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不让非法学的学生参加法考?

回答
不让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是一个在许多国家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尤其是在中国。这种限制的背后,有着多方面的考量,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详细阐述:

一、 保证法律专业人才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系统性的法学教育是基础: 法学是一门高度系统化、理论性强且实践性要求极高的学科。法学教育旨在帮助学生建立起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部门法,以及法理学、法制史、外国法等理论支撑。这种系统性学习能够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内在逻辑、渊源和运行机制,培养其法律思维方式。非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法律学习在目标和内容上存在本质差异,其课程体系无法提供足够深入和广博的法律知识基础。
培养法律思维(Legal Thinking): 法律思维是一种基于证据、事实、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逻辑分析、推理、判断和论证的能力。这种思维方式需要通过长期的法学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来培养。非法学专业的思维方式更侧重于各自领域的专业分析,不一定能够适应法律决策所需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例如,工程师可能擅长技术分析,医生擅长医学诊断,但这些能力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法律判断。
建立法律职业的专业门槛: 法律职业,特别是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社会纠纷的重任。这些职业要求从业者对法律有深刻的理解、准确的适用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将法考作为法律职业的准入考试,是为了确保只有经过系统法学训练并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才能进入这个领域,从而保障法律职业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二、 法考的考核内容和深度决定了其专业性:

法考的知识广度和深度: 法考不仅考察法律条文的记忆,更重要的是考察考生对法律基本原理、法律适用方法、案例分析能力、法律解释能力以及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其考试范围涵盖了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绝大部分重要法律,并且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进行更新。这种广度和深度远超非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范畴。
对法律实践能力的考察: 法考的命题和形式往往模拟法律实践中的一些基本环节,例如,要求考生在案例中找出法律依据、分析法律关系、提出解决方案等。这些能力的培养,正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非法学专业学生即使通过学习某些法律知识,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法考所要求的法律实践技能水平。

三、 维护法律职业的声誉和执业质量:

防止法律知识的“碎片化”: 如果允许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轻易进入法律领域,可能会导致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出现碎片化、表面化的情况。这不仅会影响法律职业自身的专业形象,更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误判或不当处理,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影响社会秩序。
保障公众的法律权益: 公众在寻求法律帮助时,期望获得专业、准确、负责任的服务。如果法律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不足,将直接影响到公众的法律权益的实现。法考的门槛设置,是为了确保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公众。
传承法律职业的优良传统: 法律职业有着悠久的传承和职业伦理要求。通过对专业背景的限制,也是对这种传承和职业精神的一种维护。

四、 提升法学教育本身的价值和定位:

鼓励学生系统学习法学: 设定法考的专业门槛,可以促使那些对法律职业感兴趣的学生选择法学专业,从而确保法学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学科发展。如果法律职业准入过于宽泛,可能会削弱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吸引力和价值。
区分学科定位: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研究方法、理论体系和关注点与其他学科有显著区别。保持法考的专业限制,有助于明确法学学科的定位,避免学科之间的界限模糊。

一些补充说明和可能存在的反驳与回应:

有人会说,某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工作中也会接触法律,甚至比某些法学毕业生更懂某些领域的法律。
回应: 的确存在这种情况,法律是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的。但是,法考并非仅仅考察对某一领域法律的了解,而是对整个法律体系的掌握,以及法律思维和法律适用能力。即使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工作中接触法律,其掌握的可能是“应用性”的法律知识,而非系统性的、理论性的法律知识。法考旨在考察的是“专业性”的法律能力。
有人会说,一些国家(如美国)的律师考试对非法律本科生开放,例如 JD (Juris Doctor) 学位。
回应: 这需要结合不同国家的教育体系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来看。例如,美国的 JD 学位本身就是一种“专业法学博士”学位,虽然其招生不限制本科专业背景,但学生在攻读 JD 期间必须完成为期三年的、高度密集的法学课程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这实质上是一种“后置”的专业教育。而中国的法考制度是建立在中国现行的本科学历教育体系之上的,即在中国现行体系下,非法学专业本科教育并没有涵盖法考所需的大部分专业法学知识。

