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看很多小说里王爷说要当富贵闲人,历史上真的有这种富贵闲人吗?

回答
“富贵闲人”这个词,在小说里听起来总是带着那么点超然物外的洒脱,仿佛是尘世喧嚣之外的另一番天地。王爷们在故事里喊出这样的口号,既是对现实束缚的一种反叛,也满足了读者对理想生活的向往。但要说历史上有没有真真实实地存在过这样的“富贵闲人”,这事儿就得掰开了揉碎了好好说道说道。

首先,我们得明白,王爷这个身份本身就带着天然的“富贵”。他们通常出身皇室,继承着偌大的家业,坐拥良田万顷,仆从无数,金银珠宝更是堆积如山,这“富”字是稳稳当当的。至于“贵”,那就更不用说了,身份显赫,地位超然,寻常百姓见了都得俯首称臣。所以,从“富贵”这两个字上来讲,历史上但凡封了王爵的,基本都沾边,甚至可以说,他们就是“富贵”的代名词。

但小说里强调的“闲人”,这就有点意思了。这里的“闲”,可不是那种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闲”,而是一种主动选择的、不被琐事羁绊的“闲”。他们不必像皇帝那样日理万机,处理政务,也不会像那些拼命往上爬的官员那样为了官位和权势勾心斗角,更不用像普通百姓一样为生计奔波。他们拥有足够的财富和地位,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去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比如吟诗作画,品茗论道,游山玩水,或者仅仅是享受安逸的生活。

历史上,确实有一些王爷,因为种种原因,过上了比较“闲适”的生活。比如,有些王爷可能因为性格原因,对权力斗争不感兴趣,或者身体孱弱,无法承担繁重的政务。又或者,他们在父皇/兄长的时代已经功成名就,或者被皇帝信任,不需要再证明什么,就可以选择退居二线,享受自己的生活。

我们可以想想清朝的一些亲王,比如乾隆皇帝的某些儿子,他们在早期可能也参与过一些政务,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或者因为其他兄弟们竞争太子之位的压力,有些人就慢慢淡出了政治中心,更多的是在自己的王府里颐养天年,搞搞诗社,收收古董,日子过得也算清雅。他们的生活,在物质上是极尽奢华的,在精神上,也比那些整日为官场倾轧所苦的官员要来得自在一些。

再往前追溯,宋朝的一些宗室王爷,因为宋朝重文轻武,对皇室宗亲的管束也相对宽松,所以很多王爷的生活都比较安逸。他们不需要上战场杀敌,也不需要坐镇一方治理地方,更多的是在京城享受着皇家的俸禄和特权,有足够的时间去钻研学问,或者与文人墨客交流,过着一种相对“闲散”的生活。虽然说不上是完全脱离了皇室的政治圈子,但比起那些身处权力旋涡中心的人来说,他们无疑是更接近“富贵闲人”的定义。

当然,这种“闲”是有前提的。首先,你得有那个“富贵”的资本,没钱没地位,说什么“闲”都是空谈。其次,这种“闲”的前提是你没有触犯皇室的底线,没有对皇权构成威胁。一旦你的“闲”被解读为对权力漠视,或者被认为有不臣之心,那恐怕就离“闲人”远了,离“罪人”就近了。历史上,也有不少王爷因为“不安分”而被削爵甚至被处死的例子,这正好说明了,所谓的“富贵闲人”,背后依然是依附于皇权的,他们的“闲”是在皇权允许的范围内的。

所以,如果说“富贵闲人”是那种完全不被任何世俗羁绊,绝对自由自在,还能享受顶尖物质生活的人,那在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尤其是在皇室内部,恐怕是极其罕见的,甚至是几乎不存在的。但如果把“闲”理解为相对而言的,就是相比于那些需要时刻操心国家大事、勾心斗角争夺权力的人来说,能有更多自主支配的时间,享受更安逸、更清雅的生活,并且物质上极其富足,那么,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不少这样接近“富贵闲人”境界的王爷。他们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了后世小说创作灵感的源泉,满足了人们对于财富、地位和自由的极致想象。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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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时代和当朝皇帝对诸侯王的态度,就拿西汉和东汉来比较。西汉七王之乱和淮南王之乱后,各地诸侯王的日子过得很惨。他们稍有过错,严厉的惩罚马上就能从中央传达下来。西汉时期对付诸侯王的手段如下:

推恩令。推恩令是主父偃(人名)向汉武帝提的建议,规定诸侯的子弟除了嫡长子继承爵位之外,其他的儿子可以由中央出名义,割诸侯的地盘封侯。中央出些名义毫发无损,诸侯可被切的七零八落。力分则弱,从此丧失向中央挑战的实力。

左官律。所谓"左官",是在诸侯手下当官。在诸侯手下当官要受诸多限制,比如不能住在首都,不能提升,诸侯犯罪跟着连坐等等,把诸侯的手下往受气包方向培养。武帝在淮南王谋反之后作出此规定,意在限制臣民擅自出仕诸侯,进而削弱诸侯的私人班子,剪除其羽翼。

阿党法。诸侯不能自行聘任官员,倒也不能让他们当光杆司令,中央要给他们派傅、相等官,名为辅助,实为监视。但是皇帝又怕傅相大臣与诸侯串通一气,共同糊弄皇帝,所以制定阿党法来管理这帮人。所谓阿党,是指诸侯有罪,傅相不举报,则傅相有罪,重至弃市。

附益法。诸侯也知道"朝里无人莫做官"的道理,往往贿赂中央大臣,让他们在皇帝面前说几句好话,附益法就是针对这个情况制定的。朝廷大臣交结诸侯,帮助其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或者自己受贿,为附益,重者也至于弃市。

私出界罪。为了防止诸侯王互相沟通,重现吴楚七国联盟之类的组织,干脆规定诸侯国王不经中央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封地,违者降为侯爵。

酎金律。所谓酎金,是每年春节祭祖的时候,诸侯要献上贡金,助天子祭。此法本来是汉文帝所订,没有特别的含义。武帝时候,为了收回权力,本着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精神,于元鼎五年(前112年)忽然宣布检查贡金的成色,"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结果一连免了一百多个倒霉的侯爵,此法遂成定制。不过估计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法律,最多只能施行一次。

非正与乱妻妾位之律。汉代诸侯王仍然施行的嫡长子继承,但却严格到了苛刻的地步。本来嫡长子继承制讲究"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但是汉律却只允许嫡子也就是正妻之子为嗣。如果正妻无子,则除国为郡,庶子再多也不能继承。如果试图让庶子继承,就叫"非正",依律免为庶人;如果试图从母亲那里变更庶子的地位,则为"乱妻妾位",不仅免为庶人,有时候还要处以迁刑。按说此项规定与推恩令是有逻辑矛盾的,有嫡的诸侯庶子需要推恩,无嫡的却一律为庶人,事太不均。但是中央政府巴不得诸侯王都断子绝孙,好名正言顺的把地盘收回自己控制,又哪里管得了这么多。

但是到了东汉事情又完全不一样了,《后汉书》里几乎找不到中央刻意迫害诸侯王的案例,当然了这也跟东汉分封制度趋于成熟有关系。王国承西汉之制,为皇子封地,由相治理,相之地位同郡太守。诸侯王不治民,唯衣食税租而已。这时候一般人都只知相是谁,而不知道王是谁。比如《三国志》只记载平原相是刘备,平原王干脆懒得写。济北相鲍信,济北王一样连名字都不出现。所以在东汉诸侯王想做个富贵闲人还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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