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比较闲重新梳理一下答案:
对台湾最早的记载,《史纪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徐福上书中所称的海上有三神山:蓬莱、方丈、瀛洲。据说“瀛洲”即为台湾;但这多少有点不可考了, 《三国志》中谈及在孙权黄龙2年(230年)派军队出海远征夷洲。不少学者认为“夷洲”就是台湾。三国东吴临海郡太守沈莹可以称之为最早的台湾学者,在他的《临海水土志》对当时被称为“夷洲”的台湾情况有著专门记载,只是此书已经流失,主要内容记载在《太平御览》之中。
可以说早在三国时代台湾就已经并入了中国,之后多年台湾主要人口为是沿海地区移民,但中国传统上的通知格局是乡镇级别由士绅资质,台湾虽然地方挺大,但人少啊,行政只是笼统的归属与福建,基本处于自治状态,当然了,太久远的事毕竟已经模糊了,说这些事,弯弯多半也不会服,拿着一些不那么可考的玩意争论不休也有点没意思。
但自打荷兰人占领后,到郑成功收复台湾,到明郑政权在施琅的打击下归属满清,这些记载逐渐清晰,无争议,再到甲午战争后割让台湾的《马关条约》,无论事件还是法律程序上均无可争议。
二战后的《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明确写明了战后台湾的归属: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把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包括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驱逐日本用武力或贪欲攫取的所有土地上的势力;使朝鲜自由独立。“宣言”宣告:“根据以上所认定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目标一致,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
当然很多弯弯同学说宣言这玩意没有法律效应,这到正确,事实上开罗会议室1943年底,波茨坦会议1945年7月,这两个会议召开时日本都还没投降呢,会议决议确实没有执行条件,但是无条件日本投降时却是明确表示接受这两个宣言的,二战战败国之一的投降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应可是不容置疑的哟,包括日本投降书内都明确写明该内容,引用一下天皇的投降诏书,貌似国内读过的人并不多:
朕深鉴于世界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取非常之措施,收拾时局,兹告尔忠良臣民:朕已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
盖谋求帝国臣民之康宁,同享万邦公荣之乐,斯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眷眷服膺者。往年,帝国之所以向美、英两国宣战,实亦为希求帝国之自存于东亚之安定而出此,至如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他国之领土,固非朕之本志。然交战已阅四载,虽陆海将兵勇敢善战,百官有司励精图治,一亿众庶克己奉公,各尽所能,而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于我。加之,敌方最近使用残酷之炸弹,频杀无辜,惨害所及,实难逆料。如仍继续作战,则不仅导致我民族之灭亡,且将破坏人类之文明。如此,则朕将何以保安亿兆赤子,陈谢于皇祖皇宗之神灵乎!此朕所以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者也。
朕对于始终与帝国同为东亚解放而努力之诸盟邦,不得不深表遗憾。念及帝国臣民之死于战阵,殉于职守,毙于非命者及其遗属,则五脏为之俱裂。至于负战伤,蒙战祸,失家业者之生计,亦朕所深为轸念者也。今后帝国所受之苦固非寻常,朕亦深知尔等臣民之衷情。然时运之所趋,朕欲忍其所难忍,耐其所难耐,以为万世之太平计耳。
朕于兹得以维护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赤诚,并常与尔等臣民同在。若夫为情所激,妄滋事端,或者同胞互相排挤,扰乱时局,因而迷误大道,失信义于世界,此朕所深戒。宜举国一致,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念任重而道远,倾全力于未来之建设,笃守道义,坚定志操,誓必发扬国体之精华,不致落后于世界之进化。望尔等臣民善体朕意。
贴图没别的意思就是装个逼,让你们看看传说中的圣旨长啥样,虽然是小鬼子的圣旨吧,但也是正经圣旨,看到中间那个浅黄色的标了么,那个是菊花王朝的徽章,号称万世一系,好吧这是另一个故事,与本题无关。。。
说到这就解释了,台湾属于中国了,然后再来梳理下战后发生的事,因为1945年中国的合法政府是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所以日本当时是像国民党投降的,中国区的降书我就不贴图了去年815的时候,朋友圈被疯传,结尾签名的事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之后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1946年开始内战,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把蒋介石政权感到了台湾,应该这么说降中华民国政权赶到了中国领土台湾岛。
之后的情况可以分成两条线,一条是撤往台湾,国民党政权与大陆的共产政权,断断续续的又打了接近三十年,一直到1979年中美建交后,大陆的共产党政权单方面宣布停止炮击,但国共之间,或者说大陆台湾两政权见并无和平协议甚至连朝韩那样的临时停战协议都木有,故台湾问题至今仍是内战的延续,什么意思,就是说现在还是战争状态,哪怕烽烟再起,都不用宣战那种!