总结来说,不让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参加法考,核心目的是在于:

1. 保证法律专业人才的知识基础的系统性和深度。
2. 确保法律职业从业者具备必要的法律思维和法律适用能力。
3. 维护法律职业的专业性、声誉和执业质量。
4. 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项旨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专业性和社会信任度的必要措施。虽然这可能会限制一部分对法律感兴趣的非法学专业人士的职业发展,但从维护整个法律体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这种门槛的设置是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的。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根本上还是法学界无能的表现。理论界、实务界和相关部门都难辞其咎。

在中国法学院学习,很多人的感受,多是实务和理论的巨大分裂。抛开一部分业务分工的原因,即便是研读审判案例,这种感觉亦挥之不去:经常地,法官说理完全不是按照学院派的那一套,或者,尽管搬运了学界术语,却常常“用错”、导致说理逻辑不明,甚至不如不用。

为什么会这样?老师们尽可以批评裁判者理论水平低下,但实务人士马上也会批评老师们不切实际空谈理论。甚至,也并不是所有老师都是这样的。但无论如何,这种分裂是现实的。

这跟法考有什么关系?关系太大了。

法考的出题老师,大多为学院老师,包括我的一些老师。但据我观察,理论水平越高的老师,出题往往越有争议。例如商法,希希老师甚至点名我的某位老师说他的出题观点过于小众。其实这位老师对德国民法理论烂熟于心,学理逻辑非常严谨;但也是因此,国内的实务操作和制度设计,在他的眼里反而水平低下,错漏百出。

但另一方面,法考的目的是填补实务界的巨大需求。所以法考组织主体(说的模糊一些,你懂得)三令五申,要贴近实务,要改编实务case。对实务而言,最需要的是能够在这套既有规则下应对从容的法律人才,而不是怼天怼地的法学专家。

这种分裂直接导致了法考的怪样貌。出题人仍然是老师,法考名师也多是理论派出身,然而现在要求从实务案例改编法考题目,改编又不得超出真实的判决和理由。所以人们都说,现在的法考越来越“活”了。其实不是活,只是原先的那套理论派做法越来越不好用了。这一点在北大非常明显:北大非法本的法考通过率远高于法本。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法考的题目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他既没办法做太高的理论水准要求,因为理论水平越高,和实务的分裂越大;也没办法做深入的实务探讨,因为实务案件最关键的常常不是理论,而是事实的发现和认定,但是这完全没法在法考中考察。

进一步的,这也就意味着,法考达不到他的目的,即选拔实务人才。法考处在这样一个境地下,任何一个没有法律背景的人,吊儿郎当地听半年课,也【可能】过法考。甚至越是没有法律背景的,越是能适应法考的应试套路,越容易拿高分。(不才在下,在学习中国法之前,也是断断续续听了半年课后过的法考,分数可观,但这不妨碍我在学院课程上被吊打)如果是这样,这个考试和资格证,就只剩下垄断意义了。

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没办法。从法考组织主体的角度,实务和理论的分裂,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只能尽可能地限缩参加考试的群体,寄希望于将来理论可以更贴近实务,实务的理论水平可以更高,这样,有法学背景的这批人,至少或许更适用于实务工作。注意这个【或许】吧。

我的很多老师,其实都对这种理论和实务的分裂痛心。从他们的话里,我明白了一种无能。理论界无能,因为大家忙于独树一帜,在理论上无关紧要的概念上穷尽所能作无用的探讨,纯粹为了多发文章。实务界无能,因为我们结果导向的传统太多强大,常常为了达成一个“公正”结果而不顾其中的实证法逻辑、体现为说理上的极大崩坏,甚至也沾上了学界概念法学的错误风气。例如我一位老师就批判某真实case的说理,“因为是以物抵债合同,所以是要物合同”,这完全是用法律上不存在的“学理”概念因果颠倒地得出结论:在法律无规定时,正确的推理应该是“因为该合同要物行使,所以是以物抵债合同”;法律关系是第一位的,概念是第二位的(在没有明文规定时)。

