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17世纪的法兰西逐步走上了君主专制,而对岸的英格兰迈上了限制君权的道路?

回答
17世纪,法兰西和英格兰这对“隔海相望”的邻居,却走向了截然不同的政治轨道:一个走向君主专制的巅峰,另一个则开启了限制君权的漫漫长路。这并非偶然,而是两国在历史、社会、经济和文化等诸多因素作用下的必然结果。

法兰西:从“国王意志”到“朕即国家”的崛起之路

17世纪的法兰西,宛如一艘正在蓄势待发的巨舰,正朝着君主专制的彼岸全速前进。这场变革的根基,早在之前几个世纪就已经开始奠定。

强化中央集权的历史惯性: 自中世纪以来,法兰西的历代国王就在努力摆脱封建领主的掣肘,削弱贵族的权力,逐步将权力集中到国王手中。特别是像路易十一、弗朗索瓦一世等君主,通过一系列改革,建立了更有效的官僚体系,直接向国王负责,并组建了常备军,削弱了封建军事力量。到了17世纪,这种加强中央集权的趋势已经成为法兰西政治发展的强大惯性。

三十年战争后的欧洲格局: 17世纪上半叶,欧洲大陆被三十年战争(16181648)搅得天翻地覆。这场以宗教冲突为导火索,最终演变成欧洲各国争夺霸权的战争,极大地改变了欧洲的政治版图。法兰西,尤其是在首相黎塞留(Cardinal Richelieu)的领导下,虽然国内仍在努力巩固王权,但在对外战争中却展现出了强大的国家意志和军事实力。黎塞留将国家利益置于宗教之上,巧妙地利用战争削弱哈布斯堡王朝的势力,为法兰西日后崛起奠定了基础。战争的成功,反过来也为加强国内的君主权力提供了合法性与说服力——一个强大的国家需要一个强大的领导者。

黎塞留的“国家理性”与官僚体系的构建: 黎塞留是17世纪法兰西君主专制最重要的推手之一。他提出的“国家理性”(Raison d'État)原则,强调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包括宗教信仰和个人道德。为了实现国家理性,黎塞留大力加强国王的权威,削弱地方势力(特别是贵族),并建立了一套高效的、直接听命于国王的官僚体系,即“御前会议”(Conseil du Roi)及其下属的各级官员。他任命了大量的“总督”(Intendants),这些官员深入各地,行使司法、财政和行政权力,有效监督并压制了地方贵族的自治权。

马扎然与“投石党人”运动的教训: 黎塞留去世后,他的继任者马扎然(Cardinal Mazarin)继续推行他的政策。然而,1648年至1653年的“投石党人运动”(Fronde)的爆发,却给年轻的国王路易十四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这场由贵族和巴黎高等法院发起的反叛,虽然最终被镇压,但却让路易十四认识到,国王的绝对权力是维护国家稳定和个人安全的必要条件。他亲眼目睹了贵族的骄横跋扈,以及地方势力的离心离德,这使得他对任何挑战王权的力量都怀有强烈的戒心。

路易十四的“太阳王”时代: 继承了父辈的意志,路易十四(Louis XIV)以其“朕即国家”(L'état, c'est moi)的宣言,将法兰西的君主专制推向了登峰造极的境界。他精心打造了自己的“太阳王”形象,将自己置于国家的中心。
剥夺贵族的政治权力,吸引其于凡尔赛宫: 路易十四巧妙地将强大的贵族请到了奢华的凡尔赛宫,让他们沉溺于宫廷的享乐和等级森严的礼仪之中。通过提供丰厚的俸禄、荣誉和职位,他剥夺了贵族在地方上的实际权力,将他们变成了依附于国王的“宠物”,而不是潜在的政治对手。
强化官僚体系,直接控制国家机器: 他进一步完善了以总督为代表的官僚体系,这些官员由国王任命,直接对国王负责,有效地将国王的意志传达到全国各地。他取消了许多地方性的特权和自治,使得国家行政更加统一和高效。
财政和军事的集权: 哥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t)的财政政策,通过重商主义,积累了国家财富,为国王的扩张政策提供了经济基础。国王直接掌控国家财政,用于军队建设、宫廷开支和对外战争。法兰西拥有欧洲最强大的常备军,这既是国家实力的象征,也是镇压国内反对派的有力武器。
文化和宗教的统一: 路易十四还通过控制文化和宗教来巩固王权。他资助艺术家、作家,传播“太阳王”的光辉形象,将王权与荣耀、秩序紧密联系。他镇压了加尔文宗(胡格诺派),并在1685年颁布了《枫丹白露敕令》,取消了《南特敕令》给予新教徒的宗教自由,将宗教统一作为国家统一和王权强化的手段。

