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我说的不清楚还是评论里有些小伙伴智商不在线,总结一下我的观点:机场方面应该不存在主观上“虐狗”,只是其抓捕的方式不够专业化和人性化,评论里有人说看照片机场方面是为了“娱乐”才把金毛搞成那个样子,拜托,机场是养着一群神经病吗?一群人顶着可能出事故的风险在大半夜陪一只金毛在机场跑道上玩躲猫猫不成?
To部分爱狗人士:你问我金毛被弄成这样可怜吗?可怜,我看了也很心疼,但是拜托你们不要总是认为全世界除了你们其他人全都是有事没事就喜欢以虐狗为乐,我们大部分人还没变态到那种程度。你不是机场处理这个事件的当事人,所以你大可在这里说什么“我不信难道就没有其他不伤害狗狗的更好的办法了吗”,但是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况究竟允不允许机场方面有时间有精力去考虑你口中的那个“更好的办法”。
另外,我说过了,别往什么敬畏每一种生命啊 兽权也重要啊那些上面扯,根本就不是那个点,这个点就是金毛的主人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就这么简单,有些人别来搞事情。
金毛的主人花钱给自己的爱犬买正规服务,结果自己的爱犬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伤害,所以金毛的主人维权,没毛病。
武汉天河机场为了维护机场的秩序,保证机场旅客的安全,防止金毛的逃脱酿成大祸,对其实行了抓捕,也没毛病。
那毛病出在哪儿?
出在东方航空呗,金毛本来应该被关在笼子里,结果却那么容易就跑了出来,这既是对自己客户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天河机场方面的不负责任。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金毛为什么会跑出来”,而不是“为什么要暴力抓捕金毛”,暴力抓捕金毛只是对金毛跑出来后采取的不得已却又正确的处理方式,说白了天河机场方面只是在帮东航擦屁股而已。
另外,这个问题的关注点根本就不应该是“人权和兽权哪个重要”好吗?这个问题明明就是金毛的主人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花钱给自己爱犬买了一身的伤,东航作为被委托方没能履行应有的义务,应该为此负责。管你什么人权重要兽权重要,消费者权益才最重要。
我觉得我有必要解释一下我的答案。
第一,我不太清楚托运宠物的箱子究竟由谁提供,总之,如果是由于箱子不够牢靠等缘故造成了金毛的逃脱,那么箱子的提供者应该对此负责。
第二,如果不是箱子质量原因,而是因为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将金毛放出,那就完全是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三,如果金毛真的威胁到了航班安全,当场击毙我也赞成。但是这并不能代表击毙金毛就不需要有人为此负责,也不代表金毛的主人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金毛威胁到航班安全,不管它是如何逃脱的都是由于人的疏忽造成的。如果整个流程环环都没错,那么金毛应该是待在笼子里,而不是现在这种结果。
第四,我上面说毛病出在东航说得太绝对,我想了想,我想表达的意思应该是:金毛作为不具备判断是非能力的动物本身不存在过错,过错应该是那个由于自身的疏忽大意或者不当行为造成金毛逃脱的一方,这一方究竟是不是东方航空,还不一定。我上面那么说,是因为目前从各方面的说法来看,我个人觉得问题出在东航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只能暂时委屈东航一下咯。
鉴于武汉机场已于5月28日下午,对此事件作出了说明,我觉得在没有相反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是可以做出如下判断:武汉天河机场对金毛犬的围捕所造成的犬只损伤,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对金毛犬未能完好交付托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托运人对于金毛犬最终发生的损伤,自行承担责任。 无可否认,现今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早已不像以前那样,仅将宠物作为单纯的玩物、私产。人与宠物更多的可能是朋友、伴侣甚至家人。在有些家庭,宠物还能作为促进亲人关系的纽带。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当他们家的爱犬Barney在13年初去世后曾表示:我们在白宫的八年中,Barney一直相伴左右,他从不讨论政治,一直是忠实的朋友,我和劳拉会永远想念我们的伙伴。可以想象,作为美国总统,身边不可能有任何一人,与他的交往是不含政治内容的。而布什认为,只有他们的爱犬,才是不谈政治的真正朋友,周遭均是尔虞我诈,唯独宠物忠诚相随。在国内,人们对于和宠物相伴、出行,也早就习以为常,但随着飞机逐渐成为人们常用的交通工具,如果我们有心通过网络搜索一下,很容易就能找到民航托运(或货运)宠物而发生的类似事故。答主随便搜索了一下,发现最早见诸于网页的新闻是(可能有更早的),2001年,成都一市民在广州的朋友通过货运,将他购买的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两只白斗牛宠物犬邮寄至成都,但不幸均窒息而亡。 2005年7月31日,一成都市民前往福州,托运的爱犬在起飞时,掉出笼子跑入机坪,结果被一颗子弹结束了生命。