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山东省当前可能愈演愈烈的环保督查行动?

回答
山东省当前环保督查行动可能愈演愈烈,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审视。以下将从其背景、可能的原因、具体表现、潜在影响以及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 背景:为何山东环保督查屡受关注?

山东省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也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传统上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区域。长期以来,其经济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然而,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日益期盼,环保压力不断增大。

国家政策导向: 环保督查是中央政府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已转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全国各地进行了多轮督察,对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进行了强有力的约束。山东作为经济体量较大的省份,自然是督察的重点。
区域环境压力: 山东省地处华北平原,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一些区域(特别是南部和西部)在空气质量、水环境方面面临严峻挑战。雾霾、水污染等问题直接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活质量,也容易引发社会关注。
产业结构问题: 山东省的产业结构中,重工业占据相当比重,包括化工、钢铁、煤炭等行业。这些行业本身就是环保治理的难点和重点,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地方政府的反应和压力: 在中央环保督察的压力下,山东省也一直在加强自身的环保监管力度。这既是响应中央号召,也是为了回应民众诉求,更是为了避免在全国性的环保考核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 可能愈演愈烈的驱动因素:

“愈演愈烈”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

1. 新一轮环保督察的升级和常态化:
“回头看”与“全覆盖”: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进入新阶段,更加注重对过去督察整改情况的“回头看”,以及对未被督察过的地区进行“全覆盖”。山东省作为首批督察对象,再次面临“回头看”的可能性,并且可能与其他省份一同接受新一轮的系统性督察。
督察重点的深化: 新一轮督察不仅关注末端治理,更强调源头管控、区域协同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性。对于山东这样工业基础雄厚的省份,督察会更深入地挖掘其产业布局、能源结构、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力度和频率的增强: 随着环保理念的深入和技术手段的进步,未来的督察可能会在力度、频率和深度上都有所加强,使得地方政府不敢掉以轻心。

2. 国家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推动:
目标导向: 国家在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中央层面会持续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特定污染物的严控: 例如,对于臭氧污染、细颗粒物(PM2.5)等空气污染物,以及重点流域的水质改善,国家会有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要求,这也会直接传导到地方的环保行动上。

3. 技术和执法能力的提升:
智能监控和大数据: 随着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的应用,环保部门能够更精准、更高效地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这使得一些过去可能被隐藏的污染问题更容易暴露。
执法手段的严厉化: 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都促使地方政府在环保问题上采取更积极和严厉的措施。例如,“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等手段的应用更加普遍。

4. 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和响应:
主动作为: 为了避免被动应付督察,一些地方政府会提前布局,主动采取措施,这可能表现为提前收紧环评审批、加强日常巡查、淘汰落后产能等,从而使得环保行动看起来更加“严厉”。
层层传导压力: 中央的环保压力会逐级传导到省级,再到市级和县级。各级政府为了完成考核目标,也会不断加码环保要求。

三、 可能的表现形式:愈演愈烈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愈演愈烈”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1. 督察范围更广,覆盖更深:
全链条督察: 不仅关注末端排放,更会深入调查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环保“一刀切”现象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溯源追责。
跨区域联动督察: 对于跨界污染问题,可能会组织跨区域的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

2. 监管标准更严,执法更细:
环境标准的动态升级: 随着国家环保技术和认知水平的提高,一些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能会不断收紧,使得现有企业需要升级改造才能达标。
“零容忍”执法: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无证据不放过: 即使没有直接证据,一旦出现环境异常情况,也可能通过大数据和技术手段进行深度排查,直至查明原因。

3. 问责机制更严,处罚更重: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强化: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将承担更直接的环保责任,一旦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可能面临党纪政务处分。
企业法人和责任人的刑事追责: 对于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严格执行: 对于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将要求企业承担巨额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4.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加强:
环保信息的透明度提高: 企业的排放数据、环境监测结果等将更加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
鼓励公众举报: 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将得到更及时的处理和反馈,举报奖励机制也可能得到完善。

5. 对“一刀切”和“粗放式”执法的纠正与优化:
强调科学精准治理: 在加大力度的同时,也会更加强调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避免“一刀切”式停产限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冲击。
支持绿色发展: 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而非简单粗暴的关停并转。

