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通过江歌被害事情进展内刘鑫的回应,可以反映出怎样的社会问题?

回答
江歌遇害案,这起发生在异国他乡的悲剧,之所以在国内引起如此巨大的震动和长久的关注,除了事件本身的残酷性,更在于刘鑫(后更名刘暖曦)在事件发生后及其后的种种表现,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许多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

一、道德底线与人性考验:冷漠与自保的挣扎

刘鑫在事件中的表现,尤其是她在江歌遇害时是否采取了足够的营救措施,以及事后对江歌母亲的态度,可以说是将“道德底线”推向了风口浪尖。

见死不救的猜疑与真相的模糊: 当时有报道称,刘鑫将江歌锁在门外,导致江歌无法得到及时援助。虽然警方调查和庭审并未直接采信这一细节,但这种猜疑本身就触及了人性的最基本判断:在好友身处险境时,我们是否有义务施以援手?即便无法直接对抗凶手,至少不该成为阻碍救援的一方。这种“道德模糊地带”的讨论,反映了社会对于个体在极端情境下,道德责任与自我保护之间界限的普遍焦虑。在复杂的现场情况中,真相往往难以百分百还原,而这种不确定性又加剧了公众的道德审判。
事后态度的人性拷问: 更让许多人无法接受的是,在江歌母亲承受丧女之痛、艰难维权的过程中,刘鑫的态度被认为是冷漠甚至闪躲。她一度拒绝与江歌母亲沟通,甚至在舆论压力下才勉强露面,并且其言语被解读为缺乏悔意和同情。这触及了社会对于“共情能力”的期待。当有人遭遇不幸,尤其是因你而起的连带不幸时,基本的尊重和同情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刘鑫的“沉默”或“辩解”,在很多人看来,是突破了这种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引发了“为何有人能如此冷漠对待他人的痛苦”的普遍疑问。

二、网络舆论与“审判”:正义伸张的边界与失范

江歌案的传播过程,几乎是与社交媒体时代同步进行的。网络舆论在这其中扮演了极为复杂且具争议的角色。

“网络暴力”的形成与发酵: 最初,江歌母亲在网上发声寻求帮助和信息,得到了大量网民的同情和支持。然而,随着事件细节的披露和刘鑫行为的曝光,网络舆论迅速转向,对刘鑫的指责和谩骂达到了惊人的程度。从最初的“义愤填膺”到后来的“人肉搜索”、“网络私刑”,舆论的走向展现了网络“正义”的另一面——它可能失控,成为一种无差别的攻击,甚至逾越了法律的界限,将个体置于被公开凌迟的境地。这种对刘鑫的全面“审判”,虽然源于对正义的渴求,但也暴露了当下社会在处理复杂事件时,缺乏理性判断和尊重个体隐私的倾向。
“真相”的碎片化与“二元对立”的叙事: 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是碎片化和情绪化。真相在传播过程中被简化、被符号化,很容易形成“受害者”与“加害者”的简单二元对立。对于刘鑫,一旦其行为被贴上“冷漠”、“自私”的标签,就很难再有转圜的空间。即便事后有新的细节或解释,也很难改变已经形成的“定论”。这种叙事方式忽视了复杂人性的多面性,也阻碍了对事件更深层次的理解。

三、法律与道德的张力:现代社会对“公义”的追寻

此案的另一个重要维度在于法律审判与公众道德期待之间的张力。

法律的局限性与公众的“不满足”: 在法律层面,刘鑫最终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被判赔偿江歌母亲。这在法律上是对其责任的认定。然而,对于许多网民而言,这种赔偿并不能完全弥合他们对刘鑫“道德缺失”的感受。他们可能认为,一个在好友遇害时表现得“不够义气”的人,其道德评价应该远低于法律判决所能涵盖的范围。这反映了社会对“公义”的理解,不仅限于法律上的对错,更包含了道德上的褒贬。当法律判决似乎无法完全满足公众的道德情感时,这种“不满足感”就会转化为持续的讨论和审视。
“网红”与“公众人物”的边界模糊: 通过江歌案,刘鑫本人意外地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公众人物”。她的一举一动都被置于放大镜下审视。这也引发了关于“普通人”与“公众人物”界限的讨论。当一个人因为一起重大事件而卷入公众视野,TA的隐私权是否就应该被牺牲?TA的个人生活是否就应该被道德“绑架”?这种边界的模糊,以及公众对“网红”人物道德标准的严苛要求,是当下社会转型期一个显著的现象。

