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了钱,人可以坏到什么地步?

回答
这个问题太沉重了,也太现实了。说到为了钱,人能坏到什么地步,我脑子里总会浮现出一些听起来像编故事,但偏偏又真实发生过的例子。那种坏,已经不是简单的贪婪,而是把人的良心、道德、甚至生命都踩在脚下,只为那冰冷的纸片或闪闪发光的金属。

想说得详细点,就得从几个层面去拆解。

1. 侵占与欺骗:从“小偷小摸”到“精心策划”

刚开始的时候,也许只是眼红别人的财富,觉得“凭什么他有我没有?”。这种念头可能就会催生出一些小小的坏念头。比如,在超市里顺手摸个东西,或者工作中少报点公款。但当“钱”这个东西一旦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那就会像毒品一样,让人一步步沉沦。

更大的坏,就体现在那些精心策划的骗局里。你听过那种“杀猪盘”吗?一开始对方会对你嘘寒问暖,把你捧得高高的,让你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然后就开始说自己做生意赚了很多钱,邀请你一起投资,保证稳赚不赔。等到你把积蓄,甚至借来的钱都投进去后,对方就人间蒸发了。你知道那些被骗的人是什么心情吗?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钱,还有对人的信任,对未来的希望。有时候,他们甚至因为还不起债而走上绝路。那些骗子,他们看着受害者倾家荡产、生不如死,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因为他们脑子里只有数字,没有活生生的人。

还有那些“庞氏骗局”,更是把这种欺骗发挥到了极致。靠着新加入者的本金支付给老投资者利息,就像滚雪球一样,看起来光鲜亮丽,但终究会崩塌。为了维持这个虚假的繁荣,他们会不择手段地拉人头,用高额回报做诱饵,把亲戚朋友都拉下水,最终导致无数家庭破产。你想想,一个为了钱,能把自己的亲人也变成他骗局的牺牲品,这得多冷血?

2. 剥削与压榨:把别人当成工具,只榨取价值

有钱人想赚更多的钱,这本身没错。但当“钱”成为唯一的驱动力,他们就会开始把人都变成工具,只剩下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

我见过一些黑心老板,他们为了压低成本,给工人开出极其微薄的工资,但工作强度却大得惊人。每天十几个小时,甚至通宵达旦的工作,还常常克扣工资,找各种理由罚款。这些工人,很多都是为了生计才出来打工,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唯一的希望就是多赚点钱养家糊口。但这些老板,就像吸血鬼一样,一点一点榨干他们的血汗,把他们当成消耗品。有些工人因为长期劳累和恶劣的工作环境,身体垮了,甚至命都没了,而老板却只是赔偿一点点钱了事,好像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破旧的工具。

还有一些所谓的“传销”组织,更是用“梦想”和“财富自由”来麻痹那些渴望成功的人。他们告诉你,只要你投入资金,拉更多的人进来,你就能一步登天。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只有最顶层的人才能赚到钱,下面的人都只是他们发财的垫脚石。很多人把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投入进去,还くなります负债,最后妻离子散,一无所有。那些组织头目,他们早就知道这是个骗局,却依然一本正经地宣讲着“美好未来”,看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被他们拖入深渊。

3. 牺牲道德与良知:为了钱,可以卖掉一切

道德和良知,这些词听起来很虚幻,但它们是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石。然而,在金钱面前,有些人宁愿把这些都抛弃。

你有没有听过那些“代孕”的事件?有些女性为了钱,把自己的身体当作生产工具,一次又一次地怀孕、生子,然后交给别人。她们可能会经历怀孕的痛苦,生产的风险,以及产后身体的恢复,但她们的身体和孩子,在某些人眼里,不过是待价而沽的商品。更可怕的是,有些人甚至为了“生出健康的孩子”,会进行性别筛选,或者要求“定制”孩子的某些特征。这种把生命当作商品买卖的行为,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还有那种“器官买卖”。你知道那些非法器官移植的背后是什么吗?可能是被人为地杀死,也可能是被人逼迫卖掉自己的器官。那些买家,他们或许是因为疾病,但他们的金钱,却催生了另一些人的绝望和死亡。那些进行交易的中间人,他们看着血淋淋的器官被交易,心里想的只有利润,人命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数字的增减。