我的另一位老师这么多年来一直主张,参照德国,学界应该尽快建立起“通说机制”,以与实务更好的对话。所谓通说,不意味着不搞学理争议,只是在那些争议较少的地方形成一致观点,以为实务提供好的学理参照。否则各说各话,法官就是想要参照学理,也不知道该信谁,最后也只能自己判断。

其实不一定要“通说”,但无论如何,学界和实务必须建立起对话机制。但是这个机制目前为止,是完全欠缺的。欠缺的结果之一,就显示在法考上:没办法用这场考试本身选拔真正的人才,只好在准入上就设立各种门槛。

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我们的理论和实务能够高效沟通,导致可以出出来非常高质量的题目,导致法考本身就能够选拔出高水平的法律人才,设限还有必要吗?完全没有。

故曰无能,并不冤枉。这篇回答可能会得罪两边,无意撕起,纯粹一管之见罢了。

—————————————

没想到知生第一个千赞来自于一篇吐槽……

附推荐一本《德国大学刑法案例辅导》,除了日常学习之用外,也可以感受一下德国“司法考试”的水平。(另注:德国理论界和法院互动之紧密,参见黄卉《论法学通说》)

—————————————

今日本院老师分享一篇随笔,讲述本院教育理想,与本文意指相关,附上:mp.weixin.qq.com/s/5Ucz

user avatar

保护法学生呗。

先说明,我是非法学生,也对法考毫无兴趣。但我支持这样做。

国人太多了,擅长卷的人也太多了。没点行业壁垒,人人都可以来你的专业抢饭吃,你这专业设置的意义在哪? 非法本跨行过来考法的,我大学同学就有好4.5个考过了司考,据他们所说,还是有点难的但不是很难。认真看几个月到半年书差不多了。学力差点的就再加几个月甚至一年总能过的。毕竟10~15%的通过率说高不高说低不低。有点难,但不至于登天。说难的怕不是没见过国考和建筑业那些考试又或者精算师等。

主要是保护那些三流法学混子,我是支持的。哪怕是混子,人家好歹也是混了四年比外行投入了更大的成本在里面。你一个外行还要去抢吃的,不太好吧?你真有心向法,那就去考个法硕。

不要辩,辩就是怕,不怕,那放开考啊。这么有自信的话。

顺便这里我可以说点题外话,前阵子得知国家准备推广非全日制学历也被承认资格且可以考公,而且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实行了。我们整个考公群就炸了。为什么炸?还不是怕增加风险呗。我们群里的双一流占1/3,普通本科的占2/3。 按理说吧,按学力而言是不惧区区非全日制的,为什么怕?还不是因为有人来抢蛋糕,增加了风险。

我们自信按学力而言涌入的非全日制竞争者,我们可以打趴95%甚至99%。但不敢说100%。因为人数一多,总会出现一两个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没读上全日制,但实际上学力极强的野生大神。公考要真碰上这种那可真是倒大霉了。谁敢说不怕?谁敢说学力一定能比所有野生非全日制高的?

我们怕。承认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可耻。

法考也一样。承认人家来抢饭碗不利于专业学生就对了。一边说不怕一边又找理由避战,可笑。

国人还是太多太能卷了,如果不是因为肉不够吃,我也支持非法学生也能参加法考,唯才是举是最厚的。

user avatar

(本文经大幅度删节,如大家觉得评论区与正文对不上的内容实属正常)

在中国,在“从事重要法律工作”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是玄学,“法学教育”和“法学素养”的关系是玄学,“司法考试”和选拔“高法学素养人才”的关系,更加是玄学。

实际上,法考的正确叫法应该是

“法律事务初级操作员培训结业考试”

这才叫实至名归。

那么现在为什么不让非法本参与考试了呢?

