓜子什么的,小时候我们想吃冰棒又没有钱,就偷偷溜过去在她店里玩,趁她没留神偷偷拿两根拔腿就跑,杜婆婆发现后追出门,样子颇为凶恶,孩子们尖叫着跑散,有个哥们慌不择路摔了一跤,牙都摔掉了一颗。

那哥们哇哇大哭,杜婆婆把他扶起来给了他脑袋一下:跑那么快作死啊,你的书包掉在我那儿了。

那哥们求饶:你别跟我爸妈说,我爸打人可凶了。

杜婆婆笑着摸他的脑袋:不说不说,洗洗口回家吧。

杜婆婆有个疯女儿,据说是出嫁后受了刺激才疯的,女婿受不了了就和她离婚了,杜婆婆就把她接回来自己养。疯女儿平时没事,就呆呆的坐在一旁不说话,像个木头人,发病起来的时候特别可怕,又摔东西又咬人,就如一条发狂的野狼。

有一次一个孕妇来小卖部买东西,她女儿突然发病,扑过去把那孕妇按在地上,朝孕妇胳膊上咬了几口,孕妇疼的昏了过去。孕妇的家里人得知后,一群人气势汹汹的冲过来,把疯女儿五花大绑,孕妇送到城里医院,据说要早产,杜婆婆吓懵了。

那家子人把疯女儿抽了几个嘴巴,扬言要把她丢河里淹死。

杜婆婆连忙给他们跪下,恳求着说:你们要杀就杀我这个老婆子吧,别和疯子一般计较。

边说边磕头,磕的地上血迹斑斑。

后来村里的几个老人来说情,大家才饶过了她的疯女儿,却约定好白天要把她女儿绑在床边,免得她在发疯伤人。因为这件事杜婆婆赔了不少钱,家里经济情况急转直下,她只能重新务农,那一年杜婆婆已经六十多岁了,却咬着牙像年轻人一样在田里割麦子,大中午年轻人都回家睡午觉,她还汗流浃背的在田里劳动,动作缓慢却有力,花白的头发在一片金黄的麦田里,就像一副印象画。

有一次村里人发现她倒在麦田里了,脸色惨白浑身无力,估计是中暑了,年轻人把她送去医院,输液后她醒来了,急急忙忙的要拔掉针头回家,护士呵斥她:您这个婆婆怎么回事,身体还没好呢回什么家?

杜婆婆急切的说:我女儿还在家呢,她还没吃饭呢。

说完不理会护士的劝说,急急忙忙的从县医院往回走,途中下起暴雨,杜婆婆被淋的摇摇晃晃,却还是硬撑着回了家。开门的时候她就听到嚎哭声,她的疯女儿边用头撞墙边痛哭,好像又发病了,杜婆婆连忙开门进去把她女儿抱在怀里,她的女儿满头是血,泪流满面,杜婆婆轻拍她的后背就像哄小孩那样:不怕不怕,娘回来了。

外面雷声轰轰,命苦的母女俩相依为命。

过了几年,疯女儿的病情稳定了点,大家就不强迫杜婆婆绑她了。有的时候天气好,杜婆婆就和疯女儿坐在椅子上晒太阳,杜婆婆慈爱的给她梳头发,疯女儿剥一片橘子塞到杜婆婆嘴里,两个人都笑的很开心。村子里来了个流浪汉,没地方住就睡在牛棚里,大家觉得他可怜就让他住在破庙里,那流浪汉沉默寡言,看起来却不是什么好人。

有一天杜婆婆的疯女儿失踪了,杜婆婆叫了很多小伙子帮忙找,大家找了一个钟头终于在村后的破庙找到了,疯女儿衣衫不整的被绑在流浪汉的床上,而那流浪汉不知所踪。杜婆婆哀嚎一声,把衣服盖到了女儿的身上,眼泪就从浑浊的眼睛里涌出来。杜婆婆找了把劈柴刀就去寻那流浪汉了,那男人正在村头玉米地里找吃的,杜婆婆大叫一声扑过去要和他拼命,却被流浪汉一脚踹开。

流浪汉骂:老婆子你发病了?

