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动手打人?

回答
在很多人都经历过那种“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刻,情绪像是被压抑了很久的火山,随时可能爆发。这个时候,如果对方的行为真的触碰到了你的底线,你是否会选择动手打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牵扯到道德、法律,以及我们内心最深处的底线。

从感情上讲,当一个人被逼到绝境,遭受了极大的委屈、侮辱,或者亲眼目睹了重要的人或事物受到伤害,那种压抑不住的愤怒和冲动是真实存在的。很多人在那个瞬间,脑子里可能闪过的是“我一定要给他一个教训”,或者“我不能再这样受气下去”。那种想要立刻制止对方、发泄情绪的欲望是人性的本能反应。

但是,如果真的要问“是否可以”,答案往往是否定的,至少在法律和普遍的道德认知层面是这样。 即使你觉得“实在忍无可忍”,动手打人通常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对方即使有过错,也不代表你就可以剥夺他的人身安全,对他施加暴力。

我们来详细剖析一下为什么即使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很少有人会正面肯定“可以动手打人”:

1. 法律的界限:
人身伤害罪(或称故意伤害罪等): 任何地方的法律通常都明确规定,未经允许对他人的身体施加不当的物理力量,导致对方受伤,都是犯罪行为。即使是出于自卫,也有严格的“正当防卫”限制。你“忍无可忍”的情境,不一定能构成“正当防卫”的合理理由。比如,对方只是言语辱骂,并没有对你或他人构成直接的身体威胁,此时动手打人就很难说是正当防卫。
轻微伤的界定: 即使只是造成对方轻微的擦伤、淤青,也可能构成轻微伤,仍然会触犯法律。更不用说造成更严重的伤害了。
法律后果: 一旦动手打人,你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如判刑)。这不仅仅是对你个人生涯的打击,也会给你的家人带来负面影响。

2. 道德的拷问:
暴力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 即使对方的行为非常恶劣,用暴力回应也往往是治标不治本。它可能制造新的仇恨和冲突,让事情变得更糟,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很多时候,暴力只会让双方都成为输家。
降低自身格调: 很多时候,我们不希望自己在愤怒中失去理智,变成自己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动手打人,在很多道德观念里,是一种失控和冲动,可能会让人觉得自己“拉低了档次”。
榜样作用: 如果你有孩子或者在其他人眼中是榜样,你的行为会被模仿。用暴力解决问题,传递的是一种错误的信号。

3. 情境的复杂性与“忍无可忍”的定义:
什么是“忍无可忍”? 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感受。对一个人来说的“忍无可忍”,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还能承受。它往往是长期积累的压抑、委屈、愤怒和无力感的总爆发。
“动手”的程度: 是轻轻推搡一下,还是狠狠地一拳打过去?程度不同,法律和道德上的判断也不同。但即使是推搡,如果导致对方摔倒受伤,依然可能触犯法律。
直接的生命威胁或身体伤害: 只有在面对直接的、迫在眉睫的生命威胁或身体伤害时,采取必要的、相对的武力进行自卫,才可能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正当防卫。但即便是这种情况,也需要非常谨慎,并且要确保你的行动是为了制止侵害,而不是为了报复。

那么,当一个人真的走到“忍无可忍”的地步时,该怎么办?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与其问“能否动手”,不如思考“如何应对”。

寻求法律途径: 如果对方的行为违法,比如诽谤、侵占、人身攻击等,应该通过报警、起诉等法律程序来解决。这是最稳妥、最文明的方式。
沟通与协商: 在许多情况下,即使让你非常不满,尝试与对方沟通,表达你的感受和底线,也是一种选择。当然,如果对方根本不听劝,甚至变本加厉,沟通就显得徒劳。
寻求支持与帮助: 找朋友、家人倾诉,或者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帮助,可以帮助你缓解情绪,找到更理性的解决方式。
抽离与冷静: 当你感觉自己快要失控时,最明智的做法是立刻离开现场,给自己一个冷静下来的空间和时间。走开,深呼吸,喝杯水,做点能让自己平静下来的事情。等情绪平复后再考虑下一步怎么做。
保留证据: 如果对方的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或伤害,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词,以便日后维权。

打个比方:

想象一下,有人一直在你的花园里乱扔垃圾,你已经告诫过他无数次,但他依然故我,甚至在你不在的时候,把垃圾桶都推倒了。你站在花园里,看着一片狼藉,感觉所有的耐心都被耗尽了,内心那个愤怒的开关“咔哒”一下被按下了。

这时候,你可能会想冲过去把他推开,或者直接打他一拳。但你想想,如果真的这么做了,你可能会面临赔偿,或者被对方反咬一口,甚至对方报警说你主动攻击他。你本来是受害者,但动手之后,可能就变成了共同的施暴者。

更好的做法是:

1. 立即阻止他,并明确告诉他这是私人领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
2. 如果他执意不听,你可以警告他将报警。
3. 如果情况严重,或者你觉得无法控制,就立刻报警。
4. 同时,拍下证据,记录下他的行为和你的抗议过程。