四、 潜在的影响:

“愈演愈烈”的环保督查行动,对山东省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对企业的影响:
短期压力增大: 需要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环保设备升级改造,符合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一些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淘汰。
长期发展机遇: 促使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合规成本增加: 环保投入将成为企业运营的重要成本。

对地方政府的影响:
经济增长与环保的平衡: 地方政府需要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探索绿色发展的新模式。
执政能力的考验: 如何科学、有效、精准地推进环保工作,避免“运动式”治理和“一刀切”,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大考验。
地方财政压力: 部分企业可能面临停产或减产,影响税收;同时,政府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监管能力提升方面也需要加大投入。

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环境质量的改善: 长期来看,严格的环保督查将极大地推动山东省的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劣质产能被淘汰,有利于山东省经济结构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转型。
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 整个社会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将不断提高。

五、 如何看待和应对?

面对可能愈演愈烈的环保督查行动,需要从多方面来看待和应对:

对于政府而言:
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施策: 环保监管要严格依法进行,避免过度执法或选择性执法。同时,要加强对环保政策的科学研判,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环保措施。
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新动能: 结合区域特点,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产业,用发展新动能化解旧动能的环保压力。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方式: 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同时,探索更精准、更高效的监管方式,如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广排污许可管理等。
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关注民生,避免“一刀切”: 在推进环保工作时,要充分考虑民生需求,科学划定禁限区,合理安排停产限产时间,避免因环保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对于企业而言:
主动拥抱环保,将环保视为机遇: 将环保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主动进行环保投入和技术升级,提前布局绿色发展。
提升管理水平,筑牢环保屏障: 加强内部环保管理,建立完善的环保责任体系和监测体系。
关注政策动向,及时调整策略: 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

对于公众而言:
提高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 从自身做起,选择绿色出行、节约能源,支持环保企业。
积极参与监督,理性反映诉求: 通过合法渠道参与环保监督,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举报,同时也要理性看待环保带来的短期影响。

总结:

山东省当前环保督查行动“愈演愈烈”,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深入推进的必然结果,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期盼的体现。它既是挑战,更是推动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关键在于如何在这种高压态势下,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增效,最终迈向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这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在守护绿水青山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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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个故事,大家可以不信。

因为山东是工业大省,项目较多,从业这几年来我在山东的时间挺久的,在五个城市呆过。无聊的时候我都采集居住地自来水自己检测玩儿。因为设备有限,只能做几个常规化学指标。

结论就是:没有一个居住地的自来水是达标的。

其实别说城市了,就是每个县都有多个饮用水水源的。所以样本过少,在统计学上并不具备任何参考价值。但是从从业见闻和日常直觉来看,我个人不相信这是因为自己运气差,虽然我斗地主拿牌的运气的确很糟糕。这也让我对住建部公布的数据产生了怀疑。

我个人主观上把原因归结于水源地水质恶化速度过快,水厂提标改造的速度都跟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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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这次环保专项行动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步子迈得太大,没有缓冲时间,不人性化;

2.一刀切现象严重,不合理;

3.很多貌似没什么污染的行业也受到波及了,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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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第一个。步子迈得大不大这个其实取决于大家的主观印象,属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觉得这次步子迈得大。

大多数人的印象都是这样的:之前几十年都放任自流,突然就强行关停了,一点余地都没有。

但事实并非如此。

2013年环保罚款23.5亿,2014年31.7亿,2015年42.5亿,2016年66亿,逐年提高。至于这五年来划拨环保专项资金金额、派出环保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企业数量、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等等的数量,更是每年都大幅提高。这些数据在历年的环境公报中都有详细记录,我就不上数据了,反正也没有人真的关系具体数字。

新环保法自2011年开始修改,来自各方面的阻力非常大,中间经历了2次意见公开征集、3次草案修改、4次人大审议,直到2014年4月才在人大表决通过,于2015年1月正式实施。

2015年是新环保法之后的第一次严打,主要针对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那次是政府首次取消了环保罚款50万的上限,确定了上不封顶的原则。即便如此,政府也给大型企业留出了半年的自检整改时间,真正的大规模严打是从下半年开始的。