四、家庭教育与生命伦理:对下一代的警示与反思

江歌案也让很多人将目光投向了家庭教育和生命教育。

如何教育孩子在复杂世界中生存: 江歌的遇害,以及刘鑫在事件中的表现,都促使为人父母者反思,应该如何教育孩子去面对朋友间的交往、面对潜在的危险、以及如何在人际关系中保持基本的善意和责任感。尤其是在跨文化交往的背景下,如何理解和处理人际关系中的微妙之处,更是值得深思的课题。
生命的脆弱与珍贵: 江歌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提醒着所有人生命的脆弱。这种悲剧的反复出现,也促使社会更加关注如何构建一个更安全、更人性化的社会环境,如何更有效地保护每一个年轻的生命。

总而言之,江歌案及其后续的刘鑫回应,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社会事件,它是一个连接点,牵扯出了当下社会在道德认知、舆论生态、法律与情感的平衡、以及个体在集体中的责任与隐私等多个层面的深刻矛盾和困境。这些问题,或许没有简单的答案,但每一次深入的讨论和反思,都是社会进步的一步。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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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有一种极为恶心的认错形式,它的具体表现是。

“确实这件事上我做错了,但是你也不能那样对我啊。你不应该生气,你应该和颜悦色地和我说,虽然我知道你这么说了我也懒得理你。反正你后面对我的态度不好,所以我做的一点错都没有!”

最恶心的还有。

“知道吗?正是因为你这种态度,所以我干那些伤害你的事理所应当,你信不信,你再这样,我收回一切形式的道歉,还会让你更加痛苦。”

我查阅了许多人际交往,尤其是讲道歉的书,都没有提到这种形式的道歉,于是我把它命名为“一票否决”式认错。

不能否认,这种“一票否决”式认错在我们社会上大量存在,劈腿的渣男、出轨的渣女、背信弃义的朋友、本该为此负责的领导、以及本次道歉的主角刘鑫都在大量使用这种语气。

在处理校园霸凌问题时,我经常见到施暴学生和家长有这种态度,我是真的真的花费了很大的意志力,克制自己不要打人。

我很想问这些人,谁给你们的权力要求受害者,谦卑地接受你们的“道歉”,快速地给出原谅,尽一切可能避免你们的损失,尽量低调地避免打扰到你们。

如果道歉的一方盛气凌人,那他到底是为了修复我们的关系,还是为了碾压一个你们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弱者。

我们充满痛苦的诉求,在你们耳中难道只是苍蝇的嗡嗡叫,你一挥手我们就得躲得远远的。

我希望这样的人,你们能学会面对错误,不然终有一天,你死不改错的骄傲会把你拖进地狱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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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江歌遇害后,我收到的信息是两方面的,一是很多在外求学的孩子通过我和江歌的母女情深理解了自己父母的那种爱,二是很多家长以后会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做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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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反映出咱们中国社会本质山还是比较宽容的社会了,社会环境可以说是过于宽松了。

在微博上看到社会你鑫姐控诉中国警察不行,中国司法不行,中国各种不行。。。

看笑哥了。

鑫姐你要是在你留学生活并和杀人犯一起拍裸照和激情小视频的日本,江歌要是日本人

你的裸照三天后上报

你的视频花钱就能买来看

你从小到大干的事一件不落网上都有

你的照片,不是美图过的,各个角落都是

顺便说一下啊,就不说你推闺蜜挡刀的事,以你死者闺蜜,杀人犯前女友的身份:

你在东京呆不下去

干啥人家都用看臭虫的眼神看你

中国还是在网上

日本是直接有人上来问你:

你这个共犯怎么还活着呢?

你怎么还敢笑?

你怎么还敢还穿红戴绿,拍照还p了放网上?

