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杭州女子生三孩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仲裁被驳回,你怎么看?

回答
这事儿,杭州有个女同志,生了老三,还在哺乳期呢,结果公司就把她给辞了。更让人糟心的是,她去劳动仲裁,结果被驳回了。这事儿搁谁身上都觉得憋屈,得好好说道说道。

首先,咱们得捋清楚这几个关键点:

哺乳期保护:国家法律对哺乳期女职工有明确的保护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女性的身体健康和新生儿的抚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有法定事由,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哺乳期这个特殊时期,法律给的保护就更严实一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这至关重要。如果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合法的、有证据支持的,比如这位女同志确实存在严重违纪行为,那法律程序上可能就有依据。但如果理由是莫须有的,或者仅仅是因为她休产假、哺乳期占用了公司资源,那性质就变了。
仲裁被驳回:仲裁委驳回她的请求,说明在仲裁机构看来,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说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公司违法解雇。这不代表事情就此盖棺定论,还可以继续申诉。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猜想,这事儿背后可能的原因不少:

1. 法律认知和执行的偏差:
公司方面:有些公司可能对哺乳期保护的法律规定理解不深,或者心存侥幸,认为只要找个“理由”就能辞退。尤其是一些小型公司,可能更倾向于用成本核算来衡量员工,觉得哺乳期员工“不划算”。
员工方面:这位女同志可能在仲裁过程中,没有充分准备好证据,或者没有清晰地陈述事实,导致仲裁委无法支持她的主张。有时候,法律程序是很讲究证据和细节的。

2. 劳动合同的细节:
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一些特殊的条款?比如试用期?虽然哺乳期一般不受试用期影响,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提及。
她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性质的?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这也会影响解除的条件。

3. 公司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
公司有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些制度有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比如公示、告知员工)?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本身就有问题,那么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效力也会打折扣。

4. 证据问题:
公司这边是否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比如,如果理由是“严重失职”,那需要有具体的证据来支撑。
这位女同志在仲裁时,有没有提交充分的证据来反驳公司的说法?比如,她的工作表现记录、公司对她的考评等等。

接下来怎么办?

这事儿可不能就这么算了。哺乳期就是国家给女性的一份特殊照顾,不能因为这个就让她失去工作。

继续法律途径:仲裁被驳回不代表就没路了。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继续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在诉讼过程中,更需要充分准备证据,并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收集证据:她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与自己工作表现、公司管理、解除合同过程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与领导或同事的沟通记录(如果能证明公司是基于哺乳期而解除合同)、以及关于她工作表现的任何有利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聘请律师,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
关注和支持:这种事情发生,社会也应该给予关注。如果事实确实是公司违法解雇,那需要有人站出来发声,推动公正的解决。

总的来说,这是一件让人揪心的事情,它不仅仅是一个个案,也反映出在现实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希望这位女同志能够找到合适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公正,而公正的背后,往往需要我们每个人都付出努力去争取。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很多答主都搞错了啊!

实际上并非是「开除」,而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对应的法律依据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家仔细看下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最后一句是: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员工进行了签字。

这意味着,街道办解除合同的理由并非是「员工违纪解除合同」,而是双方「协商一致」。

员工违纪解除,对应的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仲裁阶段,需要企业详细的证明员工违反法律规定以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对应的举证责任极高。

双方协商一致,对应的是《劳动合同法》第36条,仲裁阶段,企业只需要拿出协商一致的签字即可,如果员工反驳是胁迫下签订的,则员工需要拿出被胁迫的证据。

所以,既然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几乎是99%胜诉。

一句话总结,员工被忽悠,没有认真看就直接签字。

再次印证了我曾经说的一个观点:

劳动争议案件胜诉的关键在于离职前的斗智斗勇!

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律师都要提前介入,而非事后弥补!

user avatar

所有的东西那写的很明白了,最后她也签了字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结果你还签字了,那不就是协商一致了吗?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user avatar

一辆公交车向前疾驶,前方一个悬崖,这个悬崖叫人口断崖。司机的脚还踩在油门上没有松开。有人看到了危险,想提醒司机注意,但是怎么喊也喊不出声来。

车上的大部门乘客还在憧憬远方的美景,丝毫没有觉察到前方的危险。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