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律师收了我6740元,法院判决书上写的律师费起诉费是6000元,我就问多740元那里去了?

回答
您好!您遇到的情况是很多当事人在律师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疑问,尤其是在涉及费用的明细方面。我将尽量详细地为您解释,并提供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建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律师的收费标准以及案件的实际开销,通常会有一些细分,而不仅仅是您在判决书上看到的“律师费起诉费”的总额。法院判决书上显示的“律师费”和“起诉费”,通常是指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的费用,或者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判定的金额。然而,您实际支付给律师的费用,可能包含更多内容。

我们来逐一分析您提到的金额和可能存在的差额:

1. 您支付的总费用:6740元

2. 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律师费起诉费”:6000元

差额:740元

这个740元的差额,很可能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

一、 律师费的构成与支付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包括:

固定收费 (Fixed Fee): 针对特定事项或阶段,约定一个固定的费用。
按小时收费 (Hourly Rate): 根据律师办理案件所花费的时间,按小时收取费用。
风险代理 (Contingency Fee): 按一定比例分享胜诉所得,未胜诉则不收取或少收取律师费。
按件收费 (Case Fee): 针对整个案件的处理,约定一个总的律师费。

在您的案件中,判决书上写着“律师费起诉费是6000元”。这6000元很可能是法院认可的律师费标准,或者是双方(您和律师)在诉讼前约定的、法院可以判决对方承担的部分。

二、 为什么实际支付的费用会比判决书上的高?

这个740元的差额,最常见的原因如下:

1. 律师费的实际约定与法院判决不同:
您与律师的真实约定可能高于6000元: 很多时候,当事人与律师签订的是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律师费总额可能就是6740元,甚至更高。而法院在判决书中通常会根据当地的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是否有证据证明实际支付的律师费等因素来酌情判决对方承担的律师费。法院判决的6000元,可能只是法院认为对方“应该承担”的合理部分,并不代表您实际需要支付给律师的总费用。您的支付是您与律师之间的民事约定,法院判决的是您向对方主张的权利。
例如: 您与律师可能约定的是“包案收费”,总共是6740元,包括了从起诉到判决(甚至执行)的全部费用。而法院在审理时,可能认为对方只需承担6000元作为律师费。那么,您支付给律师的6740元,是您与律师之间的约定,而法院判的6000元是您可以向对方追讨的金额。

2. 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额外费用(其他可收取的费用):
法院判决书上的“律师费起诉费”可能不包含所有律师服务费: 除了“律师费”和“起诉费”外,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合理且与案件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有时会单独计算或包含在总律师费中,但不会在判决书上被笼统地归为“律师费起诉费”的单一项目。这些费用可能包括:
案件分析费/咨询费: 在接受委托前,您可能已经支付了一部分咨询费,用于分析案情、评估风险等。
证据收集费/调查费: 律师为了收集案件证据,可能需要进行实地调查、向相关部门调取资料等,这些产生的交通费、复印费、查询费等。
差旅费: 如果律师需要到外地开庭、调查取证,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专家证人费/鉴定费: 如果案件需要专业的鉴定或证人出庭作证,这些费用可能由您先行垫付,再由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虽然这些通常不直接归类为“律师费”,但有时在沟通中会被笼统地提及。
通讯费/打印复印费等杂费: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产生的日常办公费用。
二次开庭或额外的庭审费用: 如果案件需要多次开庭,或者发生了额外的程序性事项,可能会产生额外的律师服务费用。

3. 法院判决书中“起诉费”的含义:
法院判决书上的“起诉费”通常是指您在提起诉讼时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这个费用是依法缴纳给法院的,与律师费是分开的。
在判决书中,法院会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和“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但您支付给律师的6740元,很有可能是在您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总服务费用,其中包含了您委托律师处理整个案件的费用,而“起诉费”这个说法在判决书上可能只是一个概括性的表述。

三、 如何弄清楚这740元的去向?

