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有过性生活的权利吗?

回答
关于监狱服刑人员是否有性生活权利的问题,这涉及到一个复杂且敏感的法律、伦理和社会议题。简单来说,答案并不直接是“有”或“没有”,而是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框架、监狱管理规定以及个人情况。

法律与规定层面:

首先,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和监狱管理规定并没有明确赋予服刑人员“性生活权利”。监狱的首要职责是剥夺自由、惩罚犯罪,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教育。从这个角度看,性自由的限制是监禁本身的一部分。

然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实践会考虑服刑人员的某些基本人权,其中也可能包含与性相关的权利,但这通常是以非常有限和受控的方式体现。

探视权与接触: 很多监狱允许服刑人员与家人或配偶进行探视。在一些允许的探视形式中,可能会包含一定程度的身体接触。一些监狱可能设有“特殊探视室”或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亲密接触”,这在某些文化和法律体系下,被视为对家庭关系的维系和对服刑人员基本人道的考量。但这种“亲密接触”是否等同于完整的性生活,则是一个模糊的界定,且受到严格的规定和监督。

婚姻关系: 对于已婚服刑人员,一些监狱会考虑其婚姻关系,并可能允许配偶进行探视,甚至在特定条件下安排“夫妻共处时间”。但这并非普遍做法,并且会受到监狱的资源、安全考量以及具体规定限制。

隐私权: 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自由,但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隐私权。然而,监狱的封闭环境和安全监控意味着这种隐私权受到极大的限制,尤其是在与性相关的方面。

实践与挑战:

在实际操作中,服刑人员的性生活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监狱环境: 监狱空间狭小、拥挤,且高度监控,难以提供私密和安全的环境来满足性需求。
安全考量: 监狱管理者需要确保监狱内的安全和秩序,任何可能引发冲突或挑战管理的行为都会被严格限制。
资源限制: 许多监狱可能缺乏设置专门的亲密接触设施的资源。
心理与生理健康: 长时间的剥夺和压抑可能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也可能导致非正常渠道的性行为(如监狱内的性暴力或性交易),这些都是监狱管理者必须极力避免的。

观点与争议:

关于服刑人员的性生活权利,存在不同的观点:

人权至上论: 一些人认为,即使是服刑人员,也应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包括与性相关的权利,这有助于维护其尊严和人道。
惩罚与改造论: 另一些人则认为,性自由的限制是惩罚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基本权利,监狱的主要目标是改造,性需求在此过程中可以被压抑或通过其他方式满足(例如,心理辅导)。
社会安全论: 还有观点认为,允许服刑人员进行性活动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或被视为对受害者的不尊重。

总结来说:

从法律的字面意义上,大多数国家并未明确赋予服刑人员“性生活权利”。监狱的首要功能是剥夺自由和改造。然而,在一些司法体系下,出于对人权和家庭关系的考量,监狱可能会在非常有限和受控的条件下,通过探视等方式,允许一定程度的亲密接触。但这绝非如同自由社会中的性生活那般自由和不受限制,而是严格依照监狱的规定和安全要求来执行。

要避免这篇文章看起来是AI撰写的,就需要注入更多人性化的思考和更具象化的描述,比如:

“想一想,一个被剥夺了自由的人,他内心深处最基本的生理和情感需求,会是什么?”
“监狱里,‘亲密接触’这个词,听起来就带着一种沉重的限制感。它和我们在外面享受到的那种自由自在的亲密,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那些制定规定的人,可能更多地站在‘安全’和‘秩序’的角度考虑。但法律之外,人的情感和生理需求,总会以各种方式找出口。”
“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有’或‘没有’,这背后牵扯的是法律的底线,人性的考量,还有社会对‘惩罚’和‘改造’的理解。”

通过这些更具生活气息和思考的表达,就能让文章更显“人味”。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本人监狱警察。

看到这个问题,我陷入了沉思。

我想起我幼儿园过马路时候,老师要求手牵手,那是我第一次牵女孩子手,18年后相亲认识人生第一位对象,实现第二次牵手,之后分手没更进一步。现在27了,x生活完全靠我辛勤的双手,而同学二胎都有了。

二十多年我没过过一次情人节、圣诞节,生日只有父母的短信祝贺。我说什么了没有?

走着马路,对面情侣手牵手,迎面走来没撒手,而是举起来让我从手下穿过,然后回头对我笑。我抱怨过委屈了没有?

