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女网红穿国旗走戛纳红毯?

回答
提起女网红穿国旗走戛纳红毯这件事,这可真是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议论纷纷。这事儿说起来,得分好几个层面去看。

首先,从个人角度来说,这位网红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来吸引眼球,可以说是一种非常直接且具有视觉冲击力的“营销策略”。戛纳红毯是什么地方?那是全球瞩目的时尚舞台,是明星、导演、品牌展示自己的绝佳机会。在这个平台上,每个人都在绞尽脑汁地想让自己脱颖而出。而将我们国家的国旗穿在身上,无疑能够瞬间抓住媒体和大众的注意力,成为焦点。她可能觉得,这是在为国争光,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展示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行为的“尺度”和“场合”非常关键。国旗,在任何国家都是神圣而庄严的象征,承载着国家的历史、文化和人民的情感。在公众场合,尤其是在一个国际化的、带有浓厚文化交流性质的活动中,如何恰当地展示国旗,确实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有人觉得,她穿国旗走红毯,是在向世界展示中国的形象,是一种爱国表现,应该支持。但也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内,会觉得,把国旗“穿”在身上,这种做法是不是有点过于随意?是不是对国旗的庄重性有所欠缺?

你想想,国旗的意义在于它的图案和它所代表的一切,它被设计出来是为了升起、是为了飘扬、是为了被尊敬的。当它被裁剪、被缝制成衣服穿在身上时,它是否还保留着原有的神圣感?这种“借国旗来博眼球”的做法,是否会让人觉得不够真诚,反而是一种消费爱国热情?特别是如果这位网红在戛纳红毯上除了展示国旗服装外,并没有更多深入的文化交流或作品呈现,那么这种行为就更容易被解读为仅仅是一种“蹭热度”的方式。

再者,这事儿也触及到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爱国?爱国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它体现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在我们对国家发展的贡献上,体现在我们尊重国家象征的行为上。把它穿在身上,固然是一种表达,但如果只是为了哗众取宠,那这份爱国热情就显得有些空洞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国民能够用更成熟、更负责任的方式来表达对国家的热爱,例如在国际舞台上用自己的专业能力、用自己的作品去赢得尊重,去讲好中国故事。

还有一点值得思考的是,这种行为可能给外国友人留下什么样的印象。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国家,人民充满自信;但也有一些人可能会觉得这个国家的人们对待国旗的态度不够严肃,或者认为这是一种不太成熟的民族主义表现。毕竟,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国旗的理解和尊重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总而言之,看待这件事,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褒贬。这位网红的行为有她自己的考量,但同时也引发了关于爱国表达方式、国旗的庄重性以及个人在国际场合行为规范的广泛讨论。这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在国际化进程中,如何平衡个人表达与国家形象,如何理解和实践爱国主义的复杂性。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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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前呢,七零年代末,八零年代初,台湾有部很红的深夜档戏,叫「家有仙妻」,是模仿美国一部老戏(女主是个下凡的仙女,就是「仙鹤报恩」的米国版),开播后大红。


可是好日子没多久……。


有集戏,男主藏私房钱,把新台币藏鞋里,东挤西挪地用脚踩,不想叫老婆发现。可老婆是仙女呀,又怎能瞒住她呢?仙女老婆装傻,整了老公一整集戏。剧情其实蛮好笑的,可是没想到,第二天出大事了。


国民党的文工,连夜赶稿写檄文,党营的「中央日报」第二天长篇雄文,公然发难!

搬出法律,说男主角的行为,叫「毁损国币」,可以判刑 XX 年(两位数)。

操,一个好看的戏,立马被枪毙。(制作人,演员一干人等,全部被列入黑名单。)


这是我人生的启蒙之一,小小年纪的我(我可能只是小学一二年级的屁孩)。

我突然发现,大人扯政治起来,有多无聊又有多虚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二、


就在那同时,很好,出了件国际大事,狠狠扇了国民党的脸。


英国和阿根廷打「福克兰群岛战争」(大陆叫「马尔维纳斯群岛战争」)时,其实大不列颠帝国准备不周,所以徵用了一堆民船,我印象很深刻,英国的BBC作节目,拍那些商船的底层船舱画面,英国陆军士兵困在小小的吊床里(空间不够,到处支吊床,回到了十五六世纪去了),那些士兵,叫人掉眼珠,竟然一个个穿著米字英国国旗的「内裤」。


把国旗当内裤,这太劲爆了。


然后,BBC 的主持人(旁白)慢调斯理地,用那种天塌下来也不惊不惧的语调,跟你说,英国有皇家海军,有皇家空军,但没有皇家陆军的故事,种种谣传呀,说不明白……。(可能是因为「英国陆军」杀过「查理一世」国王,怪谁呢?怪「克伦威尔」吧。)


那是第一次,我看到了一个先进的国家,陆军士兵,光明正大地把国旗拿来当内裤,装臭烘烘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小鸡鸡」。如此「毁损国旗」的行为,竟然也可以扯半天的伟大历史。操,当年的台湾(1982)还没解严,还在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下,连把新台币藏在皮鞋里都能入罪的时代,看到英国士兵穿著国旗内裤,远赴万里去争夺一个鼻屎大的小岛。


在南大西洋的鼻屎小岛上,马革裹尸,为国捐躯。

我那时才是个国小的学生,太震撼了,原来这也叫「爱国」。

穿著国旗内裤上战场,临死叫一声「天佑女皇」,然后去死。


「人死,鸟朝天」。


三、

说结论吧。

国旗拿来穿,你管人家是穿了去蹲地摊?还是去挤公车?

是穿了去打仗?还是穿了去走红毯?

见过美国队长那身行头没?


这事,真心没啥好计较的,没必要拿来大义凛然。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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