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父母为生儿子抛弃女儿,后来儿子得白血病却联系女儿捐骨髓?

回答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令人痛心的情况,涉及到亲情、伦理、道德以及人性的多重层面。要理解和看待这种行为,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一、 父母行为的根源与动机:

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普遍的原因。在许多传统文化背景下,儿子被视为家族的延续、传宗接代的希望,是养老的依靠,而女儿则可能被视为“泼出去的水”,其价值被低估。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使得一些父母在生育决策上优先考虑生儿子。
社会压力与家族期望: 除了个人观念,父母可能还面临来自长辈、亲戚甚至整个社会对“有儿子”的期望和压力。如果家中没有男性继承人,可能会被视为“不孝”、“断了香火”,这会给父母带来巨大的心理负担。
经济与生存考量(可能): 在某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儿子可能被认为更能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为家庭带来经济收入。虽然这种考量现在越来越少,但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可能仍然存在。
对未来养老的担忧: 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子女(特别是儿子)赡养父母。如果只有女儿,父母可能会担心晚年无人照料,或者女儿嫁出去后无法得到有效的经济支持。

二、 抛弃女儿的行为:

极端的不负责任与冷漠: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抛弃自己的亲生女儿都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且冷酷的行为。这意味着父母放弃了对女儿的养育、保护和教育的责任,剥夺了女儿应有的亲情和成长环境。
对女儿造成的伤害:
情感创伤: 女儿可能会长期背负被抛弃的阴影,产生自我怀疑、不被爱、被遗弃等心理创伤,影响其人际关系和自我价值感。
物质匮乏与生存困境: 如果抛弃是直接送人或遗弃,女儿可能面临物质上的贫困、缺乏稳定的成长环境,甚至可能受到虐待或侵害。
身份认同的迷失: 被抛弃的孩子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生父母是谁,这会影响其身份认同和归属感。
违背基本人伦道德: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天性,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抛弃子女严重违背了这一基本人伦。

三、 儿子得白血病后的联系与诉求:

利益驱动与“救命稻草”: 儿子患上危及生命的疾病,使得父母的关注点瞬间转移到儿子的生命安全上。此时,他们急切地需要找到能够拯救儿子的方法,而女儿的骨髓配型成功率相对较高,成为了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
功利主义的体现: 这种联系非常功利。在长期的偏袒和抛弃后,他们想起女儿不是因为对女儿的爱,而是因为女儿的身体机能可以满足他们急迫的利益需求。
试图弥补,但也可能是一种形式: 父母联系女儿,一方面是出于救儿子的需求,另一方面,他们也可能在潜意识里想要弥补过去的错误,或者至少能让儿子活下去,以此来证明自己之前的付出(生儿子)是“有价值”的。但这种弥补是建立在极大的不对等基础上的。
情感绑架的可能: 如果父母采取强硬或哀求的方式,甚至搬出“血缘”、“亲情”来要求捐献,那可能是一种情感绑架,企图用道德压力迫使女儿就范。

四、 如何看待女儿的处境与可能的选择:

女儿的复杂情感:
愤怒与怨恨: 对父母过去的行为,女儿很可能充满了愤怒、怨恨和不解。她可能会觉得自己的付出不公平,因为父母从未给予她应有的爱。
同情与怜悯: 尽管遭受了不公,但面对弟弟的生命垂危,女儿内心深处也可能产生同情和怜悯之心,尤其是看到父母的绝望。
内疚与责任感: 一些女儿可能仍然会感到一种血缘上的责任感,即使是被抛弃的。
恐惧与抗拒: 女儿也可能害怕再次受到伤害,或者不愿意与给过她巨大痛苦的父母有任何瓜葛。
女儿的艰难抉择:
同意捐献:
理由: 基于血缘、同情心、救弟弟一命、或者希望以此与父母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或让父母有所愧疚。
潜在后果: 可能在身体上承受手术风险和恢复期的痛苦,在心理上可能需要处理更复杂的情感,如果捐献成功后父母依旧故我,可能会再次感到受伤;如果捐献不成功,可能会承受更大的心理打击。
拒绝捐献:
理由: 认为父母的行为不可原谅,她没有义务为曾经抛弃她的人付出。这是她维护自我权益和尊严的选择。
潜在后果: 可能面临社会舆论的压力(有人会指责她冷血无情),内心可能也会经历挣扎和愧疚,但这是对自己负责任的选择。
女儿选择的合法性与道德性: 法律上,女儿没有义务为他人捐献骨髓,除非她自愿。道德上,这是一个人性的考验,没有绝对正确或错误的选择,完全取决于女儿自己的价值观和感受。