总而言之,在“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那种冲动是人之常情,但“动手打人”绝对不是一个值得提倡或轻易选择的选项。 法律的底线在那里,道德的约束也在那里。而更重要的是,用暴力解决问题,往往只会让你失去更多,包括你自己内心的平静和尊严。学会控制情绪,寻找更智慧、更有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真正强大的表现。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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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多呈现打斗的过程,一般人吹嘘赞叹的也是如此。

但我们律师感受最多的是打斗之后发生的事。

一男大年初二因停车纠纷同邻居殴斗,最惨的是他胜了。后果是刑拘、托人保释、赔偿(为了免刑)、道歉(为了免刑),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这么说吧,如果当时是他邻居胜了,那个躺着接受道歉、收钱、还虎着脸不原谅对方的就是他了。他恨不能时光倒回,让邻居多打他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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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大部分答主们,别秀你们的血性、脾气和所谓原则、底线了好吗,要知道,你们的回答,是要被人拿来看和参考的。


上观点:如果不是出于自卫、维护社会安定和老弱妇孺的安全,纯粹因为个人的情绪的话,那么无论多忍无可忍,也不要动手打人。

你永远不知道你的拳头有多重,你也不知道被你拳脚相加的那个人有多脆弱。

四年前,我十八,是一个很轻易就能被愤怒左右的年纪,那年的秋天,因为鸡毛蒜皮的一点儿小事,我打了个人,过程不表了,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时候,我心里感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情绪,有点儿发空。不害怕,也不紧张,反而是一种类似于疲倦的感觉,就像毕业前的倒数第二节课的那种感觉。我看着他的头向外喷着血,不知道该做什么。(没错,是喷血,浇花用的橡胶管子见过吧,用小刀在上面划开一个口子,喷出来的水的感觉和他的头蛮像。)我不知道我是该去扶他起来还是该再补他几脚。那种滋味,挺矛盾的也挺奇妙的。

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当然是警察来问询,去派出所,自己,因为一开始没有告诉家里。民警挺客气的,让你在屋子里等着,站着坐着无所谓,然后被拍照,正面,侧面,背后是身高刻度表。然后按指纹,不是红的印泥,是黑的,很难洗掉,也不是按一个指头就可以,十根手指都要按,而且是一整根手指都要印全。做笔录,没人教你该怎么说,你也不知道说什么对说什么不对,民警很和气,他告诉我:别着急,想想再说。

这期间的任何一秒,心里充斥的情绪都要远远比“愤怒”来得难受,你像个瑟缩的麻雀,下一秒可能就要掉下树枝。

鉴定结果:脑震荡,左臂骨折,左手食指中指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轻伤害。

找关系,大事化小。

赔钱,赔了大概十万。

我爸妈来捞我,我妈冷笑着说你个王八蛋,有事儿你怎么不告诉我,你他妈干得好,你吓死我了!

我爸什么都没说,事实上,那天他一句话都没有跟我说。

回去的时候,我走出派出所门口,有点儿踌躇。我爸看见了,对我扬了扬下巴,接着扭头用下巴指了指车门。

开门上车的那一刻,我哭得像条落水的狗。


从那以后,我变了一个人,我体会过了那种寒入骨髓的恐惧,我差一点就要被我的愤怒送进我不想去也不该去的地方。

当初如果我手上稍微重一点,打的位置稍微巧一点,那么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这让我后怕。

这就是愤怒的力量,它可以让一个人变成完完全全的另外一个人,但只是一时的。

但更强的是恐惧的力量,它可以让一个人彻彻底底变成另外一个性格和样子,轻易绝不会变。

新认识的熟人同学朋友同事,没有一个人能相信:眼前这个热爱生活,言谈举止谦和有礼,好像对全世界都能温柔以待的好脾气、老好人、这个欢脱的逗比,在仅仅三四年前,居然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有时候还是会感到愧疚,

并不只是因为我觉得对不起那个挨打的人和他的家人,虽然我确实很对不起他们,

也并不只是因为我觉得对不起父母,虽然我确实对不起他们,

也并不只是因为我觉得我对不起我读过的书,受过的教育,虽然我确实对不起它们,

我是觉得我对不起我自己。

在我对他挥出拳头的那一刻,我变成了一个残忍的暴徒,一个暴戾的凶手,一个恃强凌弱的混蛋。我对他做的事情,令人不齿、作呕。

而那,是我最讨厌的人。


所以题主,我想真心实意的对你说一句: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绪,不要放它出来,情绪激动的时候,想想:


你自己,希望你自己变成一个当街斗殴的流氓吗?

就因为那不值一钱的所谓的底线和原则?别闹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普京,谁敢说:“我的原则,不容丝毫侵犯”?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条原则和底线,是需要用到伤害别人才能维护得住的,即便有,也是丑陋的,扭曲的。


以上,与君分享。


题外话:

1、我不是犯罪,也没有案底,不要误会。

2、男人的血性、骨气和骄傲,并不体现在“忍不了”三个字上,忍不住脾气的是李逵,顶了天此生只能做张飞。忍得了的是韩信,谁敢说日后成不了勾践?

