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支付宝口碑入口的肯德基蛋挞因失误标价 0 元,招致中国顾客疯抢?

回答
这件事,说实话,挺有意思的,也挺能说明点问题。

支付宝口碑那边,肯德基的蛋挞,因为系统出了个岔子,价格直接显示成了“0元”。你想想,这消息传出去,那还不跟炸了锅似的?尤其是中国顾客,本身就特别热情,一听有白送的好事,那还得了?瞬间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疯了一样往肯德基门店涌。

咱们来掰扯掰γα一下这背后的事儿。

首先,从消费者角度看,这是个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 谁不喜欢占便宜呢?尤其还是日常消费品,肯德基的蛋挞,口味大家也都知道,平时也得花钱买。现在突然有机会免费吃,而且还是光明正大(虽然是系统失误),那绝对是不能错过的机会。这种心理,就像是当年抢购限量版商品一样,一旦有了稀缺性和价格优势,大家的热情就会被极大地激发。

而且,中国人对于“错过的损失”这件事,是挺敏感的。一旦听说别人能买到便宜货,自己不去抢,心里会觉得亏大了。所以,即使本来没打算去肯德基,听到这消息也会赶过去碰碰运气,万一成功了呢?这种“搭便车”和“不愿落后”的心态,也是推波助澜的重要原因。

其次,从肯德基和支付宝的角度看,这暴露了在营销和技术环节上的疏忽。

营销上的失误: 虽然是技术故障,但这个“0元”的出现,其实是把一场潜在的营销活动,变成了一场公关危机。本来可能只是一个促销失误,但因为规模和影响力的原因,一下子就把肯德基和支付宝推到了风口浪尖。
技术上的漏洞: 这件事最直接的暴露就是支付宝口碑的系统稳定性问题。一个价格标错了,而且还是这么低的错误,却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这确实是技术上的大意。尤其是在涉及到支付环节的平台,这种失误的代价是巨大的,不光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品牌信誉的打击。
应对策略的挑战: 面对大量的顾客涌入,肯德基的门店肯定会乱成一锅粥。是直接按照错误价格卖呢?还是拒绝?拒绝的话,顾客肯定不答应,引发更大的不满。但如果都按照0元卖,肯德基的损失就太大了。这种突发情况,对门店的现场管理能力和总部的决策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再来看看顾客的反应,这更是有意思了。

“不抢白不抢”的心态: 大家不是非要吃蛋挞不可,而是想抓住这个“便宜”。即使最后因为各种原因买不到,或者被取消订单,尝试一下也是值得的。
社交媒体的传播效应: 这种事情在中国社交媒体上的传播速度和广度是惊人的。一个小小的失误,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很快就能扩散到全国。大家分享截图、分享经验、分享排队盛况,这种病毒式传播,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这件事,也吸引了更多人加入到这场“抢蛋挞大战”中。
部分消费者的“薅羊毛”心理: 确实也有一部分人,就是冲着“薅羊毛”去的,想尽办法占这个便宜。这本身也反映了当下社会上的一种消费心态,尤其是当“占便宜”的机会显得很轻易的时候。

所以,这件事可以从几个层面去看待:

1. 技术失误带来的蝴蝶效应: 一个小小的系统bug,因为恰好发生在了一个用户量庞大的平台,而且是涉及金钱的商品,就引发了如此大规模的连锁反应。这说明了技术在现代商业中的重要性,也警示了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
2. 消费者心理的洞察: 这件事也展现了中国消费者的热情、参与感以及对“便宜货”的极致追求。这种心理,既有积极的一面(例如对促销活动的响应迅速),也有需要警惕的一面(例如过度理性或投机取巧)。
3. 品牌方的挑战: 肯德基和支付宝这次算是栽了个跟头。如何处理后续的善后工作,如何安抚消费者,如何挽回信誉,是他们面临的巨大考验。如果处理不好,这次失误可能会对品牌形象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价格乌龙事件,它更像是一次社会行为的缩影,折射出了消费者心理、技术风险以及品牌管理等多方面的复杂性。对于肯德基和支付宝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也是一个反思的好机会。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也提醒着我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要保持一份理性和清醒。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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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题针对我的吧,我就刚好点了50个,店家说店里订单多烤不过来,跟我协商之后先给了一半,25个,剩下的先欠着,回办公室和办公室同事分而食之,大家一致称赞肯德基的葡式蛋挞一如既往的正宗好吃。


