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讨论基于问题描述的假设,假设正月理发真的会导致舅舅死亡。现实中,「正月理发死舅舅」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应当是因为谐音导致的以讹传讹。
在现实社会中,答案非常简单:不算正当防卫,属于故意 / 过失杀人(取决于舅舅主观上有多大程度相信了这个迷信的说法,如果误以为自己的确受到了生命威胁,那么可以主张成立过失杀人来获得较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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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题目假设的条件下,个人认为正当防卫 / 防卫过当五五开。
题目中提到,某个人的舅舅是开理发店的,自己的外甥来店里要求理发,舅舅一开始没有拒绝,在理发过程之中实施了防卫。有回答认为,舅舅属于自杀,因此不能进行防卫,个人并不认同,以上因素不改变外甥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事实。
首先,开理发店并不影响事件性质。按照题目中的表述,正月理发属于「剧情杀」,是真的,而且广为人知。这其实就是在说,一种可以合法经营、正常使用时并无危害的服务,在特定条件下是有害的。
这其实有点类似开店卖百草枯:农药可以合法在市场上销售、如果使用得当,并不会致人死亡,但如果使用方式不当(喝下去),近乎必死。如果有人强迫卖农药的商店店主喝自己店里的百草枯,那么店主同样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其经营性质不改变结果。
其次,即便舅舅一开始没有拒绝,外甥依然可能成立故意杀人。一种理解是,中国法律并不允许安乐死,协助他人自杀以故意杀人论处;另一种可能的理解是,外甥通过要求舅舅给自己理发的方式结束舅舅的生命,属于故意杀人的教唆犯(但这里不应认为成立间接正犯,因为从题目假设来看,舅舅对于自身行为的危险性是有充分认知的)。
也就是说,即便舅舅同意开始理发,外甥依然在进行犯罪行为,此时任何人都可以出面阻止这种不法侵害。区别在于,外甥的行为如何定性,是正在协助他人自杀而构成故意杀人,还是仅仅构成教唆犯?这就要考虑更多的证据了,需要结合双方当时的对话过程来判断。
如果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根据 2020 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如以暴力手段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以绑架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也就是说,遇到有人正在杀人,实施防卫致人死亡,不算防卫过当,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属于后一种情形,则属于防卫过当,本可以通过拒绝理发的方式保护自身安全,但却诉诸极端手段,造成了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
因为题目中的条件过于诡谲,超出了现实社会的认知水平,套用现在的社会经验进行分析难免存在不同观点,因此本题下出现不同的回答很正常。从脑洞问题中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能比答案本身更有价值。
感谢多位知友相邀。在知乎沙雕界,老湿我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建议大家仔细审题。注意这句话:
假如理发死舅舅是真的
有没有这个条件很关键。没有这种假设,那么外甥在正月里剪头发,他想要以这种方式杀死舅舅,我们在法律上称之为迷信犯。
啥叫迷信犯呢?是指用迷信方法杀人、伤人。比如扎小人、下咒、降头等。这些方法由于都不能实现犯罪目的,所以,在法律上,迷信犯不属于犯罪行为,而属于思想犯罪。
在心理层面,属于愚昧行为或者沙雕行为。个别实施迷信犯的人,可能有精神疾病。
迷信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迷信犯不具有现实危险性。即迷信犯不可能对社会、他人造成危险。
但是题中的这个假设,恰恰赋予了迷信犯现实危险性。即只要正月里立法,就会死舅舅。外甥立法与舅舅死亡,建立了直接的因果关系。
并且,注意题干的这句话。
假如理发死舅舅是真的,大家也都知道
这句话的意思,翻译成法学术语即具体危险说。我们在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具有现实的危险,主要有两种判断标准:1、抽象危险说。也叫主观危险说,简单地说,是以行为人主观认识作为判断标准。
2、具体危险说。简单地说,是以一般人的认识作为判断标准。
具体危险说,相对抽象危险说,更客观,所以相对更加流行。
而题中给出的条件,明显就是具体危险说的通俗表达。扩展开来就是:一般人都知道正月理发会死舅舅,而舅舅在世的人,仍然正月去理发,一般人都认识到,这种行为会产生其舅舅死亡的危险。
分析到这里,我想大家似乎应该感觉到我的结论是什么了。没错,那就是,舅舅此时杀了外甥,确实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让我们先复习一下正当防卫的定义。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当外甥对舅舅提出理发要求,并且舅舅准备理发的时候,舅舅的生命就受到来自外甥和非自然力量的不法侵害。舅舅实施正当防卫,因此有了前提条件。
有的回答说,那舅舅就一定要杀了外甥自保?大不了不做外甥的生意嘛。
这种观点,有待商榷。第一,舅舅不做外甥的生意,其他理发师也不做?被舅舅拒绝后,外甥另找一家理发店,不也能顺利杀了舅舅?
