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词:“恶意取药”。
校领导眼里,你病死事小,影响防疫事大 ,
整个通报里完全可以看出校领导的心理过程:
即使你全过程零接触取药,取回来第一时间消毒,未拖累任何人,
但我也要批评你,你就不能憋着吗,还让我多一事多个麻烦。
到底谁才是有病的一方?
如果心脏病突发了,这个学校的领导怕是会排除第三项,让学生选前两项自救,
如果病情突发没有药物,耽误治疗时间或者病死在寝室,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看到有人说这位同学现在又帮学校说话了,
理解但不敢苟同他的做法,毕竟人毕业证学位证还没拿到,我们是旁观者,和校方无关联的自由人。
咱讨论的从来都是防控下的现象,只是不希望再看到什么血的教训,以及管理层马后炮于事无补的道歉。
今天是旁观者的,明天可能就变成当事人,
因为一刀切而未能及时治疗带走的那些生命,对一个个家庭的打击也是毁灭性的,
只希望这样的事真的能让当地管理层引以为戒,
不要搭进去一条鲜活的生命。
我看不懂了。
明明写了学校要求药品放在4号门,保安消毒后,辅导员代取。
结果到最后,辅导员没有去取。
所以是学生违反了防疫规定。
我又看不懂了,学校要求药品放在4号门,但是路口被封,没有办法送到4号门。
这不就得了啊,这是学校组织安排的疏漏。
凭什么学生背锅?
如果要定义成安全隐患,那简单了,首要责任人是做出4号门拿药的领导,次要责任人是该名辅导员。
请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而且,这事情最搞笑的是,这里面除了通报批评,啥处罚措施都没有。没有警告,没有严重警告,更别提记过和留校察看了。说明学校压根就没打算处罚他。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起个调子,不打板子。
事情既然爆出来了,总要对上有个说法。既然领导们不能有错,那就把这个学生丢出来背锅。
说到底,还是僵化的官本位思想。
我们搞企业管理的人,有个共识。个体所犯的种种错误,核心是因为流程上的疏漏。流程没有监管,没有制约,缺乏可行性,才会导致个体问题的不断产生。
出现问题后,第一要想的是怎么把漏洞补上,在以后规避类似问题,而不是把直接责任人拖出来骂一顿。而且,流程有错一点都不可怕。没有哪个组织的流程能够一开始就设计的完美无缺。出了问题及时调整就可以。
就拿这次事情来说,核心原因在于4号门被封,快递无法到达。那解决起来特别简单,重新规划下取货路线就可以了。
抛开其他情绪看长春工程学院的这份通报,他们设计的这个防疫措施还挺不错:指定地点,无接触取货,第一时间消杀,避免传染源进入。该做的都做了。
但设计思路优秀不代表执行的出色。环节中有漏洞,导致整个流程无法得到执行,没啥意义的。
我没说长春工程学院不会整改。不过,在官本位思想下,出了问题第一时间会撇清关系,把大锅甩出去,再承认自己存在微小的疏忽,把漏洞修复了。
然而其中个体的人,只会成为一个牺牲品。
我还想聊聊另外一个问题,这名倒霉的学生到底要不要抗争,以及怎么去抗争。
周国平在谈论“吃亏是福”的时候,有个值得去思考一下的观点。
吃亏是福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所吃的亏在容忍范围之内,比如你做事情多,而分的利益少。那么之所以要容忍这种小的不公平,是因为多做事能提高自己的能力。不计较,可以拓宽自己的胸怀。这些都是收获。相反,太计较,既烦恼,又没有办法解决问题。
另一种情况是吃的亏超出了底线,而且是巨大的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力争。
关于周国平。他是中国当代哲学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获得博士学位。他的《我思故我在--周国平谈智慧和信仰》,很值得一读。
如果时间不够,没办法静下心来看书,那么可以看下周国平的抖音作品。我刚才引用的文字就是来自他的抖音视频文案。
抖音ID如下图
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会去争。但是不是为这个通报批评争。
我的底线是,在疫情之下,我能吃到自己保命的药。所以我会很明确地跟学校提出,如果下次我买药的时候依然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到底要怎么处理?
我要倒逼着学校把最关系到我切身利益的事情给解决了,而不是把问题掩盖下去。如果背锅的命运我无法解决,但是我希望能保证自己一定能吃上保命的药。
真要不是这个通报前面的一大段,
很容易让人错判这个事。
咱们打个比方,注意是打个比方。
假如(咱是说假如)这位学生心脏病得不到药物及时治疗,发生了意外。
那这条新闻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全校学生都知道这位同学心脏病了,这样合适么?
学生这样明显的困难,学校和老师没有发现和及时解决,后来发个通报批评,还觉得是给了学生机会,不计入档案的处分。但是,自己工作做到位了吗?
在微博里,还有一群账号来洗地「不明白下面评论的人是怎么来的?别人帮你们学校的学生争取权益,你跑过来攻击,有没有想过哪天自己遇到这些事的时候,谁替你说话?老师的措施如果做到位,这个同学遇到这么大问题,为啥老师都没有主动去帮他解决呢?学生没有求助?那老师有主动摸清楚班上学生的情况吗?全校学生现在都知道学生心脏病了,隐私在哪里呢」
长春工程学院真正的处分应该给没有为学生解决这一正当需求的人。患病的学生需要药,如果有困难,应该由学校和老师帮忙解决,结果学生只能靠自己,最后还给个处分,而且还把学生的名字和疾病曝光出来(名字在这里打码了,但学校通告是实名),学校自己不应该有个处分么?
这份通报发在学校内,处分的是这个学生。发到学校外,处分的其实是这个学校。
现在很多学校的学生被封闭在校园,他们遇到了困难,应该怎么办?难道非得让他们自己违规?难道学校没有发现自己工作的失职?
自己做不好,怎么管理学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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