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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纽约时报》提前公布头版,列出1000名死者信息? 第1页

     

user avatar   lu-sen-lin-l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新惊报:

《1000名逝去者的头版,是对生命的尊重》

《感染百万人的背后,看美国的坚强与努力》

社论:《我们也想出版逝者的信息,但我们找不到他们的姓名》

财惺网:

《深入报道美国1000名逝者信息公开的背后》

《中美疫情信息的对比:一面是专业决策,一面是懈怠隐瞒》

《1000名与100万名,看美国的坚强和骄傲》

中国青粘报:

《对美国冷嘲热讽在这一刻轰然倒塌:透明公开的1000名信息》

《1000名死者信息的公开:面对死亡的坚定》

南方粥末:

《开创第一!刊登1000名逝者信息的头版》

《魔鬼藏在细节里,中美两国疫情信息的比较》

《中文社交媒体的失格:不应对美国疫情狂欢》

《最好的死亡教育: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三粘生活周刊:

《总统去打高尔夫球的底气: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中国的4645名逝者,你们叫什么名字?》

芳芳日记:

“朋友圈里面的一个美国律师感叹到,纽约时报详细的公布1000名死者的信息,这是让人多么的感动,也让人对美利坚合众国由衷的骄傲。看了他的朋友圈我晚上都无法入睡,然后中午起床的时候泪流满面!我们国家的死亡者信息有谁知道吗,这个国家还能不能好了?“

“美国的朋友给我传来一张照片,是刚刚出版的纽约时报,头版上印满了死亡者的信息,这是多么的公开和透明,可见美国社会的强大,他们专业而又自信,听说特朗普总统去打高尔夫了,微博上一些极左势力又在狂欢,说美国总统不关心人民。看看这个头版,这就是特朗普总统去打球的底气!他们拥有民主和自由。真正该惭愧的应该是我们!

“我的医生朋友刚刚打电话给我,他在医院里面见到了太多人死去,看到了满地被丢弃的手机,他至今还有PSTD。今天微博上还有人在质疑手机这件事情,真的让人感到无语和心痛,去看看美国吧。我坐在大别墅里,气的浑身发抖,虽然现在武汉是夏天的气候了。”

"我的同学今天跟我视频,看到他憔悴了好多,他跟我说,虽然美国政客有时候显得冷冰冰的,但今天纽约时报的头版头条是爱与温情。美国这个国家的强大从来不是靠航空母舰和核弹头,是靠的人文关怀和民主。听到了他说的话,我想起来胡主编在微博号召要增加核弹头,我内心感到愤怒,他以为他是谁?他有什么丰功伟业?一枚核弹头能救多少的人。这是胡锡进的污点,我希望他能道歉”

看看:


user avatar   ycy1998073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虽然但是,这名单很敷衍啊,网友列文虎克只看了第一段,就发现其中有一个是死于谋杀,而不是死于新冠。


同个地方,同样的年龄,同样的名字,列文虎克用最小的细节,给了最痛的一击。

做戏也要做全套吧?找一千个人都这么敷衍,真的是Fake News实锤了。

想象中的名单:小编满怀尊敬和悲痛,认真列出名单,对每一个死者负责。

事实上的名单:小编把顺手找到的死亡名单打出来,早搞完早下班(其他媒体继续加班,拿名单去攻击特朗普)


user avatar   rewrgf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人家传统艺能了。死一个人这件事发生了100000次。

不同国家触发的threshold不一样,中国随时都会触发,死了四千多被喷成筛子,美国需要计数器达到100000才会触发。

好歹在这件事上西方媒体不是本质性双标(美国死多少人都只喷总统,中国死人就定体问),只是量级上的双标而已。

但是,我有个问题啊,追悼会这玩意,要等疫情控制住之后再开吧。现在美国仍然处于抗疫不力的状态,说要提升检测结果现在日检测量是武汉的三分之一,虽然新增确诊确实比峰值少了点但按这衰减速度,美国得stay home到明年才能控制住……

现在急急忙忙追悼10万死者,过几个月20万,30万的时候,又怎么办呢?