杜婆婆扑过去咬在他的腿上,流浪汉疼的大叫,一拳一拳的砸杜婆婆的脑袋,杜婆婆却怎么也不松口,像母狼一样盯着那流浪汉。流浪汉起了杀心,想要把旁边的刀捡起来,好在这时候村子里的人赶到,合起伙来制住这流浪汉,要把他送去公安局。

杜婆婆牙齿上面都是血,她一口血唾沫吐在那男人脸上悲愤的说:畜生啊,当时他们都要赶你走我求村长才让你住下的,畜生啊……

杜婆婆一直没放弃给女儿治病,每年她都会带女儿去市里做检查,这是她唯一的希望,每次她们出远门的时候都神采奕奕,穿着新衣服,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比过年还隆重。回来的时候杜婆婆就神情落寞,好像又苍老了几分。

命运如此打击,杜婆婆依然活的乐观开朗,每天早上七点多就起床了,绕着村子转一圈,口袋里装着一把糖,遇到小孩子就给几颗,和每个人都笑着打招呼。她的身体出奇的好,听说她基本不生病,每天还可以干很多活。

岁月匆匆,她的女儿都已经六十多了,依然是神志不清的状态,除了她妈谁都不认识,杜婆婆却还是坚信有一天女儿能好起来,有时间就带女儿去看病。春节的时候杜婆婆正坐在大门口晒太阳,看到我后笑眯眯的招手要我过去,我说:杜婆婆,您身体还这么好呢?

杜婆婆没几颗牙齿了,说话有点含糊,她说:小西啊,我柜子里有软糖自己拿着吃。

我笑了笑,还把我当小孩子呢,我说:不吃啦,您留着吃,我走啦,祝您长命百岁。

她拉着我的手,神色凝重的说:我不能死啊,我死了没人照顾我女儿啦,我要逼着自己多活几年啊。

我心里一震,一句话脱口而出:您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嘛?

杜婆婆看了看天空,眼睛又眯了起来:至少我还活着嘛,老一辈的人都死光了,我还能吃饭还能睡觉还能陪我女儿,我挺知足的。

看着眼前的两个老人,我好像重新认识了生活。

「如果你受苦了,感谢生活,那是它给你的一份感觉;如果你受苦了,感谢上帝,说明你还活着。人们的灾祸往往成为他们的学问」,人性之伟大,也许在这里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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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带我的妈妈这样跟我说过:


做这一行是没有尊严的。


客人怎么说,你就怎么做。让你喝你就喝,让你脱你就脱,让你跪下来舔脚,你就得跪下来。


你可以发挥你的特长跟客人聊天南海北,聊天文地理。只要你能把客人聊高兴了,随你怎么说。


但是绝对不能聊感情。这是这行的大忌。


我是信的。这行没有感情,只有鱼水之欢的金钱交易。


钢筋丛林,灯红酒绿,多的是寂寞的灵魂,多的是饥渴的肉体。


白天他们精心地打扮自己,出没在各种高档场合。等到夜幕降临,他们就会褪去皮囊,在灯红酒绿中将灵魂交给欲望掌控,沉醉于肉欲狂欢,彻底暴露出最原始的本性。


有些客人比较矜持,她们也许只是生活上遇到了不如意,婚姻不顺,事业碰壁,来这里找些乐子,稍微发泄一下。


但有这么一类客人,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遇到的。她们可能来自各行各业,可能出生于各种富贵之家,从小比别人掌握更多的信息和资源。她们对于玩的看法,跟普通客人是截然不同的。


妈妈说的没有尊严,往往都是从这些客人上来的。


你其实无法想象,当你必须为了一些事情,去获得金钱时,所作出的牺牲得多大。


我只能说,很多兄弟,都是笑着接客,晚上回到集体宿舍一根接一根的抽烟,有的被客人欺负狠了,他们拿了一沓一沓的小费,却多都是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的柜子里锁上。