英格兰:从“王权神授”到“议会主权”的艰难转型

与法兰西的顺风顺水不同,17世纪的英格兰在限制君权之路上可谓跌跌撞撞,充满了斗争和变革。

与法兰西不同的政治传统: 英格兰与法兰西有着截然不同的政治传统。自13世纪《大宪章》(Magna Carta)颁布以来,英格兰就存在着限制国王权力的议会传统。虽然国王的权力在特定时期有所加强,但议会始终是国王在税收、立法等方面必须考虑的重要力量。贵族虽然影响力不如法国贵族那样普遍,但对国王的挑战也是存在的。

“王权神授”的挑战: 斯图亚特王朝(Stuarts)的国王,特别是詹姆斯一世(James I)和查理一世(Charles I),深受欧洲大陆“王权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理论的影响。他们认为国王的权力来自于上帝,不受任何世俗力量的制约,包括议会。这种观念与英格兰长期形成的议会传统产生了尖锐的冲突。

财政危机与议会的对峙: 国王的财政需求是引发与议会冲突的主要导火索。国王需要议会批准税收,而议会则利用这一机会要求国王承认议会的权利。查理一世为了绕过议会,采取了许多非法的征税手段,如“船税”(Ship Money)等,激起了广泛的不满。当议会要求限制国王的权力,特别是在军队的指挥权和宗教事务上,国王往往选择解散议会,甚至试图通过武力镇压。

清教徒革命(英国内战): 1642年至1651年的英国内战,是英格兰限制君权道路上最剧烈的一场斗争。这场战争的根源在于国王查理一世企图加强君主专制,压制议会,并在宗教上推行更具“主教制”倾向的政策,这触怒了占议会多数的清教徒(Puritans)。
议会军的崛起: 以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为首的议会军,在“新模范军”(New Model Army)的组织下,展现出了强大的战斗力。这支军队的崛起,也标志着一种新的军事力量和政治诉求的出现。
国王的被处决: 战争以查理一世的战败和被处决告终,这是欧洲历史上国王被处决的罕见事件,极大地动摇了“王权神授”的观念,也表明了议会力量的强大。

共和国与克伦威尔的统治: 查理一世死后,英格兰进入了短暂的共和国时期,以及后来的克伦威尔护国公统治。尽管克伦威尔的统治并非真正的民主,但他对国王权力的根本性否定,以及他试图建立一种更为稳定和有序的统治模式,为后来的君主立宪奠定了基础。

复辟与“光荣革命”: 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查理二世(Charles II)登上王位。然而,复辟并不意味着君主专制的回归。议会的力量已经得到加强,国王不得不与议会合作。后来的詹姆斯二世(James II)试图恢复天主教和加强王权,触怒了议会和民众,最终引发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权利法案”的奠基: 光荣革命并非一场流血战争,而是议会与国王之间权力转移的过程。议会邀请荷兰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和玛丽二世(Mary II)共同统治英格兰。为了巩固新政权,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1689),明确限制了国王的权力,规定国王的权力必须经过议会同意,议会拥有独立的立法权和财政控制权,公民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

总结:历史的轨迹与根本差异

法兰西和英格兰在17世纪走向不同政治道路的原因,归结起来是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

