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龙母的魅力到底体现在哪里?

回答
龙母,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一股史诗般的重量,她身上散发出的魅力,绝非单一的因素能够概括,而是一种复杂交织、层层递进的吸引力,深入人心,让人难以忘怀。

首先,从最直观的层面来说,她的出身背景本身就自带传奇色彩。坦格利安家族,那个曾经统治维斯特洛数百年、驾驭巨龙的王朝,在风雨飘摇中落入了权力斗争的泥淖,最后只剩下这个流亡在外的孤女。这种“落魄凤凰”的设定,天然就为她披上了一层悲壮而又高贵的色彩。她背负着家族的荣耀、复兴的使命,以及那些被剥夺的一切,这使得她的每一次挣扎都显得格外有力量,每一次胜利都带着复仇的快感和正义的回归。她的金发、紫眼,这些鲜明的遗传特征,更是她作为坦格利安血脉的直接证明,仿佛是某种神圣血统的延续,让她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自带王者之气。

然而,光有出身是不够的。龙母真正的魅力,更多地体现在她性格中的坚韧与成长。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只是一个被哥哥卖来卖去的、怯懦而又无助的少女。然而,面对残酷的命运,她没有选择沉沦,而是迸发出了惊人的生命力。从最初被多斯拉克人侮辱和欺凌,到后来逐渐掌握语言、适应文化,甚至以一种强势的姿态融入他们的生活,成为“卡丽熙”,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震撼人心的蜕变。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也没有被奴役的生活磨灭她的意志。相反,每一次打击都让她变得更加强大,每一次的背叛都让她更加警醒,每一次的失去都让她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并且更加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目标。这种从弱小到强大的蜕变,那种在逆境中愈发闪耀的生命之火,正是她身上最动人的光芒之一。

更重要的是,龙母身上有一种罕见的同理心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她亲身经历了被压迫、被奴役的痛苦,因此,当她看到那些同样遭受苦难的人们时,她能够感同身受,并且愿意伸出援手。从阿斯塔波的奴隶,到弥林的被压迫者,她解放奴隶的行动并非简单的政治策略,而是源于内心深处的怜悯和对不公的反抗。她宣称自己是为了“打破枷锁”,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她行动的写照。她相信人人平等,相信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这种超越阶级和种族的博爱,在那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显得尤为珍贵,也让她赢得了无数人的拥戴。她不是一个冷酷的征服者,而是一个带着使命感、心怀悲悯的解放者。

当然,不能不提的是她身上驾驭巨龙的独特能力。龙,是她身份的象征,也是她力量的来源。当她从灰烬中走出,怀抱着三只幼龙时,那一幕的震撼至今仍历历在目。龙与她的联系,是一种血脉的相连,一种心灵的契合。龙在天空中翱翔,喷吐烈焰,这不仅是她战争中的强大武器,更是她身上神秘而又神圣力量的具象化。这种与上古巨兽共舞的能力,让她显得与众不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魅力,仿佛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走入了现实。她的每一次召唤,每一次与龙的配合,都带有一种史诗般的壮丽感,让人为之惊叹。

此外,龙母身上还有一种毫不动摇的决心和领导力。一旦她下定了决心,她就会义无反顾地去执行。她善于激励人心,能够让那些曾经被压迫的人们感受到希望,并愿意为她效忠。她能够吸引人才,能够组织和领导一支庞大的军队,从最初的小股势力,发展到后来的无敌之师。她的演讲富有感染力,她的眼神坚定而充满力量,她的每一步行动都透露着一种天生的领导者气质。即使面对无数的艰难险阻,她也从未退缩,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这种强大的意志力本身就足以令人信服和敬佩。

最后,虽然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部分,但龙母身上也存在着一种脆弱与野心的并存。她并非一个完美无缺的神祇,她也有她的情感,她的挣扎,她的恐惧。她的复仇心理,她对权力的渴望,也伴随着她一路的成长。这种矛盾和不完美,反而让她的人物更加真实和立体,更加容易被观众理解和共情。当她失去挚爱时,她的悲伤是真实的;当她面对背叛时,她的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正是这些复杂的情感,让她的魅力更加深入人心,因为我们看到了一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女性,而不是一个冰冷的符号。

总而言之,龙母的魅力,是出身的传奇、性格的坚韧、信念的纯粹、力量的震撼、领导的魅力以及人性的复杂共同铸就的。她是一位在风雨飘摇的世界中,以血与火、以爱与勇气,书写自己传奇的女性。她的魅力,是那种让你愿意相信希望,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吸引力,是一种能够点燃人心中火焰的、真正属于英雄的光芒。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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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下现实中的奴隶解放。

