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假借打印机坏了不给办离婚,事后还受到了表彰:
如果是家暴纠纷之类的,可能这次的耽搁就是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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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比较大,说下个人观点
民政局 的责任就是保证公民合法结婚离婚的自由,别人既然准备好了各种资料,并且专门回到了家乡找到了合适的时间来办理这个手续,就是经过认真考虑的,而且也有合规的调解流程让你去调解那些看上去只是闹了小矛盾的夫妻,帮他们挽回婚姻。
但是,当你凭自己的推断就擅自基于个人角度,通过欺瞒的方式去做,这就是严重的渎职行为了。
制定的规则就是用来遵守的,任何践踏规则的行为都不应该推崇甚至鼓励。
几年前坐公交车,买票的那种。
中途上来一个老奶奶,买票时少了五毛钱。
老奶奶就说自己没带够,让售票员通融一下。
售票员没有说话,这时另一个乘客说,哎呀,你看人家这么大年纪了,就五毛钱而已,算了吧,就当做好事了,谁都有老的时候嘛,对不对?
这时售票员说,要不要那五毛钱是我说了算,你要是想当好人,就把那五毛钱替这位老人掏了。不掏,你就不要用善良来要挟别人。钱我可以不要,但是这个好人是我自己来当的。
这是几年前发生的事情了,售票员的话我记得很准,从那以后我明白,善良不是要求别人做什么,而是自己应该做什么。
三年前的回答突然火了,解释一下:
1.不是段子,亲身经历,是乡下那种售票的公交车,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2.说我编故事,说看过的,麻烦发一下链接,其他账号发布的都是抄袭我的,欢迎来杠
3.此回答和某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题很像,评论里面有朋友说过,此回答的时间在考试之前。
其他万赞回答:
给大家讲三件小事,各位自行思考吧。
第一件关于支教
友人参加了一次短期支教项目(不到一个月),我一直以为支教不管时间长短,都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他回来却告诉我,以后再也不去短期支教项目了,也希望我不要参加短期支教项目。
友人在支教团体中担任摄影师,同时收集孩子的家庭情况。有一次,班上的一个小男孩突然跑过来抓住他,班上一位女生伤心地哭了,支教老师在安慰她。友人觉得既然伤心的孩子已经有其他支教老师帮忙了,就告诉小男孩“没事哦,有其他老师在了”小男孩却回答了一句让友人思考良久的话“老师,这个场面可怜又感人,你要去拍下来啊,不然就可惜了”。
友人被小男孩拉着去了教室,拍了照片,小男孩才心满意足地放开了他,还得意地说了句“很多支教老师都拍不到我们哭的照片的。”友人非常感慨地告诉我,哪有谁的处境禁得起这般的同情,我们总是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孩子苦,需要我的帮忙,然而我们支教为师,却早早地给他们带去了成人世界的虚伪和世俗。
当然,答主不是说所有的支教项目都是如此,答主所知道的,中科大研究生支教团,就是比较好的支教形式,成员多是保送的中科大研究生,利用整整一年的gap year 在宁夏支教,而且成员要参加专业的教师培训,心理培训,扎根宁夏做了十七年。但是有些短期的支教项目,不经培训,不懂保护孩子,完全是当做顺便旅游去的,希望大家能重新考量一下,到底是孩子们更需要支教老师?还是你更需要支教经历?
第二件是发生在答主自己身上的小事
答主长期在一个志愿者服务团体内做事情,大多情况下是做交通指引类的服务(地铁站、火车站的人群疏导)。有一次,跟着来到一处特殊儿童福利院,这里的儿童多是在智力上发育迟缓的小天使。
来这里的志愿者一茬又一茬,无非是帮着忙,做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把地扫了一遍又一遍,有时接待的志愿者过多,甚至出现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同时有六个人在打扫的场面。答主去的晚,连扫地的活都没了。在水房洗手的时候,看到孩子们堆积如山的脏衣服,却只有一个洗衣阿姨在处理。
洗衣阿姨不是别人,正是这家儿童福利院的院长——张姨,这间儿童福利院是张姨一手创办的,张姨的儿子也是一个小天使。答主想上前帮着洗衣服,却被张姨拦住了“脏,别碰,小孩子的口水都流在上面了,哪是你们年轻人能干的活,你先去歇会,一会我带你们去看孩子”
小天使们都在一个房间,大概十几个的样子,在小房间外面等待进去的志愿者,却有百十个,我们分批进去,和小天使们玩上三五分钟,再出来换下一批。在一瞬间,我突然有一种在动物园排队看猴子的感觉。而这个动物园非但不需要门票,进来的人还有道德加持。
我们给这些小天使带来了什么?一些微不足道,甚至是毫无意义的重复劳动,和小天使们一天面对上百个陌生人的心理恐慌。我看着进去的志愿者偷偷拿出手机拍照,发社交网络,为了保护孩子的隐私,原则上是绝对禁止拍照的。一旁的张姨欲言又止,我大概猜出她的内心所想,阻止这些志愿者吗?人家是抱着一颗善心而来,欢迎他们吗?他们无处施展的善心,可能转化不成善事。
