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了:权利从何而来?作为键盘侠我就随口胡诌两句。
有句话叫“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脱离了社会关系,单纯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天生是不具备权利的。权利这个概念是人类社会诞生以后才存在的。没有人类社会,也就没有权利;完全脱离人类社会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也是没有权利的。被人类社会驱逐,剥夺了所有身为“人”的权利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也是没有权利的。
权利来源于社会,通过社会关系体现。你在社会里,在社会运行的秩序下,以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存在,正常情况下你就应该具备怎样的权利。
抽象的社会秩序是不分什么男女的,社会关系本身也是不分男女的,就像老天爷,上帝,祂们本身不具备性别一样。(祂这个字造的好,避免称呼神的时候赋予神性别的概念)
社会秩序就是社会秩序,没有什么男权社会,男权社会的概念是费米纳粹们生生造出来的,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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