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0-2-16:
新华社武汉2月16日电(记者李伟、侯文坤)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下,并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全国第一例、第二例由遗体解剖获得的新冠肺炎病理16日完成送检。
记者从武汉市金银潭医院获悉,16日凌晨3时许,全国第一例新冠肺炎遗体解剖工作在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完成,并成功拿到新冠肺炎病理。16日18时45分,全国第二例新冠肺炎遗体解剖工作也顺利完成。两具遗体解剖病理目前已被送检。
专家表示,由解剖获得的新冠肺炎病理,对于探索新冠肺炎患者临床的病理改变、疾病机制等有重大帮助,并能从根本上探究新冠肺炎的致病性、致死性,给未来临床治疗危重症患者提供依据。 [1]
“目前,一例病理解剖都没有”,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教授刘良认为,对新冠肺炎死者尸体进行病理解剖,可以为临床治疗和诊断提供有力支持。
刘良从事病理研究三十余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他所在的团队向湖北省政府提交了紧急报告,强调了尸检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并得到了肯定的批复。
现实操作中,武汉市许多个定点医院对病理解剖表达了积极态度,却无法提供解剖场地等支持,刘良分析,由于医院没有收到正式文件,又担心解剖风险,病理解剖的事情只能暂时搁浅。——《“着急”的病理专家刘良:死亡病例过千,尚无一例病理性解剖尸检》2020/2/14
这次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病理结果,甚至没有开展尸检,本来就是很令人意外,甚至是不专业的事情。目前临床和基础方面的疑点都很多,病理解剖可以给以下一些临床问题提供间接证据,甚至直接解答临床问题,用于完善治疗方案:
由于这个病毒是全新的,全世界上头一次出现,发病机制不清楚,因此病理结果可以给疾病的研究和治疗提供极其有价值的一手资料。哪怕做出来和其他的肺炎差不多,也是很有学术价值的。任何一篇首发的死亡患者的尸检结果,只要真实并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都有很大几率可以在国际顶级刊物上发表,全世界有疫情的都等着看结果呢。
病理检查的巨大价值,在有过医学训练的人那里无需多言。最著名的一句话是:
这句话反映了病理学在整个医学知识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病理甚至拥有对疾病的定义权,比如什么叫“炎症”,这是个有客观指标的科学术语,是可以从病理结果上观察到的。人的疾病,是发生在人体器官组织细胞上的一种可以被观察到的客观现象,对患者死亡后尸体的详细检查,可以对一个疾病的发病原理和诊疗方案给出巨量的信息。把疾病现象在人的身体结构上找到客观对应,是现代医学历史上,摆脱自然哲学束缚和玄学思辨的一个重大进步。
因此,对于目前这个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新发乙类传染病,全世界其实都希望专业人员能给出疾病病理检查的一些信息,帮助人们加深对疾病在人体上致病和致死机制的了解。这个资料就像核酸序列一样重要。病理结果甚至可能修正我们现有的疾病的知识,改变诊疗方案。因此,做得越早越好,获取的信息对后面的患者帮助越大。
尸检和一些地方的风俗文化可能有冲突,但是,这个检查对人体并不会造成过于严重的破坏,仅仅是取少量器官组织就可以提供大量的信息,并不会严重损害遗体的外观。而且目前对重大传染病要求尽快火化,病理检查并不会对整套流程有太多妨碍。上千号患者死亡,我不相信一个同意的家属都没有,这概率也太小了。
如果看过日剧《非自然死亡》,也应该了解到这个艰苦的工作有多大的潜力和价值了。里面第一集讲的就是冠状病毒感染,MERS。通过尸检,最后真相大白。但是现实中,让去世的患者家属接受尸检并非易事。中国的尸检率并不高,和社会文化、专业人员的接受程度、经济条件等因素都有关。
近期的新闻报道对于揭示目前的病理检查状况,意义重大。新闻参见
对于此次事件而言,武汉卫健委发通知是12月底。目前知晓的第一例确诊患者死亡,根据新闻报道,在1月9日。其实,根据之前的文章,最早的一例病人在12月上旬发病,最早在12月,武汉死于肺炎的患者中,很可能就有COVID-19的患者。
在临床上,患者死亡后,医疗人员都要征求家属意见,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尸检或拒绝尸检,这是个工作流程的常规,也是病历和知情同意方面的基本要求。有条件的话(资源充足),哪怕是常见病,也应该进行尸检,核对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是否一致。对诊疗过程进行复盘和查验,这是个大原则。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包括患者家属不同意和医务人员不积极等等,同意尸检的患者家属寥寥无几。尸检常常用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常见病、或者临床诊断比较明确的患者,在去世后进行尸检确认最终诊断的情况比较少,这个现状并不是什么应该高兴的事情。