2005年12月,某网站记载了某女士在春节前托运爱犬回西安老家,结果收到爱犬时,其一反原先活泼的性格,异常沉默犹如患病。此类新闻差不多每年都会出现,小动物作为托运行李或货物运输的事故时有发生。当然,不是所有的事故,导致的原因都是同一个,甚至有些情况承运人确实要承担责任(后文会举出具体案例)。那么,最近发生的这起金毛受伤事件,为什么答主在文章开始,做出这样的判断呢?让我们再梳理一下此事件中的三方,即武汉机场、东方航空以及托运者本人。 在知乎已有不少答主提到并找出相关文件,证明武汉机场在知晓宠物逃逸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围捕工作是必要且必须的。有些评论称什么麻醉枪、让主人前去呼唤找寻等等措施,从保证机场安全运行的角度看,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围捕失败宠物窜入发动机、宠物藏匿无法找到再关闭机场部分区域,无论是生命还是国家财产,一旦发生事故,都是无法挽回的。安全大于一切,这是民航运输的根本。 其次我们看一下承运人为什么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承运人在收运托运人的宠物前,一定会进行书面的告知,其中包含了一旦宠物发生伤亡,承运人免责的内容。我在东航官网上看到这样一份单据:http://addservice.ceair.com/server/special/animal.html,《小动物运输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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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回答,称航空公司的很多条款是“霸王条款”,都是无效的格式条款,先不说格式条款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从这份东方航空的《小动物运输申请书》来看,并没有出现绝对化的免责条款,而是表明了如果是东航的原因,则需要承担责任。另外,如果有兴趣,也可以看一下其他航空公司的官网,比如国航、南航;货运或托运,均有除航空公司原因外的免责条款。 这里可能会有人说了,托运人付了费,买了机票,现在宠物受伤了,那就是东航的原因;或者说托运时笼子好的,现在笼子坏了,宠物跑了,就是东航的原因。此类逻辑甚是感人,似乎除了东航原因就是旅客原因。但他们忽视了,在非东航原因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小动物伤亡。例如,在这次事件中,根据托运人微博照片,宠物箱是符合托运标准且额外在机场打包了井字封带。作为东航,没有理由拒绝承运。但需要注意这次武汉机场发布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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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上公开的航班时刻显示,MU2544航班当日停靠时间为0012,而行李人员在十几分钟内打开“航空器后舱门”后,“动物跳出货舱们并迅速逃离”。可见,根据武汉机场的情况说明,事件中的金毛是在开启货舱门后,立即窜出逃离。再加上托运人在微博中宠物箱无砸坏情况来看(只是笼门框掉落),不存在行李人员故意摔砸或者打开宠物箱这种行为,相信托运人应该也能够获知这些信息。 这里答主提一个真实案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网上搜索2013年南方航空托运金毛,卸机时逃逸被击毙事件。托运人索赔2万余元,一审判赔同时判南航承担5000元精神损失费。(二审是否有上诉,答主未找到)。这个案例中,原告(托运人)代理律师是提供了机场卸机时的录像,证明了行李人员在明知箱内为宠物的情况下,故意摔砸宠物箱,导致箱体裂损,宠物逃脱。再回到本事件中,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东航行李人员故意或明知而轻率摔砸行李箱,因此我认为宠物的逃逸后受伤并非东航原因,因此按照《小动物运输申请书》,东航不承担责任。 最后,为何答主认为托运人本身需要承担责任呢?一方面是非承运人原因导致的宠物逃逸受伤,按照申请书,理因由托运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是答主的个人看法。宠物的托运也好,货运也罢,从01年至今,大大小小的媒体都一直在报道,各类宠物受伤、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虽然现在空运物流非常方便,也有很多承运人愿意承运小动物来赚取一定的费用,但作为宠物的主人,最起码在交运时,都亲笔签字认可了航空公司的告知或者类似的申明,我在这里也不想谈什么契约精神。而是,作为宠物的主人,当你准备托运时,你是明确知道收运方告诉了你,发生伤亡由你自行承担。而你,仍然决定进行交运,那么你究竟是否有考虑过那些风险,难道从未听说过那些事故的报道?是什么让你仍然愿意,在了解并亲笔签署了相关免责事项后,毅然决然地将你重要的“朋友”、“伴侣”、“家人”放入那可能仅有1%事故率的环境中呢。退一步讲,即便最终能够完好的收到宠物,但如果是一个人,放置在幽闭、黑暗并且耳畔在几小时里都充斥着发动机的叫嚣声的环境中,你又会觉得如何呢?我相信,对于家中有老人,如果医务人员曾告知身体并非特别适宜乘机的情况下,要么就是打消出行的念头,要么就是多花时间、力气,通过别的交通方式,比如自驾,多停靠休息,这样的方式带老人出行吧。那么,对于我们忠实的朋友,为何不能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