那半年中,朋友圈里各种天价罚单的新闻就没断过,大批企业高管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中间也爆发了大量的利益冲突。工人受蛊惑围攻稽查人员都不叫大事儿,甚至闹出了地方撤销环保部罚单、释放刑拘责任人的闹剧。

2016年开始第二轮严打,除了巩固15年针对大型企业的严打成果之外,严打的侧重点也向中小型企业倾斜。这个阶段不光是严打,还给企业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允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补办环保手续(按法律规定,手续不全是必须停产的)。

现在一些网友讽刺严打抓小放大,不是因为环保部真的不敢动大型企业,而是因为大多数大型企业政治敏感度高,早在去年就把该补的手续补齐了。

上面这些事环保部并没有闷头不吱声,该做的宣传地方政府部门、各电视台、纸质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就没停下过。你要说自己忙着养家糊口不看电视不订报纸不上网与世隔绝了,那只能对不起了,不知法不是违法的理由。宣传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了,你难道指望着市环保局那几十口子挨家挨户上门宣讲?

这两年以来地方官员因环保问题约谈、警告、处分、丢官甚至坐牢的新闻层出不穷。平时一个个说起来都是拍手叫好。可污染是政府造成的吗?污染物是政府大楼制造的吗?是企业啊亲……你就没想过这么巨大的环保执法压力,最终一定会压到自己身上?这点最基本的常识和警觉性都没有吗?还是幻想着地方政府能够顶住压力和环保部虚与委蛇,为所有企业的污染行为背书埋单?

所以有人认为步子迈得太大,我不这么认为。杀鸡儆猴两年半了,鸡杀得血流成河,但是猴不领情,这个谁都没辙。

另一个问题有个匿名答主提出可以先警告罚款,然后再关停。抱歉没这个说法。咱们不说小企业小作坊根本就不会履行罚款和停产义务。

根据新环保法和水气声渣四法规定,企业非法排污的单次罚款额度都是四到六位数级别的;而且不是罚完了事,必须伴随停产整顿,直到取得全部环保手续后才可复产;且拒不停产整顿的,处以十到十五日拘留,并以原处罚数额按日进行累计罚款,拖上一个月基本就是六位数的累计罚款了。

且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累计排放危废达到三吨的,属于犯罪,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一些学生对这个数量可能没有概念,说工业用水就更懵了,我大概从生活角度普及一下:一个生活在城市的三口之家,不是特别浪费的,一个月的生活用水大概在5-8吨之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年轻人都是一天洗一次澡,一个月单人用水5吨以上的也很常见。

危废的范围非常广,各位可以直接百度.我就普及一点:包括城乡结合部几人小作坊在内的所有生产类企业,除了食品类企业很少产生危废外,每一个产生生产废水的企业,但凡开业半年以上的,除非从头到尾没开张没接单,否则有一个是一个,排放危废没有不超过三吨的,真按法律来个个都得判刑。

这次严打是只停产整顿,不追刑责,如果觉得这都算步子大,那我就真的不知道环保该怎么做下去了,干脆取缔环保部废除环保法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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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刀切”的质疑。我上面提到过了,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停产整顿是所有污染企业治污的必然流程;其次去年一年的时间都可以不停产的,但是都不当回事儿。

这次如果还不停产只开罚单,和去年有什么区别?有警觉性的愿意改正的,去年都改了;到现在还知错不改的,罚他十年他一样不会改,到时候依然要责令停产,他们依然会喊不给人留活路blah blah。

这次停产风是区别对待的。大部分稍微正规一些的企业,只是停产整顿:有能力的自己上治污项目,没能力的搬迁到政府指定的工业区集中排污,政府在那些工业区都建了工业废水处理厂。

真正两断三清(永久性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的,是那些小作坊。为什么对这些小作坊赶尽杀绝?因为这些小作坊,既没有自己上马环保设备的能力,也没有迁入工业区的能力,他们只能窝在城乡结合部甚至农村里,守着一个百十平米的小院子,在安全、消防和环保措施完全不达标甚至干脆没有(撑死了放俩小规格灭火器),拒绝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保证员工合法权益,且产品质量毫无保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这类企业每个城市都有数万家,是政府完全无法监管的,除非每个市县政府的工商、税务、质检、安监、卫生、消防和环保等部门每个部门都养几千名稽查队员。

