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是不是现在老百姓都信访不信法?是否需要改变及如何改变?

回答
“信访不信法”的说法,在当下社会舆论中确实存在,也触及了一个相当敏感且复杂的问题。这究竟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群体的声音?又该如何去理解和应对?这需要我们深入剖析,而非简单地贴标签。

“信访不信法”现象的成因分析

首先,我们得承认,老百姓在面对一些具体问题时,确实会出现“信访不信法”的情绪或行为。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法律体系的认知与普及不足: 尽管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法律条文、司法程序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仍然存在一定的门槛。很多老百姓对法律的了解仅停留在模糊的概念上,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该找谁,通过什么途径解决,以及预期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这种认知上的隔阂,让他们更容易转向自己熟悉或认为“有效”的信访渠道。
维权成本高企: 走法律程序,往往意味着需要聘请律师、缴纳诉讼费、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收集证据、出庭应诉。对于收入不高、缺乏社会资源的普通百姓来说,这些成本可能难以承受。相比之下,通过信访,虽然结果不确定,但至少“尝试”的门槛较低,不需要前期投入太多。
司法公正性的疑虑: 这是最关键也是最敏感的一点。虽然法律是公正的,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结果公正”的体验,可能并不总是如人所愿。
“关系网”与“人情社会”的影响: 在一些基层社会,尤其是在一些人情社会中,人们可能会认为,通过“找关系”、“递条子”更容易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依靠冰冷的法律条文。这种潜意识里的想法,会让他们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动摇。
“权力干预”的担忧: 有些民众担心,在司法过程中,如果案件涉及公权力或有影响力的人物,司法机关是否能够真正做到独立公正,不受干扰。这种担忧,会让他们倾向于寻求“更直接”的表达方式,比如信访,希望引起更高层级的关注,从而获得“公正”的处理。
程序繁琐与效率低下: 有些法律程序确实比较漫长和繁琐,当事人可能觉得等待的时间太久,或者流程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和适应。这种体验,会让一些人觉得信访“更直接”、“更有效率”。
信访渠道的“有效性”体验: 即使在法律框架内,信访作为一种重要的民意表达和矛盾化解渠道,在某些时候,也确实能够触及问题,推动解决。当老百姓通过信访获得过“成功”的经验,或者看到别人通过信访解决了问题,他们自然会倾向于选择这条路。
法律的滞后性: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有些问题可能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找不到明确的规定,或者法律条文已经无法适应新的情况。这时,信访就成为了一种“填补空白”的机制,民众通过信访表达诉求,也促使相关部门思考和完善法律。

是否需要改变?答案是肯定的。

“信访不信法”的状态,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应该是公民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依靠非制度化的渠道。这不仅关乎个体权利的保障,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国家长治久安。

如何改变?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久久为功。

一、 夯实法律根基:提升法律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1. 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从业者的培训,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坚守职业操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强化司法程序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让司法审判的过程更加公开化,让当事人了解审判的依据和理由。同时,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理周期,减少当事人的煎熬。
健全冤假错案的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有效的机制,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错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能极大地增强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加强对权力干预司法的监督和制约: 建立健全防止和排除非法干预司法的制度,确保司法独立,这是回应民众“权力干预”担忧的关键。

2. 完善法律体系,弥合法律空白:
加快立法进程,跟上社会发展步伐: 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填补因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而产生的法律空白。
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 法律条文不仅要体现公平正义,更要具备可操作性,让普通民众能够理解和适用。

3. 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法律援助的可及性:
健全和推广法律援助制度: 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降低申请门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
探索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低成本或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例如社区法律服务、在线法律咨询等。
优化诉讼费用制度: 对于一些涉及民生的案件,可以考虑减免或分期缴纳诉讼费用。

二、 提升法律的“普及度”和“认同度”

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创新宣传方式,贴近百姓生活: 改变过去“空洞说教”的宣传模式,通过情景剧、案例分析、微电影、短视频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让法律“活”起来。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从小培养孩子的法治观念,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宣传渠道: 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传播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 比如针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法,针对老年人的防诈骗法等。

2. 鼓励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普及依法维权的正确途径和方法: 通过宣传,让老百姓知道在遇到什么问题时,应该走什么法律程序,找哪个部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引导理性表达诉求,反对非理性行为: 当民众的诉求与法律程序不符时,应有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帮助他们理解法律的边界。

三、 优化和畅通矛盾化解机制

1. 发挥信访在“前端”的“预警”和“疏导”作用,但要逐步“法治化”:
明确信访的职责边界: 信访部门应更侧重于收集民意、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而不是成为所有问题的“终点站”。
推动信访事项的“办理法治化”: 对于收到的信访事项,尽可能纳入到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例如告知信访人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或者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建立“访诉分离”的机制: 对于已经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应引导信访人转向司法渠道。

2. 加强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
大力发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鼓励和支持这些调解机制的发展,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和信访。
建立“一站式”矛盾化解平台: 整合各类矛盾化解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矛盾化解服务。

3. 强化基层治理能力:
提升基层政府处理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许多矛盾的产生源于基层治理的不足,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能力建设,让他们能够依法依规处理群众的诉求。
健全基层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矛盾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

四、 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回应能力

1. 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透明地回应公众关切:
政务公开: 及时公开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管信息,让老百姓对政府的运作有更清晰的了解。
主动回应: 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质疑,政府部门应及时、准确、公开地回应,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消除误解和疑虑。

2.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健全和发挥好各类监督作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对于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敢于问责,严肃处理。

总结来说,要改变“信访不信法”的状况,需要一个“内外兼修”的战略:

