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了,修改一下,求青天大老爷们手下留情。
一方面是
群主杨某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目前,杨某主动承认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界首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另一方面是有很多入室盗窃的案件,甚至连立案都没法立(本人就亲身经历过),派出所们给出的理由往往是“外地流窜人员作案,不好抓,抓到了也不一定能找回失物。”而知乎上也有不少人围绕着“警力不足”来解释这一现象。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是选择性执法呢还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呢?
如果想要的是前者,那我只能佩服你智。。勇双全好吧。
如果想要的是后者,现在发生的这些事情不就是明显的双标吗?难道人民群众面对不公正的时候连议论的权力都不能有了吗?我们还要不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要不要坚持了?
还有,千万别说人民群众看不起拿红旗的了,你们中的很多很多人干的事情就是在打着红旗反红旗。
统计局工作人员也不过是公务员,没有受到过经济训练,所以他仅仅是给予统计,但是并没有解释能力。他所说的是“全员劳动生产率”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世界普遍通用所说的“劳动生产率”是单位时间内的产出,具体的说是每小时经济产出(output per hour worked)。
我们可以对比下这两个概念,统计局声称的“全员劳动生产生产率”是生产总增加值除以就业人口,意思为单位劳动力平均产出;普遍所用的“劳动生产率”是单位小时产出,所以实际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应该除以平均工时。由于中国人每年平均工作时间大概是2200小时,美国则为1750小时,所以实际上他的统计数据还要高估了,所以这个值应该为6%左右。由于我国处于后人口红利期,人口赡养比例较低,就业人口比例依旧高于平均水平。我国现在约有7.75亿人就业,而美国只有1.5亿人就业;同时我国就业人口工作时间都更长,分母更大的情况下分子就更小,所以实际上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和技术领先国家(美国)要比经济水平相对更低。
这个情况不仅仅出现在中国,在日本和韩国也是如此,普遍估计韩国的劳动生产率仅仅为美国的50.2%,日本则为65.4%。西班牙本身经济水平和韩国相近,但是工作时间远远少于韩国,实际上这意味着西班牙的劳动生产率远高于韩国,而根据OECD的估计西班牙的劳动生产率则为美国的74.5%。
即使如此,这个数据很明显是过分低估了中国的经济水平。理由有两个:
一个可靠的方式是使用尽可能接近现价的不变价计算单位,并且使用购买力计算,例如OECD本身选择的是constant prices 2010 and PPPs。考虑到这两点我们做估算的话,中国的人均GDP按照购买力衡量现在大约美国的25%,中国的劳动生产率的可靠应该略高于美国的20%。所以,普遍的估计为中国的劳动生产率略微高于美国的劳动生产率的20%,一个比较精确的说法应该是21%。
从某种意义上,即使是21%的数字,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应该是被低估的。因为中国的经济规模应该大大高于现在已经测算的规模,在过去5年中国就已经更改了3次统计测量方式,每一次都提高了经济规模。即使如此,潜在的经济规模依旧存在,所以经济水平的低估意味着劳动生产率被低估了。
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官方声称的劳动生产率增速远远高估了,因为中国政府高估了自己经济增长的速度。
最新消息:陈小武的学生们已经被排成一排,挨个查手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