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唐人街探案3》秦风应该杀死轮奸犯吗?

回答
《唐人街探案3》中秦风是否应该杀死轮奸犯,这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人性以及电影叙事多方面讨论的复杂问题,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正确”答案。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从法律和正义的角度:

法律是底线: 在绝大多数现代法律体系中,私力救济(即个人直接采取极端暴力手段惩罚罪犯)是被禁止的。这意味着即使轮奸犯罪大恶极,秦风也不能在法律之外自行处置,否则他自己也将触犯法律,成为新的罪犯。
司法体系的意义: 法律的意义在于通过程序正义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义。即使执行过程可能不完美,但它提供了一个相对公正的审判和惩罚框架,避免了个人仇恨和复仇的无休止循环。如果每个人都自行审判和惩罚,社会将陷入混乱。
证据和定罪: 秦风作为侦探,他的职责是通过合法手段收集证据,将罪犯绳之以法。即便他看到了证据确凿的罪行,但直接杀戮也绕过了司法审判的必要环节,这与他作为侦探的角色定位相悖。
公正的审判: 轮奸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种制裁应该由独立的司法机构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判决。秦风杀死他,剥夺了他被审判的权利,也可能剥夺了揭露更多真相的机会(例如他是否与其他罪犯有联系)。

2. 从人性和道德的角度:

同情与愤怒: 秦风目睹了轮奸犯的残忍罪行,尤其是对受害者的伤害,产生愤怒和同情是人之常情。作为人类,我们本能地会反对和痛恨这种极端残忍的罪行。
复仇的冲动: 在巨大的情感冲击下,秦风产生复仇的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他可能认为法律的惩罚不够快、不够狠,或者对受害者遭受的痛苦感到无法容忍,希望通过杀死罪犯来“替天行道”。
“好人”的界限: 电影常常探讨“好人”在极端情况下的选择。秦风是侦探,他的使命是找出真相并伸张正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跨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如果他为了正义而杀人,那么他是否还能称得上是“好人”?他的行为是否会让他自己也沾染上罪恶?
接受痛苦的意义: 对于受害者而言,承受遭受的痛苦是巨大的。而对于目击者,看到这样的痛苦也可能带来心理创伤。秦风的处理方式,也可能是在内心深处处理自己对这种罪恶的愤怒和无力感。

3. 从电影叙事和角色设定的角度:

角色弧光: 秦风的“逻辑完美”的侦探形象中,常常带有一丝不完美的稚嫩和对正义的执着。他在面对这类极端罪行时是否会动摇,是否会因为人性而做出冲动的选择,这是塑造角色复杂性的一个重要层面。
观影体验与价值输出: 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往往会通过情节来引发观众的思考。如果秦风杀了人,观众可能会因为对罪犯的愤怒而感到“痛快”,但从更深层次的教育意义来说,电影可能会探讨“复仇与法律”的冲突,以及个人情感与社会规则的张力。
“恶”的循环: 如果秦风为了惩罚“恶”,而自己也行使了杀戮的“恶”,那么是否就陷入了一个“以恶制恶”的循环?电影可能会借此探讨,真正的“正义”是否应该超越这种循环。
侦探的职业操守: 作为一名侦探,秦风的职业操守是关键。他需要保持冷静,通过智慧和证据来解决问题。如果他被情绪控制而采取暴力行为,这会损害他作为侦探的专业形象,也会影响他在团队中的作用。

电影中的处理方式及分析:

在《唐人街探案3》的剧情中,秦风并没有直接杀死轮奸犯。他最终还是通过收集证据,配合警方将罪犯绳之以法。这一点从电影的角度来看,更符合侦探的角色设定,也更能展现“智取”而非“力制”的力量。

表现了秦风的成熟: 虽然秦风内心可能充满了愤怒和对罪犯的厌恶,但他最终克制了自己的冲动,选择了法律途径。这可以看作是他个人成长和成熟的表现,他更理解了法律和正义的真正含义。
强调了规则的重要性: 电影通过秦风的行动,间接传达了社会规则和法律的重要性。即使面对令人发指的罪行,也不能因此放弃法治的底线。
留有余地和复杂性: 即使秦风没有杀人,观众依然可以看到他内心的挣扎和对正义的强烈渴望。这种挣扎本身就具有戏剧张力,也让角色更加立体。他内心的拷问和对“恶”的理解,也可能会在未来的故事中有所体现。

总结:

从法律、道德、以及侦探的职业操守来看,秦风不应该杀死轮奸犯。尽管轮奸犯的罪行极其恶劣,但私自处决将破坏法律秩序,也可能让秦风本人沦为罪犯。真正的正义应该通过合法的、程序的途径来实现,即使这个过程可能漫长且不完美。