历史积淀: 法兰西拥有长期强化中央集权的传统,而英格兰则有根深蒂固的议会限制王权的传统。
国内政治斗争: 法兰西通过黎塞留和路易十四的强力手段,成功压制了贵族和地方势力,实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而英格兰则经历了内战和革命,最终通过“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的主导地位。
对外部战争的反应: 法兰西通过对外战争的胜利,巩固了国内的君主权力,为专制提供了合法性。而英格兰在17世纪的战争和冲突,更多地暴露了国王与议会之间的矛盾。
领导者的个人意志与策略: 黎塞留、马扎然和路易十四在法兰西扮演了关键的推动者角色,他们的坚定意志和高超政治手腕,塑造了法兰西的君主专制。而在英格兰,国王的顽固和议会的坚持,最终导致了冲突和变革。

因此,17世纪的法兰西,在强大的君主意志和成熟的官僚体系支撑下,昂首阔步地走向了君主专制的黄金时代,成为了欧洲大陆的政治典范。而对岸的英格兰,则在历经血与火的洗礼后,逐步迈向了君主立宪制的轨道,开创了一种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模式,为现代西方政治的演进奠定了基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实践,深刻地影响了欧洲乃至世界的历史进程。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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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专制这个词很玄妙。如果你让一个十八世纪的法国人来评价旧制度法国的政体,他最多只会说“君主制”,绝不会说是“君主专制”。

当时法国人对君主制的理解,是“君主依据法律进行统治”,所谓君主专制,是用来描述奥斯曼苏丹这种在他们想象里能够随心欲实施暴政的君主的。在他们眼里,只有“充满奴隶性的东方人才会接受专制君主统治”,我们“热爱自由的法兰西人拥戴着一个仁慈而依法统治的国王。”

对这里的法律我们最好不要抱有现代人的成见。它的意涵不仅包括成文法,也包括习惯、传统和惯例。旧制度就是由这样的习惯、传统和惯例构成的,尽管这些被称为祖宗之法的东西往往不过诞生于几百年前。

国王在其中自有它的位置。路易十四大可宣称自己的权势如天上的太阳般辉煌,但在行为上也必须遵循大地上的成规。

否则,巴黎的报纸就会惊呼“国王发动了革命!”这句等同于“陛下何故造反”的话,正是出现于大革命前国王利用理论上的绝对权力强行解散巴黎高等法院后。

绝对王权并不像许多现代人想象的那样强大而稳固,国王的强势事实上利用了宫廷贵族和新兴市民工商业者间的矛盾,用华美仪式和森严等阶包装起来的王权靠脆弱的平衡维系

绝对王权到底有多绝对,完全依赖于国王的个人能力,或者说国王能不能扮演好自己在宫廷体系中的角色。

个人能力强的君主,能利用手头的一切资源维系乾纲独断的权力,把钦差派到王国每一个角落。而个人能力差一些的君主,连将自身意志贯彻到近在咫尺的巴黎高等法院都做不到。

另外,捐官制度也让显贵成了国王事实上的债权人,二者间关系相当微妙。捐官制度下的显贵从身份上来说是国王的臣民,但从经济上来说是国王的投资人。它不仅加速驱动了贵族——商人间社会地位的循环运动以为君主提供驾驭群臣的手段,更将君臣以更紧密的纽带绑在同一辆战车上。黎塞留时期的捐官制度还是拓展财源的手段,十八世纪的捐官制度则成了统治术的一部分。

然而,当波旁王室能在欧洲四处出击汲取利益的时候,所有显贵都是最忠诚的保王党。而当王座被一个软弱的君主占据,政府压榨能力有限,投资回报率受到威胁的时候,这部分显贵同样会毫不犹豫地向国王露出獠牙,

以自由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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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倒退到卡佩和金雀花的时代看。