你以为,我们是为了什么赚这行饭,你以为,我们宁愿在别人看起来这么不堪。


其实不是的。


我今天要说的,不是我的故事。是和我一个夜场的小牛郎,我姑且叫他,阿七。


夜场的人都喜欢用化名,小北,阿放,彼得,阿六,阿乐,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字都有。


我唯独对阿七有印象。为什么,除了他跟我住一起以为,还因为,他跟一个大客吵了一架。


所有的服务业里,顾客都是上帝。这里也不例外。跟客人吵架,就有可能断了财源。


一般人不敢轻易去做这个尝试,再多的苦都只能憋着。除了阿七。


那天这个大客带着自己几个姐妹来场子里玩,点了一圈人,点到了阿七。


一开始挺正常的,但随着姐几个都放开了心思,玩的也越来越大。


那个大客让阿七脱得只剩裤衩,跪下从她姐妹的裙底爬过去,学狗叫。


做了,给一万。其他兄弟听得眼睛都直了。


阿七脖子一梗:谁爱做谁做。


大客觉得脸上挂不住面子,直接咔咔给了他几巴掌。那肥婆那晚的咒骂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七只是一声不吭,甩头就摔门而去。妈妈硬是在赔了好久的罪,又叫上了几个有名气的牛郎过来镇场子,这才消了那肥婆的气。


事后,阿七的脸肿了好几天,听说还被妈妈教训了一顿,扣了几天工资。


何苦呢,我说。


你不懂,我跟你们不同。有些事情,我不能做。绝对不能做。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很坚定,咬着牙。

我算明白了,他是个没拎明白事情的傻逼。当婊子立牌坊。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这种人以前不是没有,但过一段时间一般都会服服帖帖。


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有时候很单薄,你跳入一个泥潭,就别想最终全身而退。


阿七估计是从我眼神里看出了什么,嘴角一撇,也不解释,抽出一根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长舒一口气,然后又丢了。


她让我戒烟。他突然说。


我知道了,他是有故事的。


其实活到了这岁数,谁没有几个破事儿。但我唯独对阿七特别感兴趣。因为他在场子里太特立独行,以至于多次都被妈妈警告批评。我一直觉得他不傻,不应该做出这种蠢事。


他不会陪客人玩太下贱的游戏,宁肯挨打也不从。


他不陪男客人,这种场子里男客人是什么口味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不傻,所以一遇到男客人的场,死都不会去,多少钱都不会去。


做夜场牛郎,你可以有性格,甚至可以把性格作为展现你自己的噱头。但这一切都要求在可控范围内的。


阿七太有性格,所以场子里很多人不是很喜欢他。


有时候他回来晚了,身上鼻青脸肿的,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只是默默给他拿药,有时候递烟。


阿七会跟我说谢谢,然后默默的收拾自己。这种时候的他,安静,平和,跟场子里浑身炸毛,横眉冷目的样子判若两人。


应该说回到房间的阿七,就只是一个安静的大男孩。有时候会在床上听一晚的歌,有时候只抽一夜的烟。


但更多时候,他总是会对着一张照片发呆。


我其实是很好奇的,但是我不会问。做这行的习惯让我不能有太多的好奇心。


这是谁?妈的我最终还是没忍住。


他瞟了我一眼,将照片递过来。


照片上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扎着短短的马尾,笑起来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很是可爱。