更可怕的是,为了钱,有些人可以背叛最亲近的人。为了争夺遗产,兄弟反目,父母告子女;为了蝇头小利,出卖朋友,泄露机密。这种“亲情”、“友情”在金钱面前不堪一击,显得无比廉价和可悲。

总结一下,为了钱,人可以坏到什么地步?

它可以是:

无底线的欺骗: 让你倾家荡产、身败名裂,甚至走上绝路。
冷血的剥削: 把你当作机器,榨干你的价值,而对你的痛苦视而不见。
丧失的良知: 把人变成商品,把生命当作交易,把亲情友情踩在脚下。

这种“坏”,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往往是从一点点贪念开始,然后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把人变成一个只认钱的怪物。他们可能一开始也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但当金钱的诱惑足够大,当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不被发现时,那层薄薄的道德防线就会被轻易冲垮。

最让人感到无力和恐惧的是,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我们可能无意中也成为了这一切的参与者或见证者。当钱成为了衡量一切的标准,当社会价值观扭曲到只剩下金钱时,人的底线也就变得模糊不清了。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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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个我曾经律所同事的真事。

我在股吧里看到一篇帖子,原文我就不贴出来了,以免大家百度出来,我写一下大概意思吧!

大概意思是:

我叫Z某某,是XX上市公司IPO的签字律师,被XX上市公司董事长迫害入狱。

XX上市公司董事长本来答应上市成功以后,给我一笔奖金,但是出尔反尔,诬陷我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将我送进监狱。因为XX上市公司董事长为当地恶霸,因此当地司法机关不接受我的申诉,作为律师,我渴望司法公证,我努力去对抗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你们看到以后是不是义愤填膺?

说实话,从这位Z律师进律所,到他后来进监狱,全过程我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跟他的说法大相径庭。


这个Z某某,是我们律所上升期的时候进来的。

我们当时换了更大的写字楼,正是招兵买马的时候,他来到我们律所了。

Z律师是我们律所的合伙人D律师的大学同学,以前也是做律师的,后来觉得来钱太慢,就总想搞点旁门左道。

后来,他中了一次彩票,三万块钱,他发现买彩票是发财的捷径,于是全部心思都花研究彩票上了。

最后,律师的工作也不做了,专职买彩票,买到最后,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Z律师走投无路的时候,又去找了他同学D律师,希望能给他一份工作,他说他已经痛改前非了。

D律师人还是挺善良的,就让他过来当助理了。

讲真啊,刚开始的时候,Z律师表现还是真的不错!

我们这帮助理都二十五六岁,他已经三十九了,但是什么活都抢着干,我们所的主任刘律师也觉得他人还不错。

刘律师和D律师一直关系很好,当年创业的时候,俩人是一起从前律所离开的。

正好刘主任在长沙有个IPO项目,决定看在D律师的面子上,给Z律师一个机会,就让我和Z律师一起去。

我和Z律师在长沙合作这一年多,相处的还不错,但是后来Z律师本性就暴露了。


那是长沙那单IPO成功过会上市以后,我在出差去别的项目的火车上,收到Z律师发来的一个短信:

李律师,当时长沙的H老板亲口说过,等到公司上市以后,会请我们去新加坡旅游,我不需要他请我去新加坡旅游,我要现金!我会帮你把你的那一份也要来!

我当时看到短信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确实,我印象里面,长沙那个老板说过,是有一次开中介机构会议时候,券商、会计师、还有我们律所都在,老板就说了句:大家好好干啊!等公司上市成功,大家一起去新加坡玩玩......