五、 总结性评价:

父母行为的卑劣与自私: 父母为了生儿子而抛弃女儿,然后在儿子危急时又想起女儿,这种行为是极其卑劣、自私且缺乏人性的。他们将子女视为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而不是独立的生命个体。
对女儿的二次伤害: 这种联系无疑是对女儿的二次伤害。它撕开了女儿过去伤口的同时,又以一种极端功利的方式再次审视女儿的价值。
人性的复杂与道德的拷问: 这一事件也暴露了人性的复杂性,以及在极端压力下,人们可能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它同时也是对社会价值观念(如重男轻女)的一种深刻反思。
女儿的选择应被尊重: 无论女儿做出何种选择,都应该被尊重。她有权利拒绝,也有权利选择原谅或帮助。她的选择不应被道德绑架或舆论审判。

建议与反思:

对于女儿来说,这是一个极度艰难的局面。她需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身心健康、情感承受能力以及与父母的关系。如果她选择捐献,应当在充分知情、自愿和得到专业医疗机构支持的情况下进行,并且最好能与父母就过去的不公进行沟通,明确自己的底线。如果她选择不捐献,也无需为此感到负罪,因为她并没有亏欠父母什么。

对于社会而言,这样的事件敲响了警钟,需要继续倡导性别平等,破除陈旧的重男轻女观念,呼吁建立更健康、更平等的家庭关系和伦理道德。同时,也应该关注被遗弃儿童的心理健康和权益保障。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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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截图看到一句话真的感觉心凉。

"当时心情很好的。"

"我们觉得我儿子这个运气真的挺好的。"

没错,你儿子,运气真的好,好好开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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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起了之前周立波主持的一档节目。


一对年轻的夫妻抛弃了亲生女儿,她被好心人收养,收养她的那对夫妻对她很好,视若己出。


可是呢,等她长大的时候,她的姐姐找到了她,姐姐希望她可以去看她的表演。


妹妹同意了。


姐姐表演完之后,主持人问她有没有什么心愿。


姐姐说自己其实还有一个妹妹,今天妹妹也来到了现场,父母希望可以和妹妹认亲。


what?消失了二十多年的父母突然出现了,说要认亲,而且节目组先前也不和妹妹说这个事。


接下来最骚的操作来了,妹妹和主持人说,自己认为养大于生,她如果认亲的话,怕会伤了养父母的心。


周立波就一直劝她,说,这可是你的亲生父母啊,你确定你不认亲吗?


妹妹一直保持微笑,不卑不亢地说,她认为自己亲生父母二十多年来没有对她尽过一点责任,她觉得自己不该认这个亲。


节目组安排了父母从后面上台,父母和姐姐紧紧抱着一起痛哭,妹妹一脸尴尬地微笑着。


就算节目组再怎么道德绑架,周立波再怎么恶言相对,她都坚持养大于亲,二十多年了,既然当初选择了弟弟妹妹(父母后面又生了),抛弃了她,现在又凭什么道德绑架要求她认亲呢?


换作我的话,我是不会给新闻中的亲生父母捐骨髓的。


当初为了儿子,遗弃了我。


现在又为了儿子,要来把我领回去。


这样的父母,太渣了。




我认为养大于生,这个骨髓,不应该捐。


就算捐,也是应该以陌生人的名字捐,全当做公益。


因为你根本不会知道这家人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今天捐骨髓,明天献血,大后天女儿出嫁了指不定来染指一下。


而且,这个养父母已经同意捐了。希望亲生父母不要告诉女儿自己的出生,可以替养父母保密,怕对她的成长留下阴影。


亲生父母做了什么呢?冲到学校去,绑走了女儿,强行告诉她自己是领养的事实,指着自己的儿子对这个女儿说他是你弟弟,你是领养来的,我们才是你的亲生父母。

还满大街贴大字报指责养父母。


为人父母,你们真不配。


你们的儿子是人,你们的女儿,难道就不是人了吗。


倔犟妹妹拒绝认亲周立波道德绑架 https://www.zhihu.com/video/107116871736228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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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血浓于水,生母都开口了,怎能狠心完全无动于衷? 如果我是那女孩,我一定会捐的。至少要捐俩花圈。亲手制作的,更能体现亲人之间的情谊。

自己那一身骨髓(或者干细胞)是吃着养父家里的饭养出来的,只能用真心和真爱来回报生母恩情了。亲手制作的花圈,多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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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传统思维有多黑暗,从生母陈玲身上就能窥探一二:

重男轻女,抛弃骨肉,无德!