对传染病防控有所了解,对新型疾病比较警惕的人,都应该知道尸检的巨大意义,应该知道这个检查应该创造条件,甚至对所有疑似患者第一时间完成。尸检是由病理科或者法医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的,不会占用临床医疗的太多资源或人力,不存在什么资源上的严重冲突。采访中提到,SARS患者当时去世十几天后,就有人做了,结果也符合技术要求,专业人员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即便按1月中旬出现患者死亡来看,如果患者去世后积极进行尸检的话,到现在也应该有一些结果出来了。
按目前的情况,我个人推断,可能整个12月里,武汉也没给多少因肺炎去世的患者做尸检,医生也没有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鼓励当时的一些怀疑有问题的患者接受尸检。所以当时的资料可能很难找了。如果当时就给一大批肺炎患者做了尸检,按比例,里面就有很大概率有COVID-19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如果真有这些结果的话,还是值得去查阅旧记录的。如果武汉各地的医院平时就积极动员患者家属尸检,患者家属积极同意尸检,把尸检变成一种工作惯例。那么,可能还没等12月底管理机构识别出这个传染病,尸检结果就出来了,那么整个疫情防控的工作进度和研究进度将大大提前,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可惜在中国现实的医疗条件下,并没有这样的“如果”,对此我们无法苛求一个地方超水平发挥到积极尸检的程度。
采访中谈到,北京地坛医院这样的传染病专科医院具备进行重大传染病尸检的条件,而武汉虽然有一些资深专家,但当地的医疗场所和研究机构的场地不符合一般的技术要求。很难相信武汉这样的医学相对发达的大城市,本地的传染病医院居然不具备做重大传染病尸检的条件。这个问题当地能不能克服,政府机构能否协调各方面,创造条件,动员患者家属同意尸检?这需要管理机构积极工作,给专业人员提供足够的资源,确保场地符合要求,专业人员能得到足够的安全防护。此外,北京也出现了一些死亡患者,不知为什么没有送到地坛医院进行尸检?或者,是什么原因导致标本收集工作进度迟缓?
尸检这个事一直没做,可能有各种方面的考虑,目前我们只能猜测有如下原因:
总之,武汉本地有很好的研究机构,这个问题希望能尽快想办法解决,各地应该尽量对死亡患者进行尸检。现在不只是中国的医疗卫生人员和管理者,全世界现在很可能都在等中国的尸检结果。在死亡患者和疑似患者死亡人数上千的情况下,做尸检,就是给他们的去世,以及给他们的家属一个交代,也是给公众一个交代,给医务人员一个交代,给后人更多医学知识和获救的机会。日本已经出现了患者死亡,如果中国的工作进度太慢,那么日本很可能就会成为第一个向全世界公布尸检结果的国家了。如果中国作为一个感染者和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进展如此缓慢,在国际上又用什么证据面对质疑呢?
2-16更新:
第一例是在金银潭医院做的,现在看看,金银潭医院这样的传染病医院难道真的没条件做吗?非得找什么挂名P3或者P4的实验室?
媒体上不催促一下,你们觉得这会儿会开始第一例尸检吗?看最新的报道,和预想的一样:
全国第一、二例新冠肺炎遗体解剖完成,亲历专家这样说
讲述:“我从1月22号开始不停呼吁对新冠肺炎致死的遗体解剖。但是推动起来太难了。”
在全国第一、二例新冠肺炎遗体解剖完成后,健康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连线了第一批上海援鄂医疗队领队、临时党总支书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郑军华教授,他表示,这次突破是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下,在多方努力后,获得国家卫健委批准,特别是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的突破。
“我从1月22号开始不停呼吁对新冠肺炎致死的遗体解剖。但是推动起来太难了。不得已只好借助了媒体的力量。”
同时,这次解剖也获得了国家卫健委的支持和批准。刘良介绍,“这次尸检得以这么快进行,得益于家属的同意,同时也得益于昨天上午国家卫健委高效的紧急会议,基本上是特事特办的模式,救人要紧,在紧急出台文件的同时,迅速给重点医院口头通知。”同时金银潭医院第一时间专门腾出了一间负压洁净手术室,确保解剖的同时也能不让病毒扩散。[3]
刚去查了一下,是刘良教授呼吁的。
以前是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为了控制病情,统一迅速火化[1]等),没有做,现在已经安排上了。
最后,支持刘良教授。
………………
[1]【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患者死亡后应就近火化# 不得移运】新冠肺炎患者死亡后,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它形式的丧葬活动。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置工作指引(试行)》,其中明确提出,遗体应当就近全部火化,不得采用埋葬或其它保存遗体方式,不得移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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