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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雪冰城非法雇佣15岁的辍学女童工被罚1.25万元,这是帮助了她还是害了她呢? 第2页

                 

user avatar   ysaraz7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们是二极管吗……

还有之前的那个,未成年人犯罪不做处罚的公告……

处罚使用童工无可置疑的是帮了女孩

至于谁害了女孩,那不是家庭的遗弃和救助的缺失吗?

不去讨论和追究遗弃与缺失的恶,讨论处罚童工的恶。难道不是在为遗弃和缺失开脱吗?


user avatar   fan-zhen-59-8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帮了她还是害了她我没有办法给这个问题一个答案。

因为这属于法理和情理之间的一个很纠结的地带。

于情,他做的是对的。

于法,他就是错的。


使用童工是错的吗?

是的。

雇佣童工这个口子,是一定不能打开的。我知道很多人会告诉我,社会现状就是很多童工出现了,在农村考不上学的孩子都打工了怎样怎样的。

是的,我承认你们说的是现实情况。

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个事情就是对的。

只是因为我们的劳动仲裁部门和妇幼保障部门工作做的不到位,才产生这样的情况。

处罚使用童工的人是对的么?

是的。

这两个答案是没有必要讨论的,板上钉钉的。

但是我们现在又面临一个问题,就这次事件里这个小女孩的遭遇,显然不能用简单的童工来定义。

这个事件发展到现在,从根上就出了问题(遗弃)。

然后我们的社会救济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

导致了现在这个矛盾的局面。


这个时候有一份工作给她,你说她做还是不做?

这个时候你要求提供工作给她的人,无偿提供生活保障给她。

是个好办法,但是我觉得客观来说,这个建议多少有点道德绑架。而且私人救济这个口子一开,很可能导致的就是形形色色的人都来伸手,这个时候帮不帮?作为一个个体经营者,也很为难。


所以这个当下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们的社会救济部门,此时此刻能做些什么?

我们是有执法部门的吧?追究遗弃罪的人,能做些什么?


user avatar   NLSZ-an-hao-x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你们情绪汹涌得喷童工相关法律,我就觉得好笑。

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和严禁童工的法律是同时指向一个目标的,为的是把孩子送进学校,缺一不可。

以前童工问题严重的时候,黑心工厂遍地都是,老板不剥削都对不起自己收童工的这个胆子。工厂里的保密性可比城市服务业高多了,当年的制造业才是童工受苦受难的巅峰。伤残的,吃不饱饭的,不好好给钱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力部门不进去,你们根本没法在媒体看见他们。

而那些小老板也都喜欢说“收留走投无路的孩子”也吃斋念佛,也觉得自己委屈,还觉得这些孩子欠他们的呢。出来混,谁不会准备几句冠冕堂皇的话?弄不义之财的,谁不做好心里建设?

蜜雪冰城是城市服务业,透明且自由,他说自己是善心很容易验证。而黑作坊里的童工,呵呵,指望你们这些整天把奶茶店和外卖小哥捧上热搜的城市家伙去关心?把视线拉到制造业的工厂?有那功夫,孩子们都尸骨都凉了。

这时只能指望法律出手,就是要严苛,一刀切,不留情面,去你的感人共情个例,见一个灭一个。

你们知道当年童工是什么级别的事么?

严重程度大过传销,接近贩卖人口,甚至本就是贩卖人口的“销路”之一。因为儿童太好剥削了,北派传销需要非法监禁,南派传销得使劲洗脑。而摆弄童工简直跟训小动物一样,根本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手段。

由于可以榨取利益在,虐待程度远高于不正规的养老院。而且没有同理心的人才雇,自然不会体谅他们做不了大人的工作这一点,安排工作不可能合理。

在贩卖人口的案子下面,你们都知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恨不得现在就立法把买家都枪毙。现在那股劲儿怎么没了?怎么开始区别对待童工接收者了?

那如果人贩子的买家里出现确实不知情的,并且也把孩子抚养成人了。你会收回对立法的建议吗?

你不会。

因为你只是假装尊重法律,你只尊重自己看完“个例”之后的情绪。立法的诉求只是满足你情绪的工具。

你根本不会把自己的情绪绑定给看不见的苦难。

所以我不相信你会真的站在弱者这一边。


如果我们动摇童工的相关法律和执行的力度,世界无童工日那天,你能不能在世界舞台帮我们说两句好话挽回名声?估计你早消失不见了。找寻下一个满足自己小情绪的新闻去了。

可现实还在继续,谁来收拾烂摊子呢。

成年人要说话负责的意思,不是说你建议了什么就得自己去干。而是你建议完之后的后果,你得看着它继续论证,然后依旧能证明你是对的。不能不顾后果骂完就跑。哪怕是个假设,也要负责到底。

如果你为了城市服务业里的小童工能自由打工,而让你看不见的儿童再次进入黑作坊。

到底谁是那些“心善见不得穷人“的老爷?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制造业的底子还很厚重,贫富差距的主要因素在城乡差距,还有太多家庭觉得子女(尤其是女)上学没用。这些因素都叠加在一起说明什么?说明你要不管,童工雇佣必会卷土重来。

人权不是天赋的,是挣出来的。

2008年,全球童工增长2.15亿。经济一旦不好,儿童还会被逼着进入工厂。这个世界本就还在深渊上悬挂着,你怎么飘了呢?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现在让你活在童工几乎绝迹的时代。甚至屏幕前的你,可能就是一个受益者,只是你不知道罢了。还以为你上学的权利是天赐的呢?

