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四川那个轰动全国的岳父灭门案了。
夫妻双方已经起诉离婚三次,法院都不判离。结果就在第三次起诉离婚后不久,男方全家被女方父亲灭门。明明双方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就因为婚姻还在存续,女方亲属杀了男方全家,还能继承其家庭的全部财产,还能给作为凶手的自家老爸出谅解书,甚至还能争取到二审判决死缓。
如果不是男方父母还有兄弟姐妹,愿意为他们的事情奔走,最终案件改判死刑,那不光财产,三条命甚至都换不来一条,这就是婚姻存续期的威力。
而即使如此,前两天看新闻,男方家出首付,男人生前一直在供的房子,在案件重审前已经被女方挂出来卖了——尽管偿了一条命,财产还是女方的。
这事其实有两个解:一是如果在之前的三次离婚起诉中,有一次判离了,这桩惨案都不会发生,双方家庭四条性命就能保全;二是如果男方早早立下遗嘱,女方家目的要真是为财的话,知道没法得逞后,或许就不会下此狠手,那4条命也有可能得救。
但从离婚冷静期出台体现出的立法精神,显然国家意志是不支持选项一的。既然指望法律不可能,那对于普通小老百姓而言,选择选项二,早早立好遗嘱,对双方都有好处,更是对自家的保护,就成了必然的选项了。
出现这种现象,说明离婚冷静期制度,确确实实妨碍了一些人的离婚自由,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一项好的制度,应该是给人安全感和强预期的。人们在这项制度之下,可以合理地安排自己的行为和事务,不需要担心可能存在的风险。
举个例子,红绿灯和斑马线制度。人们按照绿灯的指示,可以安心地沿着斑马线过街,而一般无需担心此时有人闯红灯发生碰撞。
现实中没有人,在过红绿灯和走斑马线时,预先立好遗嘱,担心自己在此时发生不测。
但是,从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的效果来看,恐怕不是这样,这项制度让一些夫妻感到担心和害怕。这才是他们要立遗嘱的原因。
担心什么呢?担心自己在离婚冷静期内人财两空。更具体地说是:1、离婚冷静期内,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2、离婚冷静期内,自己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对人身安全的担心,主要考虑在冷静期内自己发生意外,或者发生凶杀案件。
对财产安全的担心,主要是担心自己发生不测以后,自己的遗产不是被父母或者子女继承,反而被已经是外人的“前夫”或“前妻”所继承。
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是因为如果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死亡,双方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妻,另一方可以作为继承人之一继承死者的遗产。
这里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是夫妻,但感情破裂,两人离婚意愿强烈,彼此都相看两生厌,他们于是去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时,他们认为彼此已经毫无关系。
但是考虑到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张三决定预先立好遗嘱,将李四排除在自己的继承人之外,防止李四在冷静期内将自己杀害以后,又夺走自己的财产。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你说的不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所以,张三的担心是多余的。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其实,这种说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民法典虽然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没有规定,过失杀害和基于正当防卫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如果李四杀害张三,主观上是过失,或者是构成正当防卫,此时从客观上来说,张三仍然是被李四杀害,张三内心仍然是不愿意李四继承遗产的。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李四没有杀害张三,但是李四的亲属,为了帮李四争夺遗产,在离婚冷静期内将张三杀害,这种情况下,张三内心肯定也是不愿意李四继承他(她)的遗产的。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立遗嘱,其实是在恐惧心理的支配下,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设计的一种自主补丁。