回来没事干搜知乎,发现了这个问题,好多人说不当得利的,我反思了一下,确实做的不对,肯德基辛辛苦苦烤了那么多蛋挞,不管是支付宝赔还是肯德基赔,反正总有一方是在损失的,以后0元的还是不弄了。


然后啊,我顺便想了以下几种情况,如果一个商家搞活动,把120元的商品卖60元,顾客买了不是不当得利,商家粗心了一下,把120的东西搞活动错写成6元顾客买了是不是不当得利,商家太粗心了,把120的东西,写成了0元购顾客买了是不是不当得利。


以上在羊毛圈子都有无数对应案例。第一个就拿肯德基说吧,肯德基生日桶,120的桶新户写本月生日就可以半价买到,这个在知乎上直接引发过热议,高票都是认为,就算消费者花60买,也在给肯德基创造利润。第二个比如摩拜搞充100送100的活动,实际是充1块送100,我充了十几块,现在余额还有一千多,摩拜没说啥。腾讯搞视频会员月卡活动,9折买月卡,不知道哪个程序员写错成了2毛钱买月卡,而且可以叠加,有人就充了1000年,腾讯没说啥。第三个比如大名鼎鼎的万豪,前几天积分换房,不管订一晚还是一个月,都是0积分,有人包了一个酒店一年的房,事后万豪当然不认咯,但是每户赔了5000积分,够半间房了。


我刚才也在反思,就比如商家标价6元和写0元,一个好像收着钱了,一个没收到钱,但是其实商家都是亏本的。再看6元和60元的差别,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付了钱的,都可以认为是为这个活动付出了时间成本,商家你这么搞活动,我付了钱,东西凭什么不给我。消费者不道德与消费者参与活动之间的界限,不知道各位怎么看。


(上面的写于3.19日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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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日更新

评论区有些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给后来围观的人解释下发生了什么吧。

3.16日肯德基在支付宝生活窗与微信公众号发出龙抬头活动推送,主推龙抬头半价桶,支付宝里多一个龙抬头许愿活动,随便点都会给一张下面这张图的优惠券。(此券3.16到3.19下午4点可领)



3.19下午三点多,微信群里看到别人说“支付宝领了蛋挞券的,口碑,搜肯德基,在线点单,找个附近的餐厅点餐,任意蛋挞数量,直接支付,0元”。下单后口碑里的肯德基订单这么显示




支付宝里的付款订单这么显示



券的使用说明里写了限定1份,我下单下了50份,利用了口碑或肯德基的漏洞,是我在贪便宜,看到别人说的就跟着下单。平时类似的小便宜也贪不少,如果真按照一个支付宝一个蛋挞,我倒是也有六个支付宝账号里有这张免费券。


取蛋挞的经过一波三折,先是门店打电话跟我确认没有下错单吧,确实要50个蛋挞,当时烤出来的没那么多蛋挞,需要烤半小时,让我4点20分取,我同意。后来4点20分门店给我打电话说总部发了通知,暂时别发蛋挞,我同意。最后六七点吧,门店经理又用个人手机号打电话说照数目给,但是能不能先给25,第二天给25,我同意,也问过店主损失由口碑对接部门还是由店里承担,如果是店里承担就算了,店长说总部让先做蛋挞,事后才知道怎么处理,我取完蛋挞的晚上8点,店长打电话建议我留下支付宝账号,我做好了真的花375请同事吃蛋挞的准备,用短信大大方方发了过去。