——法律事务初级操作员已经够多了嘛

中国一共就800亿的法律市场的盘子,已经有40万专职律师了,平均每名律师创收不到20万,扣掉4成的成本,收入也就12万。

红圈,高伙,一个人顶好几个律师的收入,所以主流的,一般的律师年收入也就六七万。真不算高收入,和大家从小看着国外律政剧,考过BAR,就娶上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的场景天差地别。

你以为你是:

其实你是

员额法官检察官数量不多,法律服务行业规模增长不快,而每年法考以数万人的速度供给法律职业人员。行业已经太拥挤了,外面的以为法律行当是流着奶与蜜的应许之地,实际早就是狼多羊少草更少的红海了。法本的同学们,入行以后才发现“民不聊生”是大概率事件,外面的非法本挤进去也不过就是当炮灰。法本四年,多交了4年的培训费,多赔4年光阴,沉没成本太多了,只能硬着头皮上,非法本的真的没必要凑那个热闹。

法律市场饱和以后的惨状看日本就知道了,日本原来有70多所大学就开设法学部,现在因为就业饱和,生源减少,已经收缩到三十几所了。

这才是法考当下的问题。我看国内大学,跟风开设法学专业的,如果没有特色,教育水平不高的,趁早关停并转,自谋出路。才是正道,也少点误人子弟。


user avatar

因为法学和非法学的,同样过了法考,在实践中就是有一定的区别。

我们所里的实习律师,三女一男,两法本两非法本,性格各异,在日常接待当事人的时候,有明显分别。

说太复杂了可能不了解,简单点说,法律条文庞杂,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记住,在面对自己不知道的法律问题,法本能依据法理推导出正确答案,非法本的那两个,大多时候选择背着当事人悄悄查,这种感觉类似于玄学,面对完全陌生的东西,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答对的。

事实上在法考的时候就有明显体会了,说题难的都是法本,因为他们用尽全力都没想到这题到底考什么法,法考后自我感觉差的也是法本,因为客观300分的题,280分都不确定自己是否正确。

任何一个专业,全会的大佬觉得简单,只知道皮毛的人不会疑惑,只有学会了又没完全会的人才会抓耳挠腮。法本的人大多处在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反正就应该是这样的阶段,至于非法学,多是只知道皮毛还笑话法本无用他上他也行的群体。

user avatar

主要是怕生化环材专业压抑不满总想着报复社会的人转行进来,被放到法律这么重要的岗位上。

user avatar

大可不必,为什么不能让本科考注会,为什么不能让大二考研,为什么不能直接中考定大学。

当你觉得法本和非法本开始有这种隔阂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专业的优势可能也是法本所羡慕的。

如果说只是为了三个月司考冲个证书,何必呢?

法律是一回事,法理是一回事。肯定有人三个月学的比四年法本的NB,但是这样少数人居多,行业壁垒是存在的。

抱着这么一点事,大谈公平不公平,法本怎么怎么地,我寻思,不是还能念法硕么?你考个北大学硕,哪怕你不是法本,谁敢说你法律素养不够?

法本考个学硕还觉得不公平呢?为啥尼玛劳资读了七年法学,对方一个理工科背景加个法硕就直接进知识产权部门。

壁垒和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我不敢说非法不能考一定是有多黑暗,但是好与坏都是对立的,相对来说,你抱怨无非是觉得你没有得到公平的待遇,觉得凭什么看不起劳资,但是如果法本和非法待遇完全一样,那么干脆取消法学这个科目好了,学你MB,直接人人三个月法考当检察官,法官,律师。

如果真的热爱法律,有着一枪热血,司考是不会耽误你很多的,耽误你的,只有你自己的心态。

当然,有意见提出来总是好的,只是也无所谓想的太过偏激。

拿例子来举,考研复试双非歧视,客观存在吧,那我就是大学好好学了就是初试NB,为什么有的不如我分底的能被看中,就凭他本科学校好?

真的只是因为是复试黑吗?

不是吗?

是吗?

