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武汉一癌症患者欲卖房捐出遗产,10天被律所收20万咨询费?

回答
武汉这位癌症患者欲卖房捐出遗产,却在10天内被律所收取20万元咨询费的事件,无疑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要评价这件事,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包括事件本身的事实、涉及的法律伦理问题、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以及社会大众的情感反应。

一、 事件梗概与核心疑点

首先,我们来梳理一下事件的大致情况。一位患有癌症的武汉市民,出于回馈社会的善心,决定通过出售房产来捐献自己的遗产。在寻求法律咨询的过程中,他与一家律所建立了联系。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在短短10天内,这家律所就向他收取了高达20万元的咨询费用。这个金额之巨、时间之短,自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质疑:这20万元的费用是如何产生的?是否合理?是否涉及不当收费或欺诈?

二、 法律与伦理层面的审视

1. 法律规范的界定: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收费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在中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律师协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都对律师收费有着明确的指引。咨询费的收取通常与服务内容、工作时长、律师的专业程度以及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挂钩。
咨询费的合理性: 20万元的咨询费,即使是为遗嘱、遗产处理等专业法律事务提供咨询,在10天内收取如此高额的费用,也存在巨大的疑问。一般情况下,法律咨询的收费方式包括按小时收费、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风险代理收费等。如果只是单纯的咨询,即使是顶级律师,10天的工作量也很难支撑如此高的收费。除非这20万元涵盖了非常复杂、且耗费大量精力的工作,例如尽职调查、起草复杂的遗嘱或信托文件、与多个相关方进行协调谈判等等。但根据“10天被收20万咨询费”这个表述,更倾向于是一种高额的“信息费”或“咨询费”,而非完成具体法律服务。
合同的有效性与公平性: 律师与客户之间通常会签订委托合同或服务协议,其中会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如果这份协议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达成的,且收费标准在法律框架内,那么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可能难以直接认定为违法。但律师的职业特殊性,要求其在收费上应体现诚信和公平原则,尤其是在面对弱势群体(如癌症患者)时,更应如此。如果收费协议是在患者对法律咨询服务及其收费标准不了解的情况下,被诱导或强迫签订的,那么可能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2. 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律师不仅是法律的实践者,更应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职业道德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利用信息不对称: 癌症患者在处理身后事时,往往面临身心俱疲、对法律事务不熟悉的情况。一家律所利用患者的这一弱点,在短时间内收取高额费用,可能涉嫌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患者的信任,进行不当收费。
“医者仁心”与“律师良知”: 癌症患者的善举是出于崇高的道德情操,社会普遍期望律师也能秉持“律师良知”,提供专业且合理的法律服务,帮助患者实现其捐赠遗愿,而不是以此谋取暴利。这种行为如果属实,是对律师职业声誉的严重损害。
可能存在的“套路贷”或“阴阳合同”疑云: 虽然“套路贷”通常与金融借贷相关,但在法律咨询领域,如果律所通过“咨询费”的名义,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预付款或者带有“压榨”性质的收费,并且存在隐瞒真实服务内容、虚构收费依据的情况,其性质就非常恶劣。

三、 社会舆论与公众情感

1. 同情与愤慨并存: 公众对癌症患者的善举普遍表示赞赏和同情,对其遭遇感到愤慨和不公。大家认为,一位身患重病、心怀大爱的人,本应得到社会最真诚的帮助和尊重,却可能遭受了不公正的对待。
2. 对律师行业的信任危机: 此类事件一旦曝光,很容易加剧公众对律师行业的负面认知,认为部分律师唯利是图,缺乏职业道德。这对整个律师行业的声誉都会造成损害,因为少数害群之马的行为,往往会影响到大多数勤勉尽责的律师。
3. 呼唤监管与保护: 事件的发生也引发了对律师收费监管的呼声。公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建立更完善的投诉和维权机制,保护消费者(包括面临法律事务的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

四、 进一步需要了解的信息(เพื่อให้ประเมินได้ละเอียดขึ้น)

为了更准确地评价此事,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细节:

1. 律所的性质和资质: 该律所是否是正规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否持有合法的执业证书?
2. 具体服务内容: 这20万元的咨询费用具体涵盖了哪些服务?是初步咨询?遗嘱起草?遗产规划?还是涉及复杂的法律文件起草和谈判?律师是否提供了详细的服务明细和工作记录?
3. 收费协议的内容: 患者与律所签订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是否明确了服务内容、费用构成、支付方式等?患者是否在完全理解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签字?
4. 患者的真实意愿和身体状况: 患者在签署协议时是否心智健全?是否受到了胁迫或欺骗?
5. 是否存在其他途径的法律咨询: 患者在寻求该律所的帮助之前,是否也咨询过其他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
6. 律所方面的回应: 该律所对此事件是否有官方或私下的解释?