更新一下,似乎死者名单还翻车了。

看来死者trump眼中是数字,NYT眼中死者也只是字符串而已嘛,错了就错了。


user avatar   exco 网友的相关建议: 
      

记得和知乎某T大毕业的博士大V聊,他问:你觉得媒体如何做,你才会认为这个媒体是有基本操守的?

我说:关注个体的遭遇和悲欢。

他摇摇头又问:那你希望如何纪念死者?

我说:把死者的名字都刻在一座纪念碑上。

他说:做不到。

我问:为什么?

他说:你想象的社会需要极高的治理成本,根本不可能实现。


user avatar   da-di-de-yong-b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已经晚了,现在不是特朗普干的有多糟糕。而是整个美国或者说整个人类社会都必须学会和新冠共处。

美国现在死多少人已经不在是问题的重点了,目前一百六十余万的感染患者意味着没有任何国家能做到应收尽收,这意味着控制新冠传染的努力全部化为乌有。

而美国又恰恰是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绕不开的国家,最强科技,最强军队,最强金融,最强资金,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蓝星唯一超级大国。没有人或国家能孤立美国或封锁美国。美国自己也做不到。

特朗普是否连任压根不在重要,甚至目前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解决美国的问题,换个总统就能好?别开玩笑了,在美国先行法律下美国总统没有任何能力封闭整个国家。

让美国人停摆二个月?这是任何一个总统都做不到的事情,特朗普做不到,换其他人一样做不到。

复工美国不会分裂,反之如果真的下令停摆美国只能四分五裂。特朗普傻瓜式操作已经把美国总统或者说未来美国总统的路都堵死了,走特朗普的路,让其他继任者无路可走。


user avatar   liu-xue-sheng-ri-b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user avatar   wuchangyex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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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岛战役……


user avatar   a-san-sh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实老蓬这已经是很明确了:中国学生别过来,还要回来的话,我可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

理智的人应该想办法离开美国,而不是现在还心存幻想地考虑怎么过去。

诚然中美只要不打世界大战,最终还是会有和好的一天,也许就在大选后,也许三五年,也许等到中国成为世界第一,但这个过程必然需要付出很多的代价。

如今还试图往美国跑的学生,就有可能成为这个“代价”。

写了篇感想:

感谢你的阅读和支持,喜欢可以关注公众号“三叔看世界”,并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哦


犹记得早在3月份那会儿,当我发现欧美国家居然没有办法搞定疫情、进而开始甩锅给中国之后,脑海当中立刻写满了“第三帝国”四个字。

从那之后,我又写了不少文章警告还在美国的中国人,如果有条件就请尽量回来,最起码不要继续留在美国,否则犹太人曾经的遭遇可能就是他们未来的命运。

从那之后到今天,差不多也过去将近半年时间了。我看到很多原本计划在美国多留一阵子的人已经踏上了回国的飞机,甚至连14天隔离期都结束了。

各位,未来你们一定会对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历史上,第三帝国对犹太人下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某篇文章里,我就相对具体地分析过希特勒上台之后,为何那些犹太人总是心存侥幸不愿意第一时间逃离,直到后来想走也走不掉的原因。

对于犹太人的种种束缚,总是乍一看好像没有特别严重,受害范围也不算大,但不知不觉之间,舆论已经形成了一种“必须消灭犹太人”的意识,犹太人注意到自己在德国成为社会另类,哪怕是街头小娃都会怒斥杀死犹太人。

历史上发生过的这些事情,如今都在美国一步步上演。

如果说之前中美之间打贸易战,还可以被理解为国家竞争的一种形式,那么从特朗普开始喊出“CHINA VIRUS”之后,就已经在强化一种中国人和美国乃至其他“自由国家”的人不是一个物种,中国就是在给世界带来灾难的意识。

大家不要觉得懂王看起来像是个小丑,但是当他利用自己强大的舆论工具来推广这个词之后,受众们就会逐渐接受这个设定,下意识地认定中国要对疫情负全责。

所以,特朗普顺理成章地将“中国负责论”写进了下一个任期的章程,毕竟铺垫完毕了嘛。

之后就是对“中国群体”的一种妖魔化宣传,方式大概可以有:

1.中国破坏美国安全(tiktok跟华为);

2.中国正在阴谋颠覆美国政权(拜登亲中论);

3.很多中国人都是来美国窃取情报的。

当网内网络上有不少人还在自满“哎呀,原来我们厉害到能够左右美国啦”的时候,站在普通美国人的立场上,会如何看待我们呢?