在法国的卡佩王朝,诚然国王曾经只是个法兰西岛小伯爵,但是他的封臣们大多其实只是守户之犬,法王实际上是在逐步收回他们的土地(比如阿尔比昂十字军)。

当然你要问法王为啥可以做到,那就要思考为啥曾经身为强大公爵的雨果卡佩一定要谋取法国的王位。

但要注意的另一方面是:法王谋取封臣们的土地可不是为了所谓的中央集权(虽然他的财政官僚和法官们对此极为热衷),而是为了赐予他的儿子们更多的王子领地。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百年战争:本质上是卡佩王朝绝嗣后的王位继承战争,打来打去的勃艮第 阿朗松 英格兰 阿拉贡等不是法国王室的血亲就是姻亲。当然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法王和他的亲戚们永远都得杀个你死我活。

总而言之,在法国,中央集权这件事和王没啥关系,主要还是王手下的那帮子财政官和法官们基于自身利益的所作所为(可以看看英王爱德华三世和他的好舅舅们为了法国不断侵吞英国的阿基坦领土打的各种嘴炮官司)。


分开说英国。

英国王室和他的封臣们的关系,其实更类似于强盗团伙之间的关系:这个老大要是够牛逼能带着大家发财,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要是做不到,孟福尔或者约克公就得被他们推举出来了。

金雀花王朝强势的君主们日子还可以:亨利二世 理查一世 爱德华一世 爱德华三世。

但你要是不太行的话:约翰(签大宪章)亨利三世(孟福尔造反) 爱德华二世(被老婆干掉)理查二世(被亨利四世取代)亨利六世(约克公和玫瑰战争)。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英国的国王和贵族们都是诺曼征服过来的,相对于英格兰这片土地,他们都是外人和统治者。

强行类比的话:就是天朝的满清政府。你得把皇帝和八旗都当做统治阶级、中央政府;而不能把他俩分割开,甚至想当然地以为国王是中央、贵族是地方啥的。

就好像另一个回答说的那样:在工业革命开启资产阶级大扩张的年代后,无论英法都需要一个更加强势的中央政府来保障和维护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工厂生产所集聚的人力和生产力也让城市的地位愈发重要(巴黎又要送给我们一个怎样的政府)。可以说加强中央集权算是主客观统一的结果了。

英法的区别在于法国的中央集权象征是国王和他的官僚们,表现为王权的强势。英国的中央集权象征却是国王和议会,所以看似王权被削弱了,实际上不影响中央集权。

PS:权力一旦集中责任也同样集中就是了:

国王与守户之犬搏斗的年代,干不掉你也可以当你不存在。

国王与亲戚们搏斗的年代,输掉就可能丢掉王位或撕裂领土。

国王让他的官僚们一而再再而三失望的年代,那就只有死全家的选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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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存在一个舍本逐末的问题,十七十八世纪的大趋势不是“君主专制”,而是“中央集权”。只不过在不同的国家因为其特殊性展现出不同的形态,法国是旧制度到君主专制,波兰的选王制改革,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限制君权都是这个内核的外在表现。

因为我们历史上较早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行政管理系统,并且以皇帝本人为最高权力中枢,皇帝拥有几乎绝对的权力,而与之相对应的在这个生产力较为低下时用来制约皇权的贵族们由于受到庶族冲击未能形成足够的同一阶级而是依附于皇权存在,同时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学改革也让思想界彻底成为附庸而失去了独立对抗皇权的能力,只存在一种道德上的约束能力(只要皇帝想就可以轻易地摆脱这一枷锁)。因此在中原王朝历史上极早的进入了专制社会而非典型的封建社会,我们那些亲王宗藩的权力来源不是法统和历史而是现存最大地主——本朝皇帝的默许。有人治而无法治是(注意我说的重心在治而非具体的法律,我当然知道《秦律》)东方专制王朝的特征之一,而看起来总是在互相制约的君权与相权实质上也不过皇权内部的掣肘分离(是皇权自己天授的“合法性”为了最大程度维护皇权本身而对抗皇权,权力的附庸为了维护自己作为附庸的地位而表现出一定程度上对专制君权的抗争),所以在中华王朝虽然有分封领土的样式存在,根本制度还是秦汉以后就确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其超越同时期的高效决策执行效率创造了相当辉煌的古代文明。