五、 总结性评价

目前来看,如果事件的描述属实,即这家律所在10天内仅收取20万元的“咨询费”,且缺乏充分、合理的法律服务作为支撑,那么该律所的行为是 严重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涉嫌不当收费,甚至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对患者: 这是对其善意和处境的严重利用,是一种不道德且可能违法的行为。
对律师行业: 这是对律师职业声誉的极大损害,挑战了公众对律师群体的信任底线。
对社会: 这反映了在处理弱势群体法律事务时,监管和保护机制可能存在的不足。

我们应该 强烈谴责 这种利用他人困境和善意牟取暴利的行为。同时,也需要 呼吁有关部门(如司法局、律师协会)介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处理。如果律所收费不合理,应责令退还多收费用;如果存在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这起事件也是给所有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接受法律服务时,务必选择正规律所,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多方咨询。对于律师行业本身,也应该以此为鉴,加强行业自律,重塑职业形象,真正做到以专业服务和良知赢得社会尊重。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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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癌症从来不是违约不付律师费的正当理由

近日,湖北武汉,一位癌症晚期患者艾女士反映:考虑生命无多,打算卖房后捐给动物协会,咨询律师时,10天时间被律师“骗”走20万元“咨询费”的新闻引爆热点,一度引起社会对律师群体为富不仁以冷血的讨论,此事件还被当地律协受理,称会严肃处理。

但笔者却颇不以为然,总的看法是:这是一个对价合同的行为,患病从来不是违约与造谣的正当理由。同时我们通过这个案件,也要深思,为什么一个已将钱财视为身外之物的患者,宁愿将五百上千万的房产捐给动物 ,也不愿意支付20万的律师费对价,甚至认为自己被骗了呢?

以下是具体观点

笔者认为这不算个问题,也不算特别贵,没有必要炒作这个案件,因为这是律师的正当执业行为。

1,本案的具体细节没有,不便讨论。

但,几乎可以肯定十天20万元,肯定不止于咨询,应当包括其他法律服务,例如代写文书,提供关键建议等;

2,十天二十万收费并不算贵。

退一万步而言,就算是咨询费,难道超出收费标准了吗?

当然没有。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湖北的法律律师服务,实行协商确定。

收你二十万,一个愿 打,一个愿 挨,有什么毛病吗?

再退一步而言,退回到老标准之中,这二十万十天的费用很高吗?

据笔者所知,老办法的咨询费一般地区大约是每小时三千元或五千封顶,发达地区一小时一万五千块标准。我们且以三千元为标准,一天八小时,就是两万四,十天就是二十四万,这个收费还是不算高。

3、癌症不是违约、少付费或不付费的理由

诚然,我们非常欣赏这位捐赠者的行为,但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律师代理捐赠相关业务应当不收费,或者少收费,在西方国家有很多人捐献自己的财产给社会,但西方的律师收费是非常高的,从来不会因此免费,我国法律与律师法也找不到相关的规定。

这个案件我们必须确定一个事实,就是这位患者的确与律所间签订 了合同,而且合同是有效的,即他是一个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基于此,他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即支付20万的合同对价。

不能因为当时认为付这20万是合理的,在付完之后又后悔了,这是什么行为,这叫违约行为。

在向律所交涉之后,发现行不通,就开始投诉,这叫什么行为,这叫正当行为。

因为律协是律师执业的管理监督机构,普通人也许会认为20万收费过高,超出了标准,不知道 律协的真实规定,就进行投诉,这种行为本律师并不认可,但他的确有这个权利,所以这是正当行为,这不可厚非。

但该患者将本案进行媒体曝光,并在曝光就称“自己被骗了20万”,这是什么行为,这是造谣诬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

因为患者心中很清楚自己没有被骗,支付20万对价是他自愿的行为,是其真实意识表示,而且律所委派的律师也已经为其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服务,整个过程是完全符合民事合同规范的。

骗,是严重的指控,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这对于律所与律师而言,是极其严重的指控,作为法律维护 者而言,很可能就此身陷牢笼。

所以,请这位患者慎言!

