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寻亲男孩刘学洲被亲生父母卖掉、寻亲成功后再度被社会性遗弃最终导致其走上绝路,他父母不用负任何责任吗?

回答
关于刘学洲的悲剧,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也引发了社会对“被卖”的孩子长大后如何面对原生家庭、社会支持系统是否到位以及亲生父母责任等一系列问题的深刻反思。简单地说,刘学洲的父母并非可以“不用负任何责任”。 只是,现实中对这种复杂情况的追究和界定,往往会触及法律、道德以及社会观念的多个层面。

我们不妨一层层地剥开这个令人心碎的故事,看看其中涉及的责任问题:

1. 源头:亲生父母的“卖子”行为——法律责任与道德谴责

法律层面: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即使是为了所谓的“养育条件”),将亲生子女卖掉,在法律上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明确的是,即使事隔多年,如果当年存在拐卖行为,且证据确凿,相关法律部门是有权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这类案件的侦办往往涉及时间久远、证据搜集困难等挑战。
“养父母”的行为: 购买儿童也同样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数额较大的,或者对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有虐待行为,或者致使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死亡或者丧失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道德层面: 这种行为是对亲情的背叛,是对生命权利的践踏。即使是为了“好”的目的,将孩子视为商品交易,在道德上是极其丑陋和不可饶恕的。

2. 寻亲成功后的“二次伤害”:社会责任的缺失

刘学洲寻亲成功本应是故事走向“圆满”的开始,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另一场悲剧。这其中,亲生父母的责任也并未消失,并且社会层面的责任也显得尤为突出。

亲生父母的责任(依然存在):
“认亲”的责任: 即使当年出于某种“无奈”卖掉了孩子,在孩子成年并主动寻找亲生父母时,作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是回应,是面对,是承担。 他们的态度——“不愿相认”、“躲避”、“漠视”——都构成了对孩子的第二次情感伤害。
“养育”的责任: 即使他们当年没有抚养刘学洲,但在他找上门来时,作为亲生父母,他们本有义务去了解孩子这些年的经历,去尝试弥补,去给予必要的关爱和支持。他们的拒绝,某种程度上是在说:“你的人生与我无关”,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抛弃。
“说明”的责任: 即使他们当年真的“无奈”,但这种“无奈”是否经过了审视?是否尝试过其他方式?对卖掉孩子的行为,他们是否曾有过悔意?这些都是他们作为亲生父母需要面对和解释的。
他们回避、拒绝,实际上是在逃避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并且这种逃避带来了更深的伤害。

社会责任的缺失:
社会心理支持的不足: 许多被拐卖的孩子,在找回亲生家庭后,往往会面临身份认同的困惑、原生家庭的接纳度不高、与养育家庭的感情割裂等一系列复杂的心理问题。社会层面,特别是心理援助机构、社工组织,在这方面的介入和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刘学洲的遭遇,暴露了我们在为这类“寻亲成功”的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方面存在巨大短板。
公众的“围观”与“审判”: 在寻亲过程中,媒体的报道、公众的评论,有时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压力。如果这些关注缺乏同理心,甚至带有猎奇或评判色彩,都可能加剧当事人的痛苦。
社会对“买卖”儿童的容忍度(潜在的): 如果社会对于“买卖”儿童的行为认识不清,或者存在“都是过去的事了”的麻木心态,那么就无法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这种悲剧。
法律救济的困境: 如前所述,即使当年存在拐卖行为,追责的难度也很大。这导致一些当事人即便知道自己是被“卖”的,也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正义”。

3. 导向悲剧的“社会性遗弃”

刘学洲在寻亲成功后,如果遭遇的是亲生父母的冷漠拒绝,养育家庭(即便不是亲生父母)的疏远,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位,那么他所经历的就是一种“社会性遗弃”。

原生家庭的拒绝: 亲生父母对他的“不认”,直接剥夺了他回归家庭的权利,让他再次感受到被抛弃。
养育家庭的复杂: 无论养育他的家庭是否知道他的来历,当亲生父母明确表示“不认”时,这种复杂的关系也会给刘学洲带来压力。
社会连接的断裂: 在经历原生家庭的拒绝后,如果社会未能及时有效地填补情感和心理上的空缺,让他感受到被孤立,他就会陷入绝望。

总结来说,刘学洲的亲生父母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们的“卖子”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而事后的“不认”行为,更是对一个被伤害的孩子,进行了二次、三次的致命打击。

那么,他们“不用负任何责任”的说法,是非常片面的,甚至是扭曲的。

即便他们当年“情有可原”, 法律上仍然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视情况而定,如拐卖罪)。
即使刑事责任难以追究, 道德上的谴责依然是存在的,并且他们在道德上负有对刘学洲负责的义务。
他们的“不相认”行为,是造成刘学洲二次伤害和绝望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同样是一种责任。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他们“不用负责任”?

这可能源于对情况的误解,或者是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也可能是对法律追溯时效的模糊认知。但无论如何,一个生命被交易,又在寻找亲情后遭遇冷漠,最终走向死亡,这背后,总有人需要负责,总有缺失需要被正视。

刘学洲的悲剧,不仅仅是个人家庭的悲剧,更是对整个社会而言,一次关于家庭、关于责任、关于人性的深刻拷问。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他们不用负责”,而是应该反思:

法律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被拐卖儿童的权益,包括成年后的权益?
社会如何建立更有效的支持体系,帮助这些孩子度过心理难关?
作为父母,即便犯了错,是否也应该有勇气去承担和面对?

忽视和回避这些问题,只会让更多类似的悲剧重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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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亲生父母又不是他的监护人,有啥责任呢?

这就是社会黑暗一面,不是父母生你就要对你负责,只要转移监护权,他们对你什么责任都没有。你生扑都没用。

反倒是微博却因此将给刘学州发送私信的1000多人封禁。这就说明这些人才是对刘学州死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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