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濬是州府系统,烽燧是军队系统,二者风马牛不相及,联系不到一起。
州府通常拥有行政、军事、监察、奖惩等职能。当州牧刘备不在荆州时,治中潘濬留典州事,他是州府机构的实际负责人。
可潘濬毕竟不是州牧,他是负责领导州府机构的正常运作,而非荆州要务的决策者。刘备先后留镇荆州的决策者是诸葛亮、关羽。那么潘濬名义上是对荆州牧刘备负责,实际工作中则是对刘备指定的决策者们负责。
即,荆州的大部分军政要务,是通过潘濬领导的州府机构去运行实施。
关羽北伐时,南郡太守糜芳守本郡,还兼顾大军出征的后勤工作。这后勤资源,不可能只取自南郡一地,荆州地区其余的宜都、武陵、零陵等地也当有所输送。南郡太守在没有特殊授权的情况下,哪来的权力指挥宜都、武陵等地太守呢?
这件事只能由州府来协调指挥本州各郡,负责操办。调配荆州资源是州府的活儿,而糜芳只负责将汇聚到南郡的辎重补给,往前线运输这一部分的工作。
那么,当糜芳和士仁在后勤补给中做手脚,不尽力,导致前线将士们有所反馈的同时,也暴露了潘濬的态度。
换而言之,潘濬与糜芳在职能、工作、地域、时间上是高度重叠的——糜芳和士仁,就在潘濬这州府机构的实际负责人、监察者的眼皮子底下,对军资动手脚,拖前线大军的后腿。
要知道,监察工作是潘濬的老本行,更凭其名声大噪:
(潘濬)年未三十,荆州牧刘表辟为部江夏从事。时沙羡长赃秽不脩,濬按杀之,一郡震竦。
要知道,史称潘濬为人公正清廉、决断果敢:
评曰:潘濬公清割断,陆凯忠壮质直,皆节梗梗,有大丈夫格业。
要知道,人称潘濬为人方正严肃,嫉恶如仇:
潘濬方严疾恶,义形于色,梗梗有大节,有吴之栋石也。
就这么个监察起家,铁腕闻名,心狠手辣,果敢决断,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潘濬,眼睁睁看着糜芳和士仁蝇营狗苟,眼睁睁看着前线将士补给不足,眼睁睁看着国事将被败坏而无动于衷,这正常么,与史书中对潘濬的描述相符么?这人设塌房了好吧。
事出反常必有妖。
潘濬字承明,武陵人也。先主入蜀,以为荆州治中,典留州事,亦与关羽不穆。
吴人方面不提这件事,可杨戏的《季汉辅臣赞》有记载,潘濬化身透明人的原因是因为他与糜芳、士仁一样,与关羽有私人恩怨。
等到糜芳决定献城投降时,你看同在城中的潘濬有啥表态么?连不知名者还准备埋伏吴军入城呢不是,潘濬已经家里床上躺平准备演戏了。
刘备在荆州安排的三个重要人物是:
这个组合本该坚若磐石,即便有啥私人恩怨,也当如合肥之张辽、乐进、李典般以国事为重。
结果后二人以私废公,降敌叛国,导致荆州毁败,关羽被害,刘备集团半壁江山崩塌。
再看蜀汉是怎么评价潘濬的:
潘濬是不是间谍,一点都不重要,因为他在官期间就已经开始摆烂,与糜芳、士仁一样,以公务去报复关羽,妨害国事了。就三人的表现看,说潘濬与糜芳早有勾结,早有默契,也是合情合理的推测。
但潘濬与烽燧系统却没啥关系,且看虞翻对士仁的原话:
大军之行,斥候不及施,烽火不及举,此非天命,必有内应。
内应之功是指“斥候不及施,烽火不及举”,这是说关羽设立的烽燧系统没发挥作用。我们都知道吕蒙白衣渡江之事——沿岸烽燧又没看见来犯之敌,他们当然是“斥候不及施,烽火不及举”了,这关乎内应什么事呢?
刘、孙联盟十年,人物和贸易往来频繁,关羽在何处建立烽燧系统就算沿岸观察也当都了如指掌,哪里需要什么内应。
参考敦煌、居延两批竹简记录的戍卒日迹及相关,一处烽燧最少三人,十里一设,三十里才有一处最多三十人的大堡。再看公安的地理位置,以及吴军的进兵路线,参考虞翻对士仁所言,关羽设立的烽燧警迅大概率是只在公安县境内。
大致流程推断是:烽燧系统发现敌情举烽火示警,公安守将士仁立即戒备并传讯给各地。而江陵得讯后,负责传递消息给前线作战的关羽,并准备御敌。
吕蒙军便装登岸,烽燧戍卒的瞭望便已无用,而戍卒并不是只负责站岗瞭望,他们的日常工作远比我们想象的多:
即,戍卒毫无察觉的在日常工作,大部分戍卒甚至都未必在烽火设施中,就遭到附近民间人士图穷匕见的偷袭,从而失去对烽火设施的控制权——这用得着内应么?
最少三人,最多也才三十人而已。
哪怕汉末有所变化,戍卒的编制与日常工作也不会相差甚远。
所以,虞翻所言之内应是以恐吓为主。
意思是,你公安县内的烽燧戍卒都“悄无声息”的被干掉了,不想想自己这公安城中有多少内应,这城守不守得住么?而士仁看到的是吴军,并非吴军白衣渡江时形态,他哪里会想到吕蒙是白衣渡江的方式来袭,导致烽燧系统失效呢。
因此,潘濬有潘濬的问题,烽燧是烽燧的情况,不能因为虞翻说了内应,就觉得二者必然产生什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