答主自那之后,再没去过儿童福利院做志愿者。要帮忙,捐款捐物,专业的护理活动,交给福利院专业的人去做。
道德感是值得我们去警惕的,答主时常会想,我做一件事是不是带着道德感在做?占着道德制高点去做事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即使你做错了,也没人出来对你提反对,一旦反对,人家就会背上不道德的重担。而自己,则沉溺于自己是救世主的幻想之中,做出一些违背初心而不自知的事情。
最后说说路边的乞讨者
前段时间,《三块广告牌》在国内上映时,答主独自一人坐车进城去看。刚下车,路遇父母病重,无力支撑者,当街俯首乞求帮助,一个男子汉,生活要多么难以为继,才会选择当街对每一个路过的人俯首叩头啊。
答主把电影票钱和准备吃大餐的钱全给了他,转身上车回了学校。室友见我早早回来,疑惑电影散场如此之早,自然说起了乞讨的事情。室友条件反射式地来了一句“你人真善良,但是很多乞讨者是职业乞讨”。言下之意是“你的善心被骗了”。
晚上,答主躺在床上思考。倒不是思考我的善心有没有被骗,而是说我帮助乞讨者究竟是不是因为我的善心?我在想:
为什么他们没有更好的方法,为什么需要寻求帮助就必须抛弃尊严,俯首磕头。
为什么我们不是给需要帮助的人帮助,而是给可怜的人帮助,为什么需要帮助的人需要做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才能得到帮助?
我们给他钱到底是真的出于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还是仅仅为自己是社会身份,和社会认同买单?
诸君思考
也许再没有比“逼捐”更适合这一问题的答案了。
逼捐可以说是用体制的力量来将捐款的道德感催化到一个丑陋而可怖的地步,它早已超越了道德绑架的程度,而是把道德感当做十字架来执行女巫狩猎。
在这个意义上看,逼捐实际上具有深刻的内部冲突,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念在执行层面的身心失调。首先需要明确,任何捐款的首要理念绝非帮助他人的善,而是尊重每一个捐款人自己的自愿性。失却了自愿性的捐款根本不配被称为“捐”款,而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易或交换。被逼迫的捐款人实际上是用钱去赎买或交换自身在特定集体中不被上级和同侪孤立或针对的地位。另一方面,逼捐的单位没有任何尊重个体意愿的行为惯性,反而已经习惯了去上行下效地执行具体的政令,因此这些单位在推广捐款的过程中根本也不会考虑“捐”的自愿性,而是把它当做一个需要达成的目标去努力实现。在执行层面,捐款的自愿性和政令的执行性天然就是对立的,才会诞生出一个身心失调的“逼捐”怪胎。
在《三体》中,刘慈欣指出,在中国,超脱飞扬的思想会因现实的引力砰然坠地。同样的道理,在中国,源自本心的善良也会因集体的引力扭曲异化。这其中最根本的矛盾是对个体的不尊重。而这种不尊重其内在的德性来源于对于集体的顺从,其内在的理性来源于少数服从多数,它们共同构成了一种几乎坚不可摧的价值观,横亘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
参考新闻:
http:// news.youth.cn/sh/201712 /t20171222_11185890.htm
http:// news.sina.com.cn/s/2014 -03-13/134229699389.shtml
https:// new.qq.com/omn/20180126 /20180126A0JXJZ.html
https:// commondatastorage.googleapis.com /letscorp_archive/archives/93807
本来贴别人回答的这里也贴下吧,这种行为真的很可耻!本人也是农村的,家里当时真穷,我妈给我算好了,中午晚上各两块七,早餐一块。一天七块一个月给二百一,每餐多的三毛做零用,月假那两天多的做车费。我当时也讨厌捐款忒烦,记得当时有个地震老师要求每人捐最少五十,为了班级荣誉最好每人一百以上。为什么捐款要来没有任何经济基础的学校学生身上,这点我一直没搞清楚。我拿宿舍520卡,给我妈打电话让我妈给我准备五十块捐款,我妈当时这样说的;我家都穷成这样,还要供你上学哪里有钱捐款。我能怎么办?我只有告诉她这是规定每个人都要,我妈叹了口气说再说吧!
月底回家还是给我了。回学校捐款别人都是一百两百,我辛苦凑的五十还要受白眼被人看不起。捐五十的除了我还有另外两个同学。你们这些社会人知道我当时内心滋味么?两次被道德绑架还要给我留下阴影,我招谁惹谁了?你们要学生学习奉献爱心可以,能不能不要规定金额!我觉得当时只要不找我妈要钱我可以把我每餐省出来的三毛都给你。几块难道不是爱么!
在此我想呼吁下各位社会募捐人士,放学生一码。你可以上社会募捐机关募捐,请不要在学生身上下功夫。他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当初的我们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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