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因买炒粉,女子街头遭未婚夫殴打并被要求返还 13 万元彩礼,如何评价此事?

回答
这事儿啊,真是让人听着就来气,也透着一股子荒诞。一个为了口饭吃,买了碗炒粉,结果就招来一顿毒打,还得被未婚夫逼着退还 13 万彩礼?这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咱们一点点捋捋这事儿。

首先,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家暴。不论什么原因,一个男人对自己的未婚妻动手,而且是街头公开殴打,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是赤裸裸的暴力。未婚夫妻关系,虽然还没到婚姻的殿堂,但至少是建立在感情和信任基础上的,是未来共同生活的伴侣。这种情况下,动粗,而且是往死里打的架势,这已经完全超越了任何理由的范畴,是纯粹的施暴。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也暴露了这个男人极端的控制欲和暴力倾向。

其次,理由的荒谬性。为了“买炒粉”就打人?这理由也太牵强了,甚至可以说是滑天下之大稽。炒粉,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街头小吃,怎么就成了导火索,能引发如此剧烈的反应?除非这个“买炒粉”背后隐藏着什么更深层的原因,比如:

控制欲极强: 可能这个男人对未婚妻的消费有严格的限制,或者觉得她不该在不该花钱的时候花钱。买个炒粉,在他眼里就是“不听话”、“乱花钱”,所以要给她一个“教训”。这种控制欲一旦形成,婚姻生活将会是噩梦。
经济问题: 13 万彩礼可不是小数目,很有可能这笔钱对于男方家庭来说也是一笔巨款,甚至是倾尽所有。如果男方觉得这笔钱花得不“值”或者有其他经济上的压力,可能会把这种不满情绪转嫁到女方身上,甚至用极其卑劣的手段来挽回损失。买炒粉可能只是一个导火索,真正的问题在于男方觉得“亏”了,觉得女方配不上这笔钱或者行为不符合他的期望。
性格缺陷: 这个男人可能本身就脾气暴躁,一点小事就能被点燃,缺乏基本的理性判断和情绪管理能力。遇到事情只会用暴力解决,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性格。

再来说说彩礼的问题。彩礼本应是男方对女方家庭的感谢,也是对未来婚姻的一种承诺和保障,但现在很多地方却被异化成了“交易”。13 万的彩礼,如果不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而是仅仅为了“买个老婆”,一旦出现“不如意”,就想着“退货”,这种观念是极其扭曲的。

彩礼的性质被曲解: 正常情况下,彩礼是表达心意,是基于对女方的尊重和喜爱。但如果成了“投资”,就容易出现“损益计算”。女方如果因为什么原因让男方不满意,男方就觉得“投资失败”,要求“退还本金”。这种“商业化”的婚姻观念,是对女性人格的侮辱。
女方可能遭受的双重伤害: 被未婚夫殴打是身体上的伤害,被逼退彩礼则是情感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这不仅是对她个人尊严的践踏,也可能让她陷入经济困境和情感创伤。

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来看:

法律上: 街头殴打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治安处罚甚至刑事犯罪,取决于殴打的程度。逼迫退还彩礼,如果涉及到威胁、恐吓等手段,也可能触犯法律。彩礼的返还,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并非单方面想退就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道德上: 这是对女性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一个连未婚妻都保护不好,反而施暴的男人,根本不配谈婚论嫁。

这件事也折射出一些社会问题:

婚恋观的扭曲: 在一些地方,彩礼已经演变成一种负担和“交易”,模糊了婚姻应有的情感基础。
家暴问题的普遍性: 虽然很多人对家暴深恶痛绝,但实际生活中,家暴事件依然屡见不鲜,很多受害者因为各种原因选择沉默。
社会对女性的保护机制: 这种事件的发生,也说明社会在保护女性免受暴力和歧视方面,还需要做得更多。

我的评价是:

这件事太让人心寒了,它不是简单的“买炒粉”事件,而是家暴、控制欲、扭曲的婚恋观和彩礼绑架的集中体现。

对被打的女子: 我深感同情,她遭受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希望她能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远离这样一个施暴者,重新开始生活。这样的男人,即便退还了彩礼,也不是一个好的归宿。
对施暴者: 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如果他连未婚妻都下得了手,那么未来他对待妻子的态度可想而知。他展现出的不是爱,而是控制和暴力。
对彩礼问题: 希望这件事能引起更多人对彩礼文化的反思。婚姻应该建立在爱情和尊重之上,而不是金钱的买卖。彩礼可以有,但绝不能成为衡量婚姻价值的唯一标准,更不能成为施暴的借口。