前边介绍了典型的专制社会形态,现在我们把视角转移回西方。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罗马虽死却留下了丰富的政治遗产并且帮助日耳曼蛮族迅速的完成了封建化。法国建立了典型的封建制度,诺曼底公爵征服英格兰也把零散的英格兰整合成了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并且带去了法国的封建制度。英法国王都存在过备受贵族钳制的情形,法王一度“政令不出法兰西岛”,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法国本身面对的威胁远大于英格兰,爱尔兰零散的小国和苏格兰加起来都没有英格兰富庶,英吉利海峡的风高浪急和白壁的陡峭让彼时欧洲任何一个大国想千里迢迢跨海征服英格兰都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所以法国对于中央集权的现实需求显然大于英国。在农业时代,国王和贵族对于直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掌握能力就代表了他实力和地位的强大与否。所以从狐狸腓力二世到骑士王弗朗索瓦都在努力扩大直属于自己家族的领土(王朝认同模式下君权扩张的典型代表),但同时期的英国就比较不幸,因为法国的扩张对象相当一部分就是他,从诺曼底和阿基坦收回英国的领地。无地王约翰的节节败退加强了法王的声势和权力,百年战争早期英国的节节胜利更是直接清理了相当一大批中小领主和旧贵族(以至于都有观点认为早期综合国力明显占优的法国之所以节节败退都是有意为之)为查理七世的扩张提供了可能性。所以在当时的法国,“君主专制”就几乎可以被等同于“中央集权”,从封建的旧制度到等级君主制的三级会议设立,国王-贵族-隶民的三重身份识别被逐渐转变为国王+贵族-教士-平民的存在这一变化是符合“法国”的利益而存在的。但一对比对面的英国就很惨了,本来直属于英王的领土被剥夺,战争的失败让英国王室声望大减,大贵族们失去了土地财富和人口,于是带着刀枪逼宫国王签署了《自由大宪章》,虽然这并未真正破坏法统和神权加冕的王权的神圣性,但足以体现出“王在法下”与“权力制衡”的新式宫廷斗争结局,极大程度的限制了英王权力的扩张(当然对于贵族本身也是如此,所以除了克伦威尔之外你几乎看不见激进的暴力革命在英国出现的可能性,大家都是在上层建筑慢慢改革,绝对君主制固然没戏但贵族寡头共和也不可能),所以英国中央集权的代表是议会政治的效率而非王室本身的存在和权杖。

对比14-15世纪的英格兰和法兰西,法兰西境内大诸侯林立,仿佛一个个独立的小王国 君权受到极大限制;而英格兰的爵位大多是虚衔,中央集权明显更强。为什么之后的发展中,反而是法兰西而不是英格兰到达了专制君主的顶峰呢?

如此我们已经梳理了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区别,这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专有名词,法国中央集权的代表就是君主专制强化,因为传统大贵族大量消失;而英国就呈现出了贵族议会制约王权的现象,这也是中央集权强化的表现。