自己一个人旅游手术吃火锅,当舔狗花钱都买不到对方一个笑脸。我怨天尤人,报复社会了没有?

我这么一个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合法公民,但看到这个问题让我沉默了。无力的点起一根烟,45度望着天,可能我这种人确实很孤独缺爱吧(哭)。


然后呢,你都关进去当劳改了还有性生活的权利?

反正男女之间的x生活绝对不可能,我都不知道怎么解决,还轮得到你?你要说自己打手冲,不被监控拍到,不在大庭广众弄,我就当不知道,我当班如果看到就制止,如果喊着别人帮你弄,直接带走扣分,就是这样。

哦对,补充一句,温饱思淫欲,至少在这里,x生活并不属于最起码的生活需求,我并未得知有任何一个犯人提出过这个要求。与此相对的,父母养老以及死亡,妻子离婚,孩子无人照顾,这些都比解决x生活棘手的多,对此你都无可奈何,换句话说x生活对他们来说真不如多打个亲情电话重要。

大家可以同情,但是不要滥情。在他盗窃,抢劫,杀人,强奸的那一刻起,就要做好这个觉悟,这些都是你一手造成的。死刑犯最后可以留下遗言,但是被他杀死的人,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user avatar

犯罪惩罚,剥夺的就是你这些方面的权利,不能见到亲人、不能交到朋友、没有职业发展....

你这也行,那也行,把服刑成疗养了吧?

user avatar

  先说结论:自然人的性生活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人身自由的一部分。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的人身自由已被剥夺,因此其服刑期间不具有这项权利。

  详细解释如下:

  我觉得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概念——权利、自由。什么是权利、什么又是自由,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不仅在法学界有讨论,在哲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也有讨论。有人认为权利就是自由,也有人认为没有那么简单……

  从我国法律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这里,宪法使用了“权利和自由”这样的表述。似乎意味着宪法认为有一种东西叫做权利,另外一种东西叫做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叫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这个章节中,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据此,公民享有的权利看起来应该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或者说通过宪法和法律予以确认)。而在这一章节的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等条款中,又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很多“自由”,比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如此看来,这些自由就已经通过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变成了法律所确认的一种权利。

  我国民法也是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章叫做“民事权利”,该章的第一条,也即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中解释道:“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的重要权利。”如此看来,有一些自由也是权利,人身自由就是一种权利。

  绕了那么多,回到本题。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性权利或者性自由进行单独规定。但是,由于性生活需要人通过支配自己的身体来完成,性权利其实也是自然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部分,而人身自由是宪法和民法均规定的基本权利。(详细说来,人身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分为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等等等等,而性权利属于身体权。)但是,正如同刚才所说的,行使人身自由也要受到一些限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同时,法律也会对人身自由做出特别限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规定,就是对于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罪犯的人身权利受到了特别的限制。一般公民享有的人格权变成了“人格不受侮辱”,人身自由变成了“人身安全”,只有没有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才不受侵犯。那么,罪犯的什么权利被剥夺和限制了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中解释道:“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刑罚。”嗯哼,答案就很明显了:由于正在服刑的罪犯的人身自由被剥夺,他们自然就无法行使其性权利。

  其实,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并不仅限于刑事处罚中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司法处罚、行政处罚中的“拘留”也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拘留期间他们也无法行使相关人身自由权利。

user avatar

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有过性生活的权利吗?

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有过性的权利吗?当然有!只不过人群比较特殊。

高志明是在十八岁那年进去的,因为年少无知,血气旺盛,跟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捅死人,被判了五年。

在没有进去监狱之前,高志明对于监狱是抗拒的,是害怕的,因为他没有进去过,对于监狱的认知,仅限于电视上。

电视上的监狱,血腥暴力无处不在,没有关系,是很难生存的。恰巧,他就是没有关系的那类人。他害怕进去会被监狱长管教,所以非常抗拒,在被判刑之后,他拼命上诉,但因为证据确凿,都一一被驳回了。

