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了解一些女权发展相对较好的国家的法律,就会发现“性骚扰”是不会因性别不同区分对待的。比如在工作场合,男领导对女下属采用过分的,露骨的,含有性暗示的沟通方式,妥妥的投诉性骚扰。同样,女领导如果对男下属做这种事,一样投诉,性骚扰。甚至,同性之间,男男之间或女女之间,也可能因为不当言行被投诉性骚扰。经常能看到欧美有新闻,某美女老师因为和男学生发生性行为而被判强奸或妨碍性自主——然后楼下一群屌丝呼喊:放开那个少年冲着我来,或是“我当年怎么没有遇上这么好的老师啊”。
所以女性穿着暴露,应当视为对男性的一种性骚扰,甚至这也可能构成对于女性的性骚扰。
不少所谓的“女权主义者”——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这些人并不是真的女权主义——总喜欢拿“标准不能量化”来“捍卫”她们穿着暴露的权力,打出”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口号。这完全是胡搅蛮缠,荤段子也没有明确的,严格的法律定义,不代表男上司跟女下属开黄呛,就能逃避性骚扰的指控,甚至持续性的发“我想你了”,“我整夜都在想你,想的睡不着觉”这种,都可以被判定性骚扰。再比如,公共场合禁止大声喧哗,这条公共良俗行为守则,对于“什么是大声喧哗”,多少分贝以上才算是“大声喧哗”也没有给出明确定义,但并不代表你能以此为借口肆无忌惮了,也不代表你在图书馆里大声讲话被人制止的时候,你有理由辩驳。
比较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是,拒绝承认“女性穿着暴露是对男性的骚扰”的一群人,表面看起来——起码她们嘴里喊的是“女权主义”,其实这群人骨子里是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甚至是直男癌晚期。为什么呢,因为她们否认女性穿着暴露会对男性造成骚扰(其实是拒绝为此负责),在她们看来,女性的肉体不会对男性造成骚扰,就是俗话说的“让你看了你又没吃亏”,这种心理本质上就是觉得男性可以无差别的,没有选择性的,通过欣赏女性肉体获取快感,这想法和那些以睡得姑娘多为荣的直男癌们不是一样的么。
所以,姑娘们,再看到那些说“女生可以随便穿”,“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人,无论男女,上去一耳光,中国的女权,就是因为这些人沦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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