如此我们已经整理了传统的十七世纪之前的英法政治建构,下一步就要跳跃到十七世纪了。上文我提到“在农业时代,国王和贵族对于直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掌握能力就代表了他实力和地位的强大与否”,因为此时财富产出的绝对代表就是农民和土地,而这一现象被资本主义给破坏了。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和黑死病为代表的神权圣像被破坏,早期商业城市同盟孕育了初期的商业资本主义,奥斯曼帝国彻底毁灭拜占庭和威尼斯人击败热那亚让传统的地中海航线终于彻底的被威尼斯垄断,丝绸瓷器香料这些从古老东方传来的昂贵奢侈品带来源源不断的丰富财富,威尼斯商业共和国是实实在在地中海的“海上马车夫”,威尼斯金币可以随意流通就代表了绝对的财富地位(是否和今日的美金异曲同工呢),而商业利润的高企让依靠土地税收生产的国王、贵族的经济地位出现了相对下降,经济地位的提高就带动了商人市民阶级政治地位的提升并且出现了实际意义上的早期资产阶级。这时候我们发现土地贵族的衰落让一批布尔乔亚阶级上升为了国家中事实上的的统治阶级的组成部分,这两方进行了利益交换:为了维护自身奢侈生活和开支的贵族会和商人合作获取利润并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而商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传承和家族财富的正统化也乐意去购买贵族头衔或者想方设法花钱陪嫁让女儿进入上流社会。《高老头》也是这样的艺术形象(尽管不是这一时期完成),老贵族再没钱也可以趾高气昂,商人得好好巴结才能赚一个虚名。英国的情况也是如此,虽然题主这里说英国是虚衔,我们注意在红白玫瑰战争中约克公爵和兰开斯特家族都是一方豪强并且有一大堆拥护的小家族,最后就算是血腥的战争消耗了大量贵族,小土地贵族和城市资产阶级的结合立刻发展出了我们俗称的“新贵族”并且填补了这一空缺。而之后就是资本主义从萌芽到发展壮大的过程,为了发展就不光光是要求经济地位,也需要现实的政治保护。所以英法的资产阶级都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来保护自身发展需要进行殖民活动和抢占其他国家市场,农业帝国传统深厚的法国以农民和小贵族组成的小资产阶级为主,而英国缺少适宜耕作的良田则诞生了更加强大的商业大资产阶级,之后更是在“羊吃人”里率先开启了工业革命的曙光。这是两国到达资本主义阶段后新兴阶级的自然选择和生产力突破的结果。

所以到了这里其实题目里的问题已经可以比较明确的梳理出一个脉络了,为什么英法走向了不同的道路,首先是历史上王朝认同时期百年战争法国本土贵族丧失,法王权力扩张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商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最终取代了农业经济开启近代资本主义历史的选择。英法两国的政治建构不同自然会选择不同的发展方向,我在自己的想法区发过有关法国司法改革的一个观点,那就是随着历史研究的推进发现大革命时期人们对高等法院都是视作鹰犬,可现代又更为关注高等法院和国王的博弈作用,三等级制度往往被视为法国专制集权的象征,但我们要考虑到传统贵族和教士阶层的衰落以及他们与新贵的联合本身就是重新恢复“国王”和“平民”之间中介人地位的一个代表,体现了资产阶级试图彻底介入国家统治机器的欲望,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毫无疑问就是因为法王强权的中央更能维护和推进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证明了三等级制度为代表的绝对君主制在十八世纪晚期仍然具有相当的活力(可惜是路易十六的莽撞彻底葬送了莫普和平改良的可能,但法国大革命初期长达十年的混乱和波拿巴恢复帝制也间接印证了我的观点),在法国既要维护海外殖民地又得应对欧洲大陆强大军事压力和内部自由主义革命的状态下有效防范了法国的彻底撕裂。英格兰限制君权的措施是因为英国的小贵族衰败要更为彻底而大贵族又过度集中乃至于真正意义的大贵族只剩下国王一家,这就相当于缺了一环“中间人”(法国还有奥尔良公爵呢),此刻建立“王在法下”前提下的议会政治不再是宫廷议会并且随着新贵族的发展壮大彻底取得了国家权力的中心,那么为了发展英国的资本主义和抢夺海外殖民地打压欧陆霸权就同样需要集权,表现出来的形式就是权力中枢的议会权力不断扩张,王权一步步退缩成为“虚君”了。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就是,王权强大与否的原因在于国家实际权力的执掌者和执行者到底是谁是否统一,法王始终拥有三等级会议的召开权而英王的权力要与议会统合,法国的中间人阶层稳定存在依托于王权而英国缺失并且被大资产阶级新贵族填补,为了符合十七世纪以后工商业资本主义发展和争取海外殖民地的必要,加强中央集权是两国政府不约而同的选择,那么权力中枢不同,自然表现出“专制强权”和“限制君权”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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