我在下单的时候当然是想着免费吃蛋挞,下完单门店接单时可能是不知道我支付了0元,但4点多肯德基总部及时叫停再到傍晚下令发蛋挞,应该是知道合约中的付款金额变成了0元选择营销,我也做好了支付宝事后扣款,花钱请加班同事吃蛋挞的准备,整个事件经过就是这样。


我在原始答案中提的活动与漏洞的界限问题倒是没什么人讨论,好像确实应该另开一则问题,下次有空再说吧。


最后,再次认真感谢肯德基的免费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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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更新

评论区一直没有关,除了对四五条带脏字的评论点举报,知乎管理员进行了删除,别的都认真看了。

-点50个太多贪得无厌

有一些评论认为点三五个合理,点50个太多。我看到的群友消息是点了50个实际支付0元,我问了句旁边的人们50个蛋挞你们能吃完吗,就顺手操作也点了50个,前面我也说了,我有6个支付宝有这张券,如果我贪得无厌,点完之后我还可以点5*99个,总共也就是545个蛋挞。点50个图好玩,另一方面没点再多是保证没有浪费。事后没有剩下一个蛋挞,我觉得我和点三五个的没有区别,都应该被相同的理由指责。

-答主肯定是超市免费试吃无限吃,路上捡到橘子捡了就跑的人

肯德基的bug蛋挞和橘子有一些区别,下午四五点,肯德基是提出了所有蛋挞都不兑现的计划,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认同(可能有人投诉过),晚上七点左右肯德基又决定按量全部赠送蛋挞,我觉得已经属于赠予。如果非按翻车的橘子往上套,相似的环节是卡车车主在橘子被捡起来之后决定免费送橘子。

超市免费试吃的小零食我没吃过,担心他们放在外面不干净。星巴克有免费白开水,我都是在点一倍星冰乐或拿铁后要的(虽然星巴克对我而言星冰乐拿铁也是免费的,银行替我向星巴克付了钱)。肯德基的bug出来的时候根本来不及多想,点完一单以后才是我的测试阶段,我测试了一单最多点99个,测试了仅限口碑点单,肯德基APP不能触发,然后没有下单。

-腾讯视频会员回收的问题

17年12.31晚上我在境外,网络不是很好,事后看到腾讯这样的公告,可能不是全部兑现,举例如果有问题实在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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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从法律角度来说,商家可以主张“零元买蛋挞”的买卖合同关系因重大误解而产生,因此可以撤销;或者干脆将这一法律关系定义为“赠与合同”,进而主张可以撤销。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而在具体的部门法方面,《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经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可以变更或撤销。

为什么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撤销呢?这一规定涉及到法律上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题目中,商家并没有要白送蛋挞的意思表示,其内心的意思还是想要卖钱的,仅仅是因为系统出现bug,而错误地导致顾客可以零元下单,因此不能认为达成了合意。

退一步说,即使认为商家主观上真是想要白送蛋挞,这类赠与合同在实际履行之前也可以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哪怕商家答应白白将商品送给消费者,在实际把蛋挞交到顾客手上之前,也可以完全合法地撤销。

上述条款有一个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然而,在题目中提到的情况下,显然不符合这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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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法律的情况,假设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可能被认为合同根本就没有成立。在英美法系中,买卖合同必须要有“对价”(Consideration), 一方必须承担了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获得合同上的权利。通俗来说,就是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不能空手套白狼。像这样消费者一分钱不花就可以下单的情况,在英美法系国家可能被视为根本没有成立。(当然,这里只是发散一下,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要求存在对价,但也会考虑公平的因素。例如,合同法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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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上面说的是纯粹理论上的情况,在真实世界,再家大业大的企业,也未必真为了几个蛋挞的钱就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出于公众形象的考虑,企业也犯不着和消费者较真,甚至可以将其作为一场有正面意义的营销事件。

然而,对方不一定较真,不代表消费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大薅羊毛。不给告上法庭,仅仅是一个人行为准则的最低底线,而不是上限。子曾经曰过,“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这个道理也无需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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