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蓝色火焰的温度不一定更高——比如蜡烛在燃烧时,底部是蓝色的但是温度却更低;但是有时蓝色火焰温度会更高,比如说本生灯不完全燃烧时火焰是黄色的,而完全燃烧则是蓝色的。我们需要来具体谈谈火焰颜色的机理。
专门为火焰颜色的解释做了一个视频哦,欢迎来看看点个赞
而实际上,火焰的颜色一共有两种贡献。第一种叫做黑体辐射——任何温度高于绝对零度的物体都会释放辐射[1];第二种是电子辐射跃迁。
黑体辐射
我们先来讨论第一种黑体辐射。很多人都知道维恩位移公式[2]——黑体电磁辐射光谱辐射度的峰值波长与自身温度呈反比关系 ,其中b是常数。所以,从黑体辐射来看,温度越低,则颜色越偏红;反之,温度越高则越偏蓝。比如当纸张、木头燃烧时,其温度大约为1300 K[3],此时对应的颜色就是黄色;而燃烧殆尽后的灰烬,温度降低至大约900 K,此时对应的颜色就是暗红色的。
这时候就会有人认为,根据维恩位移公式,当温度更高时,火焰就会变成蓝色的了,因为蓝色火焰温度最高。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根据CIE1931色度图和普朗克轨迹[4],要达到10000 K以上的温度,黑体辐射颜色才是蓝色的。这在一些恒星上很容易达到,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实现的——比如温度最高之一的氧炔焰,温度也才3600 K左右[3]。也就是说,一般我们见到的火焰的黑体辐射颜色,就应该全是黄色的。所以,我们必须来讨论第二种发光机理——电子辐射跃迁。
电子辐射跃迁
当一些分子、原子或者自由基受激发后,其中的电子会跃迁到较高的不稳定能级;随后电子回到基态并释放一定频率的光子。这类发光机理在实验室中的一种应用就是焰色反应——大多数金属原子的发光都在可见光区域,并且都有自己的特征颜色,因此可以利用灼烧样品观察颜色来判断该样品中是否存在某种金属离子。Ca是砖红色,Cu是绿色,K是紫色,Li是洋红色,Na是金黄色,Ba是黄绿色[5]——利用这种性质,可以来制作五颜六色的焰火。
而当本生灯燃料燃烧时,或者前面提到的氧炔焰燃烧时,显然其中不会含有金属离子,可是为什么也是蓝色的呢?本生灯中的燃料成分是天然气(主要是甲烷)或者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等)[6],而氧炔焰的燃料则是乙炔——这些燃料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含有碳元素。在燃烧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自由基反应,而这些含碳燃料则会生成很多含碳的自由基——比如CH或者C2[3]。而这些自由基的发射光谱就是在蓝光和绿光区域[7],因此总体呈现蓝色。
这两种发光机理的讨论
那么在实际的燃烧过程中,颜色是由哪种机理所决定的呢?
第一种机理——黑体辐射——在有固态物质时会更加明显;而第二种机理,则在气态或者等离子体态时更加明显。下面让我来具体分析:
比如说对于蜡烛(成分主要是石蜡),在燃烧时,其底部是气化的烃类化合物燃烧,此时主要是气态,那么主要是第二种机理,因此呈现蓝色;随后因为燃烧不够充分,会产生煤烟(soot)——这些固体小颗粒逐渐上升并继续燃烧,而此时第一种机理占主导——煤烟由于黑体辐射而发出黄色的光,因而上部火焰呈黄色。
而本生灯利用低分子量烷烃燃烧,在空气充分的情况下很容易充分燃烧而不产生煤烟——因此充分燃烧时火焰仅呈现自由基发射光谱所表达的蓝色;而在空气不充分时,依然会产生煤烟,这也是为什么会呈现黄色。
氢气火焰颜色
看到这里,有些机智的朋友们可能会问,那么如果一种不含有碳且不会产生煤烟的燃料,比如氢气,燃烧时会是什么颜色的呢?实际上,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氢气火焰都被认为是无色透明的。后来科学家们发现实际上氢气火焰是呈极淡的蓝色的[8]——淡到正常情况下你就会觉得是无色的火焰。
福禄寿乐队成员的杜雪儿涉嫌走私的毒品“邮票”LSD是什么?
“有一种致幻剂,少量的服食下去,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种令人愉快的麻醉状态,想象力突然变得丰富,对周围世界的感知也发生了变化。眼前出现了一系列活动的图像,具有万花筒般的鲜艳色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被忽略了的物体突然变得生动起来,桌椅板凳都似乎有了生命,听到的每个声音都像是投在平静水面上的一颗石子,让眼前这些奇妙的色彩产生一圈圈涟漪。”
这种“美妙”的境界
是瑞士的霍夫曼博士第一次无意间尝到
自己合成的化学品时体验到的,
这种化学品就是
被称为“史上最强致幻剂”的LSD。
LSD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存在的?
请先看下面几则案例:
01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快递走私毒品案件,查获新型毒品LSD (俗称“邮票”)100张,该案件系东营市破获的首起“邮票”新型毒品案件。LSD外观似小型邮票,印有卡通图案,贴在舌头、皮肤上可致幻达12小时。
02
“90后”大学生张某在社交软件上无意中发现了一样新东西——“邮票”。他以30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了8张,回来后将每张裁成两半,并将裁出来的半张“邮票”以8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经警方鉴定,张某出售的8张“邮票”就是具有强烈致幻作用的LSD的伪装物。而张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03
澳大利亚一少年在家服用LSD后呕吐不止,称身体发热脱去衣服,又失常地掩面跪在地上。过了一段时间,他忽然大声呼叫着冲向阳台,爬出栏杆。他的妈妈和妹妹竭力阻止但最终并没有成功。这个年仅15岁的少年从三楼阳台坠下,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1
LSD是如何产生并发展的?