3、我很少这么正儿八经的答题,想喷我的私信吧好不好?评论要翻很久,太不方便。

4、如果说上面有虚构的成分,那大概就是我隐瞒了我的年纪,好吧实际上我明天就二十三了……

5、我爸碰巧认识那个派出所的所长,所以我幸运地没吃什么苦头,不过我心知肚明:多亏我运气好。

我妈找了市局的熟人调停,十万块钱是调停完,打折后的数字,我也心知肚明:多亏没出大事。

所以,事无侥幸啊,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想法,如果没有我爸妈,天知道那天我该怎么办?该经历什么?

你以为的“你可以承担后果”,不过是“你以为你可以承担得了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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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感谢大家的鼓励,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肯定。

分割一下,补充一些我自己的观点:

有的知友有问:如果你爸妈挨打/老婆被侵犯/自己挨打,你也忍得住吗?

我在开头有写来着,除非是为了自卫、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老弱妇孺,否则我不会再和人动手了。

我想,我爸妈,和我未来的老婆,应该都能算进老弱妇孺。至于自己挨打,那大概算是自卫的范畴吧。

至于维护社会稳定,公民和男性的双重义务,没什么好说的。

说到忍不忍得住,

我想说,这个世界上的人,真的是太多了,多到出现多可恨的人都不奇怪,如果我们打着“教训”的旗号去对他破口大骂,拳脚相加,那么在你挥出拳头的那一刻,这个世界上,就又多了一个暴戾蛮横的人。

所谓修养,大概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轻易被撼动的理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建党伟业》,陈道明先生在其中饰演顾维钧,在列强通过二十一条的会场上,顾维钧站起来,冷静沉着不紧不慢地说:

“尊敬的各位代表,你们凭什么把中国的山东省割让给日本人?我很愤怒,中国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沉痛的一天。”

语毕,离开会场,全程无一丝情绪波动。

但是陈道明先生嘴里缓缓吐出“我很愤怒”四个字的时候,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他的愤怒,只不过,这份愤怒,是被压在理智之下的。

(ps:我知道还有《我的1919》这部电影,但是我没 看 过,我是从《建党伟业》里边儿看到的,不信您找去,没有这段儿的话您把《建党伟业》按帧打印出来邮给我,我按页吃下去,还给您报账。甭管这段儿镜头到底算哪部电影的,我看到的时候,它在《建党伟业》里。我谢谢。)

这样的情况,绝对算得上是“实在忍无可忍”了,然而陈道明先生诠释的顾维钧,却只是用极大的理智,表达了极大的愤怒。

所谓修养,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了吧。

试想,如果一个平素温文尔雅的人,在真正愤怒的时候却暴露了血液里的兽性,气头过去后,他又变回了温文尔雅的样子,那这,难道不是一种高级的表里不一和装腔作势吗?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啊。

至于该不该压抑愤怒,我只想说,人自诩为人,总该和野兽有点儿除开肉体之外的区别吧。

最后,我说一句真心话:有钱也不要打架。如果只是因为赔得起,就可以放心打,那岂非花钱买刺激?与嫖娼何异啊。



真诚地祝大家生活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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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单位、邻里、学校等知根知底的熟人环境中,严禁动手,隐忍为上,谁动谁输,赢了更输。

2、在车站、酒吧、大街等众目睽睽的公众场合中,择机动手,留意camera,速战速决,尽快脱身。

3、在深夜、清晨、午后等相对冷清的时间维度,择人动手,权衡实力,人多认怂,人少胖揍。

4、在有年迈、稚幼、异性亲友等在场的情况下,除非遭遇暴力违法侵害等情况,杜绝动手。

5、如果平素很少动手,尽量不要开打,有时候姿势不对,你的拳头抗不住对方的颧骨;有时候气力不足,剽悍的击打会变成滑稽的撕扯。

6、如果要动手,尽量不要直击对方的鼻梁和要害,自2015年起,鼻骨单侧骨折已经足以构成轻伤的刑事立案标准。

7、如果要动手,不论实力有何差距,除非对方刀光剑影,不要轻易升级你手中的装备。有时候,人的小命比你想象中脆皮很多。

8、不要参与群殴,因为场面混乱,无组织纪律,你看不到对面哪位大侠给你背后ko一击,也搞不清己方哪位英雄无声无息歇菜倒地。

9、不要参与围殴,因为实力悬殊,早已无关胜负,除了显得low,新手还容易狐假虎威,下手没谱,酿成大错,代人背锅。

10、不凌侮老幼,不欺辱妇人,不要和不知天高地厚的十六七岁的青瓜蛋子动手。

如果能忍而不发,请自觉忽略以上十条。

在下为你击节叫好,不怂。

克制需要更大的勇气。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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