一、

甘孜州德格县一位名叫曲梅阿珍的女“差巴”回忆说:

当年她战战兢兢去为这些“象地里长出的青稞一样整齐”的大军送粮支差时,却发现这支队伍跟以前那些“象草原上乱跑的牛羊一样撒野”的旧藏军完全不同:他们竟然要向“差巴”们支付报酬,送来的粮草物资也要按价付款。而此前她们为领主支“乌拉差役”时,不仅得不到分文,而且常常还得到皮鞭的回报。

  “只半天功夫,我们就感觉到解放军是天下最好的人。”曲梅阿珍说。

  这位女“差巴”后来与几位同伴拉着几匹马、十多头牦牛组成了一个运输队,成为“进军西藏”队伍中闻名暇尔的“小牦牛队”,巴珍本人后来也成了著名的支前模范,还受到过毛主席的接见。

  解放军纪律严明、待人和气、买卖公平、尊重宗教、尊重风俗、乐于助人(免费看病、办学、救灾、施舍等),“差巴”们跟他们一起工作劳动时,享受的是“同志”的待遇,能拿到劳动的报酬——工资,这样的日子,与他们回到领主庄园中的生活也必然形成鲜明的对比……

  于是,一个很响亮的命名在藏族人民中口口相传,流传至今——金珠玛米。

二、

我们藏族真正的解放了,我们不再受到农奴主的欺压,我们也不再是奴隶不再是他家的长工。政府给了我们土地,政府给了我们牛羊,政府给了我们草场,连官寨也分给了我们。分牛羊的那天,百姓们都跪着,磕头没磕给达赖,没磕给班禅,他们在给毛主席磕头。百姓感谢毛主席呀,从心里感谢他。
  ……
  后来天旱草场草不好,牛羊没膘水,入冬后又下大雪了,牛羊冻死无数,我们绝望了。就在这个时候,政府说成都的车队已经出发了,是给我们送物资来的。我们开始不相信,没两天那浩浩荡荡的车队给我们送来了粮食,送来了棉被,送来了一切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们的父辈跪在草地上磕头,他们没感谢上天,没感谢达赖,他们是在感谢政府,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

三、

现在的藏族人其实文盲的比例还是很高的,由于没文化造成的思维狭隘和认知狭隘,造就了今天还有很多的人用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宗教的信仰(比如把自己的收入全部给寺庙)。

但就毛主席这个伟人来说,基本是全世界的任何人都知道的一个领袖,藏族的老人神话毛泽东,没文化的下一代就开始崇拜毛泽东,所以出现了这么一句很让人深思的一句话:生靠共产党,死还是要靠喇嘛。

由于生和死的认知距离太遥远,所以才会出现两种信仰的并存。所以才会出现神龛之上供奉两张画像一是活佛(班禅活佛占多数)一是毛主席。其实想想这种关系并不矛盾!

四、

既或是在内地被人们垢病很多的“人民公社制度”,藏族群众的看法也有所不同。前文所述的那位“在西方生活的中国学者”曾经在西藏询问过一位普通藏民:“听说人民公社饿死过人,是真的么?”而这位藏族同胞几乎是不假思索且斩钉截铁地回答:

  “那个时候饿肚子的事是有的,但人民公社再不好,也不能买卖社员!

(节选自《告别“香格里拉”神话》作者:双石)


冰与火的世界是作者虚构的,大陆、家族、魔法都是假的。

但是奴隶和老爷是现实世界自古就有。

对比一下维斯特洛大陆的诸多领地和厄索斯大陆各个城邦,我们会发现农民和奴隶的区别。

封建领主是一方之主,农民可以有自己的房子甚至土地,成为自耕农。他们要交租纳税给领主,还要服役。虽然没有太多人权,至少生出来的孩子还是比较自由的,虽然也会被轻易杀戮或强奸,总比奴隶被买卖好太多。

厄索斯的城邦比如弥林、阿斯塔波就很坏了。

通往弥林的路上有许多路标,每个上面都钉着奴隶的尸体,甚至小孩也被钉上去。

无垢者从小被阉割、训练,有三分之二得死。训练好的无垢者要去奴隶市场,夺走一个女奴的孩子,并当着这位母亲的面把孩子杀死。这大概是为了造就无畏战士的心理训练吧。完事之后,无垢者要付钱。

剧集中龙母就付钱这一细节问道:给那位母亲吗?