即便政府发疯真的扩了这数万个编制,他们也没有能力去符合各项合法生产的要求。这类小作坊,一年能有十万的盈利,都算是明星级别的了。他们能够生存下来,依靠的就是安全、卫生、环保、税务方面的零成本,以及对员工福利的疯狂剥削和低劣的产品质量,用极低的价格搞“劣币驱逐良币”那一套。

十二五期间对这类小企业小作坊是很宽容的:只要求他们收集污染源外送处理,而且处理费用远低于处理成本,是政府管制定价。政府每年为此要向污染物治理企业支付高额的财政补贴。但是效果非常糟糕。这类企业一年的盈利也就够老板全家过活,还都紧巴巴的,怎么可能有多余的利润去支持他们治污?

对这类企业,根本不存在“如何监管”一说。要么彻底不管放任自流,要么就一刀切逐批弄死,没有第三条路可以选。

所以,对这类大家心疼无比的小作坊,即使现在给他机会给他时间,不管过多少年,他还是这个样子。不是他没有责任心,而是他根本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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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三个疑问,借用一位知友的话:你觉得它没有污染,也只是你觉得而已。

像饭店餐馆、熟食加工、修车洗车、畜禽养殖,乃至那些销售类店铺,都属于污染大户。这并不是夸大其词危言耸听。单一的店面,其污染源规模是无法与工厂比较的,但是这类污染源属于规模效应:数百数千数万家加起来的排放总量,是非常可怕的。

大家面对汽车尾气污染问题,从来不会说“一辆汽车能有多少污染”这类的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尾气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不在于个体的排放量,而在于总体。这类企业的污染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

当然我个人认可一个观点:环保不能不顾人的死活。或者说得残酷一些,环保可以不顾个别人的死活,但不能不顾多数人的死活。毕竟国家与社会的运转,其标尺不是绝对的正义,而是多数人的利益。我知道这话很难听,但我个人认为我说的是事实。

从这点来说,这次针对这些企业的大规模一刀切关停,是错误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执法裁量权的问题。

包括环保部在内的任何上级部门都是不希望授予地方过多的执法裁量权的,因为这必然导致权力寻租和浑水摸鱼,使得行动效果大打折扣,引发舆论质疑。

比如十二五期间,地方拥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中央只制定考核指标,不管执行层面的具体内容。结果呢?前四年毫无动静,到了一五年一看指标完成不了了,拼命关大中型企业,甭管证件起不齐全排污达不达标,先关了把指标提上去再说,你排污再达标,也不如一点不排来得实在。等报告递上去了,你们再复工。

但是地方政府也觉得委屈也有自己的立场:必须考虑大规模环保整顿导致的物价波动、社会动荡和民怨沸腾。

这也是我开头说新环保法制定过程中阻力很大的原因。就环保部自己的职责和立场,他肯定希望环保法越严格越好。但是过于严格的环保法,会对其它领域产生不可避免难以估量的影响。太严格了,企业就活不下去。物价波动,物价部门不愿意;税收减少,税务部门不愿意;大规模失业,社会保障部门不愿意;产业发展受影响,农业部、工信部和住建部不愿意。此外,不同领域的环保法规与治理手段,不同部门也都有自己的想法、意见和方案:住建部、水利部、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和海洋局等等也都要发表不同意见。更不用说地方政府了:你环保部自己爽了,到时候地方社会不稳还不是我们地方政府给擦屁股?

