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懂是正常的,审判员提出的问题并没有什么,即使审判员懂,作为公开的庭审,也需要提出问题让被告做出解释给公众。这里的公众并不是我们这些认为这是常识的专业人员。
公诉人一点儿都不懂就敢提起公诉这才是问题,法官可以不懂,公诉人不能,这是完全没有准备的表现。
举个栗子,就说林森浩案,法官不了解
N-二甲基亚硝胺是个什么鬼东西是正常的,即使在法庭上提问也是正常的,但是公诉人如果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那就问题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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