这是我妹。他低声说道,声音很闷,听不出情绪。


挺可爱的。我把照片递回去。


她得了白血病。


我手一抖,差点儿把照片抖到了地下。做人果然还是不能有太多的好奇心,我有些后悔了。


抱歉。我说。


他接过照片,将它小心翼翼地放进了随身的包,然后才无所谓地摆了摆手。


抽烟?我递过去一根牡丹,打算转移个话题。


我妹妹不喜欢我抽烟,但是压力太大,我戒不掉,你抽吧,最后一口留给我。


这么说着,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话匣子好像突然一下子就打开了。


那天晚上,他跟我说了很多。


他说,他是农村来的,母亲在他十三岁那年,生下妹妹后就因为身体过于虚弱,去世了。


父亲也因为伤心过度,一病不起,三年后也随母亲而去。


从小,妹妹就是他拉扯大的。十三岁那年他辍学,吃了不计其数的苦,搬过砖,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偷过东西。正事儿,歪事儿都做了不少,硬是坚持了五年,让妹妹平安长大。


我本来打算带她来城市定居,我自己找一份工打,好好生活,将来供她读书。他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我。


我被他的目光吸引了过去,与他对视的瞬间,我的心脏好像被狠狠地揪住了一般,说不出的难受。


那是怎样的荒凉与悲哀?这种空洞绝望的眼神,出现在一个不过十八岁的少年身上,给了我巨大的震撼。


你说,怎么就是丫头得上了这个病?他喃喃自语,像在问我,也像在问天。


我没有回答,只是默默把烟屁股递过去。


他接过去,只抽了一口,终于还是没忍住,牙齿咬着拳头,哭得不成人样。


他哭得很安静,双肩抖动着,偶尔发出低低的啜泣,只有眼泪像止不住的洪流。我明明在他身上看到了那缠绕着的巨大痛苦。我不知道他之前到底都是怎么撑过来的。因为他从来没有哭过,这是他第一次哭。


他说,来这儿赚钱,来钱快,勉强能负担得起妹妹的医疗费用。


他又说,在妹妹心中,他是个英雄,所以有些事情,即使妹妹没有看到,他也绝对不会做。虽然知道这样下去迟早会砸了工作,但是他就是不能做。


他还说,等妹妹病好了,就带她离开,重新找个城市,好好把生活过下去。


那天凌晨,我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攒下来的五千块。


我这人俗,不会什么安慰人的大道理,也没什么大能耐,我觉得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


阿七拒绝了。他说知道每个人都不容易,也知道很多人不喜欢他,我能这么听他说话,他已经很感谢了。


对了哥,你的真名叫什么?他问我。


这一行,一般不会透露你的真名。可能是因为自己都觉得丢脸,污了父母传下来的名字。所以我在场子里一般都自称阿鬼。


肖宇。我没有隐瞒,还是告诉了他。


我叫李寻乡。我爹说,他小时候随父母颠沛流离,早就忘了家乡在哪儿。临死前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找到家。所以叫他寻乡。


以后我可能会带着我妹去找我爹的家乡。但是得先把她的病治好。


他这么说着,突然又笑了出来。他的牙齿很白,眼睛很清澈。


我是相信的。


那一天后,我就再也没有与阿七深聊过。阿七依旧是那个阿七,在场子里我行我素,八面玲珑。照样跟不可理喻的客人顶嘴,照样被客人教训,照样也跟客人玩得不亦乐乎。


只是我再也不觉得他是个傻逼。


应该说,我们这个场子,或者,我们这个行业,是很残酷的。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工具,惹人不开心了,运气好了,只是收到一顿教训,运气差了,可能就不知道被人捅死在哪条巷子里。再也没人知道你的存在。阿七虽然因为自己独特的个性,收获了喜欢这种路数的客人的喜爱,但他得罪的人也挺多,以至于,他好像用光了他的运气。


我其实不是没有这个担心,一直到某一天夜里,他下了夜班后,再也没有回来。


我那天抽光了一包烟,都没看到那个瘦弱的身影推开门。我心里直往下沉,等了一整晚,直到阳光爬上树梢,洒进房间时,沉到了底。我知道我担心的事情,可能终于成为了现实。


我再也没有见过阿七。场子里也没有人找过他。阿七以前的熟客来找,妈妈都是搪塞说他辞了职,便又笑眯眯地将新的牛郎往前一推。


这个世界依旧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男人女人扭动着自己年轻的身体,肆意挥洒着生命和时间。