为啥在离婚冷静期制度出台之前,没有出现这种现象?原因也同上。在民法典施行之前,一般当天就可以登记离婚拿证,相当于当天就解除了前妻或者前夫的继承资格,所以不存在意外和杀害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立遗嘱的问题。
当然,话又说回来,一般的夫妻不会走到这么极端的地步,这个补丁,只是针对那些严重感情不和或一方有暴力倾向等情形,一般人还是没必要的。
一个人没有自己权力主宰自己的婚姻,多少是有点可笑的。
感觉有点细思极恐。
如果非要把离婚和立遗嘱联系起来,那就是因为害怕离不了婚,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害,骗取财产或保险金或者因为婚姻实在破裂,导致各种矛盾可能存在意外死亡,所以保险起见先立遗嘱。
所以某种程度上,这不是立遗嘱,这是在保命啊。
本来打算离婚,脱离困境,现在设置了离婚冷静期,会让部分陷入困境的人有危机感。
好,你要离婚,但离婚冷静期是结婚状态啊,那此时的财产是不是双方共有的,这不得不让我想起了之前那个网剧,就是男方想方设法想要害死女方,骗取保险金。
问题是,你必须得找到他想害你的证据才行,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在对方害你成功之前,你都没法告他。所以,这种情况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挂了。立遗嘱确实应该立。
所以,怎么给我感觉这不是离婚,简直有点玩命那么点意味。而且不仅是当一个夫妻,还得当一个福尔摩斯,必须找到证据,这难度也太大了。离婚的难度也太大了。
我觉得这是件挺为难的事情。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情感早就破裂,甚至到一种待在一起就可能不断吵架打架的地步,你让还存续下去,有可能那天一冲动,就失手伤人了。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先立遗嘱。
所以在事实婚姻已经破裂的情况下,我觉得没有必要强制离婚冷静期,对双方而言都是一件甚至可能危险的事情。只不过是拖延痛苦,或者加速痛苦的发生。
所以,建议,根据婚姻状况的轻重缓急来做决定,对于一些明明婚姻破裂,并且存续存在危险的情况,取消离婚冷静期的门槛。
总之,能离婚还是离了好,离婚离不了存续在这样的婚姻里其实更痛苦,一个人的生活或许更好,抖音@50岁阿姨自驾游(id:s416721225618u)原名苏敏,苏敏和她的老公,当然现在是前夫,当时在23岁就结婚了,因为她当时想离开他自己的原生家庭。那原生家庭也并不好,所以为了逃离选择了结婚。
但是没想到结婚以后生活更加是充满暴力和冷漠,相当于是一种无爱婚姻。
我觉得这样的婚姻存续在其中,加上结婚冷静期的话,其实是件很痛苦的事情,男方暴力,也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
苏敏说在生活上她的丈夫到处打压她,甚至在她同学面前称他为精神有问题。然后也会对她使用暴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不仅仅是情绪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身体上可能会受到伤害,甚至生命都有威胁的可能。
所以她的婚姻非常痛苦,直到她实在受不了了,觉得自己不能这样过下去了才选择离婚,开始一个人的生活。
在婚姻中中度抑郁,苏敏知道自己决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
网上博主的自驾游视频启发了她,开车,一个人,到处玩,她没想到还有人可以这么活。
她决定出发。
白天,她依然是尽心尽力照顾家庭的好外婆;晚上,她默默筹备起自己的自由旅途。
买什么装备,户外怎么用电,如何长途开车……她开始在互联网上搜索一切与自驾游相关的信息,把所需一件件加入购物车。
然后现在一直自驾游,给大家分享自驾游的日常,我觉得真的比存续在不开心的婚姻里快乐多了。
还选个毛
几个老头,谁能活到11月谁自动当选
其他方面不清楚,不过如果单就地形相似度来看,巴西无疑是与福建省相似度最高的地方了。理由如下:
1.人口密集的区域都集中在沿海狭长的平原地带,尤其是两者都集中在东南沿海。
2.多山少平原
3.巴西北部是亚马逊热带雨林,是巴西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地区,福建北部的闽北也是福建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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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不是遗嘱继承,直接是按顺位继承给你的,所有其他继承人也没有异议的,可以不公证,也可以不估值。但建议还是公证,防止各位继承人之间起什么纠纷。
当那些热衷于来电了的人们发现他们狂喷的都是大陆IP,会感到尴尬吗?
大概他们会说这是挂VPN了。
那显示IP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