看到城市里有那么一个特例,就大呼荒谬。你甚至都不愿意调动自己仅有的智力去想一个不攻击现行法律的建议。从发言者到点赞者,都懒成这样?


我不怀疑蜜雪冰城分店老板的好心,毕竟他们的门店那么小那么透明,她受没受剥削相对好分辨。

但如果是你不知道底细的时候路过这家店,难道没有举报的冲动????不只是你 ,来店那么多人了,就没有谁看不过去的?

就算今天没被举报,以后呢?市场监管局法外开恩?怎么开,你告诉我。

且不说你能不能给举报者一个交代。

不良影响就远不止“形象”这点小事。别人效仿怎么办?你觉得社会上好老板很多吗?你给一例个例“开恩”,马上就会有小老板“开雇”,然后备用说辞全部采用新闻里被共情的那些台词。你要是觉得好老板很多,我问问你碰上过几个?

还有,在标准化很高的店里雇佣儿童。你这不是等着被举报么?

普通小饭馆烧烤摊的话,直接就说这是自己家亲戚,不构成雇佣关系就行。但别人看见儿童穿蜜雪冰城制服,都标准你不标准,非常显眼。简直就是给市场监管局出难题。

我也认识离家出走出去找工作的小朋友,她找工作时也没人敢接,但都有的是路子救助接济。我自己还亲手劝回家一个退学职业打游戏的14岁孩子,当时也考虑过法律问题可能反而会毁了他想要的职业生涯。

你们脱离现实太久了,容易被这些隐去部分信息的新闻左右情绪,实际上这种事没那么难抉择。


user avatar   bie-shuo-hua-57-72 网友的相关建议: 
      

行政复议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user avatar   lao-fa-mu-go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相关部门没有做好事情,人民群众做好了,然后相关部门觉得自己被打脸了,然后恼羞成怒,对着人民群众大喊,

“你们把党和国家放在眼里了吗?”

我的心情大概就是这样的吧,相关部门,遇到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少一些官僚主义,

“人是要有良心的!”

我深深的爱着这个国家,但是,这个国家现在是怎么了?

“是非对错分不清楚吗?”


user avatar   guang-zen-zhi-qi-b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注意了,同样是未成年,但属于被送进工厂打工一天12钟头猝死的未成年,论性质总比蜜雪冰城打工恶劣的多吧,毕竟蜜雪冰城的店面我见过,工作环境是不错的,看上去也不累。

可在工厂12钟头猝死的未成年,如今居然悄无声息了,死人了,居然连立案调查都没有,当地的所谓监管部门更是不知道死哪去了。

这其中奥妙,懂的都懂。



user avatar   xiang-ran-er-que-bu-qu-z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原答案:

我们这儿有个福利院,以前门口建了一个小亭子,一直没有装监控,晚上一直开着灯,里面有个门铃,当时里面贴了句话,具体我没亲眼见过,是我姐跟我说的,大概就是:“如果你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把孩子放在这个篮子里,摁下铃就行”,其实福利院就是想说如果你真的养不了,别把孩子扔到下水道或者哪里,也别sha死他,我们帮养就好了。每年都会有几个这样被遗弃的孩子,福利院不会报警,也不会告诉媒体我们救了多少孩子。

然后前几年,我们这评文明城市,这个小亭子属于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了,至今没有在建。

大楼装上了霓虹彩灯,街道一尘不染,没有了街边的小摊,也没了这个小亭子,或许有的人是不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但是总有人愿意给他们第二次活下去的机会,但是这些机会,却慢慢的没了。

我们的这个城市,是变得更漂亮了,但是那些原本就阴暗的角落,却真的再没人去继续打扫了。


@成为 刚刚底下有位朋友的评论,我确实没编故事,不过我觉得你说的很对,因为我姥爷的护理院也在那附近,这些事情也都是我姐转述护理院大姐的话,所以可能真实的情况就如这位朋友所说,如果是这种现实那确实会更好一些。下次写东西前我会记得查资料的,确实不严谨

编故事前先查阅一下新闻好吧,这样的弃婴亭曾经在国内很多地方都推广过,可结果却成了一些不负责任之人遗弃婴儿的合法理由了,有的地方,一晚上能接收十几个孩子(只要有人按铃,十分钟内就有人过来带走孩子),更畜牲的是,还有把三四岁的孩子遗弃在这里的,看了那个报道,那个四岁的女孩连哭都不会了
这种情况大约只维持了不到一个月,全国就一起叫停了,因为弃婴数量是呈直线上升。
因为这个亭子,就成了一些畜牲兜底的事情了。
而国内福利院根本不需要这个亭子,你不想要了,把孩子包好放福利院门口就好———福利院会扶养这个孩子的同时,警察一定会找到你。
以后编瞎话前先查查资料好不好

user avatar   jiang-you-qi-h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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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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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庸医的最高境界。

我爸,南大生物系毕业,正高,研究方向是香烟烟气致癌性,然后每天一包烟。

我妈,上医大公共卫生系毕业,副高,研究方向是各类食品添加剂。目前三高,关键还不肯吃药,看着那高高的血糖,我担心的要死。对了,满满一箱的零食,高油高糖的那种。

家庭2个洁癖我从小生活在无菌中,结果抵抗力很差,经常感冒发烧或者拉肚子,2个教授会说看医生吃药没用,叫我多睡觉多喝热水,拉肚子拉干净饿2天就好了。

感觉学医的的确是挺无情的,看生死很淡薄,小时候有点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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