多想想,我们的路,还很长。

看有些回答太跳了,上面还有什么因为中国法律界的无能,看了眼还是北大法律硕士,我寻思了,你不是法律界的么?你也是无能代表喽?

说法科生是既得利益者的,对,也不对。

本质来说,任何专业都会有护城河,没护城河是不可能的。只是一边破口大骂分蛋糕不公平,一边隐隐约约显露出我也想吃一口的样子,真的让人可怜。

说白了,还不是眼红?屁股决定脑袋,你让他的专业取消全部限制,18周无学历就能考,你看他叫么?估计要比大部分法科生跳脚的更厉害。

user avatar

我爸爸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通过法考的律师。

当时就是人人都能考。结果就是:法学专业的毕业证等同于废纸一张。

很多人辛辛苦苦学了四年法律。结果,四年等于白学。只能和其他社会青年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备考。万一没考过,只能给其他律师提包。当秘书。

user avatar

因为只要有考试,就会有答题套路。法考需要选拔的是有法学思维的人,没有法学思维的做题家靠答题套路胜出是出题者不希望的。

反套路出题,无非是把难度提高到没法通过“背”和刷题的高度。如数学物理奥赛,不是天才再怎么刷题就是背不了。但法学考试毕竟是以背为主,所以不好用

还有一种方法是彻底随机化出题。主考官闭上眼,抽到哪页哪行,就考啥。但中国毕竟大陆法系,能考的资料太少了。三本书硬背下来,难度没那么大,这就导致出题难度上不去。

既然无法从题目上把没有法学思维的做题家和有法学思维的考生分开,那就只能通过准入制,把没有受过法学全套教育的做题家踹出去咯。

user avatar

两句话。大家的第一反应是:法学高等教育担心比不过自学成才。其实至少说明:司法考试的命题方,自己觉得没有能力鉴别专业素质。

user avatar

建议明年只允许五院四系以上填报,后年只允许清北法大报考,岂不是更能达到有些人口中的所谓“精英化法律队伍”的愿景?

如果所谓的“法学专业素养”,既不能通过司法考试来检验,也不能通过某类标准来测量,那这个所谓的“法学素养”是个什么东西啊?不就成了什么风电澎湃水电轻柔的耳机玄学;或者什么心诚则灵的宗教贵物了?

话又说回来了,司法部的衮衮诸公,钻研法考司考这么多年了,搞出来的考核都不能检验出所谓“法学素养”,还让这些非法本的泥腿子,“考前突击背法条”就能通过法考,玷污了我们高贵的法学殿堂。设立出来的法考,连检验考核的功能都达不到,还要在准入机制上动手脚,不得不说是彻头彻尾的无能。看来法学素养最低的那批人,不在外头,就在这xx部里啊。

例如本题下某非五院四系的法本生现身说法,那按照这套逻辑:贵校师资力量自然不如五院四系,培养出来的学生的法学素养也相去甚远。那明年贵校被开除法考资格,不也是很符合“法学素养”的逻辑么?求仁得仁啊。

要是真的对自己的法学素养这么自信,怎么到跟人公平考试的时候,又畏畏缩缩,逡巡而不敢进了呢?考不过就说考不过,竟能归咎于法考机构,法考机构何其无辜?

说到底,还不是屁股决定脑袋,大家各怀鬼胎,都是为自己的利益考量。

法本的学生呢,自然是希望竞争者越来越少,明天法考就自己一个通过,那不是未来一片光明,前途大好;某部出于就业考虑,眼看着法学就业年年飘红,又不能凭空创造岗位,只能是严格准入,越少越好;一批所谓的“法学人”,孜孜于贵族化法学,垄断法学的标准、定义,试图在法学也建立起学阀,目前来看,还挺成功。

还是很赞成上面某位先生关于法律界无能的论断的,虽然略显刻薄,但切中要害。制定法考的某群体,与高校教学,法律实务已经严重相割裂。也就造成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高校教师在授课时对法律实务人员的法学素养之低大肆吐槽;外聘来教授实务课程的从业人员又强调课堂知识大多落后,且与实务相去甚远。