旁人说:不,给奴隶的主人,作为对他造成损失的赔偿。

如果维斯特洛是残酷的中世纪,厄索斯就是地狱。

奴隶制城邦阿斯塔波有什么娱乐项目呢?小孩涂上蜂蜜与熊决斗,然后大家下注赌博,猜熊先吃哪个小孩……

龙母摧毁了弥林和阿斯塔波,以牙还牙,以血还血。阿斯塔波善主被烧,弥林奴隶主被钉上了他们曾经钉死奴隶的路标,无垢者以自由之身而战,还可以选举自己的指挥官。弥林的奴隶得到解放,有人还可以参政。


魅力就在于此。

观众对龙母的态度,是对剧情中“解放者”的拥护,其实也是现实社会的映射。

哪怕龙母只是个封建领主,解放奴隶只是为了另一种剥削呢,至少那些可怜人生活更好了,社会生产可以更加进步。就算是做农民交租、服徭役,也比买来卖去好。

只要现实世界中还有压迫和剥削,即使欧美老资本主义和亚洲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多年来开动宣传机器,不惜血本给自己涂脂抹粉;即使他们培养出许多肉身为奴的精神法老,仍然不能阻挡人们对解放者的憧憬,以及对自由和平等的追求。


她吃的苦比起众角色来少很多,吃苦的时间也短了很多。被卖给别人政治联姻这种事,正如泰温兰尼斯特对瑟曦所言:她并不是第一个。失去丈夫和肚中胎儿,痛失所爱这些事,徒利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是题目描述中的一段话。

“众角色”大概是剧集中出现的各个家族人物。“徒利”似乎是临冬城夫人,奔流城公爵的大小姐凯特琳·徒利。

要是比赛谁吃苦,他们很难分出胜负。比如龙母和狼妈都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剧集中的许多人物也各有各的遭遇。但是他们的遭遇并没有比当地农民更糟,跟弥林的奴隶就更不能比了。

人们心疼狼妈,主要出于同情。没有人愿意看到家破人亡,妻子失去丈夫,母亲失去孩子。尽管这种事只是领主统治下平民的日常,但是镜头都给了领主,人们自然只同情领主了。其实狼妈的不幸,就是她很不幸摊上了普通人的遭遇……比如河间地招待过二丫的农夫和小萝莉,轻而易举就变成了干尸,他们没有故事。

艾丽娅为什么受欢迎?因为她走的是武侠小说套路:少年身负国耻家仇,境遇坎坷,拜入门派,习得武功,手刃仇敌,归隐海外……这不就是金庸主角吗。这个带入感强啊,人们都希望自己能在无常世事中获得奇遇,掌握强大的力量,决定自己的命运。所以人们可喜欢二丫了。

为什么守夜人念起誓词,一群人就燃了?因为守夜人什么都不要,却把一切都献给了长城以南的人民: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其他军队都是为了一家一户的利益,只是领主征发自己的农民训练成军,帮助他们抢夺领土和人口,好让领主剥削更多财富不是吗?人民怎么会崇拜这种军队呢?所以守夜人就成了最燃的一支部队。这是维斯特洛人的子弟兵啊。

事实是,没有奇遇,没有救世主,没有神仙和开明的皇帝。你也许努力活得好一点,最后还是像配角一样被编剧按需死亡。

要改变这种命运,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再说就违规了,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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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此战对你毫无帮助,卡丽熙”

“城中有多少奴隶?”

“二十万”

“那我们就有二十万个理由夺下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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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毅然走进丈夫的柴堆,却带着三条幼龙浴火重生时,她只有十四岁。

当她在魁尔斯看破巨商们的诡计和男巫织造的幻梦时,她只有十五岁。

当她用祖先们的母语呼吁无垢者为自由而战,当她被渊凯的奴隶们尊为母亲而举起,当她决心留在弥林守护自己的子民时,她只有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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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承认奴隶解放这种事情是真的功德无量。