其实老板这种“画饼”谁也没当回事,都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认真了,还要客户老板兑现承诺,还要折现!

天呐!这是我们客户啊!还是刘主任的客户,他要是得罪了,就麻烦了!

我们做乙方的,甲方能够按时足额结算律师费,我们就烧高香了,你居然还要人家兑现旅游的承诺!你要疯啊!

我马上回复他:人家就是说说而已,又没给你签合同,你凭什么要人家兑现?人家不会认的!

他回复:他一个大老板,凭什么说了不算?!

我感觉他是疯了,就马上给刘主任打了电话,把情况说了。

刘主任当时就急眼了,说:我他妈的当时就不该用这种人!就因为法律意见书没有让他签字,他分不到钱,他就想讹诈客户!我会跟D律师说,制止他。

这里说明一下,项目是刘主任的,法律意见书肯定是刘主任签字,但是证监会要求法律意见书至少两个律师签字,所以刘主任就找了D律师一起签字。

签字律师是可以分律师费的,因为D律师和刘主任都是合伙人,项目比较多,所以大家互惠互利,相互签字。

我们助理都是按照项目量拿固定工资、奖金和出差补贴,没有资格签字。

他是看到这个项目刘主任和D律师都分到不少钱,眼红的不行,他也要分一杯羹,就找刘主任要签字权。

刘主任说,当初是看在D律师的面子上收留你的,给你碗饭吃就不错了 ,而且你的工资是助理里最高的,你还要签字权,别太得寸进尺!

Z律师没有得逞,就想起来客户老板说的去新加坡旅游的话,于是就打算去客户那里要这笔钱。

刘主任找到D律师,说:老D,当初看你的面子上收留他的,现在他要得罪我的客户,你看怎么办吧?

D律师赶紧找到了Z律师,把他臭骂了一顿,然后带他到刘主任那里道歉。

结果,他见到刘主任就立刻怂了,居然臭不要脸的说,是我让他去要钱的!

艹,他也不想想我和刘主任什么关系?从刘主任还是大所合伙人的时候我就跟着他,刘主任怎么可能相信?

刘主任还是够意思,给了Z律师5万块钱项目奖金,说奖金本来应该年底再给,但是现在提前给你了,以后我的项目,你碰都别想碰,我也不会再给你开工资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律所里见到他,他故意跟我搭话,我理不理他。

按说,D律师也该看清他是什么人了,就该让他滚蛋。

可是Z律所又是在D律师面前痛哭流涕,说自己一时糊涂,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希望D律师再给他个机会。

要说D律师也是心软了,心一软就没原则了,于是就告诉Z律师,说自己在浙江绍兴还有一个项目,让他去绍兴项目上盯着吧!客户管吃管喝,他也不用回北京了,每月给他两千块钱生活费。

Z律师于是就去了绍兴,刚开始也是,在项目上尽心尽力,真的就扎在绍兴没有回北京。


Z律师在绍兴一待就两年多,最后这家公司上市成功了。

D律师挺高兴,觉得Z律师确实是痛改前非了,于是就给了他签字权,分给他70万的律师费。

按说Z律师有了这70万律师费,完全可以重新开始了。

对,他重新开始了,又开始玩彩票了!

果不其然,这70万都花光了,P也没中!

他当然不甘心了,又跑到绍兴,去找客户老板,然后痛哭流涕说自己两年在绍兴负责项目有多不容易,自己的律师费都投资做生意了,全陪了。

客户老板也算好心,也觉得他在绍兴的时候工作是挺认真负责的,而且两年没回家,就又给了他8万,算是额外奖励吧!

然后Z律师拿着这8万块钱,又全投在彩票上了,又全打了水漂。

Z律师这脸皮是真的厚到家了,又跑绍兴找客户要钱去了。

这回客户可是不搭理他了,直接叫保安把他轰了出去!