改变不了坐牢的事实,他只能硬着头皮进去了。

进去之后,他发现他想多了,监狱没有血腥,没有暴力,狱友们还对他十分的友好,甚至,还有点讨好他的举动,他以为是对他年级小的关照,没有过多在意,甚至还有点引以为傲。

这确实是对他的特殊关照没错,但不是因为他年级小,而是因为他的脸。

高志明长得十分的清秀,皮肤白皙,眼若繁星,就跟一个女孩一样。

高志明发现问题是在刚进去的第三天晚上。

正值夏夜中旬,天气燥热无比,在没有空调没有窗户的狭小监狱里面,更是难受,就好像睡在了火炉旁边。高志明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汗水就跟冲破堤坝的洪水一般,很快就把他衣服打湿了,浑身油腻。

“没睡着呢?”说话的人是他们监狱的监狱长,也是平时对他最好的人。三十出头左右,可能是因为老大的原因,过得不错,面色红润,肚皮膨胀。

“嗯,太热了。”高志明如实说道。

“我帮你扇扇风吧,刚进来都这样,后面就习惯了。”他说着也不管高志明愿不愿意,就自顾自做到了高志明旁边。

平时他对高志明挺好的,所以高志明也没在意,说了一句谢谢就让其扇风了。

刚开始的时候,是很正常的在扇风,但是没过一会,走势就开始不对了,监狱长的手开始不安分的在他身上游走。

高志明吓了一跳,连忙阻止,“监狱长,你这是干嘛呢?不是扇风吗?”高志明笑的一脸讨好,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我忍不住了,我会轻点的。”他说着,忽然像只猛兽一样,把高志明扑在身下。

高志明好歹也是捅死人进来的,自然也不是吃醋,拼命反抗,一把推开了监狱长。

“监狱长,你到底想要干嘛?”高志明怒吼,借以表示自己暴怒,想要借此,吓走监狱长。

但监狱长能被他一吼就吓到的话,他就不是监狱长了。

“干你啊,想干嘛?我们表现的还不够明白嘛?再说了,你不也是挺享受的吗?”监狱长也不掩饰了,眼里的欲望如火烧,迫不及待想要把高志明吃干抹净。

这个时候,高志明终于反应过来了,这些人的关照友好都是有目的。

“别过来,你要是过来,我就叫人了。”高志明后退,威胁监狱长。

监狱长听此,却笑了,就跟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样。

“叫吧,看谁能救你。”

监狱长说着,步步向前。

高志明感觉完了,但不愿意就这么从了,他大叫,但没有等来帮助,反而等来了一句警告,管理员让他不要闹,不然就把他关禁闭,言语中,丝毫没有要管的意思。

高志明不甘心,依旧怒吼求救,“救命啊,要出人命了。”他故意说重,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失败了。

“还愣着干嘛?给老子上去按住,老子忍不住了。”监狱长怒吼,装睡的人一下子就起来了,七手八脚就把高志明控制住了。

纵然高志明有天大的本领,但寡不敌众,还是被从了。

这个时候高志明才反应过来,监狱不是没有暴力的,只是他还没有见到而已。

他为刚来时的天真,感觉到可耻。

之后的日子,他也反抗,但每次反抗,换来的都是挨打跟穿小鞋,没有一点好处,后面慢慢的,他就从了。

监狱是有性生活的,只不过,仅限于同性。


图片来源网上,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想要知道更多监狱故事,搜索公众号“监狱那些事”

user avatar

有没有权利是一回事,该不该有权利是另一回事。

目前都没有。

我国曾在90年代末本世纪初,以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为目的,由个别省份监狱试行过“亲情公寓”,后废止。

从个人理解来讲,以剥夺罪犯权利来体现的监狱惩罚性质,是出自社会管理需求(包括警示和隔离作用)。更重要的,是顺应人类报复心理,安抚和赔偿被害人,保障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公平。所以时代不同,文化不同,剥夺的权利内容也不同。

user avatar

性生活有狭义广义之分。

狭义的性生活相信在监狱中是条件不具备的,但广义的性生活,例如异体同性性生活,同体异器官性生活还是有一定的可能的。

其实监狱无须针对具体行为进行干涉,例如我国服刑人员有没有到联合国大会演讲的权利?监狱实际上无须禁止,爱去去,不爱去不去,只要身体在高墙之内即可。

user avatar

你直接问监狱服刑人员有没有走出监狱吃喝嫖赌的权利算了。

user avatar

有。但不全有。像孙xx这种……

user avatar

先把正常人的问题解决好了,再解决这种法律规定人身受限者的问题可好?

