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一个类似的事件,最终要看目的和屁股坐在那边。
对某些恐怖分子和宗教狂徒,最好的办法以暴制暴。
一个人的死亡是悲剧,一百万人的死亡只是数据。
在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稳定和基本价值观的时候,更残暴的对待破坏规则的人基本是成熟者的通例。
所有的绥靖虽然暂时缓和了局势,但实际为更大的残暴和反弹积累势能。
所以这样说话的人,不要去理他,废物。
(在我回答时,原问题是问的是“用残酷手段对待罪犯”,故有此回答)
区别就在于,面对被宣判的罪犯,我们敢于直视他们的眼睛。
这一周,我有13个案子宣判,将四人送进监狱,九人缓刑。
进监狱的人中,
一位在偷来的车中放了1.6克冰毒和一包大麻,这辆车已经有17年车龄了,原车主全家都要靠它出行;
一位用霰弹枪瞄准了自己的妻子,喊着要把她的头“打爆”,当妻子跑出去求助时,他扣动了扳机(万幸没有打中,只能说霰弹枪在那个距离开枪没打中实在是生命的奇迹);
一位违反了缓刑要求,此人也是因为家暴被判刑,但当时他并未被关进监狱,而是被允许在监狱外服缓刑。从法院走出来的第三天,他喝醉了酒闯入被害者家中,几个月大的孩子吓得大哭,于是他把孩子的妈妈锁在卫生间里,一把拆下储物间的门劈头盖脸砸过去;
一位也是违反了缓刑要求,理由很简单,缓刑条件之一是戒毒,但他复吸了,这是第六次。
这周还有一个案子,我参与了,但没有全程负责,
被告猥亵了自己的亲生孙子,强奸了另外两名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子(他女儿再婚时男方的孩子),他被判处300个月的监禁,
在法警把他押送下去的时候,他大喊了一声,“你们不明白我表达爱的方式”。
这些罪犯,他们有的直接给人造成了伤害,让被害者流泪,流血,遭受身体上的创伤,在未来的人生中无数次从噩梦中惊醒;
有的伤害则是间接的,比如1.6克冰毒,比如有一次没能拒绝吸毒的诱惑,我们很难说这些行为有哪些直接的受害者,但想想因为吸毒而破碎的家庭,就可以想见,滋养这个行业生长无异于谋人性命,
有的的确悔过了,有的依然认为是世界错怪了自己。
在所有这些案子中,我作为检方,都努力做到一件事情,就是在法官宣判的时候直视他们的眼睛。
的确,哪怕在最为“文明”的社会,刑事惩罚都是残酷的。我参观过我们郡(county,美国司法系统都是以所谓的郡来划分辖区的)的监狱,牢房里没有窗户,只有铁板做的床,拉屎撒尿的地方一点遮拦没有,全部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所谓的“庭院”同样是全封闭的,看不见外面的世界。
这些手段是残酷的,一点不错,但用残酷手段对待罪犯时,我们会站直了腰板,在面向所有人都开放(也对被告的家人、朋友、同党开放)的法庭上,告诉他我们要对你做什么,面对面地告诉被宣判的罪犯,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在使用这些残酷的手段时,司法工作者们敢于公开宣布自己的所作所为,直面被宣判的对象。
有朋友可能会说,哟,挺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你把别人拷起来,知道对方不能拿你怎么样,旁边有法警押着,自然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
我就那么说吧,在我所工作的郡里,只要不是命案,在宣判的时候,检察官和被告的距离比法警和被告距离还近,中间就隔了一位被告的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和被告就是肩挨着肩)也绝对没有带手铐一说,
遇到个子比较高大的被告,我得使劲仰着脖子才能对上眼。
更别提法院大门对所有人敞开,经常遇到被告的后援团在旁边加油打气的,
比如前两周宣判了一位贩毒的,他被押走时,旁听席上一片“black power”的喊声响起来,来给他“加油打气”。
但就算这样,我们也会在公众面前面对面告诉罪犯,我们要对你施加怎么样的惩罚,
这大概就是区别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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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感动是不好的。“宣判时要看着对方的眼睛”这个说法,再看《权力的游戏》时听到过,在今天突然想起来,自以为挺有道理。诸位,见笑了。)
恐怖主义行径的恶劣性主要不在于“手段残酷”,而更多在于“伤及无辜”。
那些最冷静的恐怖分子当然知道他们在有预谋地伤及无辜,但被前者煽动的从犯和因被前两者伤害而迫切渴望复仇的受害者则未必知道。
如果有一天我们要用残酷的手段去报复那些“恐怖分子自称代表着”的群体、以此发泄我们“抓不到真正的恐怖分子”的愤恨的话,那我们才真的是“和恐怖分子无异”了。
区别在于我们解决了一个他们制造的问题。
事实上区别不在于暴力与否,而在于是不是解决了问题。暴力不是邪恶的,邪恶的是不恰当的使用暴力,和平秩序是暴力维持的,自由民主也是。
答案很简单:是的,毫无区别!盲生你发现了华点!