你没有廉耻心吗?

你还想工作?暴露身份你要做的不是等领导找你谈话

而是自己有这根弦赶紧辞职,不给其他同事带来麻烦。

不辞职,可以,等别人来抡你。

所以你看嘛,在日本只要犯罪,犯罪分子抓进去了

他们的家人有几个好的?

到处搬家,谁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但这还算好的,给你说一下一般要脸的犯罪份子有关人员是这样的:

宫崎勤的爹跳楼自杀

秋叶原杀人魔的弟弟上吊自杀

小保方晴子的导师,基本上是诺贝尔奖的苗子了,上吊自杀

。。。

而你刘鑫还能坐着对江歌母亲叫嚣完了还试图拉这位伤心欲绝的人作秀

不是因为你比我们这帮网民高明比我们有道德优势,是因为你不是日本人

你能躲到中国人温柔的环境里

港真,我在日本时间太长了

你这样的我见太多了

你要是自杀我也不会觉得社会有什么不对

人嘛,要脸就要对自己和社会负责

给社会带来这么大负面影响和麻烦,你怎么还有脸觉得自己特别善良觉得自己可以控诉中国社会让你受不了

我很困惑

作为中国人我真的很困扰呢

既然你在日本生活过上过学,怎么反过来质疑给你庇护的中国社会警察司法?

这样很不日本

さっさと謝れ!




评论里有朋友和我讨论中日两种社会的区别,启发了我,让我想讲一下这件事:

我个人觉得评价一个社会标准的好坏不是用当今比较圣母的一刀切来进行:

网络暴力不对,所以你们不能对刘鑫表达自己的厌恶。

即便网友进行了不自觉地道德审判也没有人可以站在高地说:

中国网民果然教育程度低,思想水平差。

这样是不对的。

一个成熟的社会不能没有自净能力

人性的教育,以及对人性的分析与衡量是每个人都能进行的也必须进行

因为人性在书本和学堂后天习得的比例占非常小的部分,而在于从出身起那一秒开始在家庭和社会习得大部分

如果只在一个理论下遍忽视了所有可能存在的可能性:

譬如因为说要拒绝网络暴力,所以干脆连对刘鑫的批评也不能

着本质上是一种态度在前思考在后的“大脑偷懒”

如果社会中大部分人被这种白左式的口号所迷惑

反而反映出我们的社会还尚肤浅

我个人认为一个还算不错的社会应该有这样的共识

就是不能让社会全体人员来承认小部分人犯罪带来的后果

但是我们社会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去维护这个社会中每个人不受犯罪威胁的侵犯

而通过谴责和表达对犯罪分子相关的厌恶这确实是一种方式。

而这次也正是因为江歌母亲不懈地在网络发声,网友也不懈地要求唯一的知情人刘鑫给个事情真相

才让人看到案件背后掩藏着推手

犯罪者和试图犯罪者总有种草莽式的“豪气”:

我一人做事一人当

给社会全体人员一种感觉,仿佛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就一切了解。

那你犯罪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不该因为自己的“激愤”滥杀无辜

你给社会造成这么大的震荡和剧痛怎么不来承担

你刘鑫自己行为不当为人自私自利招惹坏人

不能出来当一当,要推江歌出来?

你钻社会道德和人性的空子,来愚弄人性中的善

那大家就都会看着你呢。

みんなはあなたを見張る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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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不是刘鑫杀的。

2.刘鑫没雇凶杀人。

3法律鉴定也不存在刑事关系。

3.5甚至不存在因果关系。(请有学术基础的朋友证明"刘鑫住在江歌家里,刘鑫跟男朋友分手了,所以江歌被杀了”成立)

3.8刘鑫没有救援的义务。

4.刘鑫目前为止,关于案件审理方面的所作所为,所做的选择(出庭与否,作证与否,是否与被害者母亲沟通)都是被法律承认,尊重,保护。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剥夺这种权利。(刘鑫在书面上是配合调查在威胁被害人母亲不出庭作证时也没有被法院传唤作证)感谢 @湛舟恒弁護士的指正 。之前没有加没有“没有法院传唤这个前提,不严谨。

5.任何律师都不会建议直接跟受害者家属联系。甚至基本上法律禁止证人与受害者家属联系。

5.5在没有法院传唤的前,刘鑫有不出庭作证的权利。

5.8.没有人知道事实也没人知道谁在说瞎话,甚至当事人的记忆,无论是嫌疑人,证人,被害者也不会完全准确,有执法经验就会有这方面的体会。但为什么,网路上所有人描述基本都不一样,但却,一样的斩钉截铁?