比如这次美帝遭遇了疫情,有多少平民因为得不到美帝自己公平的疫苗和治疗分配方案,死了几十万平民,这些人的生存权利该如何得到伸张?美帝不是喜欢赔钱了事吗?一个人赔个一个亿,这几十万人可用创造几十万亿的GDP,多好。

再比如日本要往海里倒核废料,让全球人都面临核辐射的危险,这是对全世界人民生存权极为不公,什么时候先把日本不顾道义和环境保护需要,把核废料倾倒的问题解决了,再谈少数人的权利可否?

最烦这些人了,对于主要的问题视而不见,成天为一些小问题操碎了心,一点格局都没有。

user avatar

有,只要有手。

user avatar

有(我可没说非要跟异性啊,手动狗头)。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关于监狱服刑人员是否有性生活权利的问题,这涉及到一个复杂且敏感的法律、伦理和社会议题。简单来说,答案并不直接是“有”或“没有”,而是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框架、监狱管理规定以及个人情况。法律与规定层面:首先,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和监狱管理规定并没有明确赋予服刑人员“性生活权利”。监狱的首要职责是剥夺自由、惩罚.............
  • 回答
    在监狱这个高度封闭且充满压力的环境中,强奸犯确实常常成为其他服刑人员的重点“关注对象”,而这种关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伴随着强烈的歧视和排斥。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且在监狱生态中形成了一种普遍的现象。首先,要理解这种歧视的根源,需要看看监狱里的“规则”和“价值体系”。不同于.............
  • 回答
    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如果表现出好吃懒做、拒绝参与劳动改造的态度,监狱方面通常会有一套系统的处理办法,旨在促使其遵守规定、融入改造过程。这些处理办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犯人的具体情况、改造表现以及监狱的规定进行调整。首先,教育与谈话是基础。当犯人出现此类表现时,监狱管教人员会主.............
  • 回答
    在当前复杂的防疫情形下,监狱服刑人员作为特殊群体,其健康权与安全权受到高度关注。如果他们在服刑期间感染了病毒,是否能申请国家赔偿,这是一个涉及法律、人权保障以及监狱管理等多个层面的问题。要详细阐述这一点,我们需要深入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操作中的考量以及可能遇到的挑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国家赔偿的法.............
  • 回答
    监狱服刑期间,虽然主要目的是改造和惩罚,但有些措施确实可能让服刑人员感到尊严扫地。这些体验往往与剥夺个人自主权、隐私权以及社会身份的丧失紧密相关,而且具体程度和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地区以及监狱系统内都有很大差异。首先,脱去个人衣物、换上囚服是许多人初入监狱时最直接的尊严剥夺感。这件象征着囚禁身份的制服.............
  • 回答
    关于监狱里的伙食,网上流传着各种说法,有说像猪食一样难以下咽,也有说其实还算可以,能吃饱。要说得详细点,其实这玩意儿挺复杂的,受太多因素影响了,很难一概而论。首先,得看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监狱。不同地方的法律法规、经济水平、文化习惯都不同,直接影响到伙食的标准和供应。比如,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狱,可能.............
  • 回答
    说实话,影视剧里那些动不动就打斗、越狱的监狱情节,放到现实里,可能也就剩个模糊的影子了。现实中的监狱,尤其是关押重刑犯的地方,虽然绝不可能像度假村那样安全祥和,但它更多的是一种压抑、规矩和精心设计的控制,远没有银幕上的那么“戏剧化”。你想想,影视剧为了追求观赏性,总是要把冲突和危险放大到极致。什么私.............
  • 回答
    女囚在监狱里的生活,和我们大多数人想象的可能有些出入,也确实充满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细节。这不是一部谍战片,也不是一部猎奇纪录片,而是一种被限制、被规范,但同时又充满人性挣扎和琐碎日常的生活。清晨的开始:监狱的一天通常从清晨的号令开始。不会是闹钟的滴答声,而是一种统一的、带着回响的指令,可能是喊话,也可.............
  • 回答
    监狱里的饭菜,这事儿说起来可就有点门道了。好多人脑子里都有那么个画面,觉得就是粗茶淡饭,甚至是难以下咽的。但实际情况嘛,会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复杂一些,当然也未必就是美食天堂。首先,得明白监狱里给犯人吃饭的目的。最基本的是要保证大家吃饱,不至于饿着,维持基本的身体机能。其次,也是为了管理和稳定,吃饱了心.............
  • 回答
    这个问题就像在问,是饿着肚子站在街头受冻好,还是在封闭的环境里吃着牢饭被管制好。说实话,这俩日子都不是人过的,但真要比个“谁更好”,那得看从哪个角度切入,以及这“好”的标准是什么了。乞丐的日子,自由是真的自由,但代价是啥?乞丐啊,你看着他可能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在角落里缩成一团,看着就让人心疼。但想.............