四十多年前,斯大林杀掉了几千车臣人,放逐了几十万车臣人,直到今天,俄罗斯还深受车臣问题的困扰。
二战时希特勒用最现代的手段,用最科学的方法,消灭了六百万犹太人,如今这个民族有自己的国家,有生生不息的繁荣,有耀眼的财富和权势。
贵乎的说法啊,所有穆斯林变极端之前都是温和的,也就是不承认有温和穆斯林,同时呢,也不能犯圣母病,要用残酷手段对付某群体。
那么我想问问,你们想过吗,穆斯林的人数,最保守的估计也是15亿以上,你们打算怎么对付这十几亿人?就算你觉得自己可以比希特勒更残忍,斯大林更凶狠,你真的相信自己的才华数十倍于这两个人之和,去完成他们百倍于他们的工作?
就算你说某教是毒瘤也好,癌症也好,它小的时候,或许可以一刀切去,也还要担心伤口的愈合,如果这毒瘤大到占你体重的四分之一,遍布全身,那就得想别的辙了,去鼓励它的现代化也好,世俗化也好,经济上扶持政治上控制军事上监视,不管怎么治,肯定是不能切了,切了就没命了。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 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这段话我特别喜欢,因为他虽然在讲仁义,其实还是在用对方能理解的“利”去讲仁义。在孟子的这段话中,利 和 仁义都只是实现目的的一个手段。或许仁义看起来有点伪君子,见效也比较慢,但这并不是选择另一条道路的理由。
在对待穆斯林的态度上其实也差不多,政治正确虽然看起来虚伪,虽然看起来没什么效率,或许以后人们会想出来更好的办法,但这并不是回过头去选择更加落后的办法的理由。
奥巴马批判trump的时候讲,极端伊斯兰,这词有什么魔法吗?说出来就能解决问题?
同样的,极端,残酷的手段,是过去几百年都没人想到的的,具有魔法般效果的新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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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问题是,如果我们采用残酷的手段对付某群体,那我们和极端分子还有什么区别?
被改成了,如果我们采用残酷的手段对付犯罪者,那我们和极端分子还有什么区别?
这样改来改去的意思全变了。
请问「某群体」是哪个群体?
是 ISIS 这样的恐怖分子?千刀万剐我没都意见。
是极端激进的狂妄教徒?请狠狠地打击,别留情。
无论如何,这至少也有一个朴素的正义。
结果你要对占全球人口 23% 的一个宗教群体,不论世俗程度,无 差 别 对待?
……那你就和极端分子一样是一个疯子……不,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极端分子。
然后你给所有不认同你的人贴上「白左」标签,还为屠杀「白左」拍手称快?
……那和我认识的穆斯林比起来,你更像 ISIS。
「正当防卫」哟,说的真好听……可是你们是在正当防卫吗?
你们攻击反恐前线的战士,攻击恐怖分子的受害者,攻击任何不认同你们的人。
当中国公民被 ISIS 绑架时,「他不是中国人」「他不是汉族人」倒说得比谁都快。
碰到强奸案件,你不惩罚罪犯,却去惩罚警察,惩罚受害者(这还真很常见……),
这叫哪门子正当防卫?这叫哪门子防卫?
这不是和恐怖分子没有区别。
这分明就是恐怖分子的帮凶和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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