电影之所以没有让他杀人,更多的是为了展现角色作为侦探的专业性、理性和对法治的尊重,同时也在探讨在面对极端罪恶时,人性的挣扎与理性的抉择之间的张力。秦风选择合法途径,不仅是为了维护正义,也是为了维护自己作为“正义的守护者”的身份和原则。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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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是一大败笔,罗翔老师看到都会笑出声。

首先,奸杀犯身上装着放水装置,他不死小林酱会被淹死,小林酱是犯人绑架的,秦风为了救人把他推下去是为了救人。

秦风又不是《死亡笔记》里L那种极端信奉司法的人,第二部还把杀了人的肖央演的那个给放了,怎么到了第三部你就成了白莲花了?

我不知道日本法律是怎样的,但是犯人死后,警察、侦探、法官都无视了犯人身上戴着这个装置的事,直接就认定秦风有罪,这就很离谱,现实中肯定是要考虑到这一点的,找个专家查一下装置是不是和蓄水池连在一起就行了。

第二,秦风完全可以说自己太害怕了,选择性失忆了,只记得犯人好像口口声声要自己死,至于推没推他自己忘了,然后由辩护律师辩解这是秦风受奸杀犯的口头胁迫的自保行为。一个屡屡作案,罪大恶极的人被杀了,正常庭审时候只要是脑子正常的法官或者陪审团,也会更倾向于相信秦风。

结合我以上两点,这一段就是剧本在瞎编,要是在中国,秦风都不用坐牢,最多判半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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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7更新:

感谢大家的点赞~ 邸生系列根据这个回答制作了一个视频。下面是B站视频,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围观一下哈哈。视频是秦风第一视角的。

另外也顺便颇无耻地推荐两个个我的小说向回答,大家如果好奇也可以去看看。




原回答:

烟花之后,唐仁依然跑在前面在大呼小叫。秦风忍不住笑了出来。他有时候觉得,唐仁这样也挺好。

野田昊跟在秦风身旁,又留着一点距离。这时候,在金碧辉煌楼宇之下的阴影里,只有他们二人了。

“谢……”

“为什么粉尘不均匀?”野田昊用中文道。

秦风的感谢就这样被这突如其来的发问卡在了喉咙里。

“你、你说的是什么粉尘?”

“我是问,你左右手上的粉尘,为什么不均匀。从仅有的那有记录的张照片上看,你一只手上的粉尘,比另一只手要多。”

“啊?”秦风愣愣地长大了嘴巴,露出疑惑的表情。

“我一开始认为,这是因为你右手力量更大,习惯用右手领包。而在广场撒钱的时候,你用的是左手。所以你左手的粉尘会比右手更多。但是当我调查了银行的监控之后,我发现在你拿到那些钱的时候,你是快速清点过一遍的。而那时候,你主要用的是右手。而广场的监控也显示,你也用过相当多次的右手。”

秦风没有说话。

“恐怕在清点那一亿日元的时候,你就发现了、或者至少是想到了我有可能会在钱币上做记号了吧?”

“你、你到底想说什么?”秦风的语气急促起来,脸上是一副被冤枉时又好气又好笑的表情。

“在破解谜题那一路上,虽然时间紧张,但是依然很多机会可以接触水源。秦风,你可以理解为这是我的一种胡乱猜想。”野田昊的表情非常凝重,一改之前的浮夸,但是似乎又透露出些许兴奋,“你如果在之前就洗了自己的一只手呢?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目的、在什么时候做了清洗。但是在高台上,你只需要用那只手推了村田昭,之后再将推他的那只手重新接触自己身上有粉尘的地方,比如说……另一只手。这样一来,我所留下的能将你救出来的粉尘证据,也就成为了你实现完美犯罪的巧妙道具。

“你,在高台上,究竟是用了哪一只手?”

秦风忽然感觉身边的环境变了——他又回到了那里。那个杀人犯疯子的嘶吼还环绕在自己耳边。推?不推?推吧……推吧……完美的犯罪……自己的手……伸出来……

“老秦!!!”

又一次,秦风被唐仁打断了思绪。

“老秦!你们俩在那磨磨唧唧搞什么呢?!”

“我来了!”秦风回了一句,看向野田昊。他眯着眼睛,好像在打量对手……或者是俯视?

“力学模拟测试可以证明我没有推他。”

“呵……那种测试……”野田昊摇了摇头,想说什么时,秦风又开口了:

“而且我不需要推他。”

“什……”这回轮到野田昊被卡住了。

“在那种情况下,村田昭一心求死。他无比希望我帮助他完成这个所谓的测试,自己死去。那么,我只要表现出我有要杀的意图就够了。比如说……”秦风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在了野田昊身上。虽然只是轻轻一点,但是野田昊却如遭重击,他退后几步,脑中浮现出村田昭在秦风展露杀意之后,满足地落下的场景——

“砰!!!”