第二,还是要审题啊!看这句话:
舅舅在理发过程中为了自保,杀了外甥
我不知道题主是咋想的(或者外甥有超自然的力量?),舅舅遇到这种想要自己命的外甥,竟然还接了这单生意,还真的理发?
WTF!非常不合理,不合逻辑。但是没办法,出题老师最大,我们尊重他的脑洞。
按照题主的假设条件,正当防卫的时机因素又有了,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嘛!此时舅舅身不由己地给外甥理发,相当于被超自然的力量控制了,可以类比胁迫自杀情形。
但是我有点好奇,如果正月理发死舅舅,那么舅舅的死亡时间是啥时候?
是理发师剪下外甥的第一缕头发,还是洗剪吹完成之后?如果是前者,那么就不存在“舅舅在理发过程中为了自保,杀了外甥”,因为此时他已经挂了。
如果他还能杀了外甥,本题又出现了另一个灵异因素。即舅舅诈尸了。
按照题主的假设,应该是洗剪吹完成之后,舅舅死亡。那么应该能稍微解释得通了。不过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会产生一个新问题:
即舅舅明知道自己要死,他有两种选择:1、在洗剪吹完成之前杀了外甥自保;2、把洗剪吹步骤分成N年(n>60),那么就可以安享晚年?
第一种方法,舅舅当然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审问。而第二种方法,显然没有人会过问,少了很多麻烦。
所以,结论出来了。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舅舅的正确应对方法是,联合所有的理发师,制定新的理发标准,即每次理发,分为洗剪吹N道工序(N大于60),每年只能完成一道工序。
其他理发师应该也会积极响应,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是他人的舅舅。每个人的亲人里,可能都有舅舅身份的。
当然,法律也会规定,有舅舅的人,正月里禁止理发,否则视为故意杀人。理发师正月开业,视为故意杀人的共犯。
这样,当舅舅的人才能安享一生。
正月理发会导致舅舅死亡这个没有因果关系,更没有科学依据,所以正月理发不算外甥危及舅舅生命安全。所以舅舅杀了外甥不算正当防卫,算故意杀人。
要是正月理发死舅舅这个说法是真的话,沉香还那么费力的去劈华山救老娘干啥?直接正月理个发,他舅舅二郎神就挂了。
唐朝长广公主的大儿子赵节也就不用谋反了,直接正月剃个头,他舅舅李世民就驾崩了。
就前天,大年初一,我外甥把麦芽糖沾头发上去了,怎么也弄不掉,我还亲自拿推子给我外甥剃了个头。要是真的有这因果关系,这个算不算自杀?反正到今天为为止我还活的好好的,能吃能喝还能水回答!
所以呢就法律而言是不违法的,法律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的,理发和死舅舅就是没有因果关系的,而且这其实是一个误传,本来是正月理发思舅舅,结果传着传着变成死舅舅了,所以正月期间大胆的去理发,放心,你舅舅是不会因为你理发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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