四要件还是三阶层?学德国还是学日本?先不谈所谓通说是好是坏,但一个类似通说的存在,在如今的法学界是必要存在的。举例而言,就如最高法指导案例之于司法实务,提纲挈领方能拨云见雾,减少理论和实务之间的无尽割裂与扯皮。当然,“贬低马工程教材”可能是法律界为数不多的“通说”了。

利益相关:西南某双二流法学院校。

user avatar

这可不就是法律法学不二分的锅呗。

司法工作者要法律人才,法的理论研究要法学的人才。我寻思各位法学生好好去看看自个儿那本本写的专业叫啥?法学还是法律?

说非法学学生普遍没有法学思维是没毛病啊,不然这些年人家白读的吗?当然你说法学教育质量差那就另一码事儿了。不过有一说一其它社科或者理工科也是三教九流都有学科思维的吗?不见得随便一个三本IT的都算得上有“数据思维”吧?承认法学生法学思维素养普遍更高和要了命似的,扯到自己学科上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你们啥啥思维高人家一头,双标不要太过分。还真别和我扯只有法学生那么干,我遇着这样的医学生、理工科学生一点也不少。

可问题法学思维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必要条件啊,它只是把这活干好干出花儿的必要条件。你说我做个书记员,整整卷宗,要什么法律思维?法律不是法学。我爸一个化学工程师遇到个地产纠纷的案子,都能自学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起诉执行一套走完。实务里面这玩意儿真没你们扯的那么高大上。从事很多普通的、低水平的司法工作真的只用法律,很多法学学者,特别是法理法史法哲学学者反而不怎么碰法律实务,考不过法考打不赢官司。别笑,鄙校某政法五院就有这样的老师,还是业界不错的学者。

依愚见,非法学学生的权利还是要保障的,精英化也是现在法律工作者队伍素质不高的客观需求。那怎么办?二分呗,法考开放报考作为从业门槛的下限,但是毕业了只是能从事相关工作,在两院入不了员额,也不能出庭代理,对核心业务加以限制。加一个类似英国的bar律师那种考试,再要求法律相关学历或多少年法律工作经验。大幅提高难度,考过的才获得出庭代理资格与成为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资格。这主意不就大家都没那么抵触了呗。

user avatar

每年帮导师改本科生的期末卷子,真没感觉法本学生有多少算得上有法学素养,稍微懂点的5%-10%吧,大部分是惨不忍睹。

司法考试外行人看看热闹也就算了,法本自己掂量一下能有多难?四年读下来司考都考不过,一定是不合格的法科学生。这个问题,我觉得从政策角度去理解就好了,主要是为了挽救法学生的就业吧。

user avatar

足足看了四五十个回答。

基本上赞同的都是法本的博主,左手用供应需求代表蛋糕,右手则托举着法本的素质教育高于非法本。

明明就是立护城河、jj固化,为什么就不能大大方方得承认呢?

我的职业是作家,而绝大部分同行都来自于各个专业,甚至大学都没读过。

照你们的理论,是不是中文系的文学素养会比非中文系出身的更高?

那以后禁止非中文系的写小说、出版,岂不是更妙哉?

一个法律世家的非法本学生的法律素养,我琢磨着应该比你们法本只接受四年教育的强吧?

你要说素质教育那我可来精神了。

应试教育之上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之上是精英教育。

那谈法律素养,干脆再加强点。法本法硕➕父母之中必须有一个法律从业者。

这样子法律素质更高吧?

但我猜要是真这么搞,回答里不少法本的学生要炸了,说什么jj固化等话。

哈哈哈哈哈,有趣的很。

user avatar

咱自家人知自家事。

我校法学院作为拥有一级博士点的法学院,水平应该还称得上合格。

而我校本科法学生的水平如何呢?

毫不客气的讲,80%都是混子。

大多数法学生第一次系统认真地学习法律体系是什么时候呢?