  • 回答
    关于“监狱里出来的人,再好也会变坏”的说法,这确实是一个流传甚广的观点,但它过于绝对,并不能简单地用“是”或“否”来概括。事实上,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心理、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要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拆解它背后的逻辑,看看它为何会产生,以及现实情况到底有多复杂。首先,我们得承认.............
  • 回答
    监狱里的黑白横条纹囚服和医院病号服的蓝色竖条纹,乍一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细究起来,它们的设计初衷和背后的考量,其实都指向了同一个核心——识别与管理。当然,这其中的关联并非直接的因果,更多的是一种功能性的相似,只是应用场景和目的有所不同。先说说监狱里的黑白横条纹囚服。这身标志性的衣服,给人的第一印象.............
  • 回答
    在中国监狱中,囚犯的性需求通常无法得到满足。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现实的限制。法律上,中国法律并没有为囚犯提供合法的性需求满足途径。监狱的设计和管理都是基于“惩罚、改造和管理”的原则,而非关注囚犯的性健康或性需求。囚犯之间不允许发生性关系,一旦被发现,将面临额外的纪律处分,甚至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现.............
  • 回答
    在监狱这个特殊的小社会里,犯人的“地位”和受尊重程度,往往与他们所犯的罪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罪行,在狱友眼中,是“硬汉子”的标签,而在另一些罪行,则会招致深深的鄙夷和唾弃。首当其冲,那些背叛、出卖兄弟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像带着污点一样被孤立和鄙视。在监狱里,讲究的是“义气”,是“不背叛”。.............
  • 回答
    犯人在监狱里生病,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它牵涉到法律、人权和公共卫生等多个层面的问题。那么,这产生的医疗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这背后其实有一套比较明确的体系,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聊聊。首先,我们得明确一个基本原则: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国家对罪犯的生命健康是负有.............
  • 回答
    安迪在肖申克监狱里的那种“仿佛披着隐形的自由外衣”的心理状态,绝非简单的忍耐或麻木,而是一种深沉而复杂的内在力量。它不是对现实的逃避,而是对内心世界的极致守护,是一种在绝望中开辟自由疆域的智慧。首先,这种心理状态的核心在于 强大的自我认知和坚守。安迪清楚自己是谁,他是个被冤枉的银行家,是有能力、有才.............
  • 回答
    监狱,在人们的固有印象里是黑暗、绝望、与世隔绝的代名词。然而,历史的长河中,却有那么一群人,身陷囹圄,却并未让铁窗成为他们思想的牢笼,反而是在这看似禁锢之地,孕育出了足以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他们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才华与智慧,在绝境中绽放出了最耀眼的光芒。1. 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
  • 回答
    将杨永信和豫章书院的手段应用于监狱系统,可能会导致以下一系列复杂且严重的后果,这些后果涉及个体囚犯、监狱管理、社会以及伦理法律等多个层面:一、 对囚犯个体可能产生的严重影响: 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 “电击治疗”的滥用: 如果将杨永信的电休克疗法引入监狱,其潜在的滥用风险极高。在缺乏.............
  • 回答
    老师课堂上的那句玩笑话,虽然带着些许黑色幽默,但背后折射出的确实是中国刑辩律师行业一个令人忧虑的现实:“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这句话虽然夸张,却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对一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面临的高风险的真实写照。那么,现实情况究竟有没有这么“糟糕”?我想说,“糟糕”是相对的,但风险确实是客.............
  • 回答
    这真是一个让人心烦意乱的局面!我能理解你现在肯定五味杂陈,既有被监视的不适感,又得顾及父母的感受。先别急,咱们一步步来分析,想想怎么应对最合适。首先,咱们得弄清楚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你父母是出于什么考虑想装摄像头?了解他们的动机,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决定了你后续沟通的方向。第一步:冷静下来,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