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基于现有体系的旧法理而言,血统很重要。
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有个误区,觉得伊耿就没有凭借血统坐上王位,所以只要实力到位就够了。正是因为这个误区存在,所以我在谈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讲讲法理。
首先,伊耿坐的王位是不是旧法理?
不是。伊耿是“征服者”,他所拥有的铁王座的法理是过去任何人都没有且无权宣称的,是他用拳头打出来的新法理,而当这个新法理诞生稳固,并逐渐成为旧法理后,这个宣称就必须以血统为纽带了。篡夺者战争就是一场围绕着这个旧法理的战争,叛军推选领袖时并没有以年龄和威望推举琼恩为领袖,而是根据血统选择了劳勃,这就说明了在已经存在的法理的宣称中,血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同样被打出来的新法理还有河屿王国。河间地的历史上曾经存在过许多王朝,但是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继承关系,霍尔家族对河屿王国这一法理的宣称,就是他们亲手打出来的新法理。河屿王国建立前,河间地处于风暴王国统治下,哈尔文·霍尔对河间地的统治并不是他从杜兰登那里继承来的,而是他像伊耿一样用武力打出来的,所以一个与河间地毫无瓜葛的铁群岛家族,能够不凭借任何血统坐上河间地的宝座。
那么,徒利家族之后对河间地的统治,算不算继承这个旧法理呢?
也不算。
铁王座在旧七国的基础上设立的总督头衔(即汉译公爵,原文lord paramount),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以血缘纽带世袭的法理头衔,而是一种世袭但是随时可以被铁王座收回的官职,只是考虑到了各地的历史和政治格局。在坦格利安王朝期间,徒利家族世袭河间地的总督职位,但是当他们在拜拉席恩王朝因为叛乱被剥夺领地和一切头衔后,这一职权就从奔流城移交到了赫伦堡。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北境,当兰尼斯特家族利用提利昂通过珊莎夫人的继承权统治临冬城的计划失败后,他们转而通过假艾莉亚的血统宣称扶持拉姆斯成为临冬城新主,同时留下牵制的后手,但是北境总督的职权并没有随着临冬城的一并交给拉姆斯,而是被移交给了恐怖堡。
简而言之,对于一切已经被创造且需要被继承的旧法理,除非因家族绝嗣导致以血统为纽带的继承人断绝或被铁王座在毫无争议的情况下明令剥夺,否则血统都是非常重要的继承理由。甚至即便铁王座已经赋予了受封者某城堡的新法理,他们还是需要通过联姻等手段结合旧领主的血统以稳固统治,凯冯无论如何都要让继承人娶“门房”阿丽和奥里斯·拜拉席恩迎娶亚尔洁娜都证明了这一点。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更深入地谈谈血统之于权力的意义究竟在哪里了。不管是冰火还是现实世界,血统的意义都绝非“父死子继”这样的财产继承关系这么简单,在一个君主分享政治、军事权利给臣下以换取效忠的社会里,将一套稳定又有律可循的财产继承关系扩展到权力继承关系,是有助于这套社会体系正常运转的。
司马光说: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什么是礼?就是封建社会的权力运行和继承的法则。被称为“礼”的制度决定了君君臣臣的等级划分,而等级划分又体现为头衔、器物、职权。在维斯特洛的封建制度里,城堡、土地、人口作为贵族名下的财产,在继承上遵循着公认的法律,也就是安达尔继承法,同时,由于这些贵族掌握了以城堡为中心的生产资料,他们又在实际上掌握了这些地方的政治权力。在没有一个统一的王权统辖所有的政治权力的年代里,权力与权力之间就不存在可遵循和监督的继承关系,比如史塔克对狼林的所有权就是通过武力而非血缘得来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维斯特洛逐渐形成了几个统辖了大块区域的政治权力的王国,维斯特洛的“礼”也就随之诞生了。当伯爵们头上有个国王作为政治权力公认的主宰者和分配者时,这个王国内部就需要一个秩序作为“国王的意志”以决定权力的继承与分配。我之前说过,由于这些贵族掌握了以城堡为中心的生产资料,他们又在实际上掌握了这些地方的政治权力,因此,权力的继承与分配天然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所绑定,所以财产的继承规则被“礼”天然地拓展为了权力的继承规则。在没有河湾王的年代里,培克想要曼德勒的财产和天然存在于其上的政治权力时,打就可以了,但是有了河湾王,培克就需要让国王把杜斯顿伯里这一财产和相应的统治权的宣称合法地从曼德勒手上让渡给自己,方才能实现绕过“礼”的规定合法地继承财产和权力。
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符合河湾王所代表的公共利益和培克的私人利益存在共同区域的情况,如果任何人都只是需要通报一下国王就可以去武力继承他人的财产和权力,那么国王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社会又变回旧时没有“礼”的状况了。所以以国王背书来合法地违背“礼”的情况向来是极少的,在大多数时候,作为诸侯共识的人格体现,国王的职权就在于维护“礼”的正常运转,规定最符合“礼”要求的继承人,号令诸侯讨伐违背“礼”的贵族。
让我们再回到伊耿。我刚刚说,伊耿对七国的宣称是他用武力打出的新法理,然而这个新法理并没有摧毁维斯特洛无数的旧法理和基于这些法理的“礼”,所以铁王座这一新法理一经诞生,就自动融入了维斯特洛的“礼”,伊耿则成了七国之上的“礼”的维护者。既然如此,铁王座的继承也必须遵循“礼”的原则,尽管它在具体规则上与诸侯存在差异,但是只要这个规则得到国王的遵循,诸侯遵循属于他们的规则便是份内的义务。
我早先谈到,劳勃以来的时代是维斯特洛“礼崩乐坏”的时代,因为他对铁王座的继承没有严格地遵守“礼”的要求。虽然他的血统给了他对于铁王座的宣称,但是他在南方反对势力尚未被完全摧毁——也就是诸侯之间尚未心悦诚服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跳过疯王子女的继承顺位上位,成为诸侯共识的人格体现,实际上给他的后继者们开了个坏头——劳勃可以在不被完全认可的情况下越过疯王子女尚未被全体诸侯一致同意废除的继承权登基,那么我蓝礼广交天下朋友,靠提利尔的武力取代劳勃的儿子,又有什么不妥呢?礼崩乐坏,人人称王,最终只有当某个势力打服所有人,才能重新树立起封建社会的“礼”。
简而言之,血统和实力之间,并不存在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无论是靠什么上位,都逃不开“礼”这一封建社会基本规则的束缚。正如我之前所言,君主是诸侯共识的人格体现,而这一共识,又建立在无数的小共治构建起诸侯之上,而这一切的规则,便是“礼”。那么到这里血统和实力谁更重要就很明了了——谁能够凝聚更多的共识,谁就更重要。伊耿靠武力打出一个新法理,是共识,奥里斯靠婚姻巩固统治,也是共识,父死子继,则是最广泛最基础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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