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个非常好的问题。二者之间的具体关系请见下图(整理自 Bolton and Dewatripont "Contract Theory" (MIT Press 2005))
简而言之,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的思考经历了几个阶段。
1. 价格为先(1940s-1950s):你在初级微观课上画的2*2 Edgeworth Box基本可以概括。左下角的是买方、右上角是卖方时,就是bilateral trade的模型。左下角的是period-t agent、右上角的是period-(t+1) agent, 就是inter-temporal saving/consumption的模型。
2. 风险偏好(1950s-1960s): 就是你在初级微观课上学的E[U]模型。此风险偏好的概念最先由Arrow-Debreu引入经济学,为后来的风险决策以及投资选择奠定了理论基础。(多说一句:其实这本质上来讲是2*2 Edgeworth Box的一种延伸。原来交换的一个固定的commodity,现在交换的是state-contingent commodities而已。)
至此为止,完成交易只需“市场”,不需“契约”。
3. 信息不对称(1960s-1970s): 你在初级微观课上学的Market of Lemons二手车问题, Rothschild-Stiglitz的保险问题,还有Spence的教育无用模型都是这个阶段的重要成果。
这是经济学发展的关键一步。有了信息不对称,市场就不再是那个完美的市场了。“契约”、“政府”、“公司”、“法律”这些机制(institution)层面的概念开始被主流经济学界关注。
在80-90年代,Townsend(1982), Diamond (1997)等对动态、多边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研究有很大尽在,在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领域有相当好的应用。
4. 不完全契约(1980s-今):其实是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对交易环境的磨损 (friction)的进一步延伸。考虑所有权、控制权、决定权等契约程序和法律法规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法案等)对交易本身的影响。是经济学家“深入组织内部、研究现实问题”的一次尝试。
广义的“契约理论”,包括以上的第三、第四两个阶段。“契约”与“市场”相对。市场的不完美,凸显了合同形式、组织结构、管理方案的必要性。
狭义的“契约理论”,单指以上的第四阶段,是“信息理论”(包括代理人问题)的深化。 理论基础与第三阶段的理论一脉相承,经典文献也多有重叠,因而常被混为一谈。
三言两语,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