轰出去他也不肯走,在客户公司门口又哭又叫又要上吊,结果引来了公司保安,给他按到地上了。

被按到地上他也不甘心,就使劲大喊:XX公司欺诈上市!XX公司欺骗股民!

客户实在没办法,报了警,让警察把他带走了。

据说,他在看守所也不老实,一直叫喊着:D律师以前在XX省政府工作,关系硬着呢!他一定会来救我的!

我感觉这时候,这人就已经魔怔了,鬼才来救他!

然后这个Z律师因为寻衅滋事,被判了一年半.....

后来,他出狱以后,律师资格也没有了,现在跟着年近80的父母在一起生活。

再然后,我就看见他在股吧里发了上面的文字,居然说客户是“当地恶霸”,把自己说成是受欺凌弱势群体。

所以说,如果彩票算是一种变相赌博,那赌鬼不能可怜,也更不能随便相信网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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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时候,协议也签订好了,钱也给够了。

但是在拆之前,都会挨个屋查看一遍


因为以前有拆迁户把自己重病的老人抬进去弄出来人命的!!



我挂职的时候有个农村留守老人溺死了,当时县里开常委会,书记直接拍板,压力再大也不能给钱!不然以后农村老人不知道得死多少!

当时我列席没觉得啥,后来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了,真是··················



儒家时候,烈女是可以减免税收徭役的,所以一般儿子重病快死了,就去买穷人家一个小姑娘过来冲喜(青黄不接的时候,几斗米就行了),成功了当然好,不成功这小姑娘就可以被殉节了,殉节了就上报一个贞洁烈女,立起来一个贞节牌坊,美滋滋。


到了清代一个县平均一年有十个烈女··········是真自愿还是假自愿就没人知道了。



(其实汉唐时候每个朝代三百来年,烈女就几十个,北宋也不多,连刘峨这个皇太后还是二婚呢不是,但是到了南宋以后,被蛮夷吊着打,没办法,这时候儒家憋出来的办法就是我虽然打不过,但是我可以殉国啊,女儿就是殉节啊,但是男人殉国的少,只能逼女人殉节了,随后烈女数量直线上升,明朝前期还好,连大太监刘瑾掌权的时候都知道劝寡妇改嫁,但是到了明末,烈女就直接成千上万了,到了清朝,那真是平均一个县三百年三千多烈女。张淑仪守礼全贞,张氏女饰丐全贞、吴氏女未婚守贞、二奇女守一全贞、姚小宾未婚妇守贞、杜氏妇投河、芜湖烈妇投水、徐氏赴水殉夫、朱氏女投江自尽、蔡慧奴拒满帅而自歾、吴绛雪以死纾难、王富英被掠自缢等等等等。

说白了,就是儒家文人把武将杀了,蛮夷进来要干自己的女人,自己保护不了,就让女人殉节吧,反正不久穷鬼就会起来反抗,这样蛮夷就会知道我们的作用,然后重新开科举,让我们重新去做官。用鲁迅的话说就是哀悼一下几个殉国的官员几个殉节的烈女名妓,就仿佛像是没有亡国一样·······)


一个穷人没钱,害死自己亲人,一个是富豪想多点钱,害死买来的无辜人


谁更坏? 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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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同一天发生的两件小事

早上上班,开车门的时候发现车门旁的草地上有一匝钱,估摸着有两三千,我看了一下四周,只有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我把她喊了过来,指着地上的钱,示意她捡起来。

