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现在很多新闻地名用县,跳过市?

回答
好,咱们就聊聊为啥现在不少新闻报道里,提到地名的时候,动不动就说“XX县”,有时候甚至直接跳过了“XX市”。这事儿说起来,其实挺有意思的,跟好几个方面都有关系。

一、 精准定位,信息传达更有效

你想啊,中国这么大,一个省里可能有好多个市,一个市里又可能管着好几个县。如果新闻说“XX市发生了什么事”,这个“XX市”范围太大了,消息的接收者可能一时半会儿不知道具体是哪个角落。

但如果直接说“XX县”,范围一下子就缩小了,对当地人来说,他们立刻就知道是自己熟悉的地方。即使是外地人,也能有个更清晰的地理概念。比如,一个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的新闻,报道说“XX县的农民尝到了科技的甜头”,大家就能马上想到是那个具体的农业大县。如果说“XX市的农民”,这个市里可能城市化进程快,也可能农业不发达,信息就不够聚焦。

而且,很多事情,尤其是基层发生的,比如村里的事、乡镇上的事、县里的政策落实情况,天然就跟县一级关系更密切。新闻报道当然要贴合事实,直接用县名,就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表达方式。

二、 县域经济和地方特色突出

现在国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很多县本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了。一些县在某个领域做得特别突出,比如经济开发区、旅游景点、特色产业等等,这些都是县一级政府在主导和推动的。

这时候,新闻报道直接点出县名,就是在突出这个县的努力和成就。比如,一个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报道,说“XX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这就是在给这个县做宣传,肯定他们的成绩。如果非要加上“XX市”,反而可能会稀释掉县本身的亮点。

再者,很多地方的文化、历史、风土人情,也往往是以县为单位来承载和传承的。新闻报道中提到县名,也常常是为了凸显当地的特色,让读者更能感受到地方的风貌。

三、 方便信息检索和深入了解

你有没有试过在网上搜索信息?如果你搜“XX市”,可能会出来一大堆各种各样的信息,很多都跟你要找的特定事件或者地方没关系。但如果你搜“XX县”,结果往往会更集中,更容易找到你想要了解的内容。

新闻媒体也是为了方便读者获取信息。当报道一个事件时,直接使用县名,也是一种信息分类和检索的优化。读者看到“XX县”这个信息点,就能更准确地判断这个新闻是否与自己相关,或者是否值得深入了解。

四、 媒体报道习惯和版面限制

新闻报道讲究简洁明了,尤其是在标题和导语部分。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报道的核心内容和事件发生地更贴近县一级,直接使用县名可以节省字数,让表达更紧凑。

而且,媒体在报道过程中,也会根据受众的阅读习惯和信息接收习惯来调整。如果一个县的知名度很高,或者它在某件事情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媒体自然会选择直接点出县名,而不是绕个圈子先说市。这是一种效率和重点的取舍。

五、 历史沿革和行政层级感知

我们国家行政区划有好几个层级,从省、市、县,再到乡、镇、村。虽然市是县的上级,但很多基层工作和具体事件,确实是在县一级完成或者体现出来的。

有时候,新闻报道用县名,也是一种对行政层级和事情发生地更直接的感知。比如,一个县级人民法院、一个县级公安局,他们的执法和司法活动,自然会以县为单位来报道。

举个例子:

试想一下,如果报道一起发生在某个偏远山区的扶贫案例,说“XX市的XX县”,信息就传达得很到位。而如果说“XX市”,就显得有点笼统。而且,这个案例很可能是县政府牵头,县里的干部具体落实的,那么直接点出“XX县”,也是对他们工作的直接肯定。

当然,这也不是说媒体就不报道市了。当报道涉及到市级的重大政策、市级的经济发展成果、或者市级行政机构的决策时,肯定会突出市的名义。但当事件或者关注点更具体、更微观,或者与县域特色紧密相关时,跳过市直接用县名,就成了一种更高效、更精准的表达方式。

总而言之,新闻地名用县而跳过市,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信息传达效率的考量,也有突出地方特色、方便读者获取信息、以及媒体报道习惯等方面的需求。这是一种更贴近实际、更贴近新闻内容本身的表达方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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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实际上的行政区划是省-市-县-乡四级,但法律上的行政区划层级中并没有规定“地市”一级行政区划的存在: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建国以来的每一部宪法中,这一条都没有什么变化(除了没有提到行政区域划分的七五宪法),也就是说法律上我国始终是省-县-乡三级制。

但省直辖百来个县对于地方的行政能力是个巨大的挑战:带清亡了之后北洋废府存县搞省县两级制,才几年就搞不下去了,弄了个“道”充当省县之间的中间层级;之后的常公废了道,没过几年又整出来个“行政督察区”,废除省县之间一级区划的尝试均告失败。建国之初我国也以三级制为目标,虽然在省县之间设置了专区一级,但当时的专区只是省的派出机关,县一级仍然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但是对于省一级来说,比起直接管县,还是直接扔给专区管更加轻松。于是专区的权力也迅速膨胀,由虚的准行政区划转变为了实际的一级行政区划。专区后来改称地区,80年代后全国普遍撤地设市,大部分地区都改成了市,这也是“地级市”这个名词的来历:地区级别的市。

但地级市仍然是传承自各个地区,而我国法定的行政区划依然是省-县-乡三级,地级市在法律上的地位始终没有落实。因此,地级市的存在也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意思(现今实践上一般将所有地级市都视为宪法中所称“较大的市”来规避违宪可能),正规报道中跳过市一级直接称县的原因也正在此。不只是新闻报道中,大部分正规场合也是如此,举个最容易找到的例子,身份证上。如果题主的户籍地址在县里,可以拿出来看一眼身份证上的住址,也是不会写出所在的地级市,而是直接写某省某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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