4、患者宁愿将巨额财产捐给动物,也不愿意支付对价律师费,这反应了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

笔者认为,这非常值得我们律师深思。

首先,我们可以相像,患者的房产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应当价值在五百万至一千万之间,患者愿意将近一千万的资产捐给动物协会,支持动物 的发展,但对于支付区区二十万的律师费,却感到无比心痛,这反应了什么?

对于他来说,钱财反正都是身外之物了,为什么捐五百一千万毫不心痛,但给二十万律师费却要心痛的要死?

笔者细想之,可能我们律师的价值还未得到社会的认同吧!比如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被曝光出来,这可能还与记者缺少法律素养有关系,一个稍有常识的记者或者媒体,都不会做出支持患者的报道。

又或者说对于群众而言,他们可能会认为,律师费不是必须支付的,从来没有形成所谓的知识付费的习惯吧!

所以,我们国家的法律建设,以及对于知识的尊重性,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才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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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个题,想从律师的角度讲讲客户。

我曾经也很困惑,为什么我身边摆明了不认真研究案子的纯靠忽悠的律师可以事业发达赚大钱。

后来发现了,因为有相当大数量的客户就有这个需求。

比如说,你认真分析了案件材料,跟他说这个案件想达到他要的结果有风险、比较难。比不上忽悠派律师拍着胸脯跟他说:你放心,咱法院有熟人!

比如说,你老老实实按既定程序走流程办手续做事情,比不上忽悠派律师跟他说假话:哎呀本来这个案子立案下来都要小半年,亏我找了关系才一个多月给你立进去了。

比如说,我分析了案件会直接诚实的告诉客户预估结果,比不上忽悠派律师心里明明知道结果不差,却在嘴上故意说的非常严重来找客户额外收费说用于打点,最后结果出来了,其实忽悠派律师什么都没做,出的是正常结果,客户却因为相信了他的忽悠白交了大额的钱还对他感激涕零。

上面说的是我经常遇到的情形。对于我这种诚实勤恳的律师来说,最开始心里特别不平衡。

打个比方,刑事案件是水分最大的,因为当事人就算拿着法条也估不准判刑结果。我可能根据经验预判了大概判三年,就直接告诉了客户,包括是否有减刑情节、法官大概会怎么认定。

同样的案子,同样的预估结果,忽悠派律师是这么做的:上来就告诉家属,你这很严重啊,大概五年或者以上吧,但也不是一定的。

家属这时候就急了,有没有解决的方法啊?做什么我们都愿意。

忽悠派律师:也不是没有办法,可能要找人疏通打点一下,有可能降到五年以下,做得好的话三年都有可能,但金额估计不小,你们考虑一下。

家属:好好好,您说怎么办我们都配合!

忽悠派律师:我本来也是不愿意的,做这种事情对我们律师来说风险很大。主要看你们是某某介绍来的朋友,希望我们彼此之间都有信任啊!具体的细节你们回去等我消息。

之后收了所谓打点费,翘着二郎腿在家数钱玩。

开庭的时候,忽悠派律师会故意趁家属在场,在庭前找检察官沟通,其实讲的只是案情,转身就跟家属说:你看我和检察官关系好吧,已经打了招呼你放心。

结果出来,就是预估的三年,忽悠派律师:你看,我废了多大的劲,搭进去好大的关系和人情,总算争取到了这个结果。

家属感激涕零:X律师您太专业太仗义了,以后有案件我还介绍给你!感谢啊太感谢了!

在客户那面看来,我这种律师冷血无情、仅走流程不去替客户走关系争取最好结果,忽悠派律师又热心又仗义、不惜搭进去自己的职业前途也要为他们博个好结果。

可实际上呢?

当然,你可能以为上述这种客户是少数,但根据实际来看,绝对是大多数。我接待的80%的客户咨询完都会附一句:X律师这个案子能不能找找关系让法官偏向我们?

我只好耐心的从程序和内容上来跟他们解释,在我们这个城市,现在想靠走关系完全左右一个案件是不可能的。起码从我接触的案件来看,绝大部分案件结果都和预估一致,极小部分不一致的,一般都在于对事实的判定存在出入。

毕竟现在法官终身负责制和裁判庭审全部公开,哪个法官会为了一点钱赌上自己的全部前途?

也因此,现在凡是遇到强烈要求走关系的客户我都直接回绝,这种人也不是我的目标客户,他们只适合忽悠派律师,属于被卖了还帮点钱的那种。

所以你说,为啥现在有那么多黑心律师,来回横跳、两边骗钱?

我只能呵呵一笑,因为有需要他们这么做这么表演的客户在供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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