“内修”: 自身要硬。就是要把法律的“根”扎深,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效率和可及性,让法律真正成为百姓解决问题的“靠山”。
“外修”: 自身要“说出去”。就是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将法律的价值、司法的公正、法律的温暖传播出去,让他们“信”得过,并且“用”得起。

这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深刻的变革。每一个环节的改进,都会对最终的成效产生影响。最终的目标是,让每一位公民在遇到问题时,第一反应是“我该怎样依法处理?”,而不是“我该找谁去信访?”。这才是法治国家应有的景象。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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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有时信访可以带来比信法更多的利益。

去年有人抱着一壶汽油在市政府门口往自己身上浇,站岗的武警十分果断的飞扑将他制服。经查,此人患癌症晚期,因为商事纠纷败诉,认为裁判不公,故携带汽油来市政府做自焚状(实际并没有携带点火物品),希望引起重视。

此人被控制,但其携带的信访材料也引起了重视,此事经层层批示,对该商事纠纷的具体调查任务落在我和另外一个同志身上。从常识上讲,一个人如果做到这种程度,必然是有所委屈。但我们调查了全部的卷宗,走访相关人员,调取相关案件的庭审录像后发现,此人所陈述的关于其他人骗钱坑他纯属其臆想。事实上,他还欠人家几十万元。

于是我们试图对当事人双方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希望对方放弃这几十万的的欠款,对方表示同意。然后上访人却不同意,一定要对方再给他十万。最后在各级领导的反复做工作下,以缓刑和司法救助10万元为条件,换取他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

我当时就非常不理解,问理由。回答是:“癌症晚期难以收监,判了实刑也要保外就医。这个事件关注很大,万一再来一次,不知道网上会被炒作成什么样,领导压力很大。”


于是第一次日了狗!


按部就班,判处缓刑,释放,办理司法救助............


三个月后,他又开始到处写信上访,说法院枉法裁判,政法委徇私舞弊。书记大为恼火,把他叫过来问他到底想要怎样?他要求重审案件,并且政府要赔偿他100万!书记跟他讲道理,且不说这个案子我们重查过没问题,你还倒欠人家几十万,何况你已经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承诺不再就此事上访。结果他一跳三丈高:“10万我不要了,你给我重查案子!”书记也火了:“你先把钱退来,你去检察院申诉吧,我不管了!”当天就这么散了。

过了几天..............又通过民政系统给他救助了几万元。


TMD第二次日了狗!


现在虽然平息了,但我肯定在年内会第三次日狗。司法救助用在这种地方,真正需要的人呢?然而,政府又能承担起一个不怕死的上访者的要挟吗?如果他真的自焚了,其家人在网上发帖说法院枉法裁判坑他100万,网上会有相信我们的评查结果吗?站在他的角度,未必不清楚这事他不占理,但信访收入十几万,信法倒找几十万,他为什么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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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这个回答,感谢的同时也让我觉得有点惶恐,没被和谐也是奇迹,不过还是打算删去一些内容,做自我审查。

在这之后有不少人私信或者邀请我回答如何维权,只回了一小部分,因为每个人所遇到的情况不同,涉及到的前因后果、利益格局很复杂。而法定程序是固定的,我只能告诉你程序该怎么走,至于结果就听天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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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家有价值数百万的合法资产被某单位领导因私人利益侵占,跟上级单位反映无果。然后我们搜集了些证据想通过法院起诉该单位,同时跟一个省委领导聊了聊这个事,他马上要退休了不想插手,只在幕后教我们怎么去做,我想对一些人有借鉴价值。

首先,找法院没用。有一个跟我们很类似的案子,告了三年才出结果,又过去两年了还没执行下来,其中有利益关系也有法律漏洞,总之就是搁置了五年没有结果。另外我们也有一个案子,法院判决书拿到手里两年了,就因为被告给法院送了点钱,一直拖着不强制执行,院长说了都没用。

其次,新闻媒体作用有限。花几万几十万做调查最后领导审批不通过不让报道,即使报道后成为不了新闻热点也白搭。

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 去省厅找纪检书记反映情况,书记不在就多去几次直到见到本人,找纪检组的其他人或者办公室主任都没用,他们大事做不了主。只要你拿着材料,是办正经事,保安会给你安排。 我们周五上午跟书记谈完,周末休息,周一 就派了十几个人组成的调查组去实地调查,查封了公文资料,并把相关人员扣押回去详细审查。 事情还没有结束,经过详细调查发现,我们只是被侵害的一小部分,更多的涉及国有资产,数额巨大,从上到下涉案官员很多,深究下去后果不敢想象,省厅内部也陷入僵局。 这时那位领导让我们拿着举报材料去省纪委实名举报,因为实名举报必须限期答复。而且这种案件属于督办案件,会内部批转给相关单位纪检组,虽然还是原来的人办案,但有纪委督促其他人都不敢阻挠,最后经过协商我们拿到了赔偿。

信访和法院相比有时效性,效率高很多,我们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解决了别人五年都没解决的问题,你要是带着一伙农民去政府大院闹速度更快不过我不建议这么做。 另外信访和法院最大的区别在于: 在法院一旦被认定违法,相关官员是肯定会被判刑坐牢的,等他们进入司法系统你的问题就没人关心了,利益很难尽快得到维护。但是,如果通过信访,纪委只是督办,要的只是一个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所以怎么处理是外派纪检组的事情。涉案官员害怕你继续举报他官位不保甚至坐牢,会积极跟你协商解决你的问题,以求息事宁人,只要你的权益得到维护怎么处理他是国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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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如果是民事纠纷,只能走法院起诉等判决,之后有问题就去检察院和纪委举报相关公职人员。

如果涉及的是公职人员,先去其单位反映,没解决去上级单位,或者同级纪委,直到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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