她开始不懂,我就说明了,估计是别人掉下来的,你拿着吧,有人回来寻钱你就还给人家,估计人家还能抽出一两张给你当好处费,如果没人来寻钱,我也当没看见。

阿姨很是激动,冲我谢了半天,说一定等人来,我就开车走了,想验证一下阿姨是否诚实,我就拐了一圈,也就两分钟吧,阿姨早消失无影无踪了。

下班刷卡过保安岗的时候,我多嘴问了一下保安今天有人寻钱嘛?保安告知没有。

回到家,发现钱包丢了,因为过门岗的时候还从钱包里拿出卡了,估计丢车里了,车里找了半天没找到,就去门岗那边转悠,门卫一见我寻东西,就问是不是钱包丢了。

我说是,门卫说,是某某室的人捡走了。

于是我敲开了那扇门,人家不承认捡钱包。

我去找门卫,门卫确定是那家人捡走的,于是陪我去找,人家还是不认,门卫是个小年轻冲那家人说,那有监控头,如果查监控最后谁都收不了场。

那家人无奈只好把钱包还给我,还的时候把钱抽走了,说这是好处费,因为钱包就大几百又是一个小区,不想闹僵,就没吭气。

小保安路上骂了一路,说没想到住别墅的人还有这样差素质的人,反而我劝了他半天。

回去,女友翻箱倒柜找东西,我问咋了,她说钱丢了,说早上还在上衣口袋里,下班就找不到了。我问多少,她说三千五。我问上午是不是开车门了,她说是,上班前开车门拿了驾照去消分。

我一拍脑袋,知道上午那一匝钱是她掉的了,于是去物业找那位阿姨,阿姨正准备下班,我说明前因后果,阿姨不承认啊,还大哭大闹起来,说我玷污她清白。

那架势,算了,算了。

过了几个月,觉得好久没见那个小保安了,就问了其他保安,人家说他早走了。

我问为什么,他说,别墅区一住户三天两头找物业投诉他,他呆不下去,只有走了。

为了钱,人可以坏到什么地步?

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一点小钱都可以试探出人性。

挺想那个一身正气的小保安的。对了,以前过年时候会包一些十块小红包给小区的阿姨,那次起,我再也没包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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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一下:


别人月入1到3块大洋,自己月入300到600大洋,月收入是别人的37.5倍至600倍;别人高疾病率、高夭折率、高文盲率、高死亡率,自己锦衣玉食、四手联弹的时代,称为 “美好的民国时代”;


自己被拉下既得利益神坛,锦衣玉食不再;别人疾病率、夭折率、文盲率、死亡率大幅降低,人口数量和人均寿命增加一倍的时代称为 “国将不国、民不聊生”,并称自己是 “忧国忧民的民族良心” 。


——————————————

据说被当代 “民族良心” 们举报了。理由是缺乏 “详细阐述”。


下面详细阐述:


在民国时代,面粉厂工人每月收入约1块大洋(很多人疑惑每月1块大洋能活下来吗?能,刚够买一个月所需的碳水化合物);黄包车夫每月3块大洋,城市职员这种小康之家『全家每月合计』收入约 8块大洋。文科教授每月收入300大洋,职位更高者400或500大洋,校长级别每月600大洋。


以文科教授的最低收入300大洋,除以城市小康之家的合计收入8块大洋,300/8 = 37.5 。

“民族良心” 们的收入至少是没良心们的37.5倍。


以最高收入600大洋,除以最低收入1块大洋,“民族良心” 们的收入是没良心们的600倍。


建国后的收入差距明显不同:

以追求精英主义、自由主义的当代中国法学界的 “大师” 们为例,各种黑的灰的白的加起来年收入50万至100万上下,平均每月算4万到9万吧。

以当下面厂的工人师傅每月收入3000元至4000元计,双方收入差距约10倍至30倍 —— “美好民国时代” 是300倍至600倍。

以出租车司机每月收入6000元上下计,双方收入差距约6倍至15倍 —— “美好民国时代” 是100倍至200倍。

城市小康之家则多为夫妻合计收入,保守说每月约6000元至1万,双方收入差距约 7倍至15倍 —— “美好民国时代” 是37.5倍至75倍。


知乎有很多玩数学的自由主义精英,如果算错请指正,别动不动举报。

您就是在地上树个铁碑刻着 “此地无银”,也掩盖不了互联网时代无所不在的历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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