阿七就像一阵猛烈的风,狠狠吹进这个场子,吹进了我的故事里,然后就这么消散无形。


我其实挺低落,感觉失去了一个相交多年的好友。但人生就是这样,有人就这么出现,有人突然消失。我自己都沉浮不定,我怨不了什么。如果真要怨的话,或许只怨生而为人。


……



没多久,我也辞了职,和几个朋友合伙,南下做起了一些小生意。


几年后的一天,我正赶着路,准备去置办一批货物。生意越来越忙,忙得我焦头烂额。


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接踵。


鬼哥!我一个激灵,突然听到了一个很久远的名号。有人在叫我。


我回头,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大型娃娃衣的工作人员,他站在一间店面前,正挥舞着手,面前聚集了许多欢呼雀跃的孩子。


那群孩子笑着,叫着,正大喊着鬼哥。原来是在喊那个大娃娃。


其中有一个小女孩,蹦跶得尤为欢快。


那个女孩好眼熟,我好像在哪儿看过。


那个大娃娃好像注意到了我,他转过头,身子对着我的方向,轻轻鞠了一躬。


孩子们又欢呼了起来,我呆呆地看着他,尘封已久的记忆喷涌而出。


鬼哥,鬼哥,鬼哥,鬼哥!他们欢呼着。


我回过头,太阳正好照在了我的脸上,有些刺眼,但很舒服。


我突然觉得不烦躁了。


你要问我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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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吃完晚饭和爸妈坐在院子里聊天。

爸爸讲了一个故事。

爸爸小的时候,隔壁的老奶奶才刚结婚。那个时候她结婚的嫁妆就只有一辆自行车。

有一天她丈夫骑着车子带着她去县城赶集,到了中午要吃饭的时候,两个人来到县里唯一一家国营饭店,点了两碗面。面上来以后,丈夫说再去看一下车子,到了饭店门口车子不见了。

那个时候没有监控,两个人也是第一次到县城,人生地不熟。丈夫说丢了就丢了吧,找也找不回来了,吃完面就回去吧。回到饭店,买的两碗面也被别人吃了。

两个人饿着肚子走回村子。

爸爸说那个老奶奶去世前再也没有到过县城。

黑夜才是宇宙的正常状态,而我们拥有白昼,只是因为地球恰好近距离面对了一颗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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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个我身边朋友的故事。

他94年出生,吃奶不到半年,他的母亲就跑路了。

据说是某天逛商场,参与抽奖活动,但没想到抽中了一等奖。

奖品是一辆天津大发面包车,一部彩电,总共几万块钱,但在95年初,确实不少了。

然后她回到家,没有把这件事儿告诉家里任何一个人,抱起尚在襁褓中的儿子,跑回了娘家。

晚上一家人吃饭,说找不着孩子也找不着妈了,就召集七大姑八大姨满市区的找人,最后终于找着娘俩儿了。

他妈说不回去,要离婚。

他爹傻眼了,跟他妈吵,他姥姥就在一旁骂。

最后两家不欢而散,坚决离婚,他妈不要他,说让他爹抚养。

从此,他就成了个没娘的孩子。

他说小时候也会问奶奶,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他奶奶回答说:“你是从核桃树上掉下来的,跟个球似的那么大。”

他那时候小,没多想就信了,读到学前班还跟同学说自己是核桃娃,比金刚葫芦娃还厉害。

他是跟着奶奶长大的,印象里爷爷走的早,是个建委的老干部,据说战争年代参与过修建防空洞,也是小区老年人当中唯一的大学生,每天早上四点半,爷爷就会喊他起床练毛笔字,天天练《三字经》,《百家姓》,写够满满三张,就去上学。