屈服长辈,毫无主见,无能!

断绝来往,回头真香,背信!

当面认亲,破坏家庭,弃义!

谈判不成,堵门截人,无法!

倒打一耙,舆论绑架,无天!

说来说去都是一个“利”字:

村中舆论是利,家庭地位是利,医疗手术费用还是利!

可怜养父女,一个心善耳根子软,一个无辜毫不知情,两次人生轨迹改变,全是因为这个陈玲在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

一场人命的协商,居然因为费用而撕破脸皮,除了用“唯利是图”,实在是没有其他理由解释。

孔子有云: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个故事里,养父和生母生动的为我们演绎了这段话,什么是君子,什么是小人。

养父和养女完全没有责任和义务去救助生母的儿子,但是于情,他们答应了捐献骨髓。养父提出的附带条件,客观来看都是为了自己的养女考虑,并没有夹杂什么私念。

反观另一方,我们不否认陷入绝境的生母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如果利用这种同情去胁迫甚至伤害别人,则是极度自私的表现。养父答应了捐献,生母这方不说感恩戴德,起码他们是自己儿子实打实的救命恩人。对于救命恩人,正常来说,拿出一些感激或者尊敬的态度是起码的底线。

手术医院的问题,或者说钱的问题,理应是是养母尽量配合生父,毕竟救的人是你的儿子啊。

再退一万步讲,因为钱,把人谈没了,人没了,还谈什么钱?!

这位生母话不投机,立马背信弃义,破坏别的人家庭生活,就算摧毁自己亲生女儿的一切也在所不惜。可不就是小人喻于利吗?

非常怀疑这个女人对儿子的感情——很明显,她对于儿子的态度也是基于长辈、村里人的意见:

儿子,于她而言是家庭中的可衡量的价值依靠。

于是才有了就诊医院治疗的争执,否则很难想象对同为亲生骨肉儿女的情感如此悬殊……

利用亲人牟利的事情不要太多:

工伤获得了赔偿,结果治病不出钱,反而请医闹讹医院;

得病后不去送医,耽误治疗拖时间,只为买重疾险骗保。

人性的下限是个深渊……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反之亦然,这样的人实在不值得同情。

只是可怜无辜的女儿,愕然间被揭露身世之后,还要接受生母狠如蛇蝎这种残酷现实。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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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和养父都同意捐献骨髓了,还蹬鼻子上脸地为省十几万在自己所在地做手术,完全忽视人家养父的利益——养父正在养螃蟹的关键时期。(评论区纠正说不是手术差价有十几万,而是手术要十几万,所以差价可能只是几万而已)

这就叫人心不足蛇吞象,人家不计前嫌,出于善良想要救你儿子一命,你为了省十几万手术费,去贴大字报让自小抛弃的女儿和女儿养父身败名裂。

为了生儿子抛弃女儿,这儿子应该是全家人的命吧?眼看着儿子有救了,又因为自己的贪心与恶毒跟骨髓配型失之交臂,这是现世报,两个字,活该!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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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个屁,换女儿得病,让儿子捐他们会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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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千万别劝人善良,要遭雷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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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问题描述给出的所有这些已知条件下,我不会应所谓亲生父母的要求去捐献。

造血干细胞的捐献本来就是自愿的事情。

人和人是靠社会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不是生物学关系。否则那些去风俗店的人,和风俗店的服务人员,岂不是要一直被束缚在一起了吗?

以精卵结合作为我生命的开始的话,一个只是因为我在子宫里而养了一年,另一个则是接受了我并且在随后的二十多年岁月里当做亲女儿养育我的人。这种假设情况下,谁才是我的父母呢?我自己当然是有判断的。

如果我的弟弟已经成年自立,而且无视长辈的关系,我们之间关系很好的话,我会为他而捐的。

或者我本来就是中华骨髓库的志愿者,那么会以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身份帮忙。

现在,一个把我出卖以后又大肆攻击我父亲的人,要以她女儿的身份做什么……但是我拒绝!

如果说无视父母养育之恩是不孝的话,那么在此基础上甚至还认一个无故中伤我父的人为家长,那就更是忤逆了。


另外,我还是要提醒一句,中华骨髓库欢迎更多有志爱心人士的加入。一起来帮助白血病和其他需要的病患找到根治疾病的希望吧。

骨髓移植根本不是敲骨吸髓。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提取造血干细胞,其操作原理和采集成分血是差不多的,无非就是把血液中能够促进人体生成血液的物质进行适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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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当然可以,请给够钱。

又不肯花钱又撕破面子,天底下哪来那么好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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