LSD,化学名称为D-麦角酸二乙胺,即麦角二乙酰胺,是一种强效的致幻剂,主要滥用群体是18至25岁的青少年。
1938年
/首次合成
1938年,瑞士化学家艾伯特·霍夫曼博士在实验室里进行一个有关麦角碱类复合物的大型研究计划时,LSD被首次合成出来。
1943年
/精神作用被发现
1943年,霍夫曼在进行化学研究时无意中通过皮肤接触并吸收了LSD,这才发现了它的精神作用效果(如前文所述)。此后,LSD一直被用于精神病学家的医学研究。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滥用和推广
20世纪五六十年代,LSD被一些心理专家和政要人士滥用和推广。一些心理学家在嬉皮士运动中担任反文化的精神导师,将LSD的致幻作用称为精神成长。
二战及冷战期间
/大规模流行
“二战”及“冷战”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致力于研发思维控制类化学武器,将LSD应用于对抗审讯之中。为此,他们大量生产LSD,为LSD的大规模流行提供了来源。随着LSD的流行,美国社会开始频繁地出现各种因为服用LSD而导致的意外事故,精神崩溃、犯罪和自杀的报告不断增加。
1966年
/禁止生产和销售
1966年,时任美国加州州长的里根宣布LSD为非法药物,禁止合法生产和销售。从1967年起,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全面禁止LSD。
2
LSD是什么?
LSD为半人工合成,从麦角酸衍化而来,无药用价值。纯净的LSD是白色晶体,无色、无味,难溶于水。毒品形式一般为酒石酸盐,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典型的滥用方式是口服。不法分子常将LSD溶于水后滴在某种吸附物上,比如吸水纸、方糖、明胶以及各类糖果、饼干等。
后来,为了方便运输和躲避打击,也为了方便使用者携带和服用,毒贩将印好的小纸片浸泡在LSD溶液里,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纸片可含LSD30~50微克。为了能吸引青少年,毒贩绞尽脑汁把纸张设计成各种各样的彩色图案,这与邮票风格非常相似,因此吸毒群体把LSD称为“邮票”,使用时把纸片放入口中即可。
3
LSD为何被称为“迷幻药之王”?
LSD致幻效果特别强,其他毒品的剂量单位都是用毫克或克,而LSD则只需要用微克单位,这也是为什么它被称为“迷幻药之王”的原因。
服用10微克就可以产生欣快感,30微克可出现明显症状,50~100微克就可出现幻觉。LSD一次一般只服用100微克,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但却会造成持续6到12个小时的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还会产生幻影和生动得像白日梦一样的幻想,比如会动的几何图形和光影重叠的色彩等。在药效较强时期,使用者甚至感觉自己灵魂出壳,进行一场“幻游”。
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使用LSD可以放大感觉,对事物的感受更加深刻,易于体会事物间的联系”的幌子出售、诱骗他人吸食LSD。事实上,吸食LSD后的体验极不稳定,出现的幻象有时会令使用者产生“幻游”的“舒适感”,有时则会令其恐惧,导致心跳加速、呼吸加重,大脑和行为不受控制,使用者甚至会出现自残、自杀、伤害他人等极端行为。
很长一段时间内,LSD被称为“疯子药”,因为一些服用者过量使用,精神崩溃或是受到永久损害,变成疯子。总而言之,LSD对使用者的情绪、精神状态、睡眠等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长期使用LSD会产生焦虑和沮丧情绪,对身体造成伤害,且很快产生耐受性,但身体依赖性较低。使用LSD还会出现一种特殊的“反刍”现象。长期使用LSD会导致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会大量沉积于肾脏,如果不再使用,沉积于肾脏内的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在代谢消解的同时,有一部分会重新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产生新的连锁反应。
LSD在我国早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被严格管制。面对新类型毒品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局面,公安禁毒部门多次在媒体和宣传中提醒,很多毒品宛如“披着羊皮的狼”,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一定要警惕类似“邮票”等毒品的诱惑,千万不要被色彩鲜艳、包装花哨的外表和“没有危害、不会上瘾、体验新奇感受”等谎话所蒙骗。
切莫出于猎奇、逃避现实、追求快感等心理走上不该走的路,犯下不该犯的错!
内容选自甘肃省禁毒委办公室(《你不知道的毒品真相》,作者李文君,有删改)若存在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美国已于上世纪60年代末被禁止。疫情之后又有合法化的趋势——2020年11月份,美国俄勒冈州宣布LSD合法。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此罪名是选择性罪名,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七节。
首先先分析构成要件: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主体:自然人、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小代提醒:这个岳某的证人证言的信息量很大。证明杜雪儿有吸食大麻的历史,但是,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罪。
说明杜雪儿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LSD”产品,有可能能够追溯到2017年。
杜雪儿竟然是在知乎平台上找到的卖家。
1、杜雪儿以前就可能吸食大麻
2、她的上家是在知乎上找的
3、涉及的毒品只有0.13g。
4、如果我是辩护律师,这个案件,我会走认罪认罚从宽的角度走。如果不走认罪认罚从宽,起码会从三个角度进行辩护:
(1)这个毒品本身,发展,致幻性学术报告。国外的判例。
(2)主观明知与否进行辩护。但是,案卷中的聊天记录如果非常清晰,这里,不用下太大的功夫。证据链已经形成。
(3)从「量」上进行下手。涉及毒品的含量极低,家中应该也没有搜出毒品,否则判决书上肯定写了。这样极低的含量的影响,有没有到严重的社会危害的限度。
(4)辩诉交易,辩诉交易,用认罪认罚来换量刑啊,一年的刑期。说实话……不予置评了,怕挨骂。
附判决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