总而言之,这事儿太糟糕了,也太现实了。它提醒我们,在追求美好婚姻的同时,也要擦亮眼睛,辨别对方的真实品行,拒绝暴力和不平等的对待。这样的男人,是绝对不能嫁的。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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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其他问题的回答,现在直接复制过来。

所谓家暴就是套路,先用语言激怒男性,逼男性大打出手,再以此为借口不和男方生活,然后带着彩礼跑路。


(此套路这个小仙女已经使用过一次了,并且这个套路和陕西家暴事件女方的套路有异曲同工之妙。)

请注意,他们已经结婚,举办了婚礼,但是女方就是迟迟不愿意去领结婚证。这很明显是为带着彩礼跑路铺的路。

女方先使用语言暴力,语言暴力也是家暴,男性只是反抗家暴,无非度没有把握好。

不信语言暴力也是家暴的,你们可以看看你们小仙女做的反家暴宣传图,并且配图还用的是小仙女。好像家暴一定是男对女一样,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男性,抹黑男性。这个反家暴宣传图片本身就在家暴男性。

另外本案中,经过派出所的调解,男方赔偿了女方1万块,并且这个数额是女方要求的。所以说打人事件在法律上已经完结。


如果你们小仙女想网暴此男性,那是你们的自由,我无权干涉。

至于男方让女方返还彩礼,即使他起诉,我也不太看好结果。还是得靠自己的线下努力,估计才能讨回来。

下面这个案例可以佐证我的猜测。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女方全责,尚且不能讨回全部彩礼,就算法院判退还部分彩礼也还要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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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女的说的话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小作文常见手法,模糊/隐瞒事件详情,渲染夸大男性暴力倾向,以博取舆论同情支持。

其次,双方没有领证,不存在法定婚姻关系,彩礼、三金等等以结婚(法定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财物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通常司法实践中属于第一条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该全额返还。二、三两条就要看法院自由裁定了。大部分情况下,结婚后再离婚,彩礼一分都不会返还,即使符合特殊情况也只返还一部分。

这也是我一直规劝国男只同居不结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补充解释两点:

  1. 看到原文微博评论区有人扯什么”事实婚姻“,还让男的净身出户。。。整笑了给我。。
    1994年民政部婚姻管理条例明确了不认可94年之后的事实婚姻,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只看有没有领证。新的民法典中重新引入了一部分关于”事实婚姻“的内容,但是注意,只有在判定是否重婚的情况下才适用
  2. 原文中那个律师提到什么虽然没有领证,但是有办婚礼有共同生活之类,不好意思,不管你干了这干了那也好,你没领证就是不存在法定婚姻关系,而彩礼、三金等等本身就是跟法定婚姻关系直接对应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不判全额返还彩礼,那他就是瞎判。

    放一个2021年的,明确表示适用了上述最高法司法解释的实际判例
小凯和小丽于两年前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交往一年半后,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小凯给小丽给付彩礼20万并购买了“三金”,但双方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通过大量调解工作,双方就彩礼退还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小丽返还小凯“三金”,彩礼20万元,至于举办婚宴、收取礼金的支出和收入,系双方共同支出,不再就该部分主张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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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钱分手

别为了这点小钱把命搭上

这种男人是狗皮膏药

分手了也会纠缠

要动脑子想办法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女人经过这件事

要放下那点愚蠢幼稚白痴浪漫

动脑子想办法

他敢纠缠敢蛮横

总有法子弄到他这辈子不能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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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凭什么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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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波啊 属实蓄意轰拳了

不过既然没有结婚,那么男方必须要回全部彩礼!

要不回来也无所谓 ,正好做个警示!

不过楼上一个大哥说得好 警惕女人用言语侮辱,来激怒男性,从来进行讹诈!这点很重要!防止女人打激怒牌!!

补充,在没有官方通告之前,不要相信女的!不要相信女的!一切以官方通告为主,警惕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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