没错,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

如果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个人建议提高法考难度就行了,就这两年的法考难度,闹着玩是吧(本人已过今年法考,所以作为既得利益者,本人就算理不直,气也壮)。

有些法科生,既想享受德日法科生的地位,又不想体验德日司法考试的难度,活在梦里呢(好像已成为了事实?)。

user avatar

支持限制专业的,理由无非是法学生的“法律素养”更高。

其实这个做法只要稍加改动:2XX8年以后,只允许五院四系的法学生报考。

看这些支持限制专业的人,有多少会反转?

五院四系的法学生,“法学素养”比其他名不见经传的法学院的学生们,当然是高了。

其他法学院的学生如果真的有志于从事法律事业,也可以考五院四系的研究生嘛。

user avatar

既然法律系的学生开始谈玄学了。


那咱们也就谈谈玄学。不过咱们谈玄学要谈全套。


清华著名法学家冯象老师,他是北京大学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学博士。也就是说在博士学位以前,都不是法学专业出身的。


而且冯像老师还专门在文章中说过,说美国本科是没有法律专业的学士学位的。法学其实最需要的是深厚的人文功底。所以在美国,很多法律硕士,都是在本科期间读个文学或是哲学学位之后,才去读法学的硕博。而且美国大学的越来越多的法学教授,甚至连硕博学位都不是法律专业的。


至于咱们国内本科的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素质,那也是略有耳闻。而且受市场功利性的影响,基本上是大部分学生都轻视法理学,法律史,而重视民法、商法这样的更具应用性的知识。那法哲学水平素质真是一言难尽。今天竟然还好意思在这里大言炎炎地谈自己玄学水平高。真实笑skr人了。再说你法律系的玄学水平,还能有哲学系的水平高?


而我支持冯象教授观点,在本科阶段,最好停办法律专业。


而且如果法律系本科生愿意要在考试外,设立玄学标准作为考核依据,我建议哲学系学生考法律系硕士,要自动加20分!




所以停办本科,借鉴美国的制度,或许是一简明的对策。至少有助于抑制腐败,挽回信誉。改美国式,看似成本高,四年大学本科加上三年法学院,学生要接受至少七年高等教育才能进入法律职业(假如相应地调整司法考试的学历要求)。但法律实务和法学研究都依赖社会经验,年纪大一些好(我说过,神童不学法;《木腿正义》,页6)。传统的法律训练,以阅读讨论法规案例和学说为主,锻炼细致的文字和事项分析能力,排斥抽象思辨、道德意识和艺术想象。所以跟通才教育是对立的,放在研究生阶段更为合适。取消本科,还可以促进跨学科研究。这方面美国是个榜样。传统上,美国法学院的教授,学历只要求一个法律学位J.D.(法律博士)或其前身LL.B.(法律学士)。但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法学教授拥有非法律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越来越多,学术水平大大提高。这是因为,法律不能提供分析自身的学术工具(用从立法归纳或引申出来的原则和学说分析、比较立法,是典型的循环论证),必须借助其他学科(文史哲及经济、政治、社会、语言、心理等等)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才能提出有意义的学术问题。而这些相关学科尤其人文学科的基础训练远较法律复杂长久,最好从本科开始。美国法学各个流派向世界其他地区包括中国的强劲“出口”,除了国力和市场等外部因素之外,法学家的跨学科知识背景和理论方法是一重要原因,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 冯像《法学院往何处去》
user avatar

好多人的观点是觉得法本生虽然读了四年,但很多混日子混考试的,并不一定就比非法本生法学素养高。这点我是非常赞同的,我觉得法学教育体系只是设置仅仅允许法本生考司法考试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相应提高法学院的设立的标准,入学标准和毕业标准。

所以我建议,教育部,司法部以及中国法学会,中华律师协会应该对全国法学院进行重新评估,撤掉绝大部分完全不具备开设法学本科的大学院校的法律专业,剩下一二百个法律院校也严格量化评估,达到教学评估标准的才能继续开办,其学生也才能参加司法考试。未达标准的院校取消招生资格,学生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