就以林肯为例。近期很多批评所谓“盎格鲁撒克逊匪帮”的人对于林肯多有抨击,甚至黑奴解放这一林肯最重要的功绩之一也受到了质疑。不可否认,黑奴解放最根本、最重要的源泉来自于黑奴本身的不断斗争以及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对于自由劳动力的客观需求。林肯作为资产阶级的政治家,他不可能真正代表黑奴的利益,《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以及之后的宪法第十三修正案对于黑奴的解放也确实不够彻底(当然黑人在内战后的艰难处境也与林肯过早遇刺、约翰逊在重建问题上应对糟糕有关)。但是,无论如何,林肯能够意识到历史的大势所向并且以较为坚决的态度顺应了这种历史必然性,《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以及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正式让黑奴在法律上获得了人身自由,并在全美范围内从法律意义上彻底废除了奴隶制和强迫劳动。而仅仅凭借这一点,林肯不但能够在历次“最伟大的美国总统”中常常力压华盛顿一头位列第一,而且在国际无产阶级中都得以拥有崇高的声誉。1864年大选林肯成功连任之后,第一国际总委员会致函林肯(这一信件由马克思亲自起草),向其表示祝贺并充分肯定了黑奴解放的巨大进步性:

阁下:
我们为您以大多数票再度当选向美国人民表示祝贺。
如果说您在第一次当选时的适中的口号是反抗奴隶主的权势,那末您在第二次当选时的胜利的战斗号召则是:消灭奴隶制!
自从巨大的搏斗在美国一展开,欧洲的工人就本能地感觉到他们阶级的命运是同星条旗连在一起的。难道引出这段壮烈史诗的领土之争,不正是要决定,那辽阔无垠的处女地是应当由移民的劳动来享用,还是应当遭受奴隶监工的蹂躏吗?
当30万奴隶主的寡头政权敢于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把“奴隶制”这个词写在武装叛乱的旗帜上的时候,当大约一百年前最先产生了伟大的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地方,在宣布了第一个人权宣言和最先推动了十八世纪的欧洲革命的地方,反革命接连不断地炫耀它已经取消了“旧宪法确立时代的种种观念”,声称“奴隶制是仁慈的制度,确实是解决劳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的老办法”,并无耻地宣布人身所有制是“新大厦的基石”的时候——在这个时候,欧洲的工人阶级立即了解到(甚至在上层阶级为南部同盟派上流人士进行的狂热袒护向工人阶级发出了可怕的警号以前就已经了解到),奴隶主的叛乱将是一次财产对劳动所进行的普遍的十字军征讨的信号,在大西洋彼岸进行的这一大规模的战争关系着劳动者的命运,关系着他们对未来的期望,甚至关系着他们已经获得的果实。因此,工人阶级到处耐心忍受着棉业危机带给他们的困苦,激烈反对有产者当局竭力想采取的有利于奴隶占有制的干涉行动——而在欧洲的大多数国家里,工人阶级为了正义的事业已经献出了自己的鲜血。
只要作为北部的真正政治力量的工人竟容许奴隶制玷污自己的共和国,只要他们在那些不问是否同意就被买卖的黑人面前夸耀白人工人享有自己出卖自己和自己选择主人的高贵特权,那他们就既不能取得真正的劳动自由,也不能支援他们欧洲兄弟的解放斗争;不过,这种进步道路上的障碍现在已被内战的血浪扫荡干净了。
欧洲的工人坚信,正如美国独立战争开创了资产阶级取胜的新纪元一样,美国反对奴隶制的战争将开创工人阶级取胜的新纪元。他们认为,由工人阶级忠诚的儿子亚伯拉罕•林肯来领导自己国家进行解放被奴役种族和改造社会制度的史无先例的战斗,是即将到来的时代的先声

“工人阶级忠诚的儿子”这个评价,很自然地会让人联想到被称呼为“他的阶级的儿子”的恩斯特·台尔曼。考虑到为林肯做出如此定性的是国际无产阶级最伟大的导师,今人就更能明白林肯解放黑奴的重大历史意义。毕竟“维护联邦的统一”只是对美国人而言。“给予被奴役者以自由”则是全人类共同的崇高价值观。

俄国革命的进程中同样有林肯的名字。亲历了十月革命的美国记者阿尔伯特·威廉斯在其作品《俄国革命透视》(Through The Russian Revolution )中记载,他在留宿工人萨尔托夫家中时讶异地看到萨托夫家中的显眼位置挂着一幅林肯的画像,而且这位工人将林肯和布尔什维克等同起来:

就在这一间屋子里,我发现还有另外一个美国人。借那盏神灯的微弱的光亮,我看见一个从墙上瞅着我的人的脸——亚伯拉罕•林肯那一张威严、熟悉和严肃的脸。他离开了伊利诺森林中拓荒者的茅舍,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伏尔加河岸边这个工人的小房子里。过了半个世纪,林肯心头的火焰延烧到另半个地球上,延烧到正在寻找光明的俄国工人的心里。
这个工人像他的妻子一样,他妻子向伟大的奇迹创造者圣尼古拉礼拜,他却向伟大的解放者林肯鞠躬。他把林肯的像挂在自己屋子里的上首,还做出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他在林肯的礼服的翻领上钉了一只大的红花结,在花结上写了“布尔什维克”几个字。
有关林肯的生活,萨尔托夫知道得很少。他只晓得:林肯曾经反对不公正的制度,宣布解放奴隶,并且本人曾经受到侮辱和迫害。在萨尔托夫看来,这就是林肯和布尔什维克相似的地方。为了表示最大的敬意,他用这个红色的标志点辍了林肯的画像。
我看出来,工厂和大街代表着两个不同的世界。单单是在人们说“布尔什维克”这几个字的声调里,就可以听出它们的基本的区别。在大街上,人们说到这几个字的时候,都带着轻蔑和嘲笑的口气,然而,一到了工人们口中,听来它们就像是在表示最高的赞美和崇敬。

西班牙内战时期,先后由3015名美国志愿者加入国际纵队奔赴西班牙战场,同西班牙人民并肩作战。而他们所组成的部队,其番号是“亚伯拉罕·林肯营”(Abraham Lincoln Battalion)和“乔治·华盛顿营”( George Washington Battalion)。其中亚伯拉罕·林肯营最先组建。之后两个营合并为“林肯-华盛顿营”(Lincoln-Washington Battalion),但人们仍然普遍称呼其为“林肯营”。林肯营是第一支黑人、白人在平等基础上组成的美国武装力量。林肯营在雅拉玛山谷战役作战英勇,付出了重大牺牲,450名林肯营战士在一天之内即阵亡127人,负伤200人。Pete Seeger的著名歌曲《雅拉玛山谷》所歌颂的正是在这场战斗中付出鲜血代价的林肯营战士:

There's a valley in Spain called Jarama
西班牙有个山谷叫雅拉玛
It's a place that we all know so well
我们都对它无比熟悉
It was there that we gave of our manhood
我们在那里展现了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And so many of our brave comrades fell.
多少同志英勇牺牲
We are proud of the Lincoln Battalion
我们为林肯营而骄傲
And the fight for Madrid that it made
也为马德里的战斗而自豪
There we fought like true sons of the people
在那里我们如同人民之子一般奋战
As part of the Fifteenth Brigade.
作为第十五旅的一份子
Now we're far from that valley of sorrow
如今我们已经远离了那个悲伤的山谷
But its memory we ne'er will forget
但有关它的记忆我们永远不会忘却
So before we conclude this reunion
在我们结束这次重逢之前
Let us stand to our glorious dead.
让我们向那些光荣的死者致意

了解到林肯所获得的来自两种不同意识形态共同的、普遍的赞誉,我们就能理解读者对于龙妈的好感。人们之所以喜欢龙妈,归根到底是将现实中那些真实存在的“解放者”形象投射到这个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毋庸讳言的是,“解放被压迫被奴役的人”始终是人类最崇高、最不容挑战的政治正确。只要这个世界上剥削和压榨还没有完全消失,“解放”一词就永远拥有巨大的吸引力。这是人类共通的情感,也是我们仍然对这个糟糕透顶的世界抱有期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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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除掉所谓的魔幻预言。

丹妮才是最后的真龙,她哥哥雷加只不过是个颇具浪漫主义的败家子罢了。

雷加打不过八卦斯坦和劳勃,计谋运筹赶不不上道朗,权术韬略远不如泰温。他的风度气质智慧英武,不论对于贫民还是贵族,都是一场无果的幻梦。

跟一阵屁风不相上下。

所有人都因为他的选择而陷入到无尽的痛苦,无论阶级。做王太子就能掀起叛乱,做国王还指不定能干出什么事来,岁数大点说不好还不如他爹。

丹妮不一样,她是务实的,有无尽的恩慈和愤怒。虽孤独无助,但却有天赋的眼光和远大的抱负。

雷加想在平定因自己而起的纷乱后,整顿朝纲,却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敌人在哪里

而丹妮则在别人的波涛中,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并且坚定不移


雷加,一只画中的龙,都有人肝脑涂地,更何况丹妮这只活生生的,还能喷火的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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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比较龙妈和孙悟空谁的头衔更多,咱们得掰开了揉碎了聊。这俩人物,一个是西方奇幻史诗里的,一个是东方神魔故事里的,各自的背景、成长经历、影响力和权力来源都大相径庭,所以头衔的性质和数量也自然 berbeda。咱们先说龙妈,也就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Daenerys Targaryen)。她这人,从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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