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B站方文山
一般来说,一首优秀的歌词需要满足两方面的要求。第一是含义上的,歌词首先是一篇文学作品,要有明确的主题思想,行文要有逻辑。第二是形式上的,要押韵,修辞要美,表达方式要让人舒服。形式是为主题服务的,如果这两方面产生了矛盾,一般是要牺牲前者。事实上,押韵不那么严格或是没什么修辞的好歌词比比皆是,但如果为了形式不顾主题和逻辑,就会被大家诟病为了押韵什么都做得出来。但这两方面其实没有那么绝对的优先级差别,假如牺牲一点含义能换来形式上的大幅进步,也被认为是值得的。
关于含义和形式的取舍,有个经典的例子。马未都曾经指责方文山《青花瓷》里一句“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认为青花瓷自诞生以来,从未在瓶底写过汉隶。方文山的回应是“中国文字的发展是篆,隶,楷,行,草。草书比较飘逸,但如果我写‘瓶底书草书’,发音不好听,字面上也不美。最关键的是,它无法标出朝代,我是要符合‘仿前朝的飘逸’里的‘前朝’,而汉隶有一个汉朝,这样就比较符合歌词上的逻辑。”方文山或许在写词的时候不知道“汉隶”的错误,但他的回应证明了即使他知道,他也会这么写,因为“汉隶”在形式上相比于其他选项的增益太大了(字面美且“隶”能押韵),值得作出一点含义上的牺牲。他还提到了另一个层面,就是“汉隶”的“汉”更符合歌词“仿前朝的飘逸”的逻辑,而草书就没有汉草唐草这种说法,这其实是更细节层次的取舍,即用一个间接的、比较少人能看出来的错误,换来歌词内部逻辑通顺这样一种直接的良好体验。很多人对方文山的这个错误嗤之以鼻,认为他没文化;但我认为从作词的角度讲,这两个字确实是他在这里能做的最佳选择,除非他把整句话都换掉,而马未都本人也对方文山的这一回应非常满意。
在这两方面之上,还有一条“第零法则”,就是跟曲子的配合要和谐。在传统的作曲填词模式下,曲子相当于大致已经定了,作词者的目标是通过调整自己的歌词使得歌曲整体的效果最好,而非让自己的歌词达到最好。所以,有时候你明明想到了一句绝妙的话,但这句话的断句跟曲子里对应的节奏不一样,就不得不换一种说法;抑或是某处抒情从行文的角度最自然,但曲子里对应的部分音乐感情走向偏偏不适合抒情,也只好改顺序。这样,改完之后把歌词单拎出来质量是下降的,但整首歌质量提升了。牺牲局部最优保证全局最优,这个是值得的。当然优秀的作词人能够想出质量不输之前的另一种说法,还有的作词人比较有地位可以要求曲子作出修改,就不用受这种忍痛割爱的罪。
能把上面三点做好,已经是一篇优秀的歌词了。要想再有提高,就需要有好句子,一句写得极好的话能给整篇歌词大大加分。王国维讲的四个层次分别是有句有篇、有篇无句、有句无篇和无句无篇,歌词亦然。而且这个好句子的位置也不能随便,最好是在第一句、最后一句、副歌第一句这种地方,我们称作hook部分,就是能够勾人的意思。陈奕迅的《红玫瑰》和《白玫瑰》是同一支曲子的国语粤语两个版本,从整篇歌词的语言和表达上看前者写得不如后者,但前者有一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导致现在大家对这两个版本的歌词的评价基本都是不相上下,甚至把前者奉为神作的人更多,这就是一句经典的作用。
完美这个就太难了,吕不韦把《吕氏春秋》挂出去声称增损一字赏予千金,这个才叫完美。正如上面所说,一篇歌词经常需要在各方面之间做出取舍,有舍就有缺陷。几百字拿出来,说任何一个字都无可替代,这个太难了。而且完美的歌词单拎出来看不一定完美,这个就是刚才说的全局最优时局部不一定最优。另一方面,歌词能优化的空间太大了,也很难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到完美。譬如大家都知道诗词有押韵平仄,歌词似乎押韵就行,但实际上平仄也会对歌词产生影响。举个例子,《说散就散》的副歌里有一句“说不上爱别说谎就一点喜欢”,假如把这个“喜欢”改成“好感”,看上去含义没改变,也不影响押韵,但唱和听起来就会别扭一些,因为原曲最后那个音是平声,对应“欢”正好,而换成“感”这个仄声就会别扭一下,听上去像“好干”一样。所以说,可以讲究的地方太多了,我想要是有人采访林夕、黄伟文、方文山他们问他们哪一首作品自认为完美,恐怕也不敢讲。如果真有的话,我觉得大概是《送别》吧。
另外,歌词风格差异也很大,很难比较,比如李宗盛和方文山就完全不同。而且我也不认为某种风格就比另一种风格好,或者用的意象多的歌词就一定比用的意象少的差。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七里香》、《模范情书》这种风格,而且我也认为这两首歌已经从它们所在的角度接近了完美。《山丘》和《东风破》都是优秀的作品,各有所爱,为什么一定要说服别人我喜欢的这个就比你高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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