“你知道Q在警局里对我说了什么吗?关于完美犯罪?”

“……我,大概知道一点。”野田昊点点头,“那些真正的上位者,可以在规则之内犯下罪行,还被包装成世人崇拜的偶像。规则之内……”他忽然瞪大了眼睛。

是了。

如果没有违反既定规则,就对犯罪毫无办法。

村田昭本就希望秦风杀死他。那么,如果秦风真的想杀死村田昭,真的需要……推他吗?难道不是秦风在耳边耳语一句,你可以去死了,村田昭就愿意去死吗?这种犯罪,真的可能有破绽吗?秦风难道不是可以凭借着自己的意愿杀死一个自己想杀死的人,而不留下任何证据吗?

那天的高台之上,只有秦风和村田昭。没有监控,没有其他人。所有的故事,都是秦风后来告诉他们的。

如果犹豫过的其实是村田昭呢?

如果是秦风让村田昭下定了决心……

野田昊看向秦风,秦风也在看着他,眼睛清澈无比,嘴角含着笑意。他忽然发现他们的距离扩大了,他似乎永远追不上这个第二名了。自己正被这个男孩愚弄、玩弄于股掌之中。

“老秦!!!”唐仁的呼喊又一次传来。

“好啦,不开玩笑啦。”秦风拍了拍野田昊肩膀,刚刚凝重的气氛一下活跃起来。“我没有杀村田昭。有一只手粉尘较少,是因为我那时候扶过小唐,用力手的粉尘被洗掉了一些。再见了!”说完,他就转过身子,向唐仁那快步走去。

“等一等!(日语)”野田昊喊了出来,“秦风,你不是一直想实现完美犯罪吗?你到底为什么拒绝Q?!(日语)”

秦风停下脚步,过了几秒才慢慢转身。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

“被忽略甚至认可的犯罪,可以称作‘犯罪’吗?

“太无趣了。

不是所追求的完美犯罪。”

秦风和唐仁离开了。野田昊站在原地。他仿佛回到了那个高台。他想看清楚秦风到底有没有伸出手。但是高台上的秦风仿佛发现了什么,忽然看向他。野田昊的思绪一下断了,回到了现实。此时,最后一道烟火仿佛是迟到了一样,在夜空中绽放,给了城市中的阴暗一瞬间的光明。

凝视深渊者,必被深渊所凝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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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甚至可以说,任何一个人都有义务推强奸犯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特别指明并解释了“紧急避险”这一行为的行为特点、行为目的、行为条件。

而影片中,强奸犯打开了下水道开关,将小林捆在水池中。正在对小林的生命安全实施侵害。并且除了杀强奸犯,秦风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阻止强奸犯侵害小林的生命安全。

此时,已经达成了紧急避险的必要四条件。

所以,秦风应该杀强奸犯,并不应为此受任何刑事责任。


更新

向各位致歉,由于我对法律的常识不足,也非法律从业人士,对情形的辨认发生了错误。经过评论区各位指正认识到此种情形并不适用于“紧急避险”,而更适用于“正当防卫”。

感谢各位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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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法律人对于此段情节表示很疑惑。

首先,秦风是否杀死强奸犯与电车难题不同。因为是强奸犯将唐仁和小林困到了水下,他们濒临死亡的危险是由强奸犯制造的,因此面临的是正当防卫的问题。而电车难题中,属于意外事件,并没有任何人制造列车失控,因此考虑救一个人还是一群人主要是紧急避险成立与否的问题。

其次,秦风就算将强奸犯推下悬崖也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秦风既可以作为第三人救助被害人对强奸犯进行正当防卫,也可以因为强奸犯对自己实施不法侵害而进行正当防卫(强奸犯身上有炸弹,会伤害秦风)。根据中国刑法特殊的正当防卫规则(日本相关规定也应该差不多),对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就算造成死亡的结果也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秦风的行为很大可能不会被认为是犯罪,而且是在日本刑法如此发达的地方,日本的检察官还依旧认为有罪,可能编剧确实没有对电影某些情节进行法律审查……

这个情节又像《七宗罪》最后的选择难题一样,都被各大电影反复致敬,确实没什么新意了……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分界线

有朋友说嫌犯身上装的不是炸弹而是一个仪器,可能是我看电影的时候没太仔细……但是按照刑法理论,秦风依旧可以为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实施正当防卫的行为,最终依旧是无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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