为了弄清楚这740元的具体去向,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查阅您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证据。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律师费的约定,是否有详细的收费明细,或者是否有总包费用。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其他杂费的约定,或者对律师费的计算方式有明确说明。
2. 向您的律师索要详细的收费清单: 作为专业的服务提供者,律师有义务向您提供清晰、透明的收费说明。您可以礼貌地向您的律师提出,要求一份详细的律师费支付清单,说明6740元是如何组成的,其中哪些是基本律师费,哪些是其他服务费用,以及是否有相关的票据或凭证。
3. 核对法院判决书和律师费清单:
将您支付的6740元与合同中的约定进行比对。
将判决书上6000元的“律师费起诉费”与您实际支付的费用进行比对,看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您实际支付的费用总额就是6740元,并且律师能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明细(即使这些明细没有完全体现在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的金额中),那么这740元很可能就是您与律师约定的、但法院未判决对方承担的律师服务费用的一部分。
4. 了解法院判决的逻辑:
法院判决的“律师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的。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对律师费的确定有指导性意见。法院可能会考量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当事人选择的律师服务标准等。
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简单,或者律师费的收取标准高于当地的指导性标准,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全部您支付的律师费。此时,差额部分(740元)就属于您自愿承担的额外律师服务费。

总结一下:

您支付的6740元是您与律师之间基于《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总服务费用。而法院判决书上写的6000元,很可能是法院判决对方(败诉方)需要承担的律师费,这个金额是法院根据法律和案件情况确定的。

那740元的差额,最主要的原因是您与律师的真实约定费用高于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的金额。 这部分差额是您为了获得更全面的律师服务而额外支付的。

建议您:

1. 立即查看您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 与您的律师沟通,索要一份详细的费用明细。
3. 根据合同和明细,结合法院判决书,了解清楚费用构成。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能清晰地知道这740元具体用在了哪里,以及为什么会产生这个差额。 希望这些详细的解释能帮助您理解这个问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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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需要冷嘲热讽,当事人有这种疑问是正常的。如果我请律师,说是律师费6000元,实际收取6740元,我会有同样的疑惑。

我的建议如下:

第一步,看看代理合同如何表述收费问题。

(没有签合同却收费的话直接去司法局、律协投诉)

看清楚代理合同写的是6000还是6740,以及具体的各种信息。

第二步,看看律所开给你的发票。

(没有发票就问律师要,不给发票直接去司法局、律协投诉)

看清楚发票开的是6000还是6740。

第三步,看看你的付款记录。

看清楚你付了多少钱,分几笔,分别付给哪个账号。


接下来有好几种可能:

  1. 律师代收代缴了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比如你看到合同上已经明确写了,律师费6000元,740元诉讼费由律所代收并代缴给法院,原告起诉时不需再缴纳诉讼费。这种情况下740元实际给了法院,律所开给你的发票一般是6740元,但即使开6000元也是合规的。

2. 如果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的情形,法院有时候认为律师费偏高,对败诉方不利,会酌情削减律师费,以示关怀败诉方,抹零是常见操作。

比如侵害知识产权的案件,权利人的律师费依法计入维权合理开支,由侵权方承担。我的律师费经常被法院砍一半,甚至从万位上面下刀,说多了都是泪。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在判决书里写明律师费并未完全支持,是酌情支持,所以判决书的律师费金额低于实际的很正常。

3.740元是律师另行领取的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比如合同上已经写明,律师办案时,如果需要到外地出差,交通住宿费另行支取。或者比如律师为了需要做公证、需要翻译文件,公证处和翻译机构就必须收取费用,这个费用也是由当事人支付的,律师只是代收代付。这种费用一般是在办案过程中独立转给律师的,和律师费本身分开。你可以看一下本案在哪里开庭,是不是外地,有没有涉及公证或者翻译文件等,再看看付费的时间,想一想是不是这类的钱。如果是公证处、翻译机构,多半会有发票,交通差旅则未必有。

4.律师真的私下违规收费了。

那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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