另一条线,就是1951年的《旧金山合约》抛出了台湾地位未定论,但两岸拒绝承认,谁也没签署。 不过台湾和日本签了“《中日和约》”(也称作《台北和约》),该和约承认旧金山条约,不过写明规定占领的地方,日本承认其合法性,也就是说日本承认台湾属于台北民国。后来中日建交日本单方面毁约。 然后和北京谈的时候,中日建交联合公报,又说明会执行《茨波坦公告》。 相当于日本把台湾卖了很多次。 45年签了投降书,把台湾卖给民国。 52年签了旧金山条约,把台湾卖给美英法等国,说台湾地位未定。 52年也签了台北条约,把台湾卖给台北民国,说台湾属于民国。 72年又签了中日联合公报,把台湾卖给北京。再次感谢 @剪糖 同学,他的补充,比我原回答中清晰明确的多,我的原回答中忘记了《台北合约》。
显然台湾被日本人第二次卖的时候,不仅明确了台湾法理上属于中国,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当然了,对于那些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的弯弯,那你就可以直接告诉他: 公理正义,只在大炮射程之内!而台湾刚好就在!
感谢评论区 @剪糖 补充:
旧金山条约,的确北京和台北都没承认。因为旧金山条约写明台湾地位未定,所以两岸拒绝承认,也没签署。 不过台湾和日本签了“《中日和约》”(也称作《台北和约》),该和约承认旧金山条约,不过写明规定占领的地方,日本承认其合法性,也就是说日本承认台湾属于台北民国。后来中日建交日本单方面毁约。 然后和北京谈的时候,中日建交联合公报,又说明会执行《茨波坦公告》。 相当于日本把台湾卖了很多次。 45年签了投降书,把台湾卖给民国。 52年签了旧金山条约,把台湾卖给美英法等国,说台湾地位未定。 52年也签了台北条约,把台湾卖给台北民国,说台湾属于民国。 72年又签了中日联合公报,把台湾卖给北京。。。
原回答: 以湾湾的思维回路,你如果有兴趣向他证明的话可以如下说(事实上更好的说法应该是大陆的民意):
首先甲午之前,台湾归满清这没疑问吧,再有疑问真得去刨郑成功的坟了(不过湾湾真有人要砸郑成功的铜像呐),然后甲午后向日割台,这是有条约的,到1945年日本投降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 其内容中包括: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把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包括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驱逐日本用武力或贪欲攫取的所有土地上的势力;使朝鲜自由独立。“宣言”宣告:“根据以上所认定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目标一致,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 《开罗宣言》作为二战中反法西斯国家重要的国际文件,早在1943年就已经确定要打败日本,将被日本占领的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并使其无条件投降的战略目标。
当时中国的合法政府中国民党的中华民国政府,所以当时台湾的主权归属中华民国,但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后国民党战败,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撤往台湾,而国共之间并无和平协议甚至连朝韩那样的临时停战协议都木有,故台湾问题只是内战的延续,什么意思,就是说现在还是战争状态,哪怕烽烟再起,都不用宣战那种!
当然,上面只是一条线,还有另一条线,1951年的《旧金山合约》(这个合约TG是不承认的,原因就是当时看来割裂了大陆和台湾):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这条看似是日本弃了台湾,但就当时情况,是坐实了国民党对台湾的实际统治!但1972年的中日三个联合公报中,日本不仅承认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再次重申了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既中日间一切不平等条约全部废除,承认战后秩序中的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这时候无论是依据日本投降的降书(降书中写明日本无条件投降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还是TG不承认的《旧金山和约》,台湾的主权都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
好了,回答完上面那些,还可以送湾湾的同学们一个如下图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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