这次专项活动开始时,地方是有比较宽松的自由裁量权的。但是4月环保部28个督查组近6000人在河北与河南两省的大规模督查行动中发现,执行情况非常糟糕。然后就是噼里啪啦一大堆官帽子落地的声音,其它观望中的各省立刻噤若寒蝉。

这就是这两个月来各省疯狂一刀切的主要原因。

于是就出现了现在的乱子:馒头铺也关,豆腐坊也关,熟食店也关,恨不得把所有人的呼吸道和消化道都给缝上。

环保部没辙了,只能退让一步:允许地方政府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原则下,获得有限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这并没有字面上那么美好。怎么才算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根本无法出具一个全国普适的标准。就比如楼上乐高的答案提到的:博山一半的人都是做陶瓷的,你要是都给关了,大家的生活肯定受重大影响。你说关还是不关?博山的陶瓷产业不关的话,济南的陶瓷产业关不关?临沂的板材产业不关的话,烟台的板材产业关不关?德州的太阳能产业不关的话,聊城的太阳能产业关不关?就因为他的某一产业占比比我高,就他不关我关?你这么厚此薄彼,我行政区内的从业人员就不是人了?

总不能各地的支柱产业都可以不关,都可以慢慢来。支柱产业,的确在就业上是大头,但相对的在污染上它也是大头。都这样那就别治污了。而且像日照、菏泽这种没有明确支柱产业的地方,怎么办?就因为我没有GDP中占大头的支柱产业,我就得全关?凭什么?

所以大家都在呼吁人性化管理,可人性化不是那么好搞的。自由裁量这个东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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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一点。很多人说自己冤枉,明明有环评报告还被责令停产。环保手续不只是环评报告而已,还有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

环评报告只是告诉你你的工厂和工程需要哪些必要的环保措施,它无法证明你真的落实这些措施了。环保竣工验收才能够证明你的确落实了相关环保工程与设备的建设。完成环保验收后办理排污许可证,才允许你生产排污。即使这些你都有了,也不能代表你完全合法生产,很多企业都是建设了必要的环保设施,却不运行,偷偷排污;或者挤压环保成本,导致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不理想,排污指标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这种情况被发现了,也要停产整顿。

所以,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企业冤枉,那就问问自己:企业是不是环评报告、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齐全?是不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排放的行为?水气声渣光污染源治理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大气GB16297、城市噪声GB3096、企业噪声GB12348、污水GB8978、固废GB18599、恶臭污染物GB14554、制浆造纸污水GB3544、纺织印染污水GB4287、陶瓷工业污染物GB25464、水泥工业废气GB4915、电镀工业废水GB21900、羽绒工业废水GB21901、皮革工业GB21902、锅炉废气GB13271、皂素工业废水GB20425、火电厂废气GB13223、杂环类农药工业废水GB21523、磷肥工业废水GB15580、烧碱&聚氯乙烯GB15581、柠檬酸GB19430、味精工业GB19431、制糖工业废水GB21909、啤酒工业GB19821、畜禽养殖污染物GB18596、肉类加工废水GB13457、餐饮油烟GB18483、医疗废水GB18466、发酵制药废水GB21903、化合制药废水GB21904、提取制药废水GB21905、中药制药废水GB21906、生物制药废水GB21907、混装制药废水GB21908、加油站废气GB20952。

以上基本涵盖了知乎上喊冤的行业标准,请觉得自己冤枉的企业主对号入座,千八百做个环保系统出口样检测,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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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圈长期有个说法,元朝最后一任元顺帝是明君典范,宰相脱脱更是旷世贤臣。但元在他手里亡的,无他,太晚了,所有改革下到地方都被彻底扭曲,而中央还空虚无力管理。

莫说元这种烂到底子的,王安石 ,张居正,商鞅,吴起,变法者善终者鲜见。

不过,下场不好但还不能说一样,有的人死了,事成了。

在此我想政治不正确的洗个地,计划生育。

恶法吧?恶法。手段残酷吧?残酷。不搞吧?不行。

不计划生育,你们那些小名招娣盼弟思迪想睇望帝的母亲可够呛上的学,打得了工,当得了人。

政府不能住你家监督性别歧视问题,但赌你不敢弃婴,赌赢概率很高,即使这样中国也有数十万女性弃婴。别说这是计划生育害的,不这么干更多,而且还逼着老实人传香火扔,现在只要有良心就能把政府一亮,我不敢啊。

你以为有流芳千古和遗臭万年两种选择,做梦,只有改革遗臭万年和不改革站着前任的尸体上前任遗臭万年自己被忽略忘记两个结局而已。

改革可能还有后人给你洗地呢。当然了参考美国破四旧,一砸是免不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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