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状是民事行为
生命权,健康权是宪法保障,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
宪法看到生死状,他就会一巴掌打在民法脸上,说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啦???
民法通则就会哭着说,爹啊,你错怪我了,我
生死状是民事行为
生命权,健康权是宪法保障,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
宪法看到生死状,他就会一巴掌打在民法脸上,说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啦???
民法通则就会哭着说,爹啊,你错怪我了,我
生死状是民事行为
生命权,健康权是宪法保障,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
宪法看到生死状,他就会一巴掌打在民法脸上,说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啦???
民法通则就会哭着说,爹啊,你错怪我了,我
在《奇葩说》《圆桌派》《十三邀》等这类节目出现之前,人是不是都思想短浅,认知很慢?
甚至,在电视出现之前,人是不是都思想短浅,认知很慢?
更甚,在电出现之前,人是不是都思想短浅,认知很慢?
想想上面三个问题,就知道您的问题的答案,就是两个字,不会!
那些节目又不是孔子,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
甚至,就是孔子本人,也达不到这个效果。更别说几个节目。
提升思想,提升认知的方式有很多种,看电视节目,并不是唯一,也不是最高效,最难以替代的途径。
比如,读书。
比如,求学。
比如,行万里路。
实践出真知。
思辨出真知。
电视节目出真知?这个,存疑吧。
所以,认真读一本好书,认真听一堂名校的网课,不见得比看一群人在节目里聊天收获少。
错过那些节目,无需太过焦虑。
把那些节目的作用看得过于巨大,反而会降低自己的思维深度和认知能力。
因为,真知来源于实践,来源于思辨,来源于探索,倒很少来自别人的价值观输出。
一点浅见,仅供参考。
成为美国总统?
成为美国总统?
要想搞笑,低俗是最快速的手段。
日本的志村健在三俗的路上走了快40多年了,
现在依然还是依靠这个维持人气的。
可是,一直依靠低俗笑料
迟早会遇到玻璃天花板的。
日本有个叫 快乐亭黑的混血,是说单口相声的,
说的全部都是下三滥的笑料,不是一点,而是全部。
结果就是没人敢找他上电视,广播,或者剧场演出。
翻过来说,保持一点三俗笑料不用,纯靠幽默和擦边球的相声演员,
依然不多。
而且要一直维持这种作品的风格是极其困难的。
侯老,马老就是典范。
(马老后期说的很多小段,其实就是外国笑话,当然是自己加工过的)
反过来说
七口人这个死杠死口 的内容
说了有一百年了吧?
不用解说大家不还是听的懂?
谢邀。想起什么写什么,随时补充吧
hysteric 歇斯底里
laser 镭射/雷射 (现在叫激光)
motor 马达
engine 引擎
parkour 跑酷
vitamin 维他命 (又叫维生素)
bungee 蹦极
neon light 霓虹灯
UFO 幽浮
cool 酷
DDV 敌敌畏
sofa 沙发
cement 水门汀 (现在叫水泥)
ultimatum 哀的美敦书 (现在叫“最后通牒”,勿谓言之不预也)
opiom 鸦片
penicilin 盘尼西林
clone 克隆
gene 基因
chocolate 巧克力
bus 巴士
toast 吐司
cheese 起司 / 芝士
coffee 咖啡
radar 雷达
tank 坦克
rifle 来复枪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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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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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
对不喜欢的女生有多残忍?我觉得拒绝她的告白、跟她提分手、强制断联、故意躲着不见等等,这些都不算残忍。残忍的是你不喜欢一个女生,还要给这个女生希望,最后又让她绝望。
其实在我年少的时候,是不懂得这些的,以为有个女生冲过来,我就应该对人家负责,即便心里不那么喜欢也可以慢慢跟人家说。后来发现,你越是拖泥带水,给人家女生造成的伤害越大。你越想维护人家的尊严,最后就越会把人家的尊严踩在脚下,最后越是不欢而散。所以后来我学会了拒绝,对于不喜欢的女生,拒绝得越狠越好,消失断联得越彻底越好。就算我遇到过一个到处找我的,尽管在远处看着她那绝望的叫着我名字的样子我很心疼,但还是咬紧了牙关没有出现在她面前。这样,很快她就会因为恨我而忘记我,我想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