恶魔,一个似乎无处不在、无恶不作、无所不能的恶魔。

恰似从中世纪就被称之为撒旦伙伴,千百年来各种阴谋论层出不穷的犹太人。

可想而知,这些美国人走在街头,看见实实在在的“中国人”(可能只是亚洲人)时,心中将产生怎样的恐惧。

所以,当美国高层开始一步步将“中国人”从正常秩序中剔除时,遭遇到的阻力就会非常非常小,最终有了蓬佩奥的这段发言:

也有了美国部分高校赤裸裸驱逐中国公派留学生的现象:

你瞧,这两招乍一看温情脉脉,仅仅只是“考虑限制入境”,亦或者是仅仅只针对“公派留学生”,大多数在美中国人的利益似乎没什么影响。

巧合的是,历史上希特勒也曾经这么干过:

1933年,纳粹政府颁布法律恢复了对公职人员资格的限制。该法律试图将纳粹的反对者排除在外,这些反对者包括犹太人和政治反对派。公职人员必须提供关于其父辈和祖父辈宗教信仰的文件,证明他们属于“雅利安”血统。如果不能证明,就会被开除。

很多犹太人想了想,好像也只是公职人员才受到限制,他们做生意或者当个公司职员啥的又不受影响,怕个球?

等怕了,也晚了。


当前,疫情、经济萧条、大选等多重因素,导致了中美关系短期内不可能稳定。

甚至不排除在某些意外的状况下,发生擦枪走火,毕竟光看最近湾湾跟南海的局势,明天打起来都不奇怪。

乐观主义者可以认为,只要熬过今年困难期,明年一切就要恢复正常了。

但谁又能给未来一个明确的保障呢?

只要两国紧张关系骤然升级,普通人在大国对抗面前,必然是脆弱无力的。

今天也许还能想办法买到去中国的机票,明天所有持中国护照的人就有可能失去自由。

以中国当前实力,保障大陆范围(甚至第一岛链内)国人的安全,问题不会很大。

但距离能够将航母开到珍珠港甚至洛杉矶港的那一天,估计还有很长很长时间。

只是真有这一天,也就不存在中美关系紧张了。

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需要我们做出很多努力,甚至于很多的牺牲与代价。

而目前依然在美国的每个中国人,都有可能成为“代价”。

所以,哪怕是今天刚下飞机的人,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幸运儿,都可以为自己的选择而庆幸。

就算未来中美摩擦进一步升级,我们还是可以坐在空调房间里敲键盘,当个吃瓜群众。

当然了,那些想要继续留在美国的群体,也纯属个人自由。

毕竟1美元的炸鸡特别好吃,美国政府不管对自己做什么,“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嘛。


其他的随口答:

扎克伯格到底做了哪些恶?

历史上都有哪些突破普通人想象的真实事件?

外媒称印度国有炼油企业已停止从中企购买原油,你怎么看?

9 月 1 日美国新冠肺炎确诊 620万,新增100万确诊仅用22天,针对疫情目前美国主要在做什么?


user avatar   you-zi-c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吴京欠他黑粉宣传费。从战狼2上映到战狼3将要上映这热度就没停过。我们都不知道3要上映了黑粉马上告诉我们。

二、说句诛心的,现在旅外人员就是问题。地震海啸洪水动乱问题都在当地。现在问题就在旅外人员身上。这怎么处理?

三、德国高管的风险和普通人员的哪个大各位心里真没数?像德国这号说白了真权贵他们自个不会为了自个的命着想?他们的风险和普通人能一样?

四、地摊都摆开了,再不恢复经济就真要吃土了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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