出门前,奶奶会给他两个钢镚,一碗饸烙面,一个白吉馍,小学旁边的早点摊,两块钱吃的饱饱的,擦擦嘴就去校门口等着。

他父亲却因为离婚的事儿从此一蹶不振,整日午饭晚饭各一斤酒,喝的东倒西歪,看老照片,念叨初恋,念叨他妈,说和他妈相亲不到一个月就闪婚,两人天南地北的旅游,还赶时髦坐了飞机。

他没办法,年纪小也不知道怎么劝,就喜欢躲在角落里看书,问奶奶一些书里不懂的问题,可奶奶没什么文化,就拿核桃树,石榴树,花椒树等一些亲手养过的植物说教。

渐渐的,他脑子里多了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就开始付诸文字,把那些奇思妙想,全部都写在了一个笔记本上。

上到初中,他的学习天赋开始显露。

在一个充满校园暴力的差生班里,每次考试都能考第一,被老师选为班长,团支部书记,语文课代表,作文写得不错,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拿在课堂上念。

可同学们还是不待见他,一些小混混见他老实,经常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法子欺负他,他不懂得还手,也不懂得讲道理,就只能被迫忍受着。

到了初二,他情窦初开,喜欢上同桌的女孩儿。

她扎着马尾辫,大大咧咧的性子,说起话来满满的江湖气。

可没点儿鸟用,那妹纸喜欢邻校的大哥,那小伙个头虽然不高,但他能一呼百应,而且拳头也硬。

他没气馁,先把心思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可最后还是忍耐不住,跟女孩儿表白了。

班里一时间传开了,说班长喜欢上了那个谁。

那女孩儿撒泼似得在中午放学的时候,破口大骂他是猪,骂他是头又蠢又胖的猪。

她哭着骂,他傻愣着,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干啥,也不会劝。

女孩儿走了,他也走了。

从此俩人从同桌变成前后位,他每天最难受的就是看着她跟新同桌嬉笑玩闹,那是他以前能享受到的独有快乐,却换成别人的了。

眨眼间念完了初二。

那年暑假,他表哥开了个火锅店,投资百万,倾尽家产。

夏天的时候买卖也很火爆,就喊他去当服务生,传传菜端端盘子什么的,他干的比谁都卖力,却因为亲戚关系,一分工钱也没要。

每天晚上十点,这个十来岁的孩子,个头不高,还有点儿虚胖,就要弯着腰抱起一摞摞沉甸甸的盘子,从三层楼的楼梯走下去,送到一楼的洗刷间。

每走一层,他就得歇一会儿,因为盘子太沉了。

就这么没日没夜的干了俩月,学校开学了。

那女孩儿却要转校了,要去考邻市的重点高中,说将来能考上好大学。

这狗血戏码,让他始料未及。

从那之后,他受环境影响,变得不那么单纯了。

他觉得学习好根本就受不到别人的尊重,虽然家里满满一墙的奖状,足足有27张,区级优秀班干部和三好学生年年都拿,可依然没有什么卵用。

于是,他开始学抽烟,学满嘴脏话,学欺负别的同学,学怎么上网吧。

然后他就全学会了。

不过他倒是有一个习惯留了下来,一到暑假寒假,他就会去找地方做兼职。

给卖手机的商家站过街,举着牌子站一天能拿二十块钱,那几年他家的生意不好做,父亲又每天酗酒,给他的零花钱少的可怜。

但他又不是为了钱去打工,而是想多认识一些社会上的人,跟朋友吹起来显得自己有面儿。

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着,他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由班里的第一名直接掉到倒数,老师对他心灰意冷,同学们倒是都待见他。

他突然觉得做出这一切的改变,挺值。

后来毕了业,家里问他是去上高中,还是去上技校?