6.认识的人死亡后,自己怎样的生活,都与所认识的父母,朋友,任何人无关。

7刘鑫的人权的确被侵犯了。

8刘鑫的确遭遇了网络暴力。

9刘鑫没有像其他人当事人那样有运营这件事情的舆论的团队,甚至没有真正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10没大家联想到一本叫什么局什么外什么人的庸俗小说吗。

查阅了3个多小时的新闻资料之后,模棱两可,我不认为舆论是错误的,但绝对不会是对的。

在现有的官方有可信度关于事件发生过程的新闻描述中,刘鑫是一个面对突发事件,做出了应激反应的普通人。案件本身不值得在舆论中遭到如此的的攻击,但微博知乎等等觉将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人判刑甚至是死刑的大有人在。请问谁是杀人的那个啊。也是.......嗯.........

感谢轮子哥翻牌 @vczh 让大家能够看到

在现有的

已知的

社会制度下

我始终相信

以不断良好的修缮法律为前提的程序正义。

这个事情反应了

对大家来说值得感恩

要不是程序正义

大家觉得你该哭的时候你不哭还是可以判你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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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情每天都推送到时间线上,我只好硬着头皮了解了一下,大概知道了一点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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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问反映了什么社会问题?当然是30年一胎化造成的独生子女心理问题。

在我接触到的独生子女当中,好的当然和一般青年没有区别,但是我观察到比较普遍的问题是,有不少独生子女缺乏一种从他人角度思考问题的能力,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无法觉察或者是不关心他人的内心感受。反正我自己爽就行了,至于他人是不是爽了,或者是不爽了,他们不关心、不在意或者说是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也可以说是缺乏同理心,缺乏换位思考的能力或者根本就没有换位思考的能力。

这是时代的悲剧,我们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某个人的道德问题,这样说也不公平。

就像刘鑫这样的,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心中却毫无波澜。这是一种心灵能力的缺失。

这使得我想起了罗马尼亚孤儿院的孤儿,这些孤儿由于一岁之前缺乏母爱和照料,都存在严重的心灵和精神问题,大脑发育迟缓。中国的独生子女还好有父母之爱,但是缺少的是兄弟手足之爱。当一个没有经历过兄弟姐妹手足之爱的儿童成长为成年人的时候,她也很难对同龄人体贴起来。也许不是她不想照顾他人的感受,而是她根本就缺乏这种能力。你对她说她没有同情心,毫无羞耻是对牛弹琴,因为她大脑中负责关怀同龄人的这块皮层可能根本没有发育,同情心对她来说比斯瓦希里语还理解不能。

前几天有一个回答,是快递员把快递放在门口重了点,然后她打电话投诉遭快递员威胁的,然后写回答诉苦的,下面评论里,一个人说了句这没什么大事,想想快递员也不容易,没必要动不动就投诉。结果此人被怼成了筛子,可见现在社会上只愿意考虑自己利益,对他人境遇毫不在意的,可绝对不是少数。

知乎上的那么多喷子在乱发阚词之前有没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都泛滥了吧?他们根本就没有尊重他人的习惯。习惯,是需要经年累些的锻炼和积累的。

同理心,是人类最伟大,最重要的能力,也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准。一个成人,缺乏同理心,根本不算成人,只是巨婴。手足之情也是必不可缺的,然而一胎化造成的大量独生子女往往缺乏这种能力,这就是我从刘鑫事件中看到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个社会越来越分裂,戾气也越来越重,为什么?当每个人都只思考自己利益,却毫不在意他人福祉的情况下,这是必然的结果。或者我说的更严重一点,缺乏同理心的人,会把人间搞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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