他想了一整天,跟他爹说:我想上技校。

好吧,那就上技校。

国企办的,早就业,工资还不低,甚至是很高,工作岗位都让很多人羡慕。

他如愿以偿的上了技校,学的是焊工。

这几年打工兼职没学会别的,倒学会怎么吃苦了。

那时候技校规定一个人练手的焊条有限,最多不超过三根,对于一心想学出点儿成绩的他来说,远远不够。

夏天大中午的,近四十度的高温,学校里一个人都没有,于是他就趁这时候,回家里随便吃两口饭,不到半个小时,再次回到学校里,趁老师不在,同学们也不在,他就一个人拿着几十根焊条练一中午。

那爽快的感觉,他至今还记忆犹新。

后来他果然凭借熟练的技艺,脱颖而出,不到半年就破格去实习,又通过了选拔,被企业送到外地实习。

在身边所有同学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已经一个月拿两千块钱的实习工资,过的逍遥自在。

恰逢那几年企业形势不太好,在外地学了没一年,他就又被安排回学校继续学习,重回学生身份,他很不适应。

毕竟在外地那十来个月,自己手里也教过不少徒弟,年龄不大却被人一口一个老师傅的叫着。

后来,去上技校的人也少了,学校为了节省开支,就打发他们那一批学生,说你们可以校外实习,开个证明就不用来上课,到时候光拿毕业证就行了。

他就照办了,从此一头扎进社会的洪流里。

往后的那两年,他在家里写过网络小说,毫无起色。

也做过一些零工,但都不长久,还帮亲戚端过盘子,但后来亲戚生意也不太好,他又选择另谋生路。

直到2012年,陪了他十八年的父亲,遭遇了伤害案件,突然离世。

一夜之间,他觉得天都塌了。

以前总看电视上演的那些新闻,他从来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成了孤儿。

不过还好,他的亲人们都很团结,也很爱他。

最后,他跟着姑妈生活。

往后那几年,他做过客服,也组装过电动车,还做过辅警。

做客服是亲戚给找人安排的,他本来不想去,因为每天要坐很久,所以最后干了不到一年给辞了。

他想学点儿手艺,就跑去组装电动车。

干的依然很卖力,老板说一个月的试用期,不到半个月就给他转正了。

涨了工钱,买了保险,他干的更加起劲儿。

可就在某天早晨,太阳还没出来,老板就打电话说从天津发来一批货,缺人手,你快点儿去厂里帮忙卸货。

他着急忙慌的去到厂里,傻眼了。

就他一个人。

老板说话迷迷糊糊,还睡着呢。

其他的工人打电话关机的关机,不接的不接。

虽然加上他一共就俩干活的。

但他没了办法,既然答应了老板,总得干吧。

终于等来了天津的货,一整半挂装着的电动车架,一个车架子三四十斤,一共两三百辆。

他一个人抬上抬下,两个半挂司机,一个说开了一夜的车太累,另一个看不过去就帮着他一块卸,但出力也有限。

等到太阳出来了,他卸完了货,其他人也来上班了,而他也病倒了。

左眼球像要爆炸一样的疼,脑浆子都要疼出来,老板没打120,躲得远远的,他给他姑妈打了电话,摇摇晃晃的走出了厂子,打了辆车去了医院。

走到医院,大夫说是低血糖,加上什么过度劳累,引发的什么症状,他记不清大夫咋说的了,只记得眼珠子疼的像要爆开。

后来他堂哥去了,给他买了一杯加糖的豆浆,疼了一上午总算好了,他去吃了午饭,再给老板打电话。

老板说你先歇两天再来上班吧。

过了没两天,他坐不住,想继续上班去,之前厂里的老师傅正好手受伤骨折了,他就成了代理班长,工资很高,有奖金,手底下还带着一个徒弟。

他就给老板打电话,问什么时候能上班去。

老板却说不敢用他了,说自己只是个小作坊,万一你在我这出点儿什么事儿,他赔不起。

于是,连工伤的事儿也没说,老板多给他了五百块钱,算在工资里一块发了。

他拿着几千块,又开始茫然了。

正好他表哥的朋友销售一种添加剂,类似那种降低货车油耗的产品,就拉着他一块儿干。

大冬天的那半年,他跑了北方不下五个省,几乎把山西和陕西跑遍了,却一瓶都没卖出去。

自己搭钱不说,还得厚着脸皮跟司机套近乎,说让我跟您做个试验,效果好您再买,吃喝费用我自己出,您让我搭个车就行,司机同意了。

搭一次车他又是买水又是买烟的,凌晨三点还能有个聊天的,司机当然乐呵载他。

但跑了大半年,只往里倒贴经费,一瓶没卖出去。

他又不做了,那年他二十岁。

休息了没俩月,他朋友跟他说来做辅警吧,待遇好,也比较轻松。

于是他就去了。

训练完了就直接上岗,工作确实不错,他一直干了两年。

但到最后,却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儿。

不管是上头让干的也好,还是老百姓让干的也好,他都有些不愿干。

最后他选择辞职,后来在家收拾东西,他偶然找出了小时候的那个小本子,上面写的全是他小时候的奇思妙想。

他把那个本子看完,终于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了。

于是他就开始写网络小说。

没曾想,写了两本还算可以,挣得稿费差不多够养活自己的。

他就安心写,一直写。

写到了今天。

如果不出意外,他还会继续写下去。

一直写到写不动为止。

我问他这么多年,一个人过的苦吗?

他说,其实一点儿也不苦。

因为终于能干自己爱干的事儿了,苦啥啊?

该偷着乐才对,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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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里,一个孕妈想拍孕妇照又再三犹豫,最后才说出犹豫的原因。

她说,明天她就怀孕满六个月了,他老公要带她去认识的医生那里测孩子的性别。

她停顿了下又说,因为已经生了一个女儿了,所以如果这个还是女儿的话就必须打掉,她婆婆已经很不满意她第一胎生的是女儿了,连孩子都不帮她带了,如果她再生女儿,她会“被离婚”的。

所以,不是儿子的话就要堕掉已经成型了的胎儿。

所以是女儿的话,孕期也没必要留念了,反正都是要堕掉的。



这个年代原来还有这样的事啊,那群蠢货渣滓原来还没有死完呢。


补充:只是想要儿女双全的人,生了儿子照样会对女儿一样好,okok。财产平分才叫一样好,望周知。(财产平分要求赡养平分,不然就谁主要拿钱谁主要赡养咯。)


是你也还想生个儿子,第二次再怀女儿你也让打掉。okok,反正不是从你肚子把孩子弄出来,你就负责播个种,你嘴巴说话又伤害不到子宫,再播一次也不费劲儿。


生儿子为了保证姓氏流传。okok,你知道全国姓王的有多少?不用您来承担这个重任的,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谢谢,理由讲得这么伟光正。


大家可能觉得都是女性在重男轻女,但事实上如果男性丝毫不介意下一代性别,会冷眼旁观看自己爱人这样伤害身体,自己骨肉一次次打掉还让爱人和妈妈“瞎闹”?(大家都有责任!真不介意,你倒是行为上做点什么啊!阻止下你妈啊,让你爸阻止下你妈啊。什么,你爸也让你生啊,你自己其实也要生男孩?)


生儿子在身边,女儿嫁了就没了?

现在外出工作的只有女人???不回家过年的只有女人???儿子不让去岳母家??儿子一直会死守在你身边?

恕我直言,这跟是男是女没啥关联。你给女儿在城市里买套近点的房子看看,看她住不住,她住进去了离你不近?(远走的不止女人,不回家的也不止女人)。

用你买近点的房子来留住儿子的法子留不住女儿?


希望大家生了女儿的,也像教育男生那样教育女生要上进!!(很多女生的悲哀就是不被教育要上进,被告知嫁个好人就可以了。女生上进的话,一起生活的男生压力也小)



你怎么养你女儿,你女儿将来就会怎么养你。

你把儿子当养老保险养,那也希望你前期有足够钱投。

生孩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总不会是光为了养老为了传承你的姓氏吧。

难道不是为了让你的生